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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系列合集

6·9 香港居民开始以倒计时法计算着1997 年回归的日期。届时,邓所期望的顺利交接肯定能实现

  按照中英联合声明,1997 年7 月1 日,也许还要加上零点零分零秒,香港上空将发生戏剧性变化:米字旗下降,五星旗上升,英国派遣的香港总督

  将把管治香港的权力大印交给由中国政府委任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

  这一天,乃至这一刻,从香港的皇后大道到北京的天安门广场,将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中国人民一雪百余年丧权辱国之耻,又赶上共产党的第76个生日。邓小平届时将步人94 岁,只差17 天。他很想活到那一天,亲眼到香港去看一看,哪怕是坐着轮椅在香港的土地上站一站,与万民共享那胜利、那自豪、那五星红旗第一次飘扬在香港上空的时刻。

  然而,邓提前13 年预计到问题的另一面:撤下米字旗换上五星旗是很容易的,但“不能设想,到了1997 年6 月30 日,一夜之间换一套人马。”

  这就可以解释,既然有关香港的三个条约是不平等条约,中国不承认它们的合法,它们对中国没有约束力,中国随时有权收回香港,以前不收回是因为条件不成熟, 80 年代初条件已经成熟,为什么还要等到1997 年?还有,什么时候收回通知英国一声就可以了,英国没有理由拒还本应属于中国的领土,为什么还要费口舌同它谈判?

  在正式收回香港之前,有意留出一段时间,通过外交途径同英国进行认真反复的磋商——这样做,不是为了装斯文,也不是怕英国不肯交,而是基于这样一个深远的谋虑:争取得到英的配合,实现平稳过渡,顺利交接,以达到既收回香港主权又不影响香港繁荣稳定的双重目的。

  但事情总是有两个方面,有一利必有一弊。一下子拿回(或在80 年代初开始同英国接触时就宣布立即收回,或先不动,等到1997 年抑或任何其他更合适的时机突然宣布收回),痛快利索,英国措手不及,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可以少扯好多皮。“可是拿回怎么办?肯定会引起混乱,甚至动乱,香港的人,香港的法制和规则经不起那样一个晴天霹雳。大陆即使有办法去收拾局面,很可能主权收回了,得到的却是一个冷落萧条、后患无穷的空港、死港。

  慢慢谈也有两重性。留出一段时间让港民港情逐步适应,有利于将来顺利接管,但同时也为英国提供了继续染指的机会。英国知道它什么时候要离开香港,而在离开前它又有权继续支配这块地方,势必要抓紧时机大捞一把,甚至会造出种种麻烦事来。

  邓不担心1997 年后的事,只担心1997 年前的过渡时期。1997 年后变不变,怎么变,是中国自己的事,中国自己会考虑。1997 年前治权还在人家手里,就难免发生一些不依自己意志为转移的事。最值得担心的是:

  1.英资带头把资金撤走,使香港成为一座空港。2.储备金用尽,使港市作为国际流通货币的地位发生动摇。3.现在资源,主要是土地批租收入耗尽,为将来的特区政府造成财政困难。4.港英政府在过渡期另搞一套班子,为将来政权移交造成意想不到的困难。显然,过渡时期如发生上述情况,不但无法保持繁荣,还会引起动荡、混乱,或者乱得你无法接手,或者接手后难免一乱,最后是治了乱,但难有繁荣。

  磋商、谈判,就是为了争取英国政府积极合作,包括约束各自的厂商和各业人士,不要在过渡时期做出有损香港繁荣和稳定的事来。可是,英国凭什么合作呢?不是因为它把中国的地盘占用了100 多年感到难为情而对物主表示感谢吧?

  香港昔日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荒凉小岛,如今高楼林立,寸土千金,成为世界第三大国际金融贸易中心,被誉为“东方明珠”。邓现在要求英国在约定的时间把这颗“明珠”完好无损地奉还中国——可以再用一段时间,但不要试图损坏它,不要留下扎手的钉子,还要尽力资助中国学会将来怎样管理它。

  英国会说:我当初借的只是个荒岛,而现在是颗“明珠”!要英国就这样归还,或曰放弃,它是不会那么甘心情愿的。如果说有朝一日它非放弃不可的话,它也不会力这即将放手的东西负责任。即使它不会有意制造麻烦,它也要首先考虑如何尽最大可能在这最后的几年里多沾点光。所以要英国在过渡时期内按中国的意志行事,为将来中国接手而它放手香港创造条件,是件很难的事。

  邓的难处是:由于中国缺乏经验,港民港情需要一个熟悉、适应过程,不能一下子拿回香港,先得让英国管一段时间,但又不能让英国在这段时间乱来,否则将来接管起来更加困难。这就造成一个悖论:在这段中国未管时间内,中国又不能放手不管。如果储备金用尽,港币贬值,就会发生动乱。过渡时期我们不过问储备金行吗?还有一个土地问题,如果把土地卖光用于行政开支,把负担转嫁给1997 年以后的香港政府,不干预行吗?

