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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晓磊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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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努力地想睁开眼睛,却无论如何也睁不开。耳畔有滴答滴答的声音,像是水龙头没有关好的那样滴着。我有种感觉,觉得那滴着的应该是血。车辆、路灯、人流,惊叫声、救护车的声音很乱。还有一个人,他在我身后跑,呼喊,我想看清他却怎麽也看不清,只有白白的灯,猩红猩红的血。

  “杨琼”

  我被自己叫醒。看看窗外,蔌蔌的有叶子飘忽忽地落下来,秋天到了。今年的秋天和去年的秋天没有什麽不同,还是刮风掉叶子。只是我多了一个爱做梦的毛病,而且总是做同一种梦。

  手机铃响,是何晶晶。

  前几天我答应她拿到这个学期的奖学金就请她到KFC撮一顿,没想到她的记性真好,唉!只记得吃怎麽能有出息。我摇头。

  郁闷呀,又要花去我几十块,那可是我苦熬苦学挣的呀。我挣点钱容易吗?我咋那麽得瑟呢?

  “真好吃真好吃”,晶晶手忙脚乱满口蝴蝶虾仍不忘赞美,“你倒是也吃点,现在拉张怨妇脸谁也看不见,白白浪费表情。”

  穷人孩子早当家,我们很好满足,吃个KFC就能兴奋成这样。

  我摇头,“我节食”,我发誓要饿成骨感美人。

  “咦?何必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自虐?许磊无财无貌,你到底看上他哪点?”

  许磊?切!

  每个节食女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让她不得不这么做的男子,因为女人若不对自己狠心,男人就会对她们狠心。

  我不是例外,但也不是因为许磊。

  许磊再吃香,我没想过要为他改变什么。从开始我便知道。那时我从皮夹里摸出他前任女友的照片,他大方地说,不放心你就留着吧。我嘻嘻笑着敷衍过去,那张照片留在我手里,直到分手他再没有讨要过——早就忘了,可怜他家乡那个痴心女孩子,仍一心一意地等着曾经的狗蛋哥回头。

  这种人如同出租车司机,爱一个人,像拉一回客,那是他的职业,我不指望他为我下车。

  分手后我不止一次打电话想要回自己过去寄放在他手上的照片,但是没成,许磊一见我的号就关机。我恨不能说,放心吧,我真的不准备抱着你的腿流鼻涕请你回来,我只是要回我的东西。不想我的照片流落到你新欢手里而已。

  可他见到我的表情如同撞鬼,百米之外撒丫子就跑,亏他还是个爷们儿,真小气。

  想来是恨我不肯成全他的表演欲,他说分手就分手,一拍两散,丝毫没有留恋,干脆得让他吃惊。

  现在我频频给他电话,正给他表现幽怨的机会,不理你,要你恨一辈子。倒好像是我亏欠他。

  索性不再理他,喜欢三流言情剧他尽可以一个人演,我不准备客串演出。

  晶晶握着鸡骨头反复打量,“哎,太小了。要是鸡翅膀大得像鹰一样多好?”

  “要是那么大,肯定不止七块钱一对。”

  “一顿KFC吃掉一个星期的零用,唉……当年我三爷爷也是和红线女一起登台的知名艺人,万贯家财硬是给败掉了,要不然……其实我也是戏剧世家出身啊……没想到金枝玉叶沦落到啃鸡骨头的地步。”晶晶脉脉含情凝视骨头。

  “谁又不是呢?”我郁闷得不行,我祖爷爷也是一牛人,走西口闯出了名堂,皮货行从蒙古开回山西,还在那边整了两房姨太太,已经纺绸马褂文明棍的装裹上了,眼瞅着要混进地主老财的行列,解放后公私合营,从人民手中搜刮的罪恶财富又回到了人民手里。家产尽失不说,十年动乱时被斗争得死去活来,老林家再次从零开始。

  没有含着金银匙出生不是我们的过错,只是混得太不如人意了,郁闷之余难免回味一下辉煌家世——好歹一个资本家的后代。要是那俩蒙古祖姨奶奶也算亲戚的话咱也是一华侨啊!想想也挺伤心,差一点我就是林家大小姐,可以旗袍高跟鞋,扭着腰肢跳舞抽大烟,最不济也扶着侍儿看白海棠,吐两口血。可是现在——波鞋牛仔裤,班尼路毛衣破了个洞仍舍不得扔,拿着当晚礼服穿,小家子气扑面而来。

  曾经有一哥哥摆款,请客时着实被我吓了一跳,“骨头啃这么干净?”

