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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崛起(图文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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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宪法

  第一节 近代天皇制的确立

  1878年5月14日早晨6点,大久保利通在自己的私邸中接见福岛县令山吉盛典,山吉刚开完在东京举行的地方官会议,正要返回县里。

  谈到快8点的时候,山吉想起身告辞。大久保说上班还早,挽留住他,谈了今后的政治指导方针。大久保说:“现在事情渐渐安定下来了。所以在这个时候应该以三十年为期。明治元年到明治十年为第一个时期,军事居多,为创业时期。从十一年到二十年为第二时期,这个时期是最重要的,整顿内治、繁殖民产,都在这个时期,我虽不才,但是决心克尽内务卿的职守。从二十年到三十年为第三期,这个时期的守成就有赖于后来的贤德之人继承修饰了。我的志向就是这样,所以在第二期所干的事业务求深加谨慎,为将来留下可以继承的基础。”

  眼看办公时间已到,大久保送走山吉,乘双头马车前往临时皇居赤坂离宫院内的太政官署上班,马车刚走过纪尾井町,大久保遭到六名刺客的袭击,当场毙命。

  刺杀大久保的六位刺客走到临时皇宫前面自首。他们留下了斩奸状,批判藩阀政治家上不听天皇的谕旨,下不听民众的公议,压制民权,以政治为私有。他们要改革有司专制的现状,要求举办民会,采取公议。政府将这六人处以斩首。9天后,政府将木户孝允和大久保的儿子列为华族。

  自从一年前西乡和木户相继死去,“维新三杰”在一年之内全部走出历史舞台。

  一年前的7月,在青森县陪同天皇巡幸的空闲,岩仓具视在住所设了小宴,请木户孝允过来小酌一杯。两人谈到时务。岩仓对维新以来各位大臣进退无常,施政方针弛张失度深感忧虑。木户担心的是日本很快就要建立立宪制度,开设国会,而天皇权威还远远不够,不少地区的农民还不知道天皇是什么人,皇室的经济实力也不强。他认为尊与富密不可分,天皇必须有巨大的经济实力。

  当年,政府将皇室经费和宫内省的经费分开,为皇室增加财产作了准备。从那以后的十多年里,这些臣子不断为天皇积聚物质财富,到1886年,天皇的财产已经有了315多万公亩。此后,又把广大的国有山林原野划入皇室财产,到1890年皇室财产已经达到3亿6千万公亩。皇室在1889年颁布宪法的时候,手中持有的股票已经达到974万日元。天皇和皇室已经成了日本最大的地主、资本家。1888年,政府把新建的皇城命名为宫城,1889年,明治天皇搬进了政府为他特意建造的宫城。

  早在岩仓使节团到欧洲考察的时候,木户孝允就开始构思日本的下一步国家体制建设。在第一期急速近代化的过程中,他首先关注到日本的现代化可能只是“日本桥边的现代化”,仅仅移植了西方文明的皮相,而在农村和广大地区,这一进程还根本没有触及实质。就在他思考下一步日本的改革时,西南战争爆发,他在忧虑之中逝世。

  日本进入以伊藤博文为首的第二代领导人时代,第二次维新也从此开始。

  第二节 制宪的步伐

  明治天皇欣赏的伊藤博文上台后,首先面临的就是日益高涨的民权运动。自由民权运动作为一个争取民权的资产阶级运动,在明治维新一开始就成为日本政治格局中的一种重要力量,它也是明治维新的必然结果。这个运动呼吁制定宪法,开设议会和国会,在70年代和80年代这个漫长的历史时期里,成为制定宪法的一种外在动因。

  一直以东方俾斯麦自许的伊藤博文自己清楚地意识到,制宪的历史重任落在他的肩上。

  从明治维新一开始,就提出设立议会和国会,尊重“公论”的开明政治。明治初年,政府指示青木周藏制定宪法草案,以体现君民共治、限制君权、约束官吏、提高人民地位的原则。1875年,天皇发布《建立立宪政体诏书》,设元老院专司立法,设大审院(最高法院)负责司法,逐步建立国家立宪体制。

