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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不酷就去死——乔帮主的非凡设计

  越过了1997年这道坎儿,苹果一下子成了一台“未来制造机”,每隔两三年,就抛出一件领先竞争对手一大截的超酷产品,活脱脱把一部IT发展史变成了科幻系列剧。

  这部科幻大片的总导演,当然是回归苹果后的乔帮主。

  但千万不要忘了,这部大片里还有另一个灵魂人物,他的名字叫乔纳森·艾维。

  一位曾经在苹果总部工作多年的资深员工回忆说:“乔布斯也会在公司的餐厅吃饭。他通常一个人用餐,很少有员工敢凑过去跟他搭话。如果乔布斯吃饭时有人作陪,那么,那个人十有八九是乔纳森·艾维。”

  绝大多数苹果用户可能不知道这个艾维是何许人也。但如果告诉你,苹果那些最酷的产品,比如iPod、iPhone、iPad都是艾维的设计,你会不会觉得这个艾维是个与乔布斯一样神奇的人?你用iPod听音乐时也许会说,瞧,这是乔布斯的产品!没错,这的确是乔布斯的产品,但同时也是艾维的设计。你用iPhone打电话,用iPad玩游戏的时候,可能会想,乔布斯真酷!没错,乔布斯很酷,但如果单讲工业设计、交互设计、视觉设计这些具体的行当,这位艾维大师比乔布斯还要酷10倍!

  即便对业内人士而言,这个艾维也相当神秘。他很少像乔布斯那样在展会上抛头露面,也很少接受采访。大家通常只知道,艾维作为设计师曾赢得过一大批荣誉:

  2002年和2003年,连续获得伦敦设计博物馆的年度设计师称号。

  2003年,获得英国皇家人文学会(RSA)授予的皇家工业设计师大奖。

  2004年,BBC将艾维称为“全英最具影响力的文化人物”。此外,因为艾维将电子产品设计成艺术品的神奇本领,英国广播公司(BBC)将艾维誉为“苹果公司的阿玛尼”——阿玛尼是以经典、优雅、完美著称的高档时装品牌,也是品牌创始人的名字。

  2006年,荣获英国女王颁发的大英帝国勋章(CBE)。据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2005年6月就开始使用iPod,也是艾维的粉丝。

  2007年,因为iPhone的卓越设计而获得美国国家设计奖。

  2008年,同样因为iPhone,获得MDA个人成就奖。

  2010年,因为苹果产品的杰出设计,《财富》杂志将艾维称为“世界上最聪明的设计师”。

  在某些圈子里,艾维的设计天才被推崇到了神一样的高度。比如,音乐圈儿里的人都不承认乔布斯或负责iPod硬件研发的鲁宾斯坦是iPod的发明人,他们认为,负责iPod外观和交互设计的艾维才是真正的iPod之父。U2乐队的主唱博诺·沃克斯(Bono Vox)干脆把乔纳森·艾维叫做乔纳森iPod。

  其实,艾维的经历并不复杂。他是英国人,出生于伦敦近郊的清福德,也是个年少早熟的孩子。小时候,艾维喜欢研究各种东西的构造。他经常在家里把收音机和录音机拆得七零八落之后再拼起来,每次都惹得父母大发雷霆。到了十三四岁时,艾维就知道,自己喜欢的是设计漂亮、好用的东西,他同时对最炫的汽车、日用品、家具、珠宝甚至舰船感兴趣。

  中学毕业,艾维最想设计的东西是汽车。他想去伦敦的中央圣马丁艺术与设计学院(Central Saint Martins Collegeof Art & Design)学设计,但去学校转了转,年轻的艾维发现,那里的学生都一副古怪、另类的模样,总是故意在画画时“呜噜噜”地怪叫。艾维受不了这个,就又跑到纽卡斯尔理工学院(Newcastle Polytechnic),也就是后来的诺森比亚大学(Northum-bria University)读工业设计。

  在纽卡斯尔理工学院,艾维遇到了另一个设计奇才——克里夫·格瑞亚(Clive Grinyer)。格瑞亚后来回忆说:“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艾维这样对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如此专注的人。做毕业设计时,大多数学生做五六个模型就可以出成品,可艾维却一口气做了100多个。”

  1989年,格瑞亚创建了一家名为橘子(Tangerine)的设计工作室,然后把刚毕业的艾维招至麾下。橘子工作室属于小本经营,设计师必须从顾问的角色开始,不仅要用出色的设计打动客户,还要用伶牙俐齿说服客户,同时也得精通商务流程。艾维是个死脑筋,他只想钻研设计,无暇旁顾。