  “毛主席说了,贪污和浪费是最大的犯罪!”我顶他一句,索性又要了一个圣代,让他见识一下什么叫传说中的饕餮。

  非常惭愧,那次我吃得比他都多。管他的,反正已经没形象了,干脆化悲愤为食量,多攫取点热量以后留着慢慢消化。哥哥想不到传说中的才女吃起饭来有如猛虎下山,看我的眼神渐渐暗淡,我看在眼里,疼在心上。

  劫色是没希望了,那就劫饭吧,再加一个鸡肉卷。

  哥哥从那顿饭后便绝尘而去,我十分庆幸,最后那个鸡肉卷加对了。

  “你!物质的女人!”晶晶做不屑一顾状。

  我怒极反笑,“莫非你不是?乌鸦落在猪身上,谁比谁黑多少?”

  都什么年代了?谁还是罗曼蒂克的傻子。爱情的芬芳需要铜臭培养,奥非莉亚临死之前吟的诗?“我如何把我的真爱辨认——?”

  亦舒说:谁送最大的钻石,谁就最爱你。呵呵,不是女人贪心,是男人实在不可相信。他们在承诺的时候固然是真心,在背叛的时候也是实意。他不再爱你,明明是他变心了,但他却只觉得是你当初吸引他的那些特质消失了。

  女人只好采取非常手段,以避免人财两失。最保险的办法是一纸婚书,你小子想跑?先交下一半家产再说!别说,这倒是最管用的一招。

  有钱真好,钱最大,谁都得听它说话。

  手机响,有短信。

  打开看是韦君,“背单词背得快死了。”

  韦君的短信铃声是特设的救护车铃,他在我最失意的时候出现,拯救我于无望的四角恋爱中。

  自诩看破红尘的我也会堕落到多角恋中,真是不好意思。

  黄叶无风自落,秋云不雨长阴。

  天若有情天亦老,摇摇幽恨难禁。

  惆怅旧欢如梦,觉来无处追寻。

  旧欢如梦。

  我还记得那些寒冷的冬夜,因为两人携手大叫大笑着奔跑而变得温暖,我也记得开学时,他殷勤地站在车站等我,替我接过手上的大报小包。我的选课表密码曾是他的生日,他的钱夹里密密麻麻贴了我的大头照。

  阴天/在不开灯的房间/当所有思绪都一点一点沉淀

  爱情终究是精神鸦片/还是世纪末的无聊消遣

  香烟/氲成一摊光圈

  和他的照片就摆在手边

  傻傻两个人

  笑得多甜

  开始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

  谁都以为热情它永不会减

  除了激情褪去後的那一点点倦

  也许像谁说过的贪得无厌

  活该应了谁说过的不知检点

  莫文蔚的歌懒懒的,冷冷的,从耳机里将我包围。一直冷到心上来。

  寝座老大早已有言在先,“小资会和小农谈恋爱?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黑暗的,未来是没有的,分手是必然的。”

  “靠,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老许淳朴,你们这群愚昧的女人知道什么?”我打开老许室友送的电子贺卡,刘巧儿与赵柱儿,猪狗牛羊,锅碗瓢盆,大红大绿,喜气洋洋。

  城市男孩子失之油滑,让人不敢轻信,农村孩子好啊,发贺卡都这么踏踏实实让人看着放心。

  老二老三老四老六一群人闻风而动,叽叽喳喳劝我改嫁,“你是不知道,我们家我爸那村儿里亲戚一来就大模大样往床上一坐!两瓶香油能蹭一个月,你还得伺候着,我妈都让烦哭好几回了。”

  “这算什么啊?我妈就一她们乡经纪人!不管什么事儿都得去给人家疏通!好像我妈国务院似的谁都能管。老麻烦了!”

  “那算啥呀?!我表姐才冤呢,要什么样儿的没有?就图我姐夫人品好嫁过去了,房子首付全是我姐家的钱。她婆婆一开始就看她不顺眼!就他们家那二亩地!还嫌我姐没钱没正式工作!我小外甥女儿刚出生我姐婆婆就喊我姐夫另找一个,‘给妈找个能生儿子的。’我姐月子里硬是哭着回娘家了!”

  “小蓓”,五双神情严肃的眼睛盯着我,“你能保证生儿子么?”

  我怒不可遏:“你们这群肤浅的女人!”

  事实证明我才是肤浅的女人,和老许在一起的三年,他变得日益古怪,在学生会混了个主席,头发上打劣质摩丝,味如杀虫剂,衣着花哨,学会了把名牌穿出地摊货的本事,扭捏作态,洋洋自得,偏偏还动辄教训我行为举止不得体,要向A小姐学习向B同学靠拢,而A小姐B同学,恰恰是我平日视为生平所见的造作女人之首。

  曾经开玩笑地问过他,“为什么不找个安分听话的农村女孩儿做女友?”