  在野的前官僚也开始攻击现行政府,在1874年因为“征韩论”退出政府的板垣退助、后藤象二郎、江藤新平、副岛种臣等八人联合起草《设立民选议院建议书》。他们打起设立民选议院和制定宪法的旗帜,在日本掀起了全国性的自由民权运动。1880年3月,成立了统一组织“国会期成同盟”。日本各民权组织提出了20多种日本国宪法草案。有的主张建立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有的主张以卢梭天赋人权为原则,主权在民,限制君权。

  以伊藤博文为首的政府面对的不仅是自由民权运动,也面对以天皇为首的宫廷派势力。岩仓具视曾经对伊藤博文面授机宜,其核心在于宪法必须是一部钦定宪法,天皇总揽统治权,这是宫廷派的两大重要方针。为共同对付民权运动,维护天皇制,伊藤博文和宫廷派妥协。

  但是在政府内部,伊藤博文和大隈重信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以致发生了明治十四年(1881年)的政变。

  在开设国会和制宪问题上,伊藤博文代表渐进派,大隈重信代表激进派。1880年,伊藤博文提出建议,先强化元老院,再召开国会,确保制定出由天皇总揽统治权的钦定宪法。但是大隈重信虽然同意钦定宪法,但是他反对天皇总揽大权,采用英国政党内阁体制,由国会取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在2年后选举议员,第三年召开国会。伊藤看到他的建议书以后,表示不能接受。

  正在这个时候,萨摩出身的北海道开拓使黑田清隆将政府财产以低廉价格出售给同乡——出身萨摩的政治商人五代友厚。当时三菱家族也想垄断北海道海运权,与五代主持的关西商会展开激烈竞争。和三菱关系密切的大隈重信将这个消息捅给了报社,社会舆论一致抨击政府黑幕,事态发展得越来越大。

  伊藤博文在千住火车站向正在巡幸的明治天皇汇报了情况,天皇认为大隈重信是有野心的“韩信、彭越之辈”,决定并罢免了大隈重信,宣布将召开国会的日期定为明治23年。

  伊藤博文独揽了制宪大权,开始一步步实现其渐进的制宪计划。

  伊藤博文选择德国作为制定宪法的模范国。1882年,他来到德国,花了一年多时间学习德国的宪法制定经验。他向宪法权威学者格奈斯特学习宪法,格奈斯特派助手毛斯每周三次为他讲解宪法。在维也纳大学,斯坦因教授为他讲解了英、法、德政体的沿革。

  8月的一天,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接见了伊藤博文,他对伊藤说:“从日本天皇的利益出发,召开国会并不值得庆贺。”“即使迫不得已召开国会,也不必在宪法中规定政府预算须经国会批准,伊藤先生应该设法解决万一国会不批准预算时的周全之策。”伊藤博文大有所悟,威廉一世的观点直接影响到日本宪法的一些原则。

  1884年,伊藤建议成立起草宪法的专门机构“制度调查局”,任命同样崇尚德国宪法的井上毅为起草人。这是一个分步骤、一步步落实君主权力、限制政党权力的国家体制设计过程。为此,他先期实行了一系列的体制改革,以适应宪法的需要。

  天皇的大权是体制的核心,在设计《宪法》之外,伊藤专门制定了皇位继承、皇族名分和皇室财产的《皇家典范》,皇家事务超然于宪法、国务和议会之上。为制衡由政党组成的众议院,他设计了主要由天皇任命、不经民选的贵族院,在权利上凌驾于众议院之上。同时在贵族院里强化维护皇权的屏障,发布《华族令》,将维新以来的公卿、大名、神官,在朝的维新功臣,按照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位,成为新华族。其中岩仓具视的儿子、长州和萨摩的藩主被封为公爵,大久保和木户的儿子封为侯爵,长州的伊藤博文、井上馨、山县有朋,萨摩的黑田清隆、西乡从道、松方正义、大山岩等被封为伯爵。

  1885年,伊藤博文提出官制改革,他向太政大臣三条实美提出,在实行欧式立宪政治的时候,应该有一位总理大臣统领各省专任大臣,执掌政务、制衡议会。在经过一系列的折冲以后,废除了维新以来实行的复古色彩强烈的太政官制度。