  怎样做到未管而先管?两国政府就过渡时期的各项安排进行谈判就是一个好办法。

  谈判,英国未必都听中国的。但是通过谈判,可以把英国,从而把港英政府攥在手上。不谈,等于放手不管,任其乱来,没有回旋余地。一谈起来,就不怕它不合作,至少它不会走到同中国断交的地步。邓曾当着英国首相说,他只担心过渡时期出现人为的混乱,“这当中不光有外国人,也有中国人,而主要的是英国人,制造混乱是很容易的。我们进行磋商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邓选》ⅢP.14)

  邓不谈主权,也不担心1997 年后的事,独把重点放在过渡时期,道理就在这里;让英国在这段该它管的时间内在一定程度上按照中国的意见办,为将来中国正式接管香港打下基础。

  关于过渡时期香港安排和政权移交的谈判,从1984 年4 月开始。其中最大的胜利是设立中英联合联络小组。

  开始英是不同意的:1997 年前香港怎么办是英国的事,弄出一个中英联合小组,岂不成了中英“共管”?

  邓对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讲道理:在过渡时期有很多事情要做,没有一个机构怎么行?英方可能认为设立这种办事机构中方会占便宜,邓表示:这个小组可以设在香港而在香港、北京、伦敦轮流开会。——这样总算平衡了吧!豪只好同意谈下去。

  但谈了3 个月,英方还是不通,说中国提出设立联合小组是要提前干预港府事务。到7 月,离邓限定的时间表只有两个月了,豪再次访华,中方又灵活了一下,表示:如果英方同意设立联合小组并以香港为常驻地,该小组进驻香港的时间以及1997 年后是否继续存在一段时间,都可以商量。最后商定的结果是:联合小组1988 年7 月1 日进港,2000 年1 月1 日撤销。一一不是忌“共管”吗?各“共管”一段总满意了吧!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使命是协调中英协议的具体实施,对“为1997 年顺利过渡所要采取的措施”进行磋商乃至审议。有了这个东西,过渡时期香港怎么搞就不是英国一方说了算。中方有了参与机会,届时英国的一举一动都在中国的监督之下,中国不同意的事,英国办不成。

  1984 年9 月中英联合声明草签,平稳过渡有了法律保障。这是国庆节前几大的事。国庆节后三天,邓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谈到另一种更广泛的参与:“不能设想,到了1997 年6 月30 日,一夜之间换一套人马。如果那样,新班子上来,什么都不熟悉,不就造成动乱吗,即使不造成动乱,也会造成混乱。在过渡时期后半段的六、七年内,要由各行各业推荐一批年轻能干的人参与香港政府的管理,甚至包括金融方面。不参与不行,不参与不熟悉情况。在参与过程中,就有机会发现、选择人才,以便于管理1997 年以后的香港。”(《邓选》ⅢP.74)

  邓还说到”参与者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爱国音。”香港事务不是没人管,但那些管事的人肯定不都是爱国者。让爱国者参与进去,就是把管理香港的权力逐步从倾伦敦势力手上转到倾北京势力手上。当然这个参与不是北京直接出面参与,而是香港人参与——“中央政府支持香港人参与”。(邓选ⅢP.74)

  中英联合声明和联合小组把英国这个方面牵制住,使其不能乱来。与此同时,以香港同胞为对象的爱国统一战线得到了加强。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名单上出现了港澳代表。1984 年5 月,在港澳代表和委员出席“两会”时,北京还首次邀请港澳记者赴京采访“两会”。邓百忙中单独会见他们,亲切交谈,合影留念。这年10 月1 日,北京还来了一个庞大的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各行各业各界各种不同观点的人都有。邓专门接见他们讲解中央的对港政策,提出殷切希望,并请他们回去后向香港500 万同胞作些宣传解释,还希望香港同胞多回来走一走。此后,香港人士不时组团访京,北京则让他们到全国各处看看,以激发爱国热情。香港人士在大陆投商或捐款,一律得到支持、鼓励,被赞为爱国义举。通过这些活动,北京有效地扩大了它在香港居民中的影响,港民港情大幅度地倾向于北京,为平稳过渡打下了群众基础。

  1984 年开始的过渡期一直按照邓设计的目标平稳进行。1986 年制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规范香港的未来。1987 年4 月13 日,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签署。至此,邓要完成的三个统一对象——港、澳、台,已经有两个十拿九稳了。看来一国两制行得通。

