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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情迷希拉里

  法学院的学习以及政治方面的进展都非常顺利,但我的私人生活却是一团糟。我先是和一个女孩分了手,结果女孩子回了家,嫁给了原来的男朋友。接着我又痛苦地跟一个法学院女生分开了,因为我非常喜欢她,却不想做出承诺。我于是决定自己一个人将就着过,在近一段时间不再谈恋爱。可是有一天,我坐在教室的后面听艾默生教授讲授“政治和公民权利”的时候,看见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女孩。显然,她到课堂听课的次数比我还少,她留着非常浓密、颜色很深的金发,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脸上没有化妆,但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力量和镇静是我在任何一个男人或女人身上都很少见到的。下课以后,我跟着她走出了教室,我打算向她做个自我介绍。当我走到距离她几英尺远的时候,我伸出手去,想去碰她的肩膀,可马上就把手收回来了。这差不多算得上是一种生理上的反应。我知道这不仅仅是肩膀的接触,我很可能会开始某种我无法停止的事情。

  在随后的几天里,我又好几次在学校附近看见那个女孩,但我都没有接近她。后来,有一天晚上,我站在狭长的耶鲁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的一头,跟一个同学杰夫·格勒克尔谈论加入《耶鲁法学杂志》的事情。杰夫劝我加入,说是加入以后保证可以使我有机会在某个联邦法官手下找个书记员的工作,或是在一个获利很高的律师事务所里谋得一份差使。他说得句句在理,但是我没有什么兴趣,我准备回阿肯色老家去,再说跟法律评论相比,我更喜欢政治。过了一会儿,对于他的请求我就突然连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了,因为我又看到了那个女孩,她站在房间的另一头。她回看了我一眼。又过了一会儿,她合上书,从房间的那头径直朝这头走了过来。她看着我的眼睛说:“如果你准备一直这样盯着我,我也准备反过来盯着你。我们至少应该知道彼此的姓名吧。我叫希拉里·罗德姆。你叫什么名字?”希拉里当然还记得所有这一切,只是字眼稍有不同。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惊异,在好几秒的时间内都无言以对。最后,我脱口说出了我的名字。我们说了几句话之后,她走了。我不知道可怜的杰夫·格勒克尔是怎么想的,但以后他再也没有跟我谈过那个法律评论杂志的事。

  过了几天之后,我走下法学院去一楼的楼梯时又见到了希拉里。她穿着一条颜色鲜艳的拖地长裙,我打定主意准备和她待上一会儿。她说她准备去注册下个学期的课程,我就说我也要去。我们排了一会儿队,同时聊了起来。我的感觉好极了,可是等我们排到队伍前面的时候,登记员抬起头看着我说:“比尔,你怎么又来了,你今天早上刚刚注册过。”我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希拉里以她特有的方式哈哈大笑起来。我的把戏被揭穿了,于是干脆要她陪我走一走,到耶鲁美术画廊去看马克·罗思科的作品展览。我既激动又紧张,结果忘了大学里的校工正在闹罢工,博物馆没有开门。幸运的是,有一个保安在值班。我向他恳求了半天,还主动提出如果他让我进去,我愿意帮助他们清扫博物馆花园里的树枝和垃圾。

  保安看了我们一眼,好像看出了些名堂,就放我们进去了。整个展览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在观看。太美妙了,从那时开始,我喜欢上了罗思科的作品。看完之后,我们走到花园里,我把那里的树枝都捡了起来。我想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破坏罢工的行动,但是工会在博物馆的外面没有纠察队,再说,当时政治在我的头脑中已经变得无关紧要了。我把我答应要做的事情做完之后,和希拉里在花园里又待了一个小时左右。花园里有一个巨大而美丽的女子坐像,那是亨利·穆尔的作品。希拉里坐在女子的腿上,而我就坐在她的旁边,我们就这样聊着。不久之后,我就俯下身去,把我的头放在了她的肩膀上。这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

  随后几天我们也是一同度过的,我们厮守在一起,天底下的事情我们无所不谈。下个周末,希拉里去了佛蒙特,去看望一个一直在跟她约会的男友,因为这是很早以前就约定了的。我对此焦急万分,我不想失去她。她星期六很晚的时候才回来,一回来我就给她打电话。她病了,我于是给她带去一些鸡汤和橘子汁。从那时开始,我们就分不开了。

  但是,几周以后,母亲来看我的时候,她在我母亲那里却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其中部分原因在于,希拉里在母亲到来之前把头发剪短了。头发剪得有些失败,看上去比从杰夫·德怀尔的发廊里走出来的任何一个女人都更像摇滚歌星。加上她没有化妆,身上穿着工作装和牛仔裤,脚上没有穿袜子,再加上刚刚在米尔福德的沙滩上走过,脚趾上还沾着焦油。她看上去更像是个太空来客。而我的态度显然是非常认真的,这让母亲感到非常不满。母亲在她的书中称希拉里是一个“让她大长见识的人”。希拉里“不化妆,戴着可乐瓶一样的眼镜,

