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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作为一门科学的社会心理学

  我在大学时期才开始对心理学感兴趣,因为心理学涉及有关人类最令人兴奋的方面:爱,恨,偏见,进攻性,无私,社会影响,一致性和一些类似的方面。那时候,我不太在意这门让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学科是如何存在的。我只想了解什么是已知的。直到我读研究生时我才突然意识到不仅可以成为这门学科的“消费者”,也同样可以成为“生产者”。一个全新的世界向我展开_科学社会心理学。

  我学会了如何去提重要的问题,如何做实验来寻找问题的答案,以我自己个人的方法来丰富我作为学生曾经学过的这门学科。此后我便满怀激情地投入了这项事业。

  阅读这一章并不打算让你成为一阅读这一章并不打算让你成为一名科学家,我对你的要求不能算是有野心,但却非常重要。这一章的目的是帮助你提高科学地分析发生在你周围的社会圈子里的事情的能力。我一直认为这是件有意义且能做的事情,但有时也会觉得无聊。让我给你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我所指的。不久前,我买了一本《纽约客》杂志来看,里面有一篇詹姆士`库南写的有关监狱实行大学水平教育计划的极好的文章。

  库南首先热情地写了这个计划的作用,接着,就多数国会议员把这个计划看做是无用的,是娇惯犯人而加以取消的行为进行批驳。

  库南的文章包括了一些有关犯人在狱中完成了大学教程,获释后开始了自食其力生活的生动事例。这些事例是温暖人心的,但是,作为一名科学家,我想知道他们是否有系统的数据可以评价这个计划的总的效果。

  好,库南报告了一项1991年由纽约罪犯改造机构发表的研究。该研究发现释放后4年,完成一年或一年以上高等教育的男性同狱犯人的复犯率要比总的男性同狱犯人的复犯率低20%。

  这个听起来十分令人难忘的结论,对吗?让我们来仔细看一下。作为科学家,我们需要问一个基本的重要的问题:参加这个计划之前,同意加入这个计划与不同意加入这个计划的犯人是相似的吗?同意这个计划,并且完成了一年教学计划的犯人们在动机、能力、智力以及所受的教育、心理健康或其他方面就与那些不同意这个计划的犯人们不同(有区别),难道不可能是这种情况吗?我急于补充说这不是简单的吹毛求疵。如果他们的起点与一般犯人的起点不同的话,那么,即使他们不参加学习计划,他们的复犯率也会低(或,至少是可能)。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就不是这个计划产生的低复犯率。

  当我读库南的文章时,我自身作为人文学者的部分对这个研究的结果感到兴奋,有令人信服的数据证明教育犯人是值得的,这一情形是十分美好的。但是,哎,我自身作为科学家的部分却对此表示怀疑。因此,通过科学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周围的社会圈子里的事情能使你看清真相,也给予我分清小麦与韭菜的能力。

  作为一个关心社会的公民,我们要求改革的计划必须准确地评估。那样,我们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成千上万的可能的计划中哪些值得我们为其花费时间、努力和金钱。事实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严格地做实验并不困难,就如你将见到的。

  什么是科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不管它是被运用在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上,还是被用在社会心理学上,它都是我们人类所具有的最好方法,能满足我们对知识和理解的渴望。更明确地说,我们运用科学的方法试图揭示事物之间合法的关系,不论事物是化学物,行星,或人类前辈的偏见或爱。科学的过程的第一步是观察。在物理方面,一个简单的观察可能指向这样的事:我的孙女的马车里有个橡皮球,她拉马车向前走时,球似乎滚到马车的后面。

  (其实球并没有向后滚);它只是看起来像是那样!当她突然让马车向下时,球便冲到了马车的前面。在社会心理学方面,一个简单的观察可能指向这样的现象:当我坐在桌旁时,如果我心情好,我可能时常微笑地面对顾客,我的小费似乎也比我因心情不好而没有微笑时要多。

  下一步是猜想一下事情为什么会下一步是猜想一下事情为什么会发生;这种猜想就是用力解开我们上面提到的“合法关系”。第三步就是将猜想构思成一种可实验的假设。最后一步是设计一个实验(或一系列实验)来证实或否定这个假设。如果一系列设计好的、操作好了的实验不能证实那个假设,那么我们就放弃它。

  我最喜欢的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曾经指出:“无论这个猜想多么美丽或多么机灵或多么有灵气,如果实验与猜想不同,那么猜想就是错误的”。这就是科学。我的观点是,这是科学的本质,也是科学的美丽之处。在科学上没有被奉为神圣的真理。

  科学和艺术我的观点是,在我们的科学里有我的观点是,在我们的科学里有艺术足够的空间,我相信这两个过程_艺术和科学是不同的,但又是相关的。巴维尔`西蒙诺夫,一个杰出的俄国心理学家相当好地定义了它们的区别。按照西蒙诺夫的观点,作为科学家,我们密切地观察我们的环境,试图用一种合理的、有意义的方法来组织这个未知世界。作为艺术家,我们重新组织这个已知的世界是为了创造一个全新的事物。一个好的实验经常需要这两个领域的技能的结合,我们将把这个要求加入到观察中去。在一种非常真实的感觉中,我们作为实验者用艺术去丰富我们的科学领域。我相信这在社会心理学实验方面是特别的正确。为什么艺术家和科学的混合对社会心理学来说尤其正确呢?这个问题的全面回答将引出还未讲述的这一章。现在,让我简单地概述它。在社会心理学领域,我们不研究烧杯内的化学物质的作用和马车内橡皮球的作用,我们研究一直生活在社会圈子里的凡人的智力与好奇行为。就如实验者研究实验的参与者们是什么影响他们的心情与行为,以及什么影响他们周围的人的心情与行为,由此发展自己的观点和理论。这与用化学物品、实验动物或甚至非社会情境下的人所做的实验决然不同。