  艾维说:“我真的只喜欢设计。我既不喜欢,也不擅长商务方面的事。”

  这样一个只喜欢闷头设计的人是没办法在橘子这样的创业公司立足的。从1989年到1992年,艾维度过了郁郁不得志的3年,他的设计无人喝彩,他的工作风格也与同事格格不入。

  1992年,橘子工作室接到的一个项目改变了艾维的一生。当时还处于风雨飘摇中的苹果公司找到了橘子工作室,想让橘子为即将发布的便携电脑做几款设计。艾维当时正在郁郁寡欢地帮客户设计浴室用具,见到苹果的项目,一下子就来了精神,像饿了好几年的美食家突然发现了饕餮大餐。

  一个阴郁的午后,艾维驱车来到赫尔(Hull),为客户展示他最新设计的马桶。那一天正好是英国慈善组织“欢喜救济会”(Comic Relief)搞的“红鼻子日”,客户公司的市场经理戴着一个大红鼻子,歪着头观看艾维的产品展示。艾维站在投影前,一边费力说明自己的设计是如何如何新颖、独到,一边偷眼看市场经理的脸。那张脸藏在红鼻子后面,既阴险又古怪。艾维有了一丝不祥的预感。果然,那款马桶被客户批评得一文不值,艾维又一次被客户拒绝。

  没过几天,郁闷的艾维搭飞机赶赴美国加州的库比蒂诺,来为苹果公司演示他设计的便携电脑。艾维从来没在这么一家世界知名的大公司里展示过自己的产品。在苹果会议室里,看着一屋子的市场经理和产品经理,艾维的心惴惴不安。没想到,刚结束展示,会议室里的人们就对艾维的方案赞不绝口。一个副总裁甚至走到艾维身边说:“你的设计很棒!怎么样,有没有可能加入苹果,来我们这里工作?”

  加入苹果?艾维从来没奢望过,自己竟然有机会到设计师的圣地——苹果工作。他喜欢电脑,更喜欢电脑的外观设计,也会像普通粉丝那样,对苹果Apple II、Macintosh的经典设计着迷。现在,上天居然给了自己一个机会,可以加入苹果,参与到设计这些伟大产品的过程里。单纯的艾维可没想到,苹果那时没有了乔布斯,已经处于摇摇欲坠的境地,连当时的CEO斯卡利也自身难保。

  从美国回到伦敦的艾维向格瑞亚递交了辞呈。格瑞亚后来对失去艾维追悔莫及,他说:“我们失去了伟大的天才。如果问我为什么失去了他,我想,一切都该归咎于他去赫尔展示马桶设计的那一天。那个戴着红鼻子的人拒绝了艾维。从那一刻起,英国失去了艾维,失去了一位伟大的设计师。”

  英国失去了艾维,但美国要得到艾维也没那么容易,因为,乔布斯还没有回到苹果。

  在没有乔布斯的苹果工作,艾维发现,苹果并不像自己先前想象的那样美好。最初几年,艾维都是在设计牛顿PDA的外壳和苹果打印机的托盘。艾维经常搞出一些古怪的创意,他的办公室里放了几百个模型,但没有一款创意被高层赏识。苹果内部产品线混乱、人浮于事的情况让艾维心灰意冷,他一度想过辞职。

  这一切,都是因为,乔布斯还没有回到苹果。

  像艾维一样,从小就找到一件自己一生最喜欢的事情,很难。

  像艾维一样,在郁郁不得志的时候找到并加入一家自己最喜欢的公司,更难。

  但即便如此,也并不意味着成功。

  因为,要在自己喜欢的公司里遇到一位赏识并支持自己的人,真的是难上加难。

  无论如何,艾维是这个星球上,最幸运的人之一。

  1997年,回归苹果后的乔布斯像发现一处宝藏那样发现了艾维。

  随后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乔布斯在发现艾维的同时,也发现了艾维正在鼓捣的一款透明、彩色的神秘电脑,这款电脑后来成了乔布斯挽救苹果的第一款重量级产品:iMac。

  对一个设计师来说,这一生中能做出一件iMac这样足以载入史册的产品,已经可以心满意足了。但艾维的强悍之处在于,他每隔两三年都会抛出这么一件惊世骇俗的玩意儿。从iPod经典的转轮控制,到MacBook Pro的铝合金一体式外壳,从iPhone和iPad的一键操控,到MacBook Air薄如蝉翼的造型,艾维的脑子就像机器猫的口袋,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对于自己的设计理念,艾维是这样总结的:

  “我们试图解决那些非常复杂的问题,而我们所用的方法,则会尽量避免最终用户知晓其中的复杂性。”

  “除了保留那些最最基本的元素,我们希望去掉所有其他东西,但你不会知道我们做了这件事。我们一次次回到起点并诘问自己:我们真的需要这个部件?我们能用一个部件取代另外四个吗?”