  棕色的头发没有明显的发式“;而我的母亲总是涂着亮粉色的口红,也总涂着睫毛油,头发上扎着一根银带。每当我看到她们两人想彼此摸透对方的时候,我总是感觉很有趣。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母亲越来越不在意希拉里的外表,随着希拉里越来越注重自己的外表,她们还真的了解了对方。她们在风格上截然不同,但是在外表之下,两个人都是头脑聪明、个性坚强、随机应变、充满激情的女人。当她们走到一起的时候,根本没有我表现的机会。

  到了5月中旬的时候,我已经和希拉里寸步不离了。结果,我和她的几个好友见了面,其中包括她在韦尔斯利学院的同班同学苏珊·格雷波,我后来任命她为俄勒冈的联邦法官;另外一个是卡罗琳·埃利斯,她是一个聪明、滑稽的黎巴嫩女子,来自密西西比,与我相比更是个“南方”人,现在是密西西比大学的校长;除此之外还有尼尔·斯泰因曼,他是我在耶鲁大学见到的最聪明的人,1992年他在宾夕法尼亚为我筹集了第一笔竞选基金。

  我后来了解到,希拉里在伊利诺伊州的帕克里奇度过了她的童年;在韦尔斯利学院度过了四年的大学时光,大学期间她在政治上因为民权和战争等因素从共和党转向民主党;大学毕业后的旅行她去了阿拉斯加,在那里,为了生活,她曾经找了份工作,负责把鱼身上的黏液去掉。她对法律援助产生了兴趣,愿意为穷人和儿童提供法律上的援助。我还听说她在韦尔斯利的毕业典礼上作过一次著名的演讲,她表达了我们这一代人的一种矛盾心态,一方面远离政治制度,另一方面却又希望美国变得更好。那次演讲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播放,那是她第一次体会声名远扬的感觉。她在政治上让我感到满意的一点是,她和我一样既具有理想主义色彩,又注重实际。她希望改变现状,但她知道要想这样做,就必须进行持久的努力。我们一方总是把遭受打击和失败看成品行高尚和地位优越的证明,希拉里和我一样对这种自欺欺人的态度感到厌烦。希拉里在法学院是杰出人才,在我们那个充满竞争的小鱼塘里是一条大鱼。我相比而言则更加游移不定,时进时出。

  在我们两个都认识的人当中,很多人在谈论希拉里的时候都好像有点害怕她,但是我不怕。我只是想和她在一起。但时光渐渐地在流逝。希拉里已经接受了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的一个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暑期工作,事务所的合伙人是特鲁哈福特、沃克和伯恩斯坦,而我已经接受了一份工作,担任麦戈文参议员在南方各州的竞选协调员。在没有遇到希拉里之前,我一直盼望得到这份工作。我准备把迈阿密作为我的活动基地,这项工作需要我在南方各地奔波,组织各州的竞选宣传活动。我知道我会非常胜任这份工作,尽管我并不认为在普选中麦戈文在南方能够取得很好的成绩,但是我相信在初选时他可以赢得相当数量的大会代表。无论如何,我所遇到的是个一生难逢的好机会。这对一个25岁的年轻人来说是非常难得的机遇,这个机会是多种原因促成的:第一要靠我和里克·斯坦恩斯的友谊——他在竞选活动中占据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第二是借助竞选委员会采取的赞助性行动,他们至少要把一个南方人安排在一个负责人的位置上!

  可此时的问题是,我不想干了。我知道,如果我去了佛罗里达,我和希拉里会彼此思念对方。尽管我觉得竞选的前景非常激动人心,但我还是感到非常担心,就像我在日记中写的那样,参加竞选宣传简直就是“使我的孤独成为常态的一种方式”,使我与投入正义事业的人们打交道,但是我和他们之间却总是保持着一臂的距离。我和希拉里在一起则没有任何疏离的感觉,她总是和我面对面,然后不知不觉地,她又走进了我的心。

  我鼓起勇气,问希拉里我是否能和她一起到加利福尼亚去,一同度过这个夏天。她起初是不相信,因为她知道我是多么热衷于政治,我是多么反对那场战争。我告诉她我愿意把我的一生献给我的工作和理想,但是我爱她,我想看看我们能不能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同意让我同她去加利福尼亚。到这时为止,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总共才只有一个月。