  伊藤博文获得天皇的认可,出任日本历史上第一任内阁总理大臣。第一任内阁十名成员中,长州藩和萨摩藩各占了四名,这是是萨长藩阀寡头政治的正规化过程。在以后的日本历史上,藩阀寡头占据了重要位置,萨长两藩的寡头保持了政治均势。伊藤博文四次出任内阁总理大臣,总理大臣的位置也在这几位元老之间轮换。到明治末期,黑田清隆、伊藤博文、井上馨、山县有朋、西乡从道、松方正义、西园寺公望等被封为元老,对日本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就在伊藤博文制定日本宪法、改造政府的时候。山县有朋在军制和地方自治上开始了改革。

  从80年代开始,山县有朋开始在军队中改变原来的法式军制,全面实行德国式的军事制度。陆军的第二代人物桂太郎、川上操六、儿玉源太郎、乃木希典以及德国军事顾问梅克尔成为军制改革的核心。这次改革将原来的镇台编制改为师团编制,以步兵、骑兵、炮兵、工兵、辎重兵全部兵种组织师团。改组军制上层的高级司令机构,负责军政的陆军省和负责军令的参谋本部并列,和统管教育、人事的监军部共同组成天皇最高陆军参议官,形成高级司令机构。修改了征兵令,制定陆军一年志愿兵的条例,改革了基层结构的兵役制度,对原来的免役条件加以严格限制,彻底实行了全民皆兵和普遍服役制度。

  军制改革在日本建立了进行近代战争的军事体制。

  地方自治是制定宪法的前提。山县有朋首先实行全国的市、町、村改革,合并原来7万多个町村为1万3千多个。人口2.5万的町村变成市,这样划分出39个市。在町村制里设置二级选举法,拥有第一级财产资格的人可以选举市议会的会员的三分之一,郡制由町村议会选举的议员和大地主组织起来。大地主可以占有郡议会议员的三分之一。这是一种在政府监督之下的处理国家行政和地方共同事务的组织。山县要求这些町、村分担国家行政和地方共同事务的首脑人物,为了名誉,无报酬地各司其职。他认为这是国民的义务,和壮丁服兵役的原则相同。

  山县有朋将征兵的原则用于地方制度的建设,兵农一致、吏民相兼。在军队的秩序之下将人民组织起来。形成了日本军国主义的社会基础组织。

  为了保证宪法的制定,1887年12月17日,针对此前发生的2府18县的90多位民权代表向元老院提出的民主要求,伊藤博文决心采取镇压手段。17日,在山县有朋家中,伊藤和山县有朋两位巨头和东京警视厅总监三岛通庸策划了镇压的具体步骤。12月26日,政府发布《保安条例》,严禁秘密结社,室外集会,印刷教唆内乱的书籍和宣传品,在皇宫12公里的地区内,不准妨碍治安者居住和停留。命令570人离开东京一到三年,警察得到密令,如有抗拒命令者,可以格杀勿论。军队架设好军用电话线,宪兵在各处配有部队,陆军医院做好抢救伤员的准备。在这570人的名单中,有星亨、尾崎行雄,片冈健吉这些大名鼎鼎的民权主义者。

  26日的早晨,被誉为“日本卢梭”的中江兆民,在刺骨的严寒中抱着自己刚刚出生几个月的女儿千美子,离开东京前往大阪。不久他在给友人的信中写道:“自由、平等越来越珍贵了,明治政府的仁慈竟然到了如此地步。”

  一度风潮涌起的自由民权运动从此一蹶不振。

  1887年,伊藤博文主持的制宪步伐加快了节奏。

  法制调查局负责人井上毅清楚地记得伊藤对宪法起草人说的话:“在这个草案制定好,给天皇陛下看之前,跟谁也不能说。”因此撰写工作一直是在秘密进行。最初在东京的官邸,后来换到神奈川县金泽的一个旅馆里,最后是在横须贺海上的夏岛、伊藤的私人别墅里完成的。井上毅在完成宪法草案后还咏了两首和歌:“巧引异国千色线,织成斑斓日本锦。”“夜梦天照之故国,不忘皇祖古人心。”他用德意志的法律精神织成的日本帝国宪法,奠定了日本的近代天皇制的法律基础。

