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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宗教改革时期之自由-1

  一 中世纪的背景及文艺复兴运动

  一般人对中世纪(注1)有两种误解。现代的理性主义认为中世纪是完全黑暗的时期,他们认为中世纪普遍没有个人自由;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眼光狭隘,城里的人视近郊的农人是危险而可疑的陌生人——更不要说他国的人了;以及中世纪的人迷信和无知。在另一方面,多数保守的哲学家以及若干对现代资本主义的进步批评者则把中世纪理想化了。他们认为,在中世纪,人们有团结感;经济的目的在满足人们的需要;人们之间关系是坦真而实在的;天主教教会是超国家性;以及人们有安全感,这是中世纪人们的特征。这两种不同的看法做是正确的,所错的是执于一端,而未看到另一端。

  中世纪与现代社会不同的特点在此,中世纪缺少个人自由,在中世纪的初期,每一个人都被锁住了,在社会的秩序里,只能扮演指定的角色。一个人在社会上,没有机会,可以从某一阶级转到另外一个阶级中,他也几乎不能从某一城市或国家,迁往另外一个城市或国家。除了少数例外情形,他必须由生到死,守在一个地方。他甚至不能随心所欲地穿衣服或吃东西。工匠必须按着某一价格,出售东西,农人必须在某一指定地方贩卖产品。行会的会员不准向非本行会的人,泄漏任何生产技术的秘密,同时必须与其本行会的会友分享便宜买进的原料。个人的、经济的、和社会的生活均受条规的主宰,而这些条规把一切行动详尽地加以过问了。

  但是,以现代的意义来说,个人虽然自由,却并不感到孤独与孤立。由于人从生下来开始,在社会中便有一个明确的、不会改变的和没有疑问的位置,他已经生根在一个结构固定的整体中,所以,生活是有意义的,根本无怀疑余地。一个人与他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一致的;他是一个农人,一个工匠,一个武士,而不是一个“偶然做了那个职业的个人”。社会秩序被视为如同一种自然秩序,而人成为社会秩序中的一个确定的部分,使人有安全和相属之感。在中世纪,几乎没有竞争,人们生下来,便在社会占某一经济地位,这个地位保障由传统所决定的生计,同样地,在社会阶级中较高地位者也须负经济上的义务。但是,在其社会范围的限制之内,个人在某工作及其情绪生活方面,实际上还是有很多自由。可以表现自己。

  固然有很多苦难与痛苦,但是,还有教会解释痛苦与苦难的原因是亚当的罪恶的结果,及每个人个人犯罪的结果,使得这些痛苦成为可以忍受的。固然教会培养一种犯罪感,它却也同时向个人保证,教会对其子女一视同仁,毫无保留地给予爱,并且提供一条道路,使人们可以获得会恩蒙上帝原宥与爱护的信念,人与上帝的关系是一种信赖与爱心的关系,而不是怀疑与恐惧的关系,正如同一个农夫或一个市民,很少走出属于他们的小生活圈一样,宇宙也有限的,和单纯可以了解的。大地与人是宇宙的中心,天堂或地狱是未来生活的地方,由生到死的一切行为,在它们的因果关系中,都是明显易见的。

  虽然,中世纪社会是这样建构的,而且予以安全感,然而,它却是把人束缚起来的。这种束缚与以后的独裁主义及压制政策的束缚不同。中世纪社会并不剥削个人的自由,因为那时候,“个人”还不存在;人仍然靠“原始关系(束缚)”与世界联系起来。他尚未认为自己是一个“个人”,他也未想到他人是“个人”,进城的农夫是陌生的人,甚至于城中不同社会团体的人,也彼此认为是陌生人。在那时候,尚未充分发展到发觉自己是个独立的人,或发现他人和世界,是个独立的个体。

  在中世纪社会,这种没有自觉到“个人”的现象,贝克哈特(Jocob Christoph Burckhardt,1818-1897,瑞士历史学家——译者)在形容中世纪文化时,曾有深刻的说明:

  “在中世纪,人性意识的两个方面——对内与对外——都是像做梦似的或半醒状态地卧在一张共同的面纱下。这个面纱是用信仰、幻觉、和幼稚的先入之见所编织成的,透过这具面纱,世界和历史看起来都是披着奇怪的色彩。人只能意识到他自己是一个种族。民族、党派、家族或社会集团的一份子——人只有透过某普通的种类,来认识自己。”(注:Jacob Burckhardt……“意大利文艺复兴的文明”Civilization of the Renaissance in Italy,The Macmillan.Co,New York 1921,p.129)

  社会的结构与人的人格,在中世纪后期,发生了变化。中世纪社会的统一性与集中性变得更微弱了。资本,个人经济动机,和竞争日益重要;一种新的有产阶级产生了。日益增长的个人主义已在所有社会阶级中,可以发现得到了,并且影响到人类活动的各方面,如:爱好、风尚、艺术、哲学与神学。这里,笔者愿意强调的是:这整个的过程对一小集团的富有资本家而言,和对广大的农人,尤其是对城市里中产阶级而言,具有不同的意义;对中产阶级而言,这种新发展多少表示财富和个人发展的机会,但是,在本质上,也是对个人传统生活方式的一项威胁。从一开始,便记住这个不同点,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些不同团体的心理与意识形态反应,就是受这种不同点的决定。

  与西欧和中欧比较起来,在意大利所发生的这种新的经济与文化发展,更为强烈,而且对哲学、艺术、和对整个生活方式,有更确切的影响。在意大利,个人首次地从封建社会中脱颖而出,并且打破了一直给予他安全和约束他的那些关系(束缚)。用贝克哈特的话来形容,文艺复兴时候的意大利人是“现代欧洲人的大哥”——亦即是第一个“个人”

  在意大利,中世纪社会的瓦解早于中欧及西欧各地这是有许多经济与政治的因素的。其中的一个因素是意大利的地理位置,及由于此地理位置而得到的商业利益,因为,当时地中海是欧洲主要的贸易路线;另外,教皇与皇帝之间的战争则导致产生许许多多的独立政治单位;接近东方,其后果之一则是使若干对发展工业很重要的技术——例如丝工业——得以先传到意大利。

  由于这些及其它条件,遂使得在意大利产生一个有力且有钱的阶级,这个阶级的人充满了主动、权力、野心的精神。封建阶级制度日渐地不重要了。从十二世纪起,贵族与自治市镇的公民共住在城墙之内。社交活动开始不重视阶级的区别,出身与门阀不及财富那么重要了。

  在另外一方面,民众之间的传统社会阶级制度也动摇了。取而代之的是出现了许多被剥削和受政治迫害的广大城市民众。如同贝克哈特所指出的,早在一二三一年,腓特烈大帝二世的政治措施的目的便是:“完全破坏封建邦国,使人民没有意志,和没有反抗的方法,然而对政治财源却是有利的。”(Jacob Burckhardt,“The Civilization of the Renaissance in Italy,”p.5)

  中世纪社会结构的日渐破坏的结果,便是现代意义的个人的出现,贝克哈特说:“在意大利,这个由信心、幻觉、及幼稚的先入之见所编成的面纱,首先化为乌有;客观的对待和考虑到邻国,及世界一切事物。这时才成为可能的。同时,在主观方面,也得到了同样的重视;人成为有灵性的‘个人’,同时也自认是这样的。同样地,希腊人也曾一度自认与野蛮人不同,当其他的亚洲人只知道他们是一个种族的一份子时阿拉伯人也曾自认是‘个人’。”(见同书第一二九页)贝克哈特对此种新个人精神的描述,说明了我们在前一章所说的,个人之脱离原始关系(束缚)。人发现他自己与他人是“分开而独立的人”;他发现在两个方面,大自然与他是截然分开的:大自然是理论与实际的征服的对象,同时就其美丽而言,大自然是享受的对象。人类由于发现了新的大陆,和由于在精神上培养了一种四海为家的精神,人类发现了这个世界。所谓四海为家的精神,就是但丁所说的:“吾乡即是全世界。”

