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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双雄会

  乔布斯即将开始霍姆斯泰德高中的最后一年学业时,两个曾经在这所中学擦肩而过的史蒂夫终于有机会完成他们人生第一次相遇了。在不久的将来因为电脑而声名鹊起的两个年轻人,第一次见面的机缘竟然也是电脑。像苹果电脑一样,这台促成两个史蒂夫会面的电脑,也有一个好吃的名字——奶油苏打水电脑。

  当时,沃兹只在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读了一年,就回到了老爸为他推荐的、更便宜且离家更近的德安萨(De Anza)社区大学读大学二年级。那个时候,沃兹在工程技术上的兴趣已经聚焦到了电脑设计和制造上。读书及暑期打工期间,他有机会深入观察、研究了通用数据(Data General)公司的Nova小型机。他尝试着用电器元件组装自己的Nova克隆机。为此,他甚至给通用数据公司写信,要回了几百页的内部文件。沃兹贪婪地学习着电脑设计和制造知识,梦想着有一天能造出比当时所有计算机都好得多的电脑。

  沃兹的邻居比尔·费尔南德斯(Bill Fernandez)也是个电脑迷。没多久,两个小伙子就开始在费尔南德斯家的车库里设计和组装电脑。连续几个星期,两个人通宵达旦,猫在车库里挥汗如雨。最终的成品电脑比后来的Apple I原始不少,因为内存和计算能力有限,既不能玩游戏也不能做复杂的数学计算。但那的确是一台可以工作的、真正的电脑。造电脑的这几个星期里,两个小伙子喝得最多的饮料是克莱蒙特奶油苏打水。于是,两个人干脆将这台纯手工打造的电脑命名为“奶油苏打水电脑”。

  为了炫耀自己的电脑设计功力,沃兹通过妈妈的关系,邀请了附近一家报纸的记者来参观奶油苏打水电脑。记者来到车库的时候,沃兹与费尔南德斯完全沉浸在幻想中,憧憬着自己可以登上报纸的头版头条。没想到,记者刚提完问题,拍完照片,就一脚踩在了电源线上,一股浓烟从电脑里冒了出来。

  费尔南德斯当时还在霍姆斯泰德高中上学,和乔布斯同校。费尔南德斯和乔布斯有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不大合群,属于孤零零站在人群外冷眼旁观的类型。正因为如此,两个人相互成了难得的知己。费尔南德斯知道,乔布斯对电子学、电路、电脑之类的玩意儿也很感兴趣,就请乔布斯到自己家的车库参观奶油苏打水电脑,以及会见电脑的主设计师沃兹。

  苹果双雄的第一次会面并没有传说中风云际会的场面。据沃兹的回忆,费尔南德斯有一天对他说:“嘿,有个小伙子你必须见一见。他和你一样喜欢恶作剧,也和你一样喜欢鼓捣电子元件。”于是,在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白天,费尔南德斯把沃兹和乔布斯叫到自己家,两个史蒂夫就坐在费尔南德斯家门口的人行道边,聊了很久很久。聊的主要内容,是他们两个各自如何调皮捣蛋、整蛊搞怪的“劣迹”。当然,也聊了些如何设计电子电路之类的问题。

  沃兹当时觉得,乔布斯和自己有不少共同点,至少,在整蛊搞怪上完全是同一类人。但很明显,乔布斯也有着沃兹所不具备的特殊能力。比如,沃兹能亲手打造复杂的电路,但拙于言辞,很难把自己的设计明明白白地讲给别人听,也很难告诉别人这个东西到底有什么好处。乔布斯似乎天生就有展示和推销某个物件的本领,任何一个设计只要被乔布斯弄懂了,他就能用最浅显、明白的话,把这个设计的原理、用途、优点讲出来,而且,他总是能第一个发现某项技术对普通人有什么用。

  乔布斯觉得,沃兹是个典型的宅男。自己虽然孤僻高傲,但绝对算不上宅。而沃兹就像一只生活在电路板上的爬虫,除了电路设计和恶作剧,对其他东西毫不关心。当然,宅男通常都有超能力,沃兹的超能力不用说,就是设计和组装电子元件。即便高傲如乔布斯,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在此之前,乔布斯虽然也自己鼓捣过电路设计,但和沃兹亲手组装电脑相比,乔布斯玩过的所有技术活儿都变成了小儿科。

  后来,乔布斯谈起两人相见的故事时,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他说:“沃兹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比我还懂电子学的人。”

