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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百六十七 ◎杂物部二

  ○板

  葛洪《神仙传》曰:王远,字方平,东海人也。博学六经,尤明天文、图谶、河洛之要,逆知天人盛衰之期、九州吉凶。汉桓帝闻之,连征,不出。使郡国逼载,以诣京师。低头闭口,不肯答,乃题宫门扇板四百馀字,皆说方来。帝甚怒之,使人削之。外字去,内字复见,墨皆彻入板里。

  《续搜神记》曰:聂友,豫章新滏人。少时贫,常夜照见一白鹿,射中之。明寻踪,血既尽,不知所在。且已饥极,便卧一梓树下。仰见箭着树枝,视之,乃是昨射箭。怪其如此,於是还家赍粮,命子侄持斧以伐之。树微有血,遂裁截为板二枚,牵着陂塘中。板常沉没,然时复浮出,辄家有吉庆。每欲致宾客,辄乘此板。於中流欲没,客大惧。聂君呵之,还复浮出。仕宦大如意,位至丹阳太守。在郡经时,外司白云:"涛入石头,聂然。"聂君以陂塘中板来耳,视之果然。聂君以板来必有意,即解职归家。下船便闭户,二板挟两边,一日至豫章。自尔之后,板出,便反有凶祸,家大坎坷。

  《幽明录》曰:义熙中,江乘聂湖忽有一板,广数尺,长二丈馀,恒停在此,川溪采菱及捕鱼者,资此以自济。后有数人,共乘板入湖,试以刀斫,即有血出。板乃没,数人溺死。

  ○瓦

  《古史考》曰:夏世昆吾氏作屋瓦。

  《礼》曰:慕贤而容众,毁方而瓦合。(去己之大圭角下与众人小合也。)

  《史记》曰:秦攻韩,军於武安西。秦军鼓噪勒兵,武安屋瓦尽震。

  《汉书》曰:霍禹第,巷端人见禹居堂屋上,撒瓦投地,就视亡有,大怪之。举家忧愁,未几被诛。

  《续汉书》曰:董卓作乱,烧南北宫,洛阳城无只瓦尺木。

  《吴时外国传》曰:大秦国以水精为瓦。

  《晋起居注》曰:成都王讨长沙王,使陆机都督三十七万众,围洛阳四匝。夜鼓噪,京师屋瓦皆裂。

  《晋中兴书》曰:泰宁元年五月,大回风吹刘曜太庙瓦垣外数十步。其栾梁拱梧无离者,瓦亦不毁。曜素服五月,缮治之。

  《淮南子》曰:以磁石之能运铁也,而求其引瓦,则难矣。

  《汉武故事》曰:武帝起神明殿,砌以文石,用布为瓦,而淳漆其外,四门并如之。

  《语林》曰:晋张载字孟阳,甚丑。每出,为小儿掷瓦盈车。

  葛洪《神仙传》曰:孙博者,河东人也。有藏人亡奴在军中者,因以求之,不得。博语奴主曰:"吾为卿烧其营舍,奴出走,卿但谛伺取之。"於是博以一赤瓦掷之,须臾火起张天,奴果出走而得之。博乃以青瓦掷之,火即灭。屋舍百物向已焦燃者,悉复如故。

  《灵鬼志》曰:有士人姓邹,坐斋中,忽有一人通刺诣之,题刺云"舒甄仲"。既去,疑其非人,寻其刺,曰:"吾知之矣,是予舍西土瓦中人耳!"便往,令人将铧掘之,果於瓦器中得桐人,长尺馀。

  《管子》曰:栋桡不胜任,则屋覆,而人不怨者,其理然也。弱子,慈母之所爱也,不以其理而下瓦,则慈母笞之。故其理动者,虽覆屋不为怨;不以其理动者,下瓦必笞。

  《庄子》曰:师旷为晋平公作清角。一奏,有云从西北起。再奏,大雨大风随之,裂帷幕,破俎豆,堕廊瓦。平公惧,伏於室内。

  《抱朴子》曰:土柈瓦胾,不可救饥。

  ○砖

  《尔雅》曰:瓴谓之甓。(砖也,今江东呼甓。甓,音蒲历切。)

  《古史考》曰:乌曹氏作砖。

  《魏略》曰:扈累独居道侧,以〈鹿瓦〉砖为障,施一厨床,食宿其中。

  《晋书》曰:吴兴吴陆经疫疠,死者十三。在青惟逵夫妻,家贫,冬无被裤,昼佣赁,夜还烧砖伐木。期年中成七墓,葬十二丧。

  《宋书》曰:范晔,字蔚宗。母如厕产之。额为砖所伤,故以砖为小字。

  郑缉之《东阳记》曰:独公冢。在县东八十里,有冢临溪,其砖文曰:"筮言吉,龟言凶,三百年,堕水中。"义熙中,冢犹半在。自后,稍已崩尽。

  《续搜神记》曰:顺阳范启,母丧当葬。前母墓在顺阳,往迎之。既至,而坟垄杂沓,难可识别,不知何许。袁彦仁时为豫州,往看之,因云:"闻有一人见鬼。"范即如言,令物色觅之,云:"此墓中一人,衣服颜状如之。"即开墓棺,物皆烂,冢中灰壤深尺馀。意甚疑,试令人以足拨灰中土,冀得旧物。果得一砖,铭云"顺阳范坚之妻",然后信之。