  文艺复兴是一个富裕而有权力的上阶层的文化。没有分享到统治阶级的财富与权力的广大群众,丧失了他们以前身份的安全感,于是成为无定型的群众,或许会受到奉承,或许会受到威胁——但是总会受到当权者的操纵与利用。一种新的专制政治便和这种新的个人主义同时产生了。自由与虐政,个人主义与暴动,是不可分离地交织在一起,文艺复兴不是小书商与中产阶级的文化,而是富有贵族与自治市镇公民的文化,他们的经济活动和他们的财富,给予他们一种自由的感觉,和一种个人存在的意识。但是,同时,这些人也失去了一些东西:安全感与相与感,而这是中世纪社会结构所给予的。他们更自由,但也更孤独了。他们利用他们的权力和财富,从生活中压挤出最后的一点愉快;但是在这样做时,他们必须残忍地使用每种手段,从身体上的折磨,到心理上的操纵,来统治群众,和对付自己阶级中的竞争者。人类的一切关系,都因这种为维持权力与财富的生死存亡斗争,而受到伤害,与同志——或至少与同一阶级的人——的团结,已由一种冷嘲式的超然态度所取代;其他的人被视为被利用和操纵的“目标”,或者,为了自己的目的。无情地摧残他们,个人被一种热烈的自我中心,一种对权力与财富的不知足的贪心所吞并。因此,个人与自己的关系,及其安全感和信心也受到破坏。他自己也成为被利用的目标。我们有理由怀疑,文艺复兴资本主义的大师,是否如同他们被形容的那样快乐和安全。新的自由似乎给他们带来两样事情:日益地感到有力量,和同时日益地感到孤独、怀疑、猜忌,以及因此感到焦虑。(J.Huizinga,Das Problem der Renaissance in Wege der Kullurgeschichte,p.159)我们在文艺复兴时代人文主义者的哲学作品中。也可以发现这种矛盾。他们一方面强调人性尊严,个人地位,及力量,同时又在他们的哲学中,显示出不安全感与失望。

  这种由于个人在充满敌意世界中,处于孤立状态,而产生的不安全感.就说明了文艺复兴时代中个人的特点,即是对名誉的渴求——而中世纪社会结构里的人,至少不会如此强烈地渴求名誉。如果生命的意义成为可疑的,如果一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不能使他觉得安全,那么,名誉就是抑压一个人的怀疑的方法。名誉的功能是一样的。它可以把个人的生活,从生活的有限及不安,提升到不可破坏的程度;如果一个人的名字能为同代人知道,而且如果一个人可以希望,他的名能永垂不朽,那么,他的生命便可籍着别人的判断对他生命的反应,而获得意义,和重要性。很明显的是,只有那些有实际办法,可以沽名钓誉的某一社会团体中的人,才能靠这种办法,来解决不安全感。但是,对那些在同一文化中的无权力的广大群众而言,和对那些“宗教改革”时期的中坚份子——城市的中产阶级——而言,他们便不能用这种方法来解决他们的安全感。

  我们先讨论“文艺复兴”的原因,是因为这段期间是现代主义的开始,而且因为,这一时期的历史家所写的作品,帮助说明了对本书所分析之主要过程,甚为重要的若干因素——这个过程就是,人由“个人存在前期”的状态,演变到完全发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可是,事实上,虽然“文艺复兴”时代的观念,对欧洲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有影响,但是,现代资本主义的根本,其构造与其精神,并不存在于中世纪后期的意大利文化中,而是产生于中欧及西欧的经济与社会情况中,和产生于路德与加尔文的理论中。【子午书屋】

