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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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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成祖灭方氏十族

  所谓“成王之子”,是指建文帝的两子,长子名文奎,年方七岁,陷城后不知所终,大概是焚宫之时,烧得尸骨无存也。次子则尚只两岁,名文圭,禁锢禁中五十五年,号为“建庶人”,从小没有接触过高墙以外的人世,所以释放以后,形同白痴,连猪犬都不认得,此真人间惨不可言之事,“不幸生在帝王家”,正此之谓。

  “主少则国疑”,所以“国赖长君”这句话,还勉强可以辩解,但“长君”应另有人——建文帝行二,他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吴王允熥、衡王允、徐王允,因而方孝孺反驳:“何不立成王之弟?”

  驳得成祖哑口无言,只好这样说了:“这是我的家事。”叫左右拿笔墨来,坚决地说:“诏告天下,非先生来写不可!”

  方孝孺一下子反了,把笔札掷在地上,且哭且骂:“死就死!诏书绝不写。”

  成祖勃然变色,提出警告:“你难道不怕灭九族?”

  “灭十族又如何?”

  “好!”成祖接口,“我就灭你的十族。”

  按:“九族”有两个说法:一说是高祖、曾祖、祖、父、本身、子、孙、曾孙、玄孙为九族;再一说是外祖父、外祖母、姨表兄弟、岳父、岳母、姑表兄弟、外甥、外孙,以及本身的族人,自然包括直系亲属在内。前一说为“九代”不是“九族”,应以后一说为是。但自古极刑无过于灭九族,现在再要加一族,倒霉了方孝孺的门生。被灭“十族”的人数不可考,只知方孝孺“外亲戍边”,于万历年间赦还的,共有一千三百余人之多。

  方孝孺当然“磔死”,临终以前有首绝命词,不如《正气歌》出名,介绍在此:

  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

  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

  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

  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

  呜呼哀哉兮庶不我尤!

  死时年四十六岁,绝后。方孝孺有此决绝的表示,是因为他相信建文帝已殉社稷——这也是他的主张;如果他知道了建文帝生死成谜,或许会忍死须臾,以谋匡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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