  “我发现了一个最基本的原理:外形和颜色这两件事,决定了你对一个东西的基本感知,无论是不是有意为之。”

  “从一个设计师的角度看,我们正在做的并不是一个变换外观的游戏。这完全是一件实用主义的事情。设计就是用一种极度简约的方式来使用你的素材。”

  从某种意义上说,艾维讲的这些设计理念也是乔布斯对设计的看法。因为,在设计这件事上,乔布斯和艾维本就密不可分。

  如果没有乔布斯的回归,艾维也许早就从苹果离职;如果没有乔布斯的慧眼,艾维的卓越设计也许今天都还是办公室里胡乱堆放的模型;如果没有乔布斯对未来的准确预测,对市场的敏锐直觉,艾维也许连下一个设计目标是什么都拿捏不定。

  反过来,如果没有艾维的天才手笔,乔布斯也许还在重复自己在NeXT屡败屡战的悲剧人生;如果没有艾维的创意思维,今天的苹果产品就不可能像精美绝伦的艺术品那样,受到全世界无数“果粉”的膜拜。

  在设计上,乔布斯和艾维是天生的绝配。

  曾经在艾维设计团队工作的设计师托马斯·迈耶霍夫(Thomas Meyer-hoffer)这样评价乔布斯与艾维的关系:“那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协作关系。那是一种公司领导人重视设计,设计领导人重视公司的完美组合。”

  每个成功企业都有看家的本领。苹果看家的本领是设计,是区别于所有其他公司的独特的、难以超越的美学特征。这个门槛儿正是乔布斯和艾维联手创建的。

  在苹果,艾维所负责的工业设计部门是全公司重兵布防、严加戒备的地方。苹果自己的员工凭着工牌门卡,可以进出苹果的其他所有部门,但艾维所负责的工业设计部门例外。除了有限数量的高管和艾维本部门的员工,任何人都严禁进入。

  如果哪个员工从工业设计部门离职,那对不起,你的离职手续比其他部门员工要麻烦得多。比如,要和律师面谈几个小时,签下各种保密协议,承诺离职后不对外泄露任何机密。

  如果工业设计部门的员工到外地出差,那么,一个基本的准则是,自己出差的目的地不能透露给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家人。这看似苛刻的条件,背后的意思是说,假如竞争对手知道你去哪个城市,那没准儿会猜出你要去跟哪家设计公司或哪家制造商合作,从而得到套取秘密的渠道。

  今天,苹果之所以能在电脑和消费电子领域呼风唤雨,艾维和他的设计团队所建立的这道别人无法逾越的门槛居功至伟。假设允许商业暗杀,苹果的竞争对手最想暗杀的两个人,一定是乔布斯和艾维。

  只要艾维在苹果,苹果产品的美学特征和用户体验风格就会保持一贯性,在可预见的将来仍将领先对手三到五年。由此带来的一个严肃问题是:假如艾维辞职,苹果会怎么样?没有人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也没必要杞人忧天。有那个时间,还不如来看看乔布斯和艾维联手创造的那一系列炫目的产品,看一看那些产品背后有趣的故事。

  1996年2月,《财富》杂志采访当时还在NeXT苦苦挣扎的乔布斯时,乔布斯说:“如果我来管理苹果,我会压榨出Macintosh剩下的所有价值,然后转向下一个伟大的产品。PC战争已经结束了。都结束了。微软早就赢了。”

  的确,微软、IBM和英特尔早就赢得了PC战争。但这并不意味着苹果在个人电脑领域就没有任何机会。1996年的乔布斯肯定没有想到,当他一年后成为苹果临时CEO后,苹果还有足够的机会在个人电脑领域异军突起。虽然不能在正面战场逐鹿中原,但乔布斯和艾维这对黄金组合硬是在背水一战的情况下,为苹果电脑重新塑造了潮流、时尚的品牌形象,在年青一代的消费者圈子里,生生赢回了一部分市场。

  乔布斯回归后,围绕着个人电脑所进行的这场绝地大反击,第一场战斗是从彩色透明的iMac开始的。

  iMac之前,个人电脑的发展基本上是性能角逐。CPU不断升级换代,硬盘和内存越来越大,显示和网络性能越来越强,电脑之间攀比的是数字,是性能指标。除了“傻冒”的苹果,没人在乎电脑的机箱是不是漂亮,键盘的颜色是不是美观。

