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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则乱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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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文的前世今生

  一

  盗文,是个老话题,也是个新话题;严格定义起来,‘盗文’即指‘文化产业的侵权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对别人意识形态资产的盗窃行为。

  很多事情没有自己经历过,恐怕不会有这么深刻的感受。

  一个作者写文大致可分成这么几个阶段:起意(心头一动,灵光一闪)——挖坑(热血沸腾,气势万千)——填坑(憋足气劲,小心布局)——完坑(一而衰,再而竭,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也)。

  写文,真的是一件极其耗费心力体力的活,若要历数网上那些已呈坑状的优秀小说,恐怕非月球表面不能形容,正所谓挖坑容易填坑难,尤其是长篇连载。

  实话实说,某关在写《知否》时,只有在写前四十章时是快乐的,发自真心体味着那种写文的乐趣;从五十章上下开始心态逐渐凝重,需要布局阴谋,准备好包袱,埋下结局的因头;从一百多章起,写文变成一件痛苦的事,疲了,也烦了,但基本还能坚持;到第一百五六十章开始,痛苦变成了恐惧,一坐到电脑跟前就心头发憷,满心想逃避。

  也就是说,到了一篇文的中后期,作者的热情和心情基本用完,有些作者会选择坑文,就此消失不见,有些作者会选择匆匆填个烂尾坑了事。

  要有耐心有毅力的把文写完,不烂尾,不坑,保持水准首尾呼应,就需要作者具备极强的责任感,很可惜,这世界上大多数的责任感是需要实质意义的约束的。

  这种约束反映在读者作者关系上,就是V文。

  某关不是替V文制度张目,事实上某关自己也很喜欢免费文,当年JJ开始V文制度时,某关也不是没有跳脚咒骂过,坚决抵制过;可直到某关自己写文,才发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某关可以坦言,《知否》此文若没有入V,是免费开放给大家看的话,很可能就坑了;因为实在太长了,某关又不擅长注水,写到最后真的撑不下去了。

  ‘偶又没收读者一文钱,我白写,读者白看,谁也不欠谁,干嘛非要为难自己,反正又不是专业写手’——这是某关当时的真实心情。

  因为有着V文制度,有那么读者已经付了钱了,已经形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契约关系,某关才咬牙坚持下来——拿人家钱,却因为写不下去而注水烂尾甚至坑文,简直是某关以前最痛恨的那类作者,想想自己当时是怎么各种诅咒那些没人品的作者,就心头发毛。

  【当然,某关理解的V文制度是:读者付钱,作者在一定期限内按质填坑;部分读者的理解是:读者付钱,作者不但要按质更新,还要日更,快更,多更,不然就是人品烂,品德低。这个分歧,以后再议。】

  记得当初《知否》快完结时,有几位‘神奇’的读者在文下叫嚣(还是免费章节)“关心敢不敢全面解V”,或者“关心敢不敢免费让大家看文”……诸如此类。

  当时,某关忽觉得又好笑又荒谬。

  某关熬了多少通宵,放弃多少休假日,失去多少和家人朋友的相处时间,头发掉了一撮一撮,眼圈黑了一轮一轮,肥肉多了一团一团,辛苦写出来的东西,这些人有什么资格和权力提出这种要求?

  大约某关这样说,又有不少冷言冷语出来,某关都可以替他们想到台词——‘舍不得那些钱就直说嘛’,‘不就一说,干嘛这么跳脚,真爱钱’云云。

  这里,某关表示十分敬佩那些免费文,并且按质完坑的作者,她们简直是最可爱的人;但我认为,要求收费写文,并不表示这些作者就爱钱,不爱文学,不爱艺术,庸俗…等等。

  金庸的武侠小说够经典了吧,人家把十四部小说的版权保护的滴水不漏,几十年来收钱从不手软,难道老金就不爱文学不爱艺术了?

  托尔金的魔幻小说够高端了吧,当年为了《魔戒》的版权,打过多少次官司了,难道托翁也不爱文学不爱艺术,不想让‘贫穷的读者阅读’?

  ……偶还可以举一大堆例子。

  大喇喇要求作者免费开放作品的读者,本质上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二

  那么,为什么在□□,盗文会如此猖獗,要求免费看文的读者会如此理直气壮,甚至咄咄逼人呢?

