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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位3

  第二天,六月二十七日,大理石地板上已经用白色胶带贴出了人的形状。形状有点古怪,因为没有头。人形旁边是标明斧头位置的胶带,但实物已经拿走了。地板上的大量血液已经凝固,黑糊糊地沾在石头上,其中一些地方就像软软的西红柿酱似的鼓了起来。离人形两英尺远的地方也有个胶带围成的圆圈,正中央放着一个塑料袋装着的银盘。透过透明的塑料袋,可以看见银盘上也沾满大量的血迹。

  洛杉矶市警察局凶案组的蒂莫西·莱恩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正在询问死者的父亲戈登·巴克雷。戈登穿着一件遮住脖子的圆筒立领衬衫,年龄该在六十以上了,他满头银发,身体健壮。

  “我常听到令郎的大名。”蒂莫西·莱恩说道,“最近有线电视的电影频道播放过的恐怖电影,字幕上常常注明改编自令郎创作的小说。我们警局内部也有不少他的读者。”

  “的确他很出名。”戈登泣不成声地答道。戈登·巴克雷的工作看来应该安慰过很多伤心的对象。他是个牧师,作为宗教活动家可以说很有声望,或许因为这个缘故吧,看起来他还十分平静,但从他充满血丝的眼睛可以看出,昨夜他已经彻夜未眠。

  “无法再看到令郎的新作,我想很多读者应该都很悲伤。好莱坞的电影圈内也是一样,令郎的死真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再问一遍,昨天是你深夜回家后才发现儿子遇害了,对吧?”

  “是的。”

  “你是说时间大概十一点多,对吧?”

  “十一点二十分。”

  “你回家很晚?”

  戈登点了点头。

  “如果方便的话,请告诉我你去哪儿了?”

  “玛·麦森·索菲特饭店。”

  “玛·麦森·索菲特饭店?那是比佛利山的一家饭店吧。你到那里拜访谁了?”

  “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安德鲁·霍尔先生。我们讨论了一会儿宗教在治疗绝症方面能起的作用。”

  “噢,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安德鲁·霍尔。”

  “他是那里的社会医学部副部长,来这里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做个演讲。以前他也经常针对各种医学问题征求过我的看法。”

  “你从宗教学家的立场出发,提了不少看法,对吧?”

  “正是如此。”

  “具体说到什么内容呢?如果可以,请告诉我一些。”

  “内容十分繁杂,就算是部分内容,也很难说清。”

  知名作家的父亲对这种要求显然感到困惑,他太累了。但莱恩还是默默等待他的回答,根本无意改变主意。

  “比如安乐死的问题。这个话题也是我阐述作为一个宗教家的信念的好机会。”

  “能说详细点儿吗?”

  “死刑制度已经在全美引起关注了。欧洲各国已经陆续着手废除死刑。我国有些州虽然已经明令废除死刑,但在很多州里死刑依然存在。不过,死刑的执行方式都在改良中。死刑犯和行刑官都感到痛苦的绞刑,或是和奥斯威辛集中营一样,使用毒气行刑的方式,几乎都已不再使用,目前已有二十二个州改为几乎无痛的麻醉注射以及注入心脏停止药物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和重症患者选择的安乐死一样。某些医生发明的自杀机器也能用来处决杀人犯。两者从不同方向出发,却殊途同归地找到同一个方式。

  “然而,在安乐死问题上,想出这个方法的医生被判有罪,而另一方面,用在死刑执行上,这个方法却被社会赞誉有加,这相当矛盾。”

  “我的身边也有一位患者曾经主动要求过实行安乐死。”警察莱恩说道,“他是晚期癌症患者,活着只有痛苦,治愈的可能性是零。而且多活一天,就要多付一天的治疗费和住院费,保险费支付的有效期限正在一天天逼近。如果继续让他存活下去,家里人只能变卖房子,最后落得个无家可归的下场。”

  “但是我的回答十分简单。无论什么理由,人的生命都是上帝赐予的。人类无权左右人的生死,这也是我始终如一的回答。”

  “即使遗属将来无家可归也一样吗?”

