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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舅祖父陈独秀 (吴孟明)

  我要说一说我心目中的陈独秀及与陈独秀有关的一些事。

  首先要说的是他不讳与不屈的个性。

  我从小在家就知道有这样一位舅祖父,一直到武汉才怀着崇敬的心情见到这位严肃的老人,目光炯炯,

  异于常人,平时不苟言笑,常常若有所思,只有知交相见,他才会侃侃而谈,直言不讳,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正如鲁迅说他:

  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吧,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着一面大旗,大书道:“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是敞开着的,里面有几枝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提防。

  我和祖母去,他见到三十年未见的大姐时,真情流露,感人至深。他原本已买好船票,只因大姐到来,便毅然退掉已很难买到的入川船票,后来才与我们一家同行入川;我们都在大餐间外搭地铺,十分拥挤,同船还有郑学稼、尉素秋等人。这里我要借此引用尉素秋女士的一段话来说明陈的品格:

  记得民国二十二年的春天,陈独秀被捕受审的时候,轰动了全国的舆论。他在思想文化界人的心目中,投下的影子太深刻了。大家所谈的种种,有一件事特别耐人寻思。就是他被捕从上海押解来(南)京时,在京沪车上酣睡一大觉,车到下关才把他叫醒。本来坐火车打瞌睡的事太寻常了,不值得一提,但是他这段旅程却不寻常,等于押赴刑场呀!滔天大祸,生死关头逼在眼前,能安心熟睡吗?……常人在利害交战于胸中时,已辗转不能入睡,总会恐惧、仓惶失措。能从容不迫以至于恬然入睡,倘若没有养其浩然之气的工夫,以及“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人”的至高境界,绝对做不到。就凭这一点,陈独秀在我的想象中,已钩画出一副东方哲人的简单轮廓了。

  任建树在《陈独秀大传》中也说:

  这种将生死置之度外,处之泰然的从容态度,使人不禁想起他在1913年“二次革命”时被芜湖驻军首领捆绑起来要枪决时所说的话:“要枪决,就快点罢!”

  1932年10月12日,何应钦将陈独秀提至军部会客室,根据陈独秀以后在通信中的记述:

  半谈话、半审问后,许多青年军人纷纷持笔墨和数寸长之小纸条,索书纪念,情意殷殷,(充满同情心,毫无敌视表示),令人欣慰,四面包围(长官不能禁止),弟真应接不暇,幸而墨尽,才得解围。

  《晶报》当时记载其事,第一句即言:“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在狱中他既拒绝劝降,审判时他又自撰《辩诉状》,变被告为原告。如审问他:“何以要打倒国民政府?”陈答:“这是事实,不否认。至于理由,可以分为三点说明之……”;第二次审讯时,审判长问:“是否为推翻国民党,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陈断然回答说:“是。”有关审判详细情况亚东书局曾辑成小册子出版。

  1937年8月13日,日本侵占上海,国民政府迁至武汉,日机频频轰炸南京,有一次陈被关押的监狱竟遭投八枚炸弹,以至他被关押的那栋房顶震坍,陈藏身桌子底下才逃脱这次灭顶之灾。被关押的政治犯相继提前释放,陈亦被司法部减刑释放,司法院长训令:

  查陈独秀……入监以来,已逾三载,爱国情殷,深自悔悟,似宜宥其既往,藉策将来……减为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以示宽大。

  陈独秀23日中午出狱后,第三天即致《申报》馆一封公开信,以为辩白:

  鄙人辛苦狱中,于今五载,兹读政府明令,谓我“爱国情殷,深自悔悟”,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前此法院科我之罪,诬以叛国;夫叛国之罪,律有明文,外患罪与内乱罪是也。通敌之嫌,至今未闻有人加鄙人之身,是外患之罪当然不能构成;迩年以来,国内兵据地或企称兵据地之行为,每役均与鄙人无与,是内乱罪亦无由周内。无罪而科以刑是谓冤狱。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罗致冤狱,悔悟应属他人。鄙人今日固不暇要求冤狱之赔偿,亦希望社会人士,尤其是新闻界勿加我以难堪之诬蔑也。以诬蔑手段摧毁他人人格与自身不顾人格,在客观上均足以培养汉奸,此非吾人今日正所痛心之事乎!远近人事或有以鄙人出狱感想见询者,益以日来都中有数报所载鄙人言行,皆毫无风影,特发表此书面谈话,以免与新闻界诸君面谈时口耳之间有所讹误。

  陈独秀(章)八月二十五日

  于此亦可见他坚强不屈个性之一斑。

  我再说他不为官场利诱所动的另一面。

  陈独秀离开南京监狱之后,国民党试图拉拢他,要他参加国防参议会,被他断然拒绝;后来又通过朱家骅出面邀请他出任国民党的劳动部长,也都遭到老先生(父辈在家里都这么称呼他)的严词拒绝。据资料称,蒋介石还指派其亲信国民党中央秘书长劝陈独秀另组新共党,国民党政府答应资助他十万元的活动经费,还在国民参政会给他所组新党五个名额,等等,对此他都一笑置之,视为无稽。入川以后,他不仅退回了国民党组织部长赠他的五千元支票,我还听家里人说起过,老先生还曾拒收上面汇来的一笔数目更大的巨款,大约在万元以上。关于这件事,一直到十年前,我在《世纪》杂志上才看到当时银行经办人许伯建在《陈独秀拒收蒋介石汇款》一文中的详细记述:

  抗日战争时期,我在四川省总行的省库部收支课工作。一天,我收到中央银行国库局一件支付书,命在江津县代办国库业务的四川省银行办事处付给陈仲甫一笔数目可观的钱。这笔钱是由蒋介石汇给陈仲甫的。我想,陈仲甫是陈独秀的号名,一般人都不甚知道,所以我特别注意这笔库款的下落。

  江津靠近重庆,虽战时,水陆交通仍方便。可是过了六七天,仍不见江津省银行办事处寄回陈仲甫的收据。国库局派了一位襄理大员来查问,并催促尽快将这笔钱送交陈收。

  又过了两天,江津省银行办事处回电说:“办事主任张锦柏亲自去见陈,他还是不收,只好将这笔钱原封退回。”

  正如张国焘受托转交赠款被陈拒绝,并告以“请国焘以后不要多事”之后,张国焘说:“仲甫先生总是如此。”信矣,燕雀又安知鸿鹄之志?!

  还应说一说陈的安贫乐道、不移其志之为人。

  老先生那几年的生活是十分困窘的,血压又高,收缩压常达二百以上。他除了在一段时间内为《时事新报》撰稿得一些稿费外,就是北大同学会对他的照顾了,每月寄给他三百元生活费,还派原北大学生罗汉来照顾他。1940年罗汉在重庆大轰炸时罹难,又派原北大学生何之瑜来接替罗汉,直至陈去世。这时期江津米价逐渐上涨,陈的生活常常入不敷出,连仅有的一件柏文蔚送给他的灰鼠皮袍也当掉了,在乡下还不得不在地里种一些土豆之类。他有时只能把信封反过来重复利用,原北大学生杨鹏升只好印些信纸信封(上印陈独秀用笺)寄给他用,给他些接济,他又反复称“受之有愧”,杨鹏升只能谎称是受友人之托索书(字)的回赠,等等。一次他在鹤山坪被窃,但窃贼所得只是一些文稿、几件衣服和杨鹏升给他刻的“独秀山民”印章,其他别无所获,因为陈已是家徒四壁、身无长物了;我们当时推测,这次“窃贼”的光顾,可能是另有目的的。虽窘迫如此,他仍坚持着文字学《小学识字教本》的著述,矢志不移。

  (摘自《我的父辈与北京大学》一书中的《陈独秀和他的北大情结》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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