  某关觉得,也不能全怪读者啦。

  完了,又有人说偶要替盗文者张目了——‘这家伙肯定也盗过文’!对着这种指责,某关只能低头脸红的说,当初年纪小,木有多余的零花钱,也不懂网上支付方式,盗多几滴滴,人家现在已经改了啦。

  □□的盗文事业波澜壮阔,可以说是□□长年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力甚至有意纵容的结果,文化产业属于知识产权下属的一个重要范畴,自然会受到波及。

  □□如火如荼的山寨文化,就是这种现象的一个投射。

  不过,这也不能全怪天|朝|政|府啦。

  不论从新中国成立算起,还是从改革开放算起,□□的高层科技文教产业在整个国际序列中无疑是极其滞后的。

  哪怕到今天,最高精尖的科技依然在老美手里,次阶层的是德日韩(小棒哥这几年和小脚盆在手机和汽车市场上杀得难分难解啊)——□□如果不对本国产业做出任何保护,直接上阵搏杀,那简直是让婴儿赤手空拳和成人打架,没有一个产业有资格跟老外竞争的。

  政|府忽视甚至纵容山寨,可说是其中一种‘保护’行为。

  大约不少正义感强烈的亲们要叫‘卑鄙无耻’了,不过某关倒是对这件事很看得开。

  按照中学里教的辩证哲学观来说,事情不能割裂开来看,要全面的看,要上下几百年的看——既然美国黑人有权声讨当年的美国白人的贩奴罪行,从而要求各种文化悔过,犹太人有权声讨纳粹的集中营罪行,从而要求各种赔偿;那为毛□□不可以聊一聊不算很久前的各国侵华战争涅?

  记得看小说《白银谷》时有这么一段:山西晋商面临危机时,各大票号齐齐打开埋藏近百年的地窖,里面是堆山填海的白银,其中竟然还有不少墨西哥鹰洋,古印第安银锭……

  □□并不盛产白银,可到晚清之前,世界上近半数左右的流通白银都在□□!

  多么惊人的数字和事实。

  曾有学者计算,当年两颗大门牙辛辛苦苦屠杀了几百万南美土著,又挖又抢了那么多年,大腐列颠冒险挑战无敌舰队,海盗了两三辈子,最后其中泰半的金银都流入□□。

  原因就是,古代□□在国际贸易中都属于压倒性的出超地位,简单来说,就是外国想要□□的丝绸,瓷器和茶叶,而除了极少数镜子和怀表的奢侈品外,□□基本没有跟外面大规模交易的兴趣(到了清朝尤其明显)。

  这倒不是□□主观上有意进行不公平的贸易,而是‘封闭式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本质上就没有很大的贸易需求。这边□□兴趣缺缺,那边外国削尖了脑袋想做生意,这样几百年下来,积累的金银可想而知。

  很可惜,这些堆山填海的贵金属,至清末民初被列强一扫而空,具体手段有割地,赔款,勒索,不公平贸易等等;具体方式,请诸位详见高初中学历史教科书。

  按照□□的说法,打仗嘛,就不能按照对手的意思来,要按照自己的打法来——你想打正面战,不好意思,偶们比较爱好游击战;你想打迅速围歼,不好意思,我心水运动战很久了;咦,你想缓缓图之了,更加不好意思了,我想正面决战了。

  当初□□崇尚当谦谦君子动口不动手时,人家西方人正上演‘加勒比海盗’真人版,进行资本主义的初级积累;当初□□希望国联主持公道时,人家表示要进行‘符合本国利益’的政治操作,对小脚盆侵占东三省的行为来了个视而不见;□□和三哥两个文明古国都做了上千年的邻居,一直相安无事,一个叫麦克马洪的瘪三闭着眼睛在地图上划了条线,好了,开始没玩没了的扯皮。

  现在好了,人家杀够了,抢够了,也积累够了,开始绅士了,文明了,牢牢占据了国际经济政治秩序中的最前端,可以制定规则,行驶规则,玩他们愿意的游戏,丫还动不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典型的既要参赛又当评委,真不要脸。

  明明最大的石油产地是中东,毛子,老委等,最大的石油消费国是偶们,可石油的定价权却在老米;最大的稀土产地是□□,最大的稀土消费地也在□□,就这样,人家还对□□掌握稀土定价权耿耿于怀,动不动要给偶们上一堂‘自由市场经济’的课呢。

  去年伦敦奥运时,偶第一次觉得□□网民长进了,觉悟了,终于有人发问‘为毛我们辛辛苦苦半天,只获了那么些金牌,而那些冷门的稀奇的运动项目却设置了那么多金牌呀’?

