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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出走了

第二话 爱随谎言消逝了(6-7)

  6.

  自从那次访问之后,我没有再见过韩星宇。后来有一天,我们又碰面了。

  那天晚上,我和朱蒂之一起去看电影。完场之后,我碰到也是刚刚看完电影出来的韩星宇。他身边还有一位蓄短发、戴眼镜、个子小小,看上去很灵巧的女孩子,看来是他女朋友。

  他主动走上来跟我说︰

  “你那篇访问写得很好。”

  “谢谢你。”我说。

  “很感性。”他说。

  我们说过再见,他匆匆的走了。

  “他就是那个韩星宇吗?”朱蒂之问我。

  我点了点头。

  “他的外表和谈吐跟普通人没有分别呀﹗”朱蒂之说。

  “神童长大了,也是普通人,不会变成外星人。”

  “是的﹗虽然你说我是性爱神童,可是,我长大之后也不会有四个Rx房。我还是跟其他女人一样,也会失恋。”

  “他女朋友看上去也很聪明呀﹗”我说。

  “她会不会也是神童呢?”朱蒂之说。

  “如果两个人都那么聪明,才不会谈恋爱呢﹗聪明的人,会爱自己多一点,只有笨蛋才会爱对方比爱自己更多。”

  “那我们都是很笨的。”

  “难道我们三个人之中,沈光蕙是最聪明的?”

  “当然了﹗她从来不会太爱别人。”

  朱蒂之又问我︰“为什么最近总是你一个人,林方文呢?”

  “他很忙呀。葛米儿的新唱片正在录音,所有的歌词都是他写的。有时间的话,他也会去潜水。”

  “跟谁潜水?”

  “跟葛米儿。”

  “他们天天在一起,你不怕吗?”

  “那是工作呀﹗”

  虽然我是这样说,我可不是一点也不担心的。

  “葛米儿是聪明的呢还是笨的呢?”朱蒂之问我。

  “她不是太聪明。”

  “那就糟了﹗”

  “为什么?”

  “那她会爱对方多一点,她会付出更多。”

  “担她也不笨呀﹗”

  “那更糟了﹗”

  “为什么?”

  “那就是难以捉摸了。她有时会很爱对方,有时又会很爱自己。”

  “那我呢?我算不算是难以捉摸?”我问。

  “你?你人这么痴心,林方文只要用一根钉子就可以把你死死的钉在墙上。”

  “痴心已经不流行了。”我说。

  “你从来也不是个流行人物。”她说。

  “那现下流行些什么?”

  “只是对自己的感觉负责任,只忠于自己。”

  “你跟陈祺正也是这样吗?你不是说自己很爱他的吗?你也不流行。”

  “但是,我比你流行一点点。”

  “葛米儿是二十岁吧?”她问。

  “嗯。”

  “但是,你已经二十六岁了。”

  “你想说我比她老,是不是?”

  “男人都喜欢年轻的女孩子。”

  “二十六岁也不老。”

  “总会有比我们年轻的女孩子出现。”

  “也总会有比我们年轻的男人出现。”我说。

  “可是,那时我们也许已经太老去被他们所爱了。男人却不一样,他们永远不会太老去被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爱上。”

  林方文会因为葛米儿比我年轻而爱上她吗?我了解的林方文不是这样的一个人。如果他会爱上别人,那是因为他太忠于自己的感觉了,他也是一个笨蛋。

  那个晚上,跟朱蒂之分手之后,我并没有回家,我去了林方文那里。

  他还没有回来,我趴在他的床上,抱着他的枕头,深深地思念着他的体温。爱一个人,不是应该信任他的吗?不是说爱里面没有惧怕的吗?我为什么要害怕?

  午夜的时候,他回来了。

  “你来了吗?”他站在床边,温柔的问我。

  我站起来,扑到他身上,用我的双手和双脚紧紧地锁住他。

  他给我突如其来的热情吓倒了,抱着我问︰“你干什么?”

  “你是聪明人还是笨蛋?”我问。

  他没有回答我,我也没有告诉他我为什么要这样问。他的身上,有着我彻夜思念的体温。他的爱,从未缺席过。他怎会离开我呢?

  7.

  有些女人会跟男朋友身边所有的女人刻意发展友谊。一旦大家成为好朋友,那些女人便怎么也不好意思爱上她们的男朋友。她们的男朋友的周遭布下这套红外线保安系统。谁能说这不是一种深情呢?要很努力和很爱他才肯这样做的。

  我也可以跟葛米儿做朋友。可是,我压根儿就不是那种人。况且,有哪个女人可以保证她的好朋友不会爱上她的男朋友呢?

  没有安全感的爱,是累人的。我会因此而看不起自己。

  朱蒂之问我,可不可以找葛米儿到陈祺正的学校里唱歌。陈祺正任教的中学,是专门接收情绪和行为有问题的学生的。那些学生都是来自很复杂的家庭,少一点爱心,也无法在那里教书。陈祺正却是个很受欢迎的老师。对着这位老师,我怎能够说不呢?

  我打了一通电话给葛米儿,她很爽快的答应了。

  “我看了你写的那两个神童的故事,很有意思呀﹗”她在电话那一头说。

  “谢谢你。”

  “我也爱吃巧克力曲奇,可是,我不是神童。威威做的巧克力曲奇也很好吃,自从他走了之后,我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她仍然怀念着威威吗?我的心忽然笃定了。

  我找她,真的是为了陈祺正吗?还是我也像那些女人一样,想跟有机会成为情敌的女人做朋友?连我自己也无法确定。

  梆米儿来学校唱歌的那天晚上,我和朱蒂之也去了。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她,拥有其他女孩子没有的吸引力。她能够把林方文的歌用最完美的声音和感情唱出来,这是我永远无法为他做到的。

  我坐在第一排。这天晚上,葛米儿穿了一条闪亮亮的短裤,左脚脚踝上那个莱纳斯的刺青也随着她的身体在跳动。

  “她脚上有个刺青呢﹗是莱纳斯。”坐在我身边的朱蒂之说。

  “是的,是莱纳斯。”我说。

  梆米儿喜欢的,就是像莱纳斯那样的男孩子吗?永远长不大,充满智慧却又缺乏安全感。我忽然害怕起来,她的脚踝上为什么不是史诺比或查理?布朗呢?林方文从来不是这两个角色︰他是莱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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