  “你的这位朋友的家人后来无家可归了吗?”

  “没有,在那以前患者就已经去世了。”

  “是啊,这就是上帝的旨意。再说,即使无家可归,那也是上帝要给他们的考验。”

  “那么死刑也是?”

  “当然是违背上帝旨意的行为。”

  “堕胎也是吗?”

  “那是不被允许的,生和不生都是上帝的旨意。同样,我也不赞成权宜的医疗方法。不少研究人员为了名誉和金钱,发明出许多药物和权宜之计的治疗方法。但其中很多只是浪费金钱,让患者的病情更加恶化而已。所有疾病都是出于某种理由,上帝让他得的,不会随便躲得过去。”

  警察只是默默点了点头,说道:“你的说法倒是相当容易理解。我们礼拜天到教堂去,牧师也都是这样说的,可惜要是有更多事实能证明这些就好了。我不打算在这里多说什么,巴克雷先生。我们热爱的洛杉矶治安正日益恶化,垃圾堆似的区域正在不断增加。它已经病得不轻了,为了阻止它的恶化,我们警察每天勤勤恳恳地努力,或许这也算是为了金钱和名誉采取的权宜疗法之一吧。”

  “话不能这样说,你们警察这种组织,本来就是我们市民智慧的产物,也就是所谓的自愈能力。我所说的权宜疗法,举个例子来说,比如治理盗贼却让联邦军队介入这种事。”

  “原来是这样,我了解了。不过巴克雷先生,令郎的案子,我只能说很不寻常。我在洛杉矶警局已经干了二十年,这种不同寻常的凶杀案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一位著名作家被杀已经够特殊的了,而且脑袋还被斧头砍断了。凶手带走的凶器好像是把冰锥。但是看来那把凶器和砍断头颅使用的斧头都是你们家的。”

  “是的。冰锥平时放在那个吧台下面,斧头是放在院子里的杂物间里,是给园艺师准备整修花木用的。”

  “这么说来,这个不寻常的凶手在进行如此残酷的犯罪前,居然懒惰到不带任何凶器来。万一在你们家没有找到那两样凶器,他会怎么办?难道杀不杀人都无所谓吗?

  “而且被砍掉的头颅居然放在离躯体三英尺的地上,还盛在银盘里。这个银盘据说也是你们家的。这里头究竟隐藏着什么谜底啊?另外,麦克·巴克雷还随身携带着不少现金,这些现金都没有被动过。也就是说,凶手的目的并不在于偷盗。这个大厅有不少值钱的东西,但凶手都没有拿走,据说没有任何东西被盗。我再问你一遍,麦克·巴克雷先生曾经和别人结过什么仇吗?”

  “没有,”戈登不耐烦地摇了摇头,“我儿子不是那种会跟人结仇的人。”

  “工作上得罪过谁没有?”

  “你是说得罪到想杀掉他的程度?一个都没有。下一步你好好打听看吧,马上就会知道的。”

  “有没有发现他和哪个危险组织扯上关系的迹象?”

  “完全没有。但是如果作家协会和好莱坞算是危险组织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和毒品呢?”

  “我想你们已经检查过我儿子的工作间了吧。他平常连烟也不抽。虽然会喝点儿酒,但每次都喝不到烂醉的程度,如果在外面喝酒,他每回都不会开车出去的。”

  “那好。那么谁会要杀害麦克·巴克雷呢?他的死,谁从中可以得到好处?”

  “这可一点儿猜不到。我想不会有人非杀我儿子不可。”

  “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一定要杀死他?又为什么非得把他的头切下来?切下来的头又为什么要放在银盘上?而且,凶手想做那样多的事,却没有携带任何凶器之类的东西,这到底为什么?”

