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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史

第二章 元后期杂剧

  元统一全国后,由于南方城市经济的固有优势,北方杂剧作家纷纷漫游或迁居南方,南方籍文人也纷纷染指杂剧创作。大致到大德末年以后,杂剧创作活动的中心逐渐由大都转移到杭州。由此到元末是元杂剧的后期阶段。

  元后期杂剧作家作品的数量明显不及前期多,尤其是杰出作家和优秀作品的数量,更难以和前期相比。所以,一般认为,元后期杂剧创作已呈现衰退状态。不过,也应该注意这一时期的杂剧还是产生了具有新的时代特点的重要作品。

  元杂剧在城市经济发达的南方未能获得更大的发展,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杂剧虽然在元统一以后成为全国性的文艺样式,但它毕竟原产于北方,和北方的方言、音乐、民俗文化有密切的联系。杂剧创作的中心转移到南方以后,对它的继续生长必然有所不利。虽说杂剧作为主要戏曲种类的地位一直延续到明代前期,但它最后还是被从南戏发展起来的传奇所取代,这和地方文化的背景显然有很大的关系。

  其次,元代后期尽管有不少南方文人参与杂剧创作,但最重要的作家如郑光祖、秦简夫、乔吉、宫天挺,都是流寓江浙一带的北方人。也就是说,南方最有才华的文人,并没有进入杂剧的领域。所以,我们看到元后期江浙一带的诗文创作有很显著的发展,文人的自我意识不断强化,但这些在杂剧中的表现并不突出。

  还有,自元中叶以后,蒙古统治者认识到儒家思想体系在巩固封建政权方面的作用,开始大力提倡中国传统的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提倡程朱理学,有意识地利用杂剧,褒奖和推广那些宣扬孝悌忠信、有利于封建统治秩序的杂剧作品,像鲍天祐的《史鱼尸谏》,就曾由朝廷下诏,“诸路都教唱此词”(明朱有燉《元宫词》)。这些都造成元后期杂剧中鼓吹陈腐的道德的内容明显增多。

  但与此同时,在商业高度发达的南方城市所形成的元后期杂剧,又不可避免地受这种地域文化特点的影响,反映商人的社会活动以及生活理想,渗透了活跃的时代因素。像无名氏的《来生债》,虽是站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价值观的立场来抨击金钱的罪恶,说“这钱呵使作的仁者无仁,恩者无恩,费千百才买的居邻,这钱呵动佳人有意郎君俊,糊突尽九烈三真,这钱呵将嫡亲的昆仲绝了情分”,但这里确实写出了金钱的力量对封建伦常秩序的严重破坏。而秦简夫的《东堂老》则是从正面写商人的形象,对他们通过辛勤劳动积聚财富的谋生方式给予高度评价,成为文学史上引人注目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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