  这句话本身并不一定有什么错,但被媒体传播得如此之广,以至于大家多少都误会了其中的意思。乔布斯说沃兹是他见过的第一个比他还懂电子学的人,言外之意,自己的电子学水平,距离一个能亲手打造电脑的天才并不是很遥远。可事实上,这多半是出于乔布斯自负、孤傲的天性。

  很多年后,双雄会的另一方,沃兹是这样评价乔布斯的电子学水平的,他说:“乔布斯不大懂电子学。”

  不大懂电子学的乔布斯和精通电子学的沃兹在青年时代,难得有一个共同的爱好——恶作剧。两个人合作的第一个项目,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作剧——蓝盒子(Blue Box)。

  两个史蒂夫见面后不久,沃兹已经靠暑期打工赚到了足够的学费,可以到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读大学三年级了。估计已经有细心读者发现了,沃兹因为学费问题,大学的头三年换了三所不同的学校。在中国大学里,即便是在今天,这也是件很难想象的事情。美国灵活的教育体制,为那些家庭并不宽裕的天才们提供了足够的宽容度和成长空间。更有趣的是,后来沃兹没有读大学四年级就去惠普公司工作,直到创立了苹果公司后很久的1981年,才又回到伯克利,用化名洛基·克拉克(Rocky Raccoon Clark)继续读完了大学的最后一年。我们不能不感叹,硅谷的天才们真的拥有世界上最好、最人性化的教育环境。

  去伯克利读大三之前,沃兹在厨房里无意间发现了一本《时尚先生》(Esquire)的杂志。他信手翻开杂志,看到了一篇题为“小蓝盒子的秘密”的文章。文章从第一段开始,就一下子吸引住了沃兹。其实,那篇文章是以猎奇的口吻,介绍美国当时一群盗打电话的黑客。按照文章中的说法,这些神出鬼没的黑客只要在某个公共电话亭里摘下电话,拨出一串800或555的免费号码,然后用口哨或哨子模拟某种特定的电话拨号音,就可以控制电话交换系统。用这种神奇的方法,分布在美国各地的黑客们可以在任何时间免费拨打国内或国际长途电话。文中提到,有一位叫咔嚓船长(Captain Crunch)的黑客使用了一个名叫蓝盒子的装置,可以准确地发出不同频率的哨音,而且能在美国各地的电话机上使用。

  既喜欢恶作剧也喜欢工程技术的沃兹一下子着了迷。直觉告诉他,这篇文章里介绍的盗打电话方法可能是真的。文章所说的蓝盒子,应该是一个能稳定发出不同频率声音的电子装置。从文章里的描述,甚至可以推断出盗打时需要使用的每种声音的频率和周期。沃兹心动了,能制造一个如此酷的电子产品,然后用它来盗打电话,这简直就是给自己和乔布斯量身定制的最佳恶作剧项目呀!

  沃兹在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乔布斯,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协同工作。他们一起研读文章,一起去图书馆查资料,学习电话交换和音频电路原理。两人搭建了基本的音频电路,尝试着寻找电话号码和不同频率声音之间的对应关系。终于,沃兹和乔布斯发现,《时尚先生》杂志那篇文章里提到的声音频率数据都是准确的:号码“1”是被调制成700赫兹与900赫兹两个音调的组合,号码“2”是700赫兹与1100赫兹的组合,号码“3”是700赫兹和1300赫兹的组合,等等。

  “哦,我的天!这玩意儿是真的!”

  两个人兴奋莫名,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他们一起完成了蓝盒子的最后组装工作,并怀着忐忑的心情拨通了一个555免费电话,然后用蓝盒子播放预先设定的音频。很不幸,第一次试验没得到任何结果,他们的蓝盒子没能骗过电话交换系统。开学时间已经到了,沃兹只好赶到伯克利上课。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一边上课一边琢磨如何改进蓝盒子。几个星期后,沃兹得意地把第一个制作完成并可以工作的蓝盒子带回来给乔布斯看。

  两个人用蓝盒子盗打的第一个电话是个随机选出来的号码,区号714。实际上那是加州橙县(Orange Country)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号码。但乔布斯以为电话打到了另一个州。电话一接通,年轻的乔布斯高兴到了极点,他对着听筒大叫:“我们是从加州打来的!从加州打来的!用蓝盒子打的!”当年那个橙县的陌生人如果知道,打骚扰电话的是后来发明苹果电脑的史蒂夫双雄,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其实沃兹并不想用蓝盒子做违法的事,只想通过设计蓝盒子证明自己和那篇文章里的黑客一样棒。但乔布斯显然对盗打免费电话很有兴趣,他还敏锐地发现,可以通过卖蓝盒子赚钱。乔布斯甚至几经周折,联系上了《时尚先生》杂志里提到过的著名黑客咔嚓船长,给咔嚓船长演示了他们的蓝盒子。