  我们在帕克里奇做了短暂的停留,去看望她的家人。她的母亲多萝西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我从一开始就跟她相处得很好。但是我和希拉里的父亲却有一种陌生感,就像希拉里和我母亲之间也存在着陌生感一样。休·罗德姆是一个脾气很坏、说话生硬的共和党人,最起码他不相信我。但是我们聊得越多,我就越喜欢他。我下定决心,通过不懈努力,一定要让他回心转意。很快,我们就开着车上路了,我们去了加利福尼亚的伯克利,那里距离她在奥克兰的工作单位很近。她在奥克兰工作期间将住在她母亲同母异父的妹妹阿德琳的一座小房子里。过了一两天之后,我开车回了华盛顿,告诉里克·斯坦恩斯和麦戈文竞选活动经理加里·哈特我不能去佛罗里达了。加里认为,我居然要错过这样的良机,简直是疯了。我想里克也是这样认为的。在他们看来,我想我肯定像个傻瓜,但是一个人的生活不仅仅是由你接受了什么样的机会造成的,往往还是由你放弃了什么样的机会造成的。

  离开竞选活动的确让我感觉不好,我主动提出到康涅狄格州去干上几个星期,在那里帮助他们建立一个竞选机构。我在每一个国会选区都签约雇用了一些工作人员之后,马上就赶往加利福尼亚,这次我走的是南线,因为我想回家一趟。

  我开车往西行驶,一路上感到心旷神怡。我参观了大峡谷。我是在接近黄昏的时候到达那里的,我爬上一块突出的岩石去观赏日落的景象。岩石是经过几百万年的沉积而形成的,层次分明,当大峡谷从谷底开始渐渐沉入黑暗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岩石居然在变换颜色。

  离开大峡谷之后,我冒着酷热开车经过美国最热的地方“死亡之谷”,然后往北开,朝着准备和希拉里一同度夏的地方驶去。当我走进她在伯克利的房子时,她用一个桃子馅饼——我最爱吃的——迎接我,那是她亲手制作的。这种感觉很好,但好景不长。白天,希拉里去上班,我就到市里去走走,在公园里或是咖啡店里看书,要么就是把旧金山逛个遍。晚上,我们一起去看电影,或是到当地的餐馆里去美餐一顿,要么就待在家里聊天。7月24日,我们开车去了斯坦福大学,到那里的露天剧场去听琼·贝兹的现场演唱。为了让所有的歌迷都能够看见她,她每人只收2.5美元的入场费,这和当今一些大型演唱会昂贵的票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贝兹演唱了那些热门老歌,同时还首次在公众场合演唱了《他们将老迪克西拖倒的那夜》。

  夏天就这样过去了,可我和希拉里之间的话还远远没有说完。于是我们决定回纽黑文以后搬到一起。这个做法无疑引起了双方家庭的关注。我们在法学院附近埃奇伍德大街21号一座旧房子的第一层找到了一套公寓房。

  公寓房的前门打开之后就是一个微型起居室,起居室的后面是一个更小的餐厅和一个比餐厅还要小的卧室。卧室的后面是一个破旧的厨房和一间浴室,浴室非常小,抽水马桶的盖子有时会擦到浴缸。房子实在陈旧,地板从墙脚开始向中间倾斜,倾斜的角度很大,我只好用几块小木片垫在小餐桌的一条腿下。但是房子的租金对于手头紧张的法学院大学生还是很合适的:每个月75美元。这套公寓房里最可爱的地方是起居室里的壁炉。我还记得在一个寒冷的冬日,我和希拉里坐在壁炉前面,一块看温森特·克罗宁撰写的拿破仑传。

  我们太幸福了,也太贫穷了,对于我们的新家我们只感到自豪。我们还很喜欢请朋友过来吃饭。我们最喜欢的客人有鲁弗斯·科米尔和伊冯娜·科米尔夫妇。他们两人都来自得克萨斯州的博芒特,两人的父亲都是非裔美国教士。他们从小在一个社区里长大,交往了几年之后走入结婚的殿堂。鲁弗斯学习法律,而伊冯娜正在攻读生物化学的博士学位。后来,伊冯娜获得了博士学位,而鲁弗斯也成了休斯敦一家大律师事务所“贝克和博茨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有一天晚上,在吃晚饭的时候,鲁弗斯——我们班最出色的学生——开始抱怨起他每天在学习上花费的时间。“你知道,”他慢吞吞地说,“生活完全给安排反了。你把最美好的年华都用在了学习上,然后就开始工作,等你65岁退休的时候,你已经老了,不能再享受生活了。一个人应该在21岁到35岁之间退休,然后再拼命地工作,一直干到死为止。”当然,这种想法根本行不通。我们现在都快65岁了,可都还在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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