  戈登没有回答,好像想回答,但最后又没说出来,最后才说道:“要不,会不会是毒瘾大的吸毒者,或是精神异常的人干的吧?我想我儿子的死会让不少人受损失,但不会有人能因此获得好处的。”

  “真是桩愚蠢透顶的案子。的确,除了吸毒后脑袋糊涂的人外,大概没有人想得出这种作案方式。凶手像是从那扇窗户爬进大厅里的,那扇窗户一直就没关。”

  戈登不无悔恨地点了点头。

  “当时,凶手带着从院子杂物间里找到的斧头,从窗户爬了进来。杂物间里还留着凶手翻动东西的迹象。然后他穿过草坪,上了玄关的台阶,踩着窗框爬进了大厅。窗框上还遗留着一些泥土,可惜没有留下鞋印,无法确定鞋子的款式。也没留下指纹,看来凶手戴着一副乳胶手套。这也奇怪,为什么要戴乳胶手套呢?鉴识人员告诉我,凶手戴的可能是医生动手术用的手套。

  “凶手进入大厅后,把斧头放在窗户边,然后到吧台的桌子处寻找凶器。他发现了一把碎冰锥,觉得用起来很顺手,于是就拿走了,再拿着斧头躲进那个更衣柜里。”

  “你怎么能知道得这么清楚?”

  “因为这条路线上都留着少量院子里的泥土,更衣柜里还留着一些草坪上的树叶。”

  “嗯。我累了,也受了很大刺激,脑子已经有点麻木了。你讲得很详细,但最终你想告诉我什么?或者还有什么想问我?”

  “就像刚才提到的那样,凶手在更衣柜里躲藏了很久,这一点没有疑问。但这只是凶手的权宜之计。”

  “这怎么说?”

  “凶手很可能最早是想进令郎的房间。但他走到房间门前后拧了拧门把,才发现门已经上锁了。不得已,他只好躲进更衣柜里。也就是说,他进得了大厅却进不了房间,所以躲在那里等待机会……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凶手怎么会是偶尔路过的瘾君子呢?显然他是冲着令郎来的,依我看,说是熟人作案倒更合乎情理。”

  “也许因为我儿子太出名了吧。我累了。不好意思,我想休息会儿可以吗?”

  “那好,我最后再请教你一两个问题。昨天晚上令郎到哪儿去了,你知道吗?”

  “我想也许到他常去的那家酒吧去了吧。从好莱坞大道拐进拉斯帕尔马斯大街一点的左侧,是一家鸡尾酒酒吧。还有问题吧?”

  “再问你一件事,听说周末他约了个女演员一起吃饭?”

  “好像是吧。”

  “是哪位女演员?”

  “夏隆·穆尔。我能走了吗?”这位著名作家的父亲痛苦地站起身来,绕过标示着自己儿子无头尸体的白色胶带,慢慢穿过大厅,朝那扇刻着精致的雕花装饰的门口走去。

  “巴克雷先生!”莱恩刑警大声叫住他。于是戈登·巴克雷一手握着镀铜门把转过头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

  “那是你住的地方吗?”

  “是的。”

  “那么,这边就是令郎屋子的门了?”

  “是的。对不起,我失陪了。”戈登打开门,消失在门后。

  莱恩的搭档安东尼·路易斯正好查看完屋外的情况后刚刚进来。

  “这么说,凶手并不是特别针对作家作的案,对吗?”路易斯听完刚才俩人的对话后说,“草坪的草掉落的位置,是在那扇门的前头。”

  “也许凶手弄错了,或者他不知道谁住哪个房间,也或者想随便闯进一间屋子试试。”

  “不,如果是我,我会选隔壁那家房子。那家的玄关在一楼,离车来人往的马路又稍微远一点儿,而且还在树荫下。我刚才问过了,昨晚他们家的窗户也没关,一直敞开着。可是这家的玄关在二楼,而且门外的灯光还挺亮,从外面的大马路看过来的话,人站在玄关前头就像站在舞台上,看得清清楚楚。”

  “玄关灯没打开吗?”

  “不,这种灯到了晚上好像会自动亮起来的。”

  “嗯,明明不容易进却偏要闯进这家来。又是挑晚上来。看来,凶手果然是冲着作家来的。周围能找到目击者吗?”

  “没找到。”

  “凶手是走路来的?有人看到可疑车辆了吗?”

  “完全没有。这家伙来得像幽灵似的。”

  “也许事实上就是幽灵作的案也说不定,因为死者就是专门写那种故事的。”莱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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