  一天,和咔嚓船长分别后,乔布斯开车带沃兹回自己家,因为沃兹把车停在了乔布斯家里。在高速公路上,乔布斯的车子出了毛病,发动机动力全无。乔布斯凭着高超的车技,居然在车子完全停下来之前,机敏地将车停在了路边的安全地带。两个人走进路边加油站,想用加油站里的收费电话向朋友求助。这时,乔布斯又想起了蓝盒子。他尝试着用蓝盒子拨打朋友家的电话,但连续两次都没有成功。突然,一位警察不知从什么地方跳了出来。事情发生得太快,乔布斯甚至没来得及把手里的蓝盒子藏起来。

  警察指着蓝盒子问他们俩:“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音乐合成器。”两个人一边说,一边按动蓝盒子上的按钮,播放出几个不同频率的声音。

  “那……这个橙色的按钮是做什么用的?”警察警觉地看着两个人。

  橙色的按钮用来发出2600赫兹的声音,这个声音是劫持电话线路的关键。沃兹正不知如何作答,乔布斯抢先说:“这是校音用的。”

  这时,又出现了第二位警察。他从第一位警察手里接过蓝盒子,仔细端详了半天,问了和第一位警察同样的问题后,进一步问乔布斯:“这盒子是怎么工作的?”

  “电脑控制的。”乔布斯回答道。

  “电脑?电脑在哪里?”

  “在里面,电脑连在盒子里面。”乔布斯一边回答,一边浑身哆嗦。

  最终逃过一劫的两个史蒂夫浑身直冒冷汗。但恶作剧的天性并不会被警察吓跑。不久,他们两个就开始在伯克利的学生中间推销蓝盒子。乔布斯负责采购价值40美元的元件,沃兹负责生产组装,然后用150美元的价格卖出。每次在学生“客户”面前,乔布斯总是像个职业推销员那样,激情洋溢地介绍蓝盒子的优点。沃兹的技术,加上乔布斯的营销天分,蓝盒子的销路居然不错。

  不过,蓝盒子毕竟是违法的勾当,乔布斯和沃兹一直对这件事可能引发的后果忐忑不安。1972年,和两个史蒂夫见过面的黑客咔嚓船长东窗事发,因线路欺诈罪被警察逮捕。两个史蒂夫只好放弃了持续将近一年的蓝盒子生意。这之后,乔布斯去里德大学(Reed College)读书,沃兹则在大三毕业后到惠普公司上班。两个人暂时分开了一段时间。等史蒂夫双雄再次聚首,苹果电脑就已经呼之欲出了。

  1972年,高中毕业的乔布斯“必须”上大学读书。这个“必须”是有来历的。乔布斯本人在2005年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的演讲中,第一次亲口向公众讲出了其中的原委。

  1955年乔布斯出生时,他的亲生父母阿卜杜勒·法塔赫·江达利(Abdul Fattah Jandali)和乔安·辛普森(Joanne Simpson)本来想把他寄养在受过高等教育的律师家庭。没想到律师临时改了主意,希望收养一位女孩儿。保罗·乔布斯幸运地得到了收养这个旷世奇才的机会。但乔布斯的亲生父母很快得知,保罗·乔布斯和他的妻子克拉拉·乔布斯(Clara Jobs)从没接受过高等教育。这让乔布斯的亲生父母很为难,他们拒绝在收养合同上签字。最终,保罗·乔布斯郑重地向乔布斯的亲生父母承诺,将来一定让这孩子上大学,双方这才达成了收养协议。

  里德大学是乔布斯自己选的学校,位于俄勒冈州的波特兰。此前,乔布斯曾去里德大学探望过一位朋友。显然,那次大学之旅一定有什么地方吸引了这个桀骜不驯的小伙子。他从里德大学回来后,就再也不把其他大学放在眼里。他直接告诉父亲保罗·乔布斯说:“我必须上里德大学。”