  这两种文化的主要不同点是:“文艺复兴”时期代表工、商业资本主义的相当高度发展;文艺复兴时代的社会,是由一小群富裕而有权的人来统治,并且为哲学家与艺术家形成社会的基础,这些哲学家与艺术家表达出此一文化的精神。在另外一方面,“宗教改革”本质上是一个属于城市中、下阶级和农夫的宗教,德国也有富商,例如福格家族(译注。住在奥格斯堡的一个家族)在福格二世(Jacob Fugger Ⅱ)时,其财富凌驾一个国家的财富,但是,他们既不是那些新宗教理论所要诉诸的对象,也不是现代资本主义发展所依据的主要基础。如同韦伯(Max Wbber,1864~1920,德国社会学家)所指出的:城市中产阶级才是西方世界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骨干。(见:韦伯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的精神》一九三零年出版)根据这两个运动的完全不同的社会背景,我们可以想象得到,“文艺复兴”的精神,与“宗教改革”的精神是不同的。(见。Ernst Troeltsh,Renaissonce and Reformation,Vol Ⅳ,Gesammelte Schriften,Tufingen,1923)。在讨论路德与加尔文的神学时,便可以发现这两项运动之间的一些不同处。我们所要注意的,是个人解脱一些约束的过程,如何影响城市中产阶级的特性构造;我们也要试着指出,新教教义与加尔文教义,一方面说明了对自由的一种新感觉,同时也使得人们有了逃避自由了重任的方法。

  我们将首先讨论,在欧洲,尤其是在中欧十六世纪初的经济与社会情况如何;然后,再分析这种情况对生活此时期的人的人格,有什么影响;路德与加尔文的教旨,和这些心理因素,有什么关系;以及,这些新的宗教学说,和资本主义的精神,有什么关系。(原注:笔者根据以下诸作品,来介绍中世纪后期及宗教改革时期的经济史:[(1)Lamprecht,"Zum Verstandnis derwirlschaftlichen und Sozialen Wandlungen in Doutschland,"Vom 14, Zum 16;(2) Ehrenberg, "Das Zertlerder Fugger,"G.Ficher,Jena 1986. (3)Kulischer. "Allgemeine Wirtschaftsgeschichte desMit telalters und der Neuzeit,"Druck und Verlag Von R. Oldenburg, 1928. (4) Pascal, "TheSocial Basis of the German Reformation, MartinLuther and His Times,"London. 1933. (5)Tawnev,"Religion and the Rise of Capitalism,"H2rcourt,Brace & Co., New York, 1926 ]。

  在中世纪社会,城市的经济组织一直是比较静态的。自从中世纪后期以来,手工匠已组成行会。每一个师傅有一、两名学徒,师傅的多寡,则视社会的需要而定。虽然永远有些人,必须辛苦赚钱,维持生活,但是,大体而言行会的会员可以确信,他们可以靠努力工作,维持生活。如果他可以做出精美的椅子、鞋、可口的面包、舒适的鞍座等等,他必可过着他这一社会地位应过的生活水准。换言之,只要他有本领,就可以靠此为生。行会禁止会员之间的强烈竞争,并且强制他们合作,若干历史家指出:此种工会永远带着垄断精神的色彩,只想保护少数人,排斥新人。但是,多数的学者认为,虽然行会不见得是至善至美的制度,但是行会以互相合作为基础,使其会员有一种安全感。

  一般而言,中世纪的商业是由很多很多小商人来做的。零售与批发还未分开,即使到外国做生意的人,例如“北德商人公会”(North German Hanse),也专门做零售生意。到了十五世纪末,资本的积累还是很慢的,因此,若与中世纪末期的经济情况来比较,小商人还是有相当的安全感,因为,那时候大的资本与垄断的商业已日形重要。塔尼教授在谈及中世纪城市的生活时,说:“现在是机械化的,那时候多是私人性,亲密的,和直接的,那时候,根本不可能有大的组织存在。”(Tawney,“Religion and the Rise of Capitalism”)