  1888年4月,伊藤博文向天皇提出明治宪法草案,当时民间以及政府中的一些人,认为应该将草案提交国民议会或者官民共同的宪法议会上讨论,坚持宪法钦定的伊藤一口拒绝。伊藤博文坚持钦定宪法应由天皇的最高咨询机关枢密院审议。为此他辞去总理大臣职务,专门就任枢密院议长。从6月18日开始,在天皇亲临之下,秘密逐条审议了宪法草案。1889年1月13日全部定稿。

  2月11日,是明治天皇改国号以后的第20个纪元节。在皇宫里举行了颁布宪法的仪式。枢密院院长伊藤博文捧送宪法给内大臣三条实美,由三条呈送给天皇。天皇收取宪法后,朗读《颁宪敕语》,下赐给首相黑田清隆。乐队奏《君之代》后,鸣礼炮,天皇退场。

  直到仪式结束后,参加颁宪大典的日本文武百官和外国使节才收到日文版和英文版的《大日本帝国宪法》、《皇室典范》以及议会法等有关文件。

  这个仪式突出了天皇御赐《宪法》的宗旨。

  也就在这一天,政府以天皇敕令的形式颁布大赦令,从宽处理1874年以后的士族叛乱、自由民权运动、大同团结运动的国事犯,赦免了几个月前因为治安条例被放逐者。天皇追念西乡隆盛在明治维新中的功绩,追赠他正三位,列为维新功臣。

  《大日本帝国宪法》是亚洲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也是对明治维新的一次总结。它的颁布,成为日本的近代化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志。

  《帝国宪法》最终确立的近代日本天皇制,对日本近代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这个有7章76条组成的宪法,在第一章的17条中就规定了天皇的权力。“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乃国家之元首,总揽统治权,并依本宪法各条之规定行使之”,“天皇在帝国议会之协助、赞同下行使立法权”,“天皇统帅陆海军”。

  在臣民之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中,《宪法》冠冕堂皇地宣布日本人民有各种权利和自由,但是又在法律上加以限制和取消,在战时或国家发生事变的情况下,不得妨碍天皇施行大权。

  在有关帝国议会的规定中,规定以原有贵族院和众议院组成,贵族院的议员有些是终身的,一般是7年。而众议院的议员任期只有四年。天皇有权解散众议院,但贵族院享有不被解散的权利。作为立法机构,立法权也是由天皇和议会共享的。

  在有关枢密院的规定中,枢密院事实上成为凌驾于内阁和议会至上的最高决策机构,即使议会权力扩大,形成政党内阁制,藩阀巨头仍然可以以枢密院为最后的堡垒,凭借天皇的名义保持政治权力。

  作为日本宪政的主要制定者,伊藤博文曾经这样表达过一种复杂的心情:“宪政实施之后,其结果对国家有益呢?抑或相反,不可预测。” “既然二十年前即已废除封建政治,与各国开始交往,欲谋国家进步,舍此别无其他经营良策,奈何!”他感慨日本没有基督教那样的宗教使人心归一,“没有机轴而听任人民妄议政治,则政治将丧失纲纪,国家亦随之废亡。”“在我国,可以成为机轴者,唯有皇室”。

  为各国制宪所具有的那种使人民成为国民的原则,在日本宪法中成了臣民。民权从与君权对等的关系变成了上下关系。宪法将天皇的权力绝对化,这是对以往十几年以来风起云涌的日本自由民权运动的大反动。

  第三节 教育敕语

  1890年,即明治23年10月30日,明治天皇发布了简短的“教育敕语”:

  “朕,惟我皇祖皇宗,肇国宏远,树德深厚。我臣民克忠克孝,亿兆一心,世济厥美,此乃我国体之精华。而教育之渊源,亦实存于此。

  尔等臣民应孝父母、友兄弟、夫妇相和、朋友相信,恭俭律己、博爱及众、修学问、习职业,以启发智能,成就德器。进而广行公益,开展世务,长重国宪,遵国法,一旦危急,则应义勇奉公,以扶佐天壤无穷之皇运。如是,则不独为朕之忠良臣民,亦足以显彰尔先祖之遗风。

  斯道,实乃我皇祖皇宗之遗训,子孙臣民俱应遵守,使之通古今而不谬,施内外而不悖。朕庶几与尔臣民俱拳拳服膺,咸一其德。”

