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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史

第三节 唐宋派及归有光

  所谓“唐宋派”是指对嘉靖间文坛颇有影响的、以反拨李、何为主要目标的文学派别。该派作家主要从事散文创作。

  一般把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和归有光都列入“唐宋派”,其实是很含混的说法。严格说来,所谓“唐宋派”的主脑人物王慎中和唐顺之,实际上是宗宋派——说得更清楚些,是道学派,因为他们真正推崇的,首先是宋代理学而不是文学。唐氏说:“三代以下之文,莫如南丰(曾巩);三代以下之诗,未有如康节(邵雍)者。”(《与王遵岩参政》)王氏也说:“由西汉而下,(文章)莫盛于有宋庆历、嘉祐之间,而粲然自名其家者,南丰曾氏也。”(《曾南丰文粹序》)曾巩之文、邵雍之诗,即使在宋人中,文学气息也最为淡薄。所以,这里虽在论诗说文,评价的基准却是道学。茅坤在理论上附和唐、王,但不那么极端,态度常有些游移,他的“文人”气也比较重些;在散文方面,他以编选《唐宋八大家文钞》著称,也是以唐宋并举。正如宋代理学家指责韩愈所言“道”驳杂不纯,宗宋与唐宋并举是有区别的。但在崇道的基本意义上,固不妨将唐、王、茅诸人合称为“唐宋派”。

  至于归有光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他同唐、王等人既无直接联系,在一些基本观点上亦与之存在歧异,所以董其昌评他的古文“前非李、何,后非晋江(王慎中)、毗陵(唐顺之),卓然自为一家之书”(《凤凰山房稿序》)。把他从唐宋派中分离出来,似更为妥当。

  嘉靖初,王慎中和唐顺之先后中进士,在京师与陈束、李开先等人切磋文学,被称为“嘉靖八才子”。其时,王、唐都是李、何所倡导的文学运动的热忱追随者。不久,王、唐的思想发生剧烈变化,不仅否定了自己早年的文学立场,而且对当时追随李、何的文学潮流持严厉的批判态度。

  唐、王的文学理论的核心,乃从维护道学的立场出发,重弹宋儒以来“文道合一”论的老调,即所谓“文与道非二也”(唐顺之《答廖东雩提学》)。他们讥訾“近时文人说秦说汉说班说马”(唐顺之《与陈两湖》),并非如有些研究者所肯定的,目的是纠正李、何以来文学复古的流弊,使文学的发展更趋完善,而是根本上认为文学本身是有害于道的东西。如唐顺之把文学贬为“枝叶无用之词”(《寄黄士南》),反对人把精力“消磨剥裂于风云月露、虫鱼草木之间”(《与蔡白石郎中》),甚至认为“日课一诗,不如日玩一爻一卦”(《寄黄士南》)。由崇道绌文的基点出发,自然会像宋濂等人一样,认为“程朱诸先生之书”“字字发明古圣贤之蕴”(唐顺之《与王尧衢书》),当作“文”的极致。而王慎中对曾巩之文特别敬重,也是因为认为它“会通于圣人之旨”和“思出于道德”(《曾南丰文粹序》)。

  唐顺之《答茅鹿门知县第二书》一文向受到称赏,文中“直掳胸臆,信手写出”等语同他的“开口见喉咙”(《又与洪方洲书》)的主张一样,被认为与晚明文学中“性灵”派文论有直接关系。其实两者存在根本的区别。如袁宏道的“性灵说”以李贽“童心说”为基础,主张表现人的“喜怒哀乐嗜好情欲”的“自然之性”(《叙小修诗》)。而唐顺之的“直摅胸臆,信手写出”则以“存天理、灭人欲”为前提,他不止一次表达出“人欲之为苦海,而循理之为坦荡”(《与陈两湖主事书》)的思想,这与他接受程朱理学的立场完全一致。