  明明奥林匹克的精神是,让最广泛的人们,拥有最广泛的体育运动,推行最深入的体育普及;结果呢。大众化的羽毛球才几块金牌,又便宜又普及的乒乓球有几块?

  倒是什么马术,皮划艇,乱七八糟一大堆?

  这世上有几个有钱人折腾得起马术这种高端货?至于划艇,什么双人双桨,单人双桨,单人单桨,团体的,静水的,激流的,长途的,中途的,中短途的,短途的……听得某关眼花缭乱,到现在都没记清。

  难道划艇和马术这么烧钱的贵族体育,会比羽毛球乒乓球更普及,更大众?

  偶活了这些年,才算是明白了,所谓的‘国际秩序’,就是人家觉得怎么有利,人家就要求全球遵守,不然就是‘不负责任’,‘不文明’。

  结论是:偶们要山寨。

  某关觉得吧,比起索罗斯等西方集团在东南亚金融危机时精彩表现——人家小国人民辛苦积累几十年的血汗一次抢干净,山寨还更‘文明’些呢。

  三

  扯了一大圈,现在扯回来。继续关于盗文。

  不少人曾对西方文化产业的欣欣向荣,秩序井然表示羡慕,然后转过头来,对着盗文满天飞的国内市场恨恨然,动辄表示‘国人素质低劣’。

  这个,某关并不认同。

  某关非常讨厌有些人动不动问候国人素质的行径,开口闭口‘素质’,凡事总有因果,欧美文化产业的良好生态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近现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在欧美国家萌芽得很早,某关也不多牵连,就拿大家比较熟悉的几位作者为例。

  十九世纪之交的简奥斯汀,当时她的小说稿费还十分微薄,即便销量很好,依然无法向出版社争取更多的稿费。

  到了二十世纪之交的柯南道尔爵士,情况就很不一样了。这位大叔当年也是经济不宽裕的初级医生一枚,行医只能勉维持中产生活,但因为《福尔摩斯》一炮而红,身家年年翻倍,到他中晚年时,已是名利双收,富裕体面。

  到了二十世纪中段的阿加莎,她的稿费已十分丰厚,能够维持全家人(她出身于没落上流社会)在上流社会的各种开销。

  到了现在,七本哈利波特直接把一位穷困的单亲妈妈送上英国首女富的宝座。

  可能我举的这些例子不是很典型,大家可以再去查查别的例子。

  我的意思是,文化产业的兴起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社会上有着大量有文化水平,有文娱要求并且有闲钱的消费者——要是全国99%的人口都是文盲,或者都是穷人,连吃饱饭都有问题,你写了书谁看呀,谁买呀。

  当英国完成两次工业革命并兴起大量中产阶级时,这个条件就基本成熟了,米国和其他欧洲国家也是。

  好,试想一位富有热情的盗文工作者到了柯南道尔时代积极筹备盗文,可怎么盗呀?

  人作者不是直接手写就是用噼里啪啦累死人的敲字机,木有复印机,木有网络,只能纸张传阅,底稿只有一份,撑死了让助理多整理一份。除非用二战时那种间谍广泛使用的小拍照机——这玩意超贵,还不公开发售。

  妈咪,盗文的前期投入好大的说。

  好,哪怕你具有黄蓉她妈过目不忘的本事,潜伏进作家窝里拿到了稿件,接下来呢,找个私人小作坊开印?不好意思,人家工场大规模印刷的成本远低于你,盗版书卖得比正版书还贵,包装还没人家精致,你卖给谁去?!