  现在,我们要讨论一个重要关键,这一点对了解中世纪社会个人地位是很重要的,这就是关于经济活动的伦理看法,因为在天主教的理论中,以及普通法律中,都表示过这种看法。由于塔尼的立场是客观的,不致使人们怀疑他企图把中世纪世界理想化,所以,笔者引用他的话,来说明这一点。关于经济生活的基本假说,有二:“一个是,经济利益是受日常生活支配,第二个是,经济行为是个人行为的一面,道德的规则便是要约束这一面,正如同也要约束个人行为的其它方面一样。” 接着,塔尼仔细地说明了中世纪对经济活动的看法: “物质的富有是必要的;但是,物质的富有是次重要的,因为没有物质上的财富,人不能自给,也不能助人……但是,经济的动机是可疑的。因为经济的动机是有力的欲望,所以人怕它们,但是,经济的机动也不值得加以称赞……在中世纪学说中,没有经济活动的余地,因为经济活动与道德的目的无关,而且,根据一项假说,认为追求经济利益的欲望是继续不断和可测量的力量,来创立一种社会科学,对中世纪的思想家而言,是非理性的和不道德,正如同认为好斗与性本能,这些人类属性的无限制活动,是社会哲学是前提一样……如同圣安东尼所说的,财富是为人存在的,不是人为财富而存在的……因此,处处有限制、约束、警告,禁止让经济利益干涉重要的事务。追求维持生计所需要的财产是正当的,但是,寻求更多的财富则不是进取,而是贪婪,而贪婪则是不可饶恕的罪恶,贸易是合法的,因为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资源,这乃是天意。但是,这仍是一项危险的事情。一个人必须确定,他做生意乃是为了公共的利益,而且,他所得到的利益,不超过他的劳力的工资。私有财产是必要的制度,至少在一个堕落的世界里,这是必要的。如果财物是私人的而不是共有的,人可以更努力的工作,和减少争执。但是,这只能视作为对人性弱点的一种让步,而不可认为其本身是可取的;在中世纪,获得财产是有很多限制的。财产必须是合法获得的,必须尽可能地由很多人管理,必须用来扶养穷苦的人,必须尽可能地用作公共的目的。财产的主人必须准备随时把财产分给需要者。即使他们不是真的贫穷。”(见前注)

  虽然上述的这些看法是一般而言的,而且并不是经济生活的实在情形,但是,这些看法多少反应了中世纪社会的实际精神。

  中世纪社会的特色是工匠与商人地位的比较稳定,而此种稳定的现象在中世纪末期已逐渐地受到破坏,到了十六世纪,便完全瓦解了。在十四世纪——或甚至更早一些时候——行会之内的日渐分化已开始了,虽然曾尽一切努力,想要阻止这种分化,但是这种分化仍继续发展下去。有些会员较其他的会员有更多的资本,并且雇用五、六名工匠,而不是一、二名工匠。不久,有些行会便只允许拥有若干资本的人入会。其它的行会成为有力的独占公司,试图利用其独占的地位,谋取利益,并且尽可能地剥削消费者。在另一方面,许多行会会员日益贫穷,不得不在其传统的职业之外,另觅途径赚钱;通常,他们在街旁做点小买卖。其中有很多人失去了他们的经济独立与安全,而同时,他们还极力地向往经济独立的传统思想。

  与行会制度的这种发展有关系的是,工匠的情状也日益恶化。当意大利与法朗德斯(欧洲昔日的一个国家位于比利时之东及法国之北部)的工人在十三世纪便失去昔日的经济安全时,工匠的情况还仍然是比较安全的。虽然不见得每一个工匠可以成为师傅,但是确有很多工匠可以成为师傅,但是当在一位师傅指导下的工匠数目增加时,想要成为师傅,就需要有更多的资本了,而且行会变得愈加的独占与排斥,工匠的机会也就愈加地减少了。他们之日益地感到不满,和自行设置组织,及采取罢工,甚至暴动行为,便显示出他们经济与社会地位的恶化。

  前面曾谈到行会的日渐资本主义化的发展,这种情形在商业方面,更为明显。当中世纪商业主要还是城市之间的生意之际,国家的与国际的商业已在十四世纪与十五世纪时,急速地发展着。虽然历史对大规模商业公司何时开始发展的意见不一致,他们却同意,在十五世纪时,商业公司已日渐地有力量,和发展成为独占企业。他们倚仗着他们庞大的资本力量,来威胁小商人及消费者。在十五世纪时,神圣罗马皇帝西祺蒙的改革之一便是,用立法的手段,来限制独占公司的权力。但是,小商人的地位却越来越不安全了;他“只有力量使诉苦的人道出苦情,却不能有效地执行命令。”(Schapiro:“Social Reform and the Reformation,”Martin Luther and His Times,London,1933)。