  《述异记》曰:豫章胡兹,家在郡治。宋泰始四年,空中忽有故冢墓砖、青苔、石灰着之礚然,掷其母前,其数或五三俱至。举家惊惧,然终不中人,旬日乃止。

  《语林》曰:陶太尉既作广州,优游无事,常朝自运甓於斋外,暮运於斋内。人问之,陶曰:"吾方致力中原,恐为尔优游,不复堪事。"

  ○堑

  《东观汉记》曰:周纡,字文通。为渤海太守,坐事免。家贫,身筑堑以自给食。

  ○刍茭

  《书》曰:峙乃刍茭,亡敢弗多。

  《诗》曰:生刍一束,其人如玉。

  《礼》曰:以足蹙路马刍,有诛。

  《声类》曰:茭,乾刍也。

  《老子》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赵壹《娱邪赋》曰:势家多所宜,咳唾自成珠。被褐怀金玉,兰惠化为刍。

  ○垩

  《礼》曰:在垩室之中,不与坐焉。

  《山海经》曰:慈聋之山,其中有大谷,是多白墨、青垩。(谓有杂色之垩。)

  《太公六韬》曰:昔帝尧王天下,上世谓贤君其治,则宫恒室屋不垩也。

  《庄子》曰:郢人垩漫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斫之,运斤成风。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而不失容。

  ○竿

  《诗》曰:籊々竹竿,以钓于淇。(籊々,长而杀也。)

  《说文》曰:竿,竹挺也。

  《汉书》曰:斩木为兵,揭竿为旗。(揭音竭,负也。)

  《续汉书》曰:高凤,字文通,南阳人。妻将之田,曝麦於庭,令凤护鸡。忽然天暴风大雨,凤持竿诵经,不觉潦水流麦。妻还,怪问,凤方悟。

  《博物志》曰:詹何以独茧之丝为纶,芒针为钩,荆为竿,剖粒为饵,引盈车之鱼於百仞之渊。

  《庄子》曰:楚王聘庄周於濮水之上,庄子持竿不顾。

  ○钩

  《史记》曰:桀有力,能伸钩索铁。

  《搜神记》曰:京兆长安有张氏,昼独处室,有鸠自外入,止前床。张氏恶之,披怀而祝曰:"鸠,尔来为我祸耶?飞上承尘!为我福耶?来入我怀!"鸠翻入怀。以手探之,则不知鸠之所在,而得一金钩焉,遂宝之。自是之后,子孙昌盛,资财万倍。蜀贾客至长安中,闻之,乃厚赂内婢,婢窃钩以与客。张氏既失钩,渐贫死丧。而蜀客亦数罹穷厄,不为己利。或告之:"天命也,不可以力求。"於是赍钩以返张氏,张氏复昌。故关西称张氏钩。

  《风俗通》曰:顺帝时,京师谣曰:"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乃封侯。"

  张衡赋曰:仰飞纤缴,俯钓长流,触矢而{敝死},贪饵吞钩。

  ○钉

  《魏略》曰:晋宣王讨王陵,陵自知罪重,试索棺钉,以观太傅意。太傅给之,陵夜呼掾属,与诀曰:"行年八十,身名并灭!"遂自杀。

  盛弘之《荆州记》曰:冠军县东,有魏征南司马张詹墓,元嘉初尚俨然。六年,民饥,始被发,金银朱漆之器烂然。有二朱漆棺,棺前垂竹薄帘,以金钉钉之。

  杨龙骧《洛阳记》曰:石牛一头,在城西北九重里。耆旧传说:往者石虎当襄国,石牛夜唤,声三十里。事奏虎,虎遣人打落牛两耳及尾,以铁钉钉四脚,今现存。

  《抱朴子》曰:吴有赵炳,以大钉钉柱,入尺许,以气力吹之,即钉跃出,如弩箭之发。

  ○鍱

  《广雅》曰:鏶(音集)谓之鍱。(弋涉切。)

  《说文》曰:鏶,鍱也。

  ○砺

  《诗》曰:周道如砥。

  《书》曰:扬州,厥贡砺砥。(砥细于砺,皆磨石也。)

  又曰:若金用汝作砺。

  《史记》曰:封爵之誓曰:"黄河如带,太山如砺。"(言河山如带、砺,国乃绝耳。)

  蔡邕《劝学》曰:木以绳直,金以淬刚,必须砥砺,就其锋芒。

  《魏志》曰:杀幽州牧刘虞,有童谣曰:"燕南垂,赵北际,中央不合如砺,惟有此中可避世。"公孙瓒以己当之,乃筑京固守,积三万斛。

  《广志》曰:砺石出首阳山,有紫、白、彩色。出南昌者最善,今武库有数枚,治御刀。

  《山海经》曰:高梁之山多砥砺。

  《尸子》曰:铁使幹越之工,铸之以为剑,而勿加砥砺,则以刺不入,击不断;磨之以砻砺,加之以黄砥,则刺也无前,击也无下。自是观之,砺之与弗砺,其相去远矣!今人皆砺其剑,而弗知砺其身。夫学,身之砥砺也。

  《太平御览》 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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