  这个“敕语”不仅仅是针对日本教育,而是日本臣民教育的一个基本法。用天皇的名义发表,是表明它高于任何法令。它将一代又一代日本人教育成为天皇制的忠实奴仆。“教育敕语”和几年前天皇颁布的“军人敕语”使军事和教育这两个影响所有日本人国民生活的重要方面,都处于天皇的超越宪法的直接控制之下。它强化了君主专制制度,也改变了日本的思维方式。

  在后来对中国清朝的战争和对俄国的战争获胜之后,臣民的意识在日本人心中固定下来,成为一种独特的意识形态。1911年,教科书修订完成后,君主专制被写入公共教育,“教育敕语”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孩子们继续接受着建国神话的教育,他们是天皇的臣民,要像父母一样顺从天皇。于是,非人性的天皇制国家第一次以优先于所有价值形式、最高的实体方式呈现出来。”(比克斯)其影响之深,即使在今天,“皇国史观”还阴魂不散。

  第四节 日本法西斯的根源

  《帝国宪法》最为关键的是天皇与军队的规定。它给亚洲和世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成为日本发动侵略战争在国家体制上的关键环节,最终使日本帝国彻底败亡。

  按照宪法规定,陆海军的统帅、编制、兵力的决定权属于天皇,与议会和内阁毫无关系。军队统帅权的独立,使军部的权力极大,甚至凌驾于内阁和议会,直属于天皇。另外,天皇的的顾问机关---元帅府和军事参议院,由元帅、陆海军大臣、参谋总长和军令部总长组成,完全属于军部的势力,他们有权将军部的意见上奏天皇。由此左右大权,控制内阁,影响政府对内对外政策,最终使日本很快走上军国主义道路。

  在此后的日本历史上,从中日甲午战争开始,军部就开始独断专行。到了20世纪,从1931年入侵中国东北、再到1937年全面侵华战争,1941年太平洋战争,军部和昭和天皇的都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战后东京审判没有审判昭和天皇是美国的战略利益使然。正如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教授比克斯在其获得2001年普利策奖的名著《真相—裕仁天皇与侵华战争》一书中揭示的那样,无论从事实还是从法理上,昭和天皇都是不折不扣的战争罪犯。

  驻日盟军总部在占领日本后,首先做的就是废除这部带着强烈封建主义和军国主义色彩的《帝国宪法》。

  宪法颁布的时候,被流放的民主斗士中江兆民在大阪见到了宪法文本,“通读一遍,唯苦笑耳。”

  此时,对他的特赦令也刚刚到达。两年前(1887年),他就写出了后来传世的《三醉人经纶问答》,借三位酒徒之口,为当时明治时代的日本社会主要思潮留下了精确的照影,对当时日本青年思考日本往何处去有重要的启蒙价值。

  喝多了酒的洋绅士看到的是帝国主义虎视眈眈,但是他相信国际法维系着国际间的和平秩序,如有强国欺凌弱国,大国欺凌小国的事情,他相信并期待着法国和美国的同情和支援。

  主张富国强兵的豪杰君被这种梦想激怒了,他认为,无论感到如何烦恼,战争是不可避免的,在日本的周围,俄国屯兵百万,窥伺土耳其,企图吞并朝鲜。我国的人口财力都很小,对付他们的百万之兵,实在是愚鲁得发狂。今天要执行扩大我国土,增加财富、增加兵员、增加战船之策,进兵非洲也好,进兵亚洲也好,要当一个大国,以改变本国的面貌,而且不问成功与否,这是一举两得之策。

  性好饮酒的南海先生不赞成两人的观点。他认为洋绅士之论,非全国同心协力不能实现。豪杰君之见,非天子宰相独断专行不能得逞。如果豪杰君所谓大国在亚洲的话,应该结成兄弟之邦,互相援助,不应妄动干戈,使无辜百姓遭受涂炭。如果指的是中国,无论就其风俗习尚、文物及地理,作为亚洲小国均应与之敦睦邦交,绝不能张扬武力,与之结怨。

  南海先生说完,两位客人消失了:洋绅士去了美国遨游;豪杰君已在游历上海;南海先生依然居于日本市井,唯有饮酒而已。

  经过20年突飞猛进的近代化改革,日本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在19世纪的最后一个十年,日本往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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