  路德也曾以其锐不可当的辩才,道出小商人对独占公司的愤慨。他在一五二四年出版的“论贸易与高利贷”小册子中说:“他们控制一切货物,毫不隐瞒地玩弄一切诡计:他们随心所欲地抬高和降低物价,压迫和摧残小商人,就像是对付渔网中的小鱼一般,就像他们是天生的王于一样,不受信与爱的法律的约束。”路德这些话也是今日的写照。在许多方面,十五、十六世纪中产阶级对富有独占的惧怕与怨怒,与我们这一时代的中产阶级对独占公司及有力的资本家的态度是一样的。

  在工业方面,资本的地位也日形重要。一个显著的实例便是矿业。最初,矿业行会的每一会员的股份,是按着他做的工作的多寡来分配的。可是到十五世纪,有许多情形是,股份属于不做工的资本家,于是,工作日渐地由工人来做,工人领工资,而得不到股份。在其它工业方面,也产生同样的资本主义发展;同时也促使穷人与富人之间的日益分裂,及穷人阶级之间的不满。

  历史家对于农人情况的看法,各有不同:然而,夏毕罗的分析,似乎为多数历史家的发现所充分支持的。他说:“尽管有许多证据,说明农人的富裕,但是农人的情况是迅速地每况愈下。事实上,在十六世纪初,很少有农人是他们的耕地的地主,和有代表出席地方会议,而在中世纪,这是阶级独立与平等的象征。极大多数是佃农……这些佃农就是所有农民暴动的中坚份子,位在地主产业附近半独立社区中的中产阶级农人发现,田租与劳动的增加,使他们变成农奴了,同时把乡村的公地变成为地主采邑的一部分,”(见前注)

  随同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而发生的,是心理环境的显著改变。到了中世纪末期,一种不安定的精神开始影响生活。现代意义的时间观念开始发展,分钟已变得有价值;此种时间新意识的一个预兆便是:自从十六世纪以来,在纽伦堡,钟表已敲一刻钟了。(Lamprecht,“Zum Verslandnis der wirtschaftlicher und sozialen Wandlungen in Deutschland”Von 14,Zum16.)太多的假日已开始显得是一种浪费。时间是如此的宝贵,以至于人们认为,不应该为毫无用途的目的,虚掷光阴。工作的价值日增。一种对工作的新态度开始发生,由于这种态度是那么强烈,中产阶级对教会机构之不从事经济生产,极为愤慨。乞丐之不事生产令人憎恶的,和不道德的。效率的观念成为最高德行的一种。同对,追求财富与物质成功的欲望,成为最吸引人的一种热望。传教士布兹尔(Martin Butzer)说:“世人莫不争做生意,和从事可以获得高利的职务。研究艺术与科学已成为无人问津的最低贱的手工。聪智之人,原应从事较高尚的研究工作,如今却热衷于商业,孰不知.现代的商业充满了巧诈欺骗,应是有体面的人所最不愿做的一件事。”(引用夏毕罗之话,见前注)

  此种经济变化的一个明显的结果,影响到每一个人。中世纪社会制度已遭到破坏,随着,中世纪社会制度所赋予个人的安定及安全也受到破坏。由于资本主义的开始,所有的社会阶级也开始变动,在经济秩序中,不再有固定的位置,而在以前,人们认为有固定的位置才是自然的,是不可怀疑的现氛“个人已孤立了。每一件事都须靠他自己的努力,他传统地位的安全是不足倚持了。”