  保罗·乔布斯被里德大学高昂的学费吓住了。

  “咱们能上个便宜点儿的大学,或者离家近点儿的大学吗?”父亲试着和儿子商量。

  “可我只想上那所大学。要是上不了,我就哪儿也不去。”乔布斯又摆出当年要求父亲搬家给自己换中学时的执拗劲头。

  保罗·乔布斯再次妥协了,也许是因为当年收养乔布斯时对乔布斯亲生父母的承诺,也许是因为他对乔布斯的爱,总之,父亲开车把儿子送到波特兰,乔布斯得偿所愿。

  天知道乔布斯当时为什么喜欢里德大学,反正绝不是因为这里的教学环境。事实上,乔布斯只在学校里听了一个学期的课,就干脆利落地办了退学手续。老实说,从乔布斯到里德的第一天起,他的心思就没放在读书上。

  里德大学以思想开放著称,校园本身就是各类流行思想和叛逆行为的集散地。乔布斯上学的那个年代,美国刚刚经历思想大解放的洗礼,嬉皮士、垮掉的一代、迷幻药、先锋艺术等五花八门的思潮正在大碰撞、大融合。

  1999年,一部讲述乔布斯和盖茨的创业历程,名为《硅谷传奇》(Piratesof Silicon Valley)的电影在一开头就为我们再现了乔布斯和沃兹所处的那个时代。电影里,还在上中学的“乔布斯”和正在伯克利读书的“沃兹”在大学校园里亲历了学生们的示威游行和警察的干预和抓捕。两个大孩子在混乱的人群中一边奔跑、躲避,一边兴奋地叫喊。

  《硅谷传奇》这部电影本身充满了艺术加工和杜撰的成分,但电影所反映的时代氛围和情感是真实的。现实世界里的沃兹后来评价这部电影时说:“尽管电影里的人物、时间、地点经常出错,但人物性格很准确。当看到电影开头的催泪瓦斯和混乱场面时,我惊呼道:‘天哪!那时就是那个样子的!’”

  在里德大学,嬉皮士们甚至找到了一处名叫“苹果农场”(Apple Orchard)的地方,把那儿建成了叛逆文化的乐园。年轻气盛、特立独行的乔布斯一到里德,就像青苗发现了沃土,一下子找到了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和所有那个年代的嬉皮士一样,乔布斯听着鲍勃·迪伦(Bob Dylan)的民谣和披头士(Beatles)的摇滚,读着“垮掉的”诗人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的嚎叫主义诗篇,吟诵嬉皮士教父蒂莫西·利里(Timo-thy Leary)的名言,在校园里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闲逛,交结些趣味相投的狐朋狗友,和男孩子们一起泡妞、酗酒,尝试迷幻剂等毒品带来的邪恶快感……他只用了一个学期就发现,他来里德的目的不是读书,而是体验。他坚决退学的时候可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也不知道养父曾对亲生父母有过什么承诺。

  里德大学的开放不是白来的。即便像乔布斯这样上了几天学就办退学手续的人,校方也不排斥。他们居然允许乔布斯在学校里赖着不走,如果哪天心血来潮,还可以到教室里旁听课程。

  乔布斯后来说:“我决定要退学,而且觉得这行得通。我当时确实非常害怕,但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曾经做过的最好的决定之一。在我退学的那一刻,我终于可以不必去读那些根本提不起兴趣的必修课了,我开始去旁听更有意思的课程。”

  当然,退了学就没有了宿舍住,吃、住都成了嬉皮士乔布斯必须考虑的问题。他先是在附近的居民区租房,手头紧的时候就干脆在同学宿舍的地板上凑合睡。吃饭则更是有上顿没下顿,他有时不得不去捡可乐瓶子换钱填饱肚子,或者在星期天走大约7英里远,到一处寺庙吃每周一次的免费餐。在里德,乔布斯过上了真正的流浪汉生活。

  通常的乔布斯传记在讲到这一段时,总是刻意渲染乔布斯的嬉皮士特征,很少有人真正注意到,乔布斯和那些只知道无原则叛逆和追求另类生活的嬉皮士相比,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他是个有追求的嬉皮士。

  “我喜欢那种生活,”乔布斯说,“我追随着我的直觉和好奇心,当时经历的许多东西后来都被证明是无价之宝。”

  在里德大学,当大多数小混混沉溺于酒精、毒品和色欲的时候,乔布斯找到了思想上的依托——禅。没错,就是佛教里的禅宗。当然,乔布斯在里德大学修习的禅宗,虽然勉强算是从六祖传承下来的禅宗支脉,但离我们熟悉的“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中土禅宗,还是有不小的距离。