  他一本正经地说:“我下决心绝不要农村女孩。”

  当时只是寻常话,但是因为他异乎寻常地认真,我也好奇起来,“为什么?”

  “我家里已经有那么多负担。怎么还能再负担一群?”

  一句玩话,听得我有种做了别人工具的感觉。以后两人同行,总有说不出的别扭。

  这我也忍了,孰料瘦田没人耕,耕开有人争。颇有几个举止轻浮的小丫头当着我面许哥长许哥短,菠菜频送,毛手毛脚,勾肩搭背,视我为空气。

  我当着众人面不好发作,门牙打掉往肚里咽,一肚子酸水咕咕冒泡,转到僻静处我怒斥,“你什么意思?”

  “咦?她们只是普通朋友。”

  从前的神话故事多以“很久很久以前……”开头,现在的神话则以“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开头。

  我不说话,冷眼看他,他媚笑,“别小气,我要取得支持率,不能不和大家搞好关系。”

  原来要当“政治家”先得学会卖身,真是忍辱负重。

  我不想多说什么,急了他必然会说:“那你的杨琼呢?”一提及此我立刻闭嘴,不想和任何人涉及这个话题。

  就这样,我们的关系如同松紧带,紧得要绷断时他会主动靠近,松弛一些;关系刚稳定一点,他又勤奋地偷鸡摸狗。

  知道他的钱来得艰难,不敢轻易向他提什么要求,然而那天他竟指着身上的衣服告诉我说:“这是傅萍送我的。”

  闻弦歌而知雅意,我转身离去。

  “又吵架?”老马问。

  我叹口气对老马说,"我不嫌他穷,但他嫌我不是百万富翁的女儿。"

  “恋”和“变”字只相差一点,“心”“又”了而已。”

  老马感慨道:“小蓓,你对男人的认识真是Skindeep,相处了三年,居然一点没有改变他的Taste,你得承认你也失败了。可是既然这样,那我要祝你分手快乐,其实……”老马看着我的眼睛,“我一直觉得你离开他会比较好。”

  待我真决心要走,他又后悔。回来道歉,山盟海誓,打拱作揖,声泪俱下,惟妙惟肖。三天两头电话,短信。

  这个人真正无聊,琼瑶阿姨的电视剧看多了?

  很有可能,他最爱看那些弱智言情武打,一群自称大侠的白痴为谁撞了谁一下动刀子,见一个有三分姿色的村姑便死缠烂打还号称侠义痴情,这便是他的理想人生。以前经常拉着我讲他观摩某国产百集电视连续剧的感受。真可怕,我妈现在都不看这些胡编乱造的东西了。

  一个男人不要自尊也就罢了,居然可以这么投入地拿自己当三流言情片男主角,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实在受不了,我把猴子的照片给他看:“这我老公,看见没?”

  照片上的猴子一身牛逼闪闪杰尼亚西装,靠在自己的BMW上笑得喜眉笑眼,一副农民大叔勤劳致富奔小康的模样。

  老许顿时像被扎了一针的气球,萎靡道:“那我祝你幸福。”

  “彼此彼此,也祝你们幸福。”

  GAMEOVER。

  我也看武侠,最喜欢的侠客是韦小宝——如果韦爵爷也能算是侠客的话。

  熊猫屡次问我:“怎么还不找男朋友?”

  找男朋友?谈何容易!

  上自习时我提一袋樱桃边吃边看书,路遇本班男生蔡林,蔡林曰:“给我点儿。”

  给了他一点儿,心疼。

  “再给点儿。”

  又给了他一点儿,心如刀绞。

  蔡林吃完,“还得给点儿。”

  “给我一个理由先。”

  “我是吃了,我们寝室的兄弟还没有吃呀!”

  “他们又不是我儿子。”

  蔡林百思不得其解,“我没说他们是你儿子啊……”

  半小时后,蔡林怒气冲冲跑过来,“难道我是你儿子?!”

  周围同学大笑。

  我肝胆寸断地对熊猫说:“亲爱的,我并不要求他们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但是至少要有大脑吧?谁想退化到和两栖类动物共同生活?反射弧长不是他们的错,反射弧长还要泡妞就是他们的不对了吧?”

  熊猫说:“做人要厚道,人家追你是给你面子,说这种话有点儿欠抽。”

  我现在认为:谈恋爱,是件比较无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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