  三天后,邓接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作了一篇对香港未来很有份量的讲话。该讲话专就基本法讲了两个问题,态度非常明确。

  第一个问题涉及到香港未来的政治制度。按一国两制的构想,未来香港实行不同于大陆的资本主义制度,这一点是肯定了的。但邓强调,香港未来的制度不能照西方的那一套,比如搞什么三权分立,议会民主等等。邓特别讲到普选制之不可取,因为它不能保证未来管理香港事务的人是爱祖国爱香港的香港人。

  第二个问题涉及到中央政府与未来香港特区的关系。邓强调了中央干预的必要性:”如果..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怎么办?那就非干预不行。干预首先是香港行政机构要干预,并不一定要大陆的驻军出动。只有发生动乱、大动乱,驻军才会出动。但是总得干预嘛。”(《邓选》ⅢP.221)

  这两个观点从政治上划定了未来香港活动的范围,联系到年初政府对学潮处理的措施以及态度越来越鲜明的反自由化行动,外间人士意识到他们所理解的民主与共产党所能给予的民主有很大差别,1989 年的动乱及其处置措施肯定进一步加深了这种认识。可是到1990 年4 月,香港基本法已获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大局已定,有想法的人也只有作罢。

  然而只要过渡时期没有结束,香港还没有完全攥在北京手里,有矛盾总会爆发出来。1992 年10 月,新任港督彭定康提出“政改方案”,持续了七、八年的平稳过渡再起波澜。

  彭定康要在临近1997 年的最后几年里将香港现行政治体制来一个大的变动,而变动的方向与邓小平所设计的香港未来正好相反:

  邓说香港1997 年后也不能实行西方式的三权分立、议会民主等等。彭督的政改方案偏要扩大香港立法局的权力,把香港政体由行政主导变为立法主导。行政主导体制有利于中央对地方政府的垂直控制,变成立法主导将意味着行政机关要受制于立法机关。那样,香港将会出现政治上争论不体的局面,行政机关难以行使权力,行政决策失去稳定性,外国政治势力易于插手香港事务,而中央政府反而难以控制香港局势。一旦香港有事,中央无法通过行政手段责成香港地方政府出面干预,北京将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放任,要么动武。

  邓说:”我们说,这些管理香港事务的人应该是爱祖国爱香港的香港人,普选就一定能选出这样的人来吗?”(《邓选》ⅢP.220)彭督的政改方案偏要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如把立法局中功能团体议席的选举的方式由原来的团体间接选举改为按职业划分的直接选举,把市政局,区域市政局和区议会的委任议席变为直选议席。这一着是跟北京争“人头”。果若如此,就无法保证1997 年后治港的港人是邓所要求的爱国者。

  早在8 年前邓就提醒英国外交大臣:“希望港英政府不要在过渡时期中自搞一套班子,将来强加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邓选》ⅢP.68)彭督正是要自搞一套班子,他让1995 年选举委员会成员全部由直接选举产生的区议会议员担任,这样选举产生最后一届立法局,然后无条件“直通车”,不就变成了1997 年后香港特区的立法会“班子”?再加上立法主导体制,谁还改变得了?

  这样一改,等于在平稳过渡的道路上挖了一道深坎子。要真是这样,邓的平稳过渡等于白白谋划了几年,还不如早几年一下子把它拿过来好,像这样“过渡”到1997 年,不要说顺利交接,还会陷入两难困境:再动个手术把它变过来吧,势必引起剧烈震动,而且难避“不要民主”的指责。不动吧,英国等于只是从形式上撤走了,人走茶不凉,香港真可能变成一个在“民主”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而且你除了动武,别无办法。

  怎么办?唯一的办法是在外交上发扬不信邪、不怕鬼的精神,不断指责港督的方案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违反了与基本法相衔接的原则,违反了中英业已达成的谅解和协议,有意为平稳过渡,顺利交接设置障碍,试图决定1997 年后的香港事务,安插亲英反华势力,干扰中国对港行使主权..不管港英方面怎么威胁要在香港“全民投票’,要交立治局讨论通过,中方就是不同意,不接受,不让步,硬着头皮顶着。双方交涉了半年未达成任何协议,加上1994 年北京申办奥运受挫,中英关系一度降到零点。

  最后还是英方让步,因为它不愿意看到两国关系破裂,从而失去在中国市场上的机会。1994 年10 月,中英再度达成协议。过渡时期最后一轮较量仍以中国取胜告终。现在看来自不会有什么障碍了。英国近期向中国提供15亿美元的出口贷款以改善同北京的关系,结束过去。香港居民开始以倒计时法计算着1997 年回归的日期。届时,邓所期望的顺利交接肯定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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