  直到二战后,各种工业更加成熟,技术上出盗版书的条件也具备了,可这时老百姓已经接受付费买书看的观念;且在各大作家和出版社等等的推动下,欧美各国已具备了成熟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一经抓住,罚得又狠又辣。

  直到现在,习惯成自然。

  这些国家的读者大约不会要求作者‘免费开放文章’吧,并非素质特别好,而是人家一直这么过来的,观念中就该付钱看文。

  【表和偶说民国,那是个奇葩的时代,既有体面富裕的文人,也有穷酸饥寒交迫的文人,国家还不太平,法律执行度待议,民族存亡关头,兼有光头哥和日伪的高效特务机构对各类文人开放,偶实在无法评论。】

  说了这么多,我的意思是,现在的□□很幸运得赶上了网络时代,能够借助先进的资讯流通,以后发国家的优势去追赶先发国家(各种科技)。

  但同时也很不幸运,网络时代使得盗文的成本降低到几乎为零,偏偏与此同时,□□强大惊人的急速发展动力下,民间文化产业兴起的各种条件已具备成熟(包括有些小钱有点时间又识字又有文娱需求的庞大读者市场,和有创意有文思的庞大作者群)——两下一碰上,加上□□对文化产权的保护不足,盗文几乎成了一种必然发生的结局。

  苦笑。

  四

  坐在IMAX影院里,看着各类美国大片,某关不由得小小叹了口气。

  想当年,某关也是免费看文的坚决拥护者之一,记得JJ开始V文那阵还赌气不来,结果V文在网上遍地开花,无处幸免,某关咂摸了一边,最后还是羞羞答答不情不愿回了JJ。

  真正让某关开始动耶免费看文’念头的,是那年《哈利波特》横空出世,呵呵,很奇怪吧。

  记得那年最后一部哈利波特出版,记得那年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上映,偶都实打实得捧了场,坐在影院里,看着当年的小演员一个个都长大了,感叹自己十年的青春就这么不见了,莫名其妙就流了泪。

  严格来说,《哈利波特》并非第一流的文学作品,其电影也并非第一流的娱乐作品,但整个系列,从宣传到出版界到影视界到周边产业,绝对是英美产业链商业运作的一流典范。

  一部《哈利波特》起劲已实现商业价值超过数十亿美金,让出版社赚到两眼发直,让罗琳完成从女屌丝到女首富的转变,被华纳电影公司称为‘公司史上第一吸金器’。

  前阵子,偶很喜欢的一个作者沮丧的表示,因为出版社的不给力,导致她出书屡屡受拖延,搁浅,现在她不想填坑了。

  偶觉得很惋惜。

  这也不能全怪出版社,纵有广大的市场,其实□□的文娱类出版业还是十分不景气的。

  没有强大的文化产权保护,盗版书层出不穷,出版商也只有半死不活的份。

  其实到现在,□□也渐渐意识到文化产业的巨大潜力,可文化产业是依赖强大的社会和法律保护的,不是个别出版社努一把力气的事,也不是一条法律的事,而是一整套成熟的机制才能完成的。

  某关曾看过一篇外国文章,是说国外书籍业的,看了之后很有感触。

  以英美为例。

  首先,这两国的文娱小说依然是以出版书籍为主,不像我国,大量是网络小说,能否出版另计。

  其次,那里的读者一直有直接买书看的习惯,以为打击盗版极其给力,曾有新闻说‘网上盗载歌曲四百首而被抓起来拘留的可怜哥们’。

  然后,他们有强大的二手书商,愿意回收质量不错的旧书,不少读者也愿意去二手书市场淘书,不像偶们,书越买越多,不知如何处理,搬家时是个大麻烦,最后不想买书了。

  再然后,他们还有强大的书籍回收组织(或私人),把那些读者不要的书,或者过于陈旧的书收回去,打包送回纸张回收处,循环成为纸浆,以后再造书。

  再再然后,所有的出版商都和影视界有直接往来。自己有经纪人的作者,由经纪人和出版社制片人联系,自己没有经纪人的,出版商一边出版书籍,一边会和影视界推销(或者名气大的书,会有制片人找上门去),‘本社有本新书改编成美剧一定很赞哦’。

  这是一个完整完美的循环,一个强大健康的产业链;文化创意也是一种创新,每年的盈利不比硅谷少。

  在这个产业链下,家庭妇女的梅尔可以凭又雷又狗血的《暮光之城》发家致富;更加雷更加狗血的《吸血鬼日记》和《绯闻女孩》和《美少女的谎言》等等纯青春题材(个人意见,喜欢这些的亲别拍偶)的作者们,可以即当作者又当编剧(或只居其一),一样吃香喝辣……

  □□的出版社哪里有这些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实体书出版既艰难又缓慢麻烦,网络文学就成了作读双方的一种妥协,谁知又有‘盗文’斜里杀出。