  可是,此种发展对每一个阶级的影响方式是各不相同的。对城市的穷人、工人及学徒而言,此种发展表示他们日益受到剥削,和越来越贫穷;对农人而言,此种发展则意味着,日益增加的经济与个人压力;较低的贵族则面临没落的命运。虽然对这些阶级而言,这种新发展在本质上是一种恶化的改变,但是对城市的中产阶级而言,这种情势则较为复杂。我们曾谈到发生在其阶级中的逐渐分化。大部分的城市中产阶级的地位日渐地恶劣,许多艺术者及小商人不得不面对独占者及其他拥有较多的资本的竞争的优越权力,而且他们越来越难以维持独立。他们常常要反抗不可抵抗的强大势力,对许多人而言,这是一场拼命的,无望的奋斗。中产阶级的其他方面则日渐繁荣,并且加入了普遍上扬的资本主义的潮流中,但是,即使对这些比较幸运的人而言,资本、市场及竞争的日形重要,也使他们的个人处境,变成为不安全、孤立和焦虑的。

  资本取得了决定性的重要地位,这意味着,一种超人的力量,决定人的经济与其个人命运。资本“已不再是仆人,而成为主人了。资本取得了分立且独立的活力,有了主要合伙人的权利,可以按照其自己的正确需要,来指挥经济组织。”(见塔尼前注)

  市场的新功能也有类似的影响。中世纪的市场一直是比较小的,它的功能是大家都知道的。供、求的关系是直接而具体的,制造商知道应生产多少货品,也知道卖多少钱,如今,市场日渐扩大,且变化无常,制造商不能预先知道销售的情形,也无法掌握价钱,新市场的结构,有些像加尔文的命定说,即是:人必须努力向善,但是,即使在他出世之前,他的命运便已被决定。市集的日子,成为决定产品命运的日子。

  在这方面,另一重要因素便是竞争的日形重要,固然在中世纪社会也有竞争现象,但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制度以合作的原则为根本,同时,有很多规章禁止竞争,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中世纪的这些原则便由个人化企业的原则代替了,每个人必须竞争,试试运气。他必须力争上游,否则便遭淘汰。其他的人也不会与他合作,从事一项共同的企业、大家互相竞争,有时且得在你我的生死存亡之间做一选择。(参考M.“Mead Cooperation and Competition among Primitive Peoples,”Mc Graw-Hill Book Company,New York.1937)

  当然,资本、市场、及个人竞争的角色,在十六世纪时,还不及在以后那么重要。但是,在十六世纪时,现代资本主义的一切重要因素业已存在,并且对个人产生心理上的影响。

  在另一方面,资本主义也使个人获得自由。资本主义使人解脱了全体制度的统制,使人自立和自谋发展。人的命运操在自己手中,命运的好坏在乎自己的作为。金钱成为衡量人的地位的东西,较出身与门第更为有力量。

  在我们现在所讨论的这个时期的初期,资本主义的这一方面影响只不过开始发展而已。就这一面而言,资本主义对一小群富有财主,较对城市的中产阶级,更为重要。然而,在当时,资本主义的影响力虽不甚大,对塑造人的人格,已有重大的影响。

  兹将十五、十六世纪社会与经济的改变,对个人的影响,总结如下:

  我们发现到我们以前曾讨论过的那种自由的暧昧情况。个人解脱了经济与政治关系(ties)的束缚。由于他必须在新的制度中,扮演积极和独立的角色,他也获得了积极的自由。但是,同时他也脱离了以前给予他安全感及相与感的那些关系。他不再生活于一个以人为中心的封闭社会里;世界成为没有边界的,同时也是危险的。由于人失去了他在一个封闭社会中的固定地位,他也失去他生活的意义,其结果是,他对自己和对生活的目的感到怀疑。他遭到威力庞大的超人力量,资本及市场的威胁。由于每一个人都成为一个潜在的竞争者,人与他人的关系变成为敌对的和疏远的;他自由了,但这也就表示,他是孤独的、隔离的,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威胁。他没有文艺复兴时代财主所拥的财富或权力,也失去与人及宇宙的同一感,于是,一种他个人无价值和无可救药的感觉压倒了他。天堂永远地失去了,个人孤独地面对着这个世界——像一个陌生人投入一个无边际而危险的世界。新的自由带来不安、无权力、怀疑、孤独、及焦虑的感觉。如果个人想要成功地发生作用,就必须缓和这些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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