  乔布斯学禅的入门读物是日本禅师铃木俊隆用英文写的《禅者的初心》(Zen Mind,Beginner’s Mind)。追源溯流,铃木俊隆算是禅宗南五家之一的曹洞宗在日本的传人。1959年,铃木俊隆禅师抵达美国,凭着六祖“人虽有南北,佛性无南北”一句话,立志教授全无佛学根基的美国人修习禅道,以弘扬佛法。《禅者的初心》就是铃木俊隆禅师为那些对佛学一窍不通的美国人写的英文入门读物。

  教美国人学禅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铃木俊隆禅师自有一套通俗易懂的教学法。有一次,一个美国学生问铃木俊隆禅师,为什么日本人的茶杯做得这么纤细精致,很容易被大咧咧的美国人不小心打碎。铃木俊隆禅师回答说:“不是它们做得太纤细,而是你不知道如何去掌握它。你必须因应情境来调整自己,而不是要环境来配合你。”

  因为文化不同,很少有美国人能真正理解禅的奥妙。但毫无疑问,乔布斯属于极少数的例外。禅宗不看重经文,不讲究繁文缛节,不提倡繁琐思辨,“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这种思维方式正合乔布斯的心性。从《禅者的初心》里,乔布斯看到了一个清净、澄澈、可以任由思维自由行走的理想世界。

  因为有追求,乔布斯在里德大学期间,总是根据兴趣到教室旁听对自己有用的课程,例如英文书法课。他后来说:“如果我在大学里没有旁听过英文书法课,Macintosh电脑就不会有那么多漂亮的、比例匀称的字体。”

  不得不说,乔布斯后来在苹果体现出的各种天才,包括慧眼独具的战略思考、艺术唯美的产品设计,多少都有一些他此前参禅悟道的影子。正如《禅者的初心》所说:

  “做任何事,其实都是在展示我们内心的天性。这是我们存在的惟一目的。”

  也许,乔布斯终其一生,都是在实践铃木俊隆禅师的这句话。

  乔布斯在里德大学一边学禅一边游荡的时候,沃兹已经在伯克利结束了自己的大学三年级课程。1973年1月,沃兹找到了一份当时所有工程师都梦寐以求的工作——在惠普公司设计计算器。

  在沃兹心中,惠普是一个完美的工作场所,有漂亮的办公环境,有无数技术天才聚集在一起讨论问题,有最酷的电子设备和最好的计算机。他进入惠普公司时就告诉自己,这里是一个值得为之工作一辈子的地方。

  无论是在上学期间,还是在惠普,沃兹对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嬉皮士文化并不感冒。他觉得,自己和那些嬉皮士根本不是一类人。他从没碰过毒品,30岁以前甚至没喝醉过。个性上的腼腆和内向,让他可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集中到工程技术上。

  1974年年初,乔布斯终于离开了里德大学,回到了洛斯阿尔托斯的家。这倒不是因为他厌倦了嬉皮士和禅宗并行的生活,而是因为他脑子里冒出了更大的理想——他想筹到一笔钱,然后去印度朝圣,研习更深奥的佛法。

  为了筹钱,他必须找一份工作。可是,谁会要一个只在大学校园里鬼混了两三年,根本没好好读过书的嬉皮士呢?从一份报纸广告里,乔布斯找到了一家他喜欢的公司。这家公司叫雅达利(Atari),是美国最早开发电视游戏机的公司。1970到1980年前后的许多经典街机,都是雅达利公司的手笔。

  乔布斯走进雅达利公司,对该公司的工程师撒谎说,自己正在参与惠普公司的计算器研发。那语气,就好像他正在惠普工作一样。雅达利那会儿正缺人手干活儿,他们没有核实乔布斯说的是真是假,就直接为他提供了一份每小时5美元工资的临时工职位。

  乔布斯虽然没接受过正规的电子学教育,但凭着聪明的头脑,他居然胜任了雅达利公司的工程师工作,像模像样地在雅达利负责游戏机出厂前的调试。等攒到了足够的钱,乔布斯就向公司告了假,和自己大学时的铁哥们儿一起,去欧洲和印度游历了。

  印度之行给乔布斯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他第一次看到无数穷苦人在城市里、在田间辛勤劳作。满街都是和嬉皮士打扮类似的流浪汉。不同的是,美国嬉皮士是自己追求叛逆的生活方式,而印度的穷苦人则是迫于生活的无奈。乔布斯发现,那些在田间劳作的人使用的还是几千年前的原始农具。除了参禅求佛之外,这恐怕是乔布斯在印度之行里的最大收获。乔布斯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好用的工具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多么大的帮助。他觉得,自己可以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脑海里正有一个梦想慢慢浮现出来:

  “我要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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