  没有任何强力的法律执行,没有既定‘付费读书’的普遍观念,能够让读者们付费买V文的,只有‘看读者自己吧’,唉……

  说句实话,对着满网络的免费下载TXT文件,偶都经常心动。想到要完全靠自我约束和人品,才能抵抗住盗文的诱|惑,某关自己都觉得蛮为难读者。

  在此,再次感谢买V读偶文章的童鞋们,乃们真是好人。是乃们的支持才让偶一直坚持了下去,熬夜到凌晨,一遍一遍的修改稿子,努力做到不坑,不虎头蛇尾,不注水。

  谢谢你们。

  五

  剑有双锋,凡事有利必有弊。

  多年前某关一篇心爱的好文(免费)坑了后,那作者消失得无影无踪,只丢下一句十分飘渺优雅的‘意兴阑珊了,大家就此散了吧’,偶ORZ……

  当时还很young很simple的某关被吊在半道上,求告无门,吐血无力,连骂都没立场骂(站务微笑道:人家让你白看了几十万字知足吧)。

  从此一遇到对胃口的好文,反会隐隐期盼V文,一般V文坑的会少些(哪怕看在钱份上),就算坑了,某关拿了退钱后,还能大嗓门的骂个痛快。

  【现在偶就日夜期盼司马宣王V她《髑髅之花》,心惊肉跳这文会坑,有人也在看这文吗,有吗,有吗。别又说偶的品味不高,老推荐不咋样的文,真心觉得好文呀。】

  想想当年那些优秀的作者,侯己,小周123,暗,小春,风临水上,没有钱3212,沁清,丢疯子,施定柔,金子,darkness,夜安,双陆,米兰Lady……不是消失了,就是半隐了。

  每次某关JJ搜文无果时,就开始反省——会不会是没有经济收益的鼓励,越写越没兴致,她们才消失的吧,不会吧,不会吧……

  有时在论坛上看见理直气壮说‘自己没有付费看文的习惯’的童鞋,下面还和者甚众,某关真想说:您能住嘴吗,您能别这么明目张胆的扇人家辛苦熬夜写文的脸吗,还跑去人家文下招摇盗文心得,哪怕给作者留个自欺欺人的假象不行吗,做贼也做的低调点委婉点温柔点好不好。

  到了此时,某关觉得,现在盗文已经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成了一种跟风现象,‘大家都不花钱看文,偶干嘛要花钱看呢’。

  对此,偶想说,那些没有经济能力,或者年纪太小没有支付手段的读者们(不能申请网银之类的),偶还是能够理解的。那些既有经济能力,又有支付手段的,当你遇到自己喜欢的文时,能否不要随大流的去看盗文,能否用真金白银表示一下支持。

  表说偶俗,偶始终觉得真金白银的支持,才是最实在的,也最难做假。

  嘴里说得漂亮的,谁知道是不是真喜欢(这年头奉命假吆喝的太多了);但肯掏腰包的,哪怕一声不吭,态度也不言而喻。

  如果有朝一日打开网络,发现只有种|马文和注水文可看了,那才是欲哭无泪。到时被种|马男嘲笑活该,嘲笑言情类小说没落,偶们又有什么可说的——人家读者可是不遗余力支持自己喜欢的作者,人家作者也的确一部接着一部在写呀。

  这句话,不是作为作者的关心说的,而是作为读者的关心说的。

  真心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好作者,越来越多的好文,哪怕不能出版的耽美和同人,至少能赚些V文,给人家作者一些鼓励吧。

  当然,同样的,作者也应该提高作品质量,多化功夫和脑筋,如果文不好看,就不要怪订阅量不高了。

  最后,还是希望能尽早有成熟的文化产业保护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健康环境,而非‘劣币驱逐良币’的倒错情形,不要一打开网络,满坑满谷都是千篇一律的注水文。不止对作者编剧编曲等文化创意者有益,也对偶们观众有益不是。

  偶实在不想再看《雷阵雨》和第N遍翻拍《还珠格格》了。

  有朝一日,□□也能有像《冰与火之歌》《哈利波特》这样优秀的原创文学和影视,各行各业一起挣大钱,还挣口碑。哈利路亚。

  ——好了,拉回现实。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在没有强力约束之前,请大家先从小处开始,稍微做一点什么吧。

  2013年3月的最后一天

  某关在坛子里看见一则洋洋自吹‘从不看付费文’的帖子后有感的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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