  明嘉靖间,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社会危机继续加深。在封建制度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而又难以变革的环境下,士大夫阶层中流行着追求享乐的风尚。这既包含着“人欲”对物质生活的正当要求,也是对封建政治表示失望的消极对抗形式,实即意味着知识阶层与皇朝之间的裂隙加深——封建末世无可挽救的衰兆之一。唐、王诸人属于一部分社会责任感尚未完全消泯的士大夫,唐顺之惊叹“天下事鱼烂极矣”!并严斥“东南州郡侈靡日长”,“江左诸人任情恣肆,不顾名检”。他们要做“真正英雄”,拯救时局。当意识到时局实际上无法挽救时,他们只能返身求诸自己的内心,如唐顺之所说:“以康济斯世者康济此身,以除戎攘寇手段用之惩忿窒欲、克己复礼之间,此古之所谓真正英雄也。”(《与胡柏泉参政》)但他们的努力终归徒劳,因为他们从封建思想传统中拾取的武器已陈旧不堪,对于封建制度的衰败命运实在也帮不上什么忙。而且,他们力图“窒欲”的努力,也给自己的精神生活带来很大痛苦。如王慎中《答李拙修》谈到自己在妻子去世以后的一种心情:“吾辈学问,用情中节第一难事,而七情之感,其于哀者尤难中节。……故于此际尤宜审察,勿令为伤。不然,虽可为天常之厚,而未得为学问之功也。”既意识到哀痛之情难以抑制,又要硬讲“学问之功”,以求“用情中节”,正说明精神的矛盾。而他所说“学问”的违背人性,也于此昭然可见。

  唐顺之、王慎中等人既如此轻视感情、鄙薄文学,他们在文学创作上,当然不可能有什么可观的成果。唐顺之早期的诗歌,还较讲究艺术形式。如《元夕咏冰灯》诗,虽不见如何出色,对词藻、色泽的运用尚属巧妙。但连这种诗他后来也弃之不屑为了。

  归有光(1507—1571)字熙甫,昆山(今属江苏)人。嘉靖进士,官长兴今,南京太仆寺丞。他因场屋不利,出仕较晚,在文坛发生影响比唐顺之、王慎中等人要迟,他所批评攻击的对象,也主要是嘉靖后期声势煊赫的“后七子”。归有光既对文学复古的主张不满,对模拟的文风尤其斥之甚厉,为文主张根于六经,宣扬道德,这是人们把他列入“唐宋派”的主要原因。但是,归有光与唐顺之、王慎中等人的不同之处仍是很明显的。首先,他所主张的道,仍然是传统的儒家之道,对宋代理学并无太多兴趣;其次,他在散文方面酷好司马迁,爱讲“龙门家法”,同时对宋、元文也不排斥;再有,他对文学的抒情作用也比较重视,曾说:“夫诗者,出于情而已矣。”(《沈次谷先生诗序》)又认为“圣人者,能尽天下之至情者也”,而“至情”就是“匹夫匹妇以为当然”(《泰伯至德》)。这和唐、王的观点有一定距离。

  正因为归有光肯定“匹夫匹妇”的“至情”,他一部分散文如《先妣事略》、《寒花葬志》、《项脊轩志》等,写得相当感人。如《项脊轩志》:

  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尘泥渗漉,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

  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杂植兰桂竹木于庭,旧时栏楯,亦遂增胜。积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赖有声,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然予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

  余自束发,读书轩中。一日,大母过余曰:“吾儿,久不见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类女郎也?”比去,以手阖门,自语曰:“吾家读书久不效,儿之成,则可待乎?”

  顷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间执此以朝;

  他日,汝当用之。”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

  余既为此志后五年,吾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其后六年,吾妻死,室坏不修。

  其后二年,余久卧病无聊,乃使人复葺南阁子。其制稍异于前,然自后余多在外,不常居。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在日常生活中捕捉印象深切的感受,娓娓道来,却寄托着感慨和深情,是归有光这一类散文的长处。语言十分简练精洁,材料讲究剪裁,可以看出作者写作时是很用心的。这种散文在当时的文坛上显得很突出。但应该指出,在归有光的文集中,这类散文所占比率是很小的,大量的文章还是散发着迂腐的说教气息。这也反映出明中期文学的复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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