  第一代Macintosh当年也曾在外观设计上动过脑筋。乔布斯坚持使用的一体化机身和正面向前突出的“额头”设计,都是Macintosh独到的地方。但在那个时代,用户更看重的是计算机能不能处理复杂的公文、报表,玩高分辨率的游戏,而不是电脑的外观。

  一直以来,所有人都认为,电脑不过是个高性能的计算工具——直到乔布斯从艾维那数以百计的设计模型里,发现彩色、透明、水果糖一样的iMac。

  1998年5月6日,乔布斯在14年前发布Macintosh的同一个会场,揭开了iMac的神秘面纱。会场上亲眼目睹iMac真身的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天天被单调的黑白两色机箱消磨掉了所有审美情趣的人们突然发现,电脑原来还可以被设计得这么养眼。这样有趣的水果糖设计真的出自地球人之手?

  除了创意的外观,iMac与当时日趋流行的互联网之间,也实现了紧密集成。用户打开电脑,就可以连入互联网冲浪。iMac这个名字里,开头的字母“i”所代表的就是互联网(internet)。

  从5月6日发布iMac到8月15日在全美正式发售,苹果在3个月里得到了15万台订单。在发售后的头6个星期里,北美、日本和欧洲市场一共销售了27.8万台iMac。到1998年年底,短短半年,iMac一共发售了80万台!

  要知道,当年斯卡利和乔布斯对第一代Macintosh所做的过于乐观,以至于导致库存灾难的市场预测,才不过是每月销售8万台!

  一位媒体记者回忆说:“iMac的发售日,是我们见过的某型号计算机卖得最好的一天。”

  乔布斯说:“我们设计iMac的目的是为客户提供他们最关心的东西——让人兴奋的因特网功能和简单易用的特性。iMac是领先一年、售价1299美元的电脑,而不是落后一年、售价999美元的东西。”

  有趣的是,iMac发布后,苹果亦敌亦友的老朋友比尔·盖茨不无嘲讽地对媒体说:“现在,苹果领先的只是颜色,我们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能赶上。”盖茨的言外之意是,你iMac不是独特吗?可你只有色彩独特呀。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呀。用户选电脑,又不是选油画颜料,色彩有那么重要吗?而且,即便色彩重要,别人不会很快模仿吗?这么简单的东西。哼!

  吃不到葡萄才说葡萄酸。无论盖茨是否看得到iMac彩色设计的卓越之处,那卓越之处就在那里,不增也不减。

  千万别小看iMac所领导的颜色革命。

  苹果前主任工程师,目前任盛大多媒体创新院院长的陆坚对笔者说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中世纪的西方人和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的中国人,在衣服颜色上都单调得要命。但今天,无论是西方人还是中国人,他们的衣着缤纷多彩。如果有人说,不就是颜色的改变么,有那么困难吗?这些人其实并不知道,衣着颜色的变化背后,反映的是社会风俗、生活观念、人文理念的变革。今天我们习以为常的五彩缤纷的衣着,在中世纪的西方和以前的中国都不为主流社会所接受。西方经历了文艺复兴,中国经历了改革开放,才让社会变得五彩缤纷。电脑领域也是一样,那些跟在创新者后面说创新如何如何简单的人其实并不懂得,真正的创新在于,它改变了我们习以为常的现状。”

  外形和颜色是艾维一直强调的两种核心设计元素。iMac开创了苹果对完美色彩不懈追求的道路。

  后来发布的iBook也沿袭了iMac的彩色透明设计,再后来的iPodmini系列,更是用金色、银色、粉红、绿色、蓝色等炫目的色彩诠释着不同风格的音乐潮流。即便是iPhone和iPad的黑白两色,也在不断向我们证明,大师艾维对颜色这种感性设计元素的把握能力,早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更为有趣的是,1998年,随着iMac的发布,当苹果的产品开始变得五颜六色的时候,苹果自己的商标却悄悄地从彩色苹果变成了单色苹果。今天,在每件苹果产品的包装盒内,我们都能找到两张白色的苹果商标贴纸。

  白色是最空灵清净、包容万象、清澈明亮的颜色。当苹果自身的产品越来越炫目迷人的时候,苹果自身的商标却因为白色而变得愈加内敛和端庄——这,也许正与乔布斯心里追寻多年的“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的禅机不谋而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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