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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史

第四章 元代诗文

  元代戏剧、散曲以及小说的兴盛,给元代文学带来新异的色彩,成为中国文学史上引人注目的现象。但许多文学史研究者因此认为元代的传统文学形式没有什么可称述的成就,从实际情况来看,这是不正确的。

  元代的词由于很大程度上为散曲所替代,确实不够兴盛,但仍然出现了一些好的作品。散文方面,一开始就有着很值得重视的现象。首先,宋代理学家轻视乃至废弃文艺的观点,在元代失去了有力的势头。戴表元批评南宋时“理学兴而文艺绝”(袁桷《戴先生墓志铭》),并对之表示强烈不满,实是代表了相当普遍的态度。而一般追随唐宋古文的人,大多主张文与道并重。比这更进一步,北方的一些儒者、文士,更以“复古”为旗号,欲在唐宋“古文”的规制之外,追求文章(以及文章所体现的儒学精神)的原始活力。如卢挚的《文章宗旨》,对唐宋各古文名家均有微辞;郝经对文章强调“皆自我作”,认为文章之法“当立诸己,不当尼(泥)诸人”(《答友人论文法书》);元明善主张文章当“若雷霆之震惊,鬼神之灵变”(《元史》本传),都有这样的意义。虽然,由于元代散文偏于经世致用,也没有找到明代散文所具的张扬灵性的新支撑点,成就不能说是很高。但它已经隐隐显示着向后者演变的轨迹。明代文章复古的观念,实际是始于元代的。

  至于诗歌,作为文人文学中居于“正宗”地位的最重要的形式,则强有力地反映着元代社会经济形态和知识阶层人生观念的若干重要变化,以及与此相应的审美趣味的变化。从元代前期开始,崇尚唐代乃至汉魏六朝的风气在诗坛上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作为对宋诗的反动,这首先起到了把诗歌从重理智而轻感情的道路上拉回来的作用;到了元代末期,以商业经济发达的东南城市为主要基地,以杨维桢、高启等为主要代表,诗歌中更出现与市民文艺相融合、反映商人生活、突出个人价值与个人情感、在美学上打破古典趣味等种种新的现象,这实际是中国古代文学向现代方向靠拢的动向,因此而成为中国文学史上重要的一环。

  本章将主要介绍元代诗歌,兼及散文和词。所以各个时期的划分,也主要从诗歌着眼。元诗作家作品的数量,尚未有明确的统计。在顾嗣立所编《元诗选》和席世臣、顾果庭续编的《元诗选·癸集》中收录二千六百多人。顾嗣立把元诗分为三个阶段,比较合理也比较清楚,我们即以此为分期的基础。大致而言,我们这里所说元诗的前期主要是指从蒙古王朝入主中原直到南北统一稍后(十三世纪末)的一段时期,中期是指从十四世纪开始到三十年代末、元统治相对稳定的时期,后期指至正年间,即元王朝的最后二十多年。这和杂剧、散曲的习惯分期有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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