  我们要面对的是社会上的俗人这个事实也就使得社会心理学与实验调查这个题目一样引人入胜。与此同时,如果实验者需要一种产生生动和可靠的发现的机遇的话,就需要在情境中加入大量的艺术,这一章我将试图准确讲述这是如何产生的。

  从推测到实验在上一章中,我们描述了我们几年前感到困惑的混乱现象:约翰肯尼迪任总统时,他的个人声誉在他犯了一个大错之后反而急剧增长。在肯尼迪被称为猪湾惨败的悲剧性错误公诸于世后,一次盖洛普民意测验表明:

  人们比事件发生之前更喜欢他了。像许多人一样,我也被这个事件弄蒙了。他让我们失望后,我们怎能比以前更喜欢他呢?作为一名科学家(科学工作者),我推测什么能让这种改变发生。我想是因为以前他被人们认为近乎完美,犯错误能使他看似更有人性,因此使得普通人感觉他更可亲。一个有趣的猜想但是对吗?

  因为许多事件发生在猪湾,所以不能确信这个猜想是否准确。我们怎样才能试图找到答案呢?我们可以简单地问人们为什么他们比上周更喜欢肯尼迪。这听起来非常简单。不幸的是,它并不那么简单。多年以后,我认识到其实人们常常不会意识到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或因为这种或那种理由改变他们的信念。因此,在这种复杂的情形下去简单地让人们解释他们的行为常常不会有理想的结果这就是为什么社会心理学家做实验的真正原因。但是我们怎么能做有关肯尼迪声誉的实验呢?我们做不到。

  像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试图就下面的现象进行一个实验,而不是那种现象的特定例子。并且,事实上确实是这种真正的内在现象——不是特定事件引起了我们的兴趣:犯错误能使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的声誉提高吗?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有必要超越这个引起我们猜想的特定事件。我与我的同事们不得不设计出一个实验,在实验中我们能够控制额外变量,并能检验在不很复杂的情境下,犯错误对他的吸引力有什么影响。在这个情境中,我们能控制错误的确切性质和犯错误人的类型。在简单情境下,和我们预料的一样,近乎完善的人犯错后会变得更吸引人,而普通的常人犯同样错误却不会变得更吸引人(我已经在第八章中描述了实验的细节)。

  设计试验正如上面提到的,为了努力控制,实验者必须将他或她的想法零零碎碎地从现实中提取出来,放入相对“无菌”的实验环境中,通常这需要虚构一个与产生想法的真实环境有一点相似的情境。事实上,经常遇到批评的就是实验室实验不真实,设计出来的人们相互之间关系的模拟情境根本不能反映真实世界。这批评对吗?

  也许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就也许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严格地检查每个实验室实验。权衡其利与弊,同时还要考虑其他研究同一问题的更为现实的方法的可能性。

  我与贾德森米尔斯合作进行的实验与我的目标非常一致。因为它有许多实验室的利与弊。读者也许还记得,米尔斯和我曾经假想,人们可能会喜欢他们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然后我们设计并进行了一个实验室实验。该实验表明:那些经过很大努力(通过参加一次入会仪式)才加入某团体的人,比那些毫不费力就成为该团体成员的人,更加喜爱这个团体。下面介绍该实验是如何进行的。

  被试人是63名自愿参加性心理学讨论的女大学生,对每个人单独进行测验。研究开始时,我解释说,我们正在研究“小组讨论过程的动力”问题,至于讨论的主题实际上对我并不重要,但由于大多数人对性问题很感兴趣,所以我选择了这一主题以便找到足够的参加者。我还解释说,在选择这一问题作为讨论主题时遇到了很大的障碍,具体说这障碍是:许多人由于腼腆很难在小组里讨论性问题。

  由于这个影响讨论正常进行的障碍会使结果无效,所以需要知道被试人在参加性问题讨论时是否感到难于开口。被试人听到这些话后,每个人都表示自己不会有困难。这些精心设计的指导语为后来实验中的重大事件打下了基础。读者应注意我的话怎样使被试人相信了后来的实验材料。

  至此,给每个被试人的指导语都一样。现在的工作是给处于不同实验条件下的人以不同的经历,实验者认为这种经历会使人的行为产生差异,因而称之为“自变量”。

  事先将被试人随机安排在以下三种实验条件下:

  (1)1/3的被试人经历一个严峻的入会仪式;(2)1/3的被试人经历一个温和的入会仪式;(3)1/3的被试人不经历任何入会仪式。

  对于那些没有经历任何仪式的被对于那些没有经历任何仪式的被试人,只简单地告诉她们,现在就可以参加小组讨论了。而对于那些经历严峻入会仪式或温和入会仪式的被试人,我告诉她们说,因为需要确定是否每个人都能公开讨论性问题,所以才编制了一个测量窘迫的选拔测验。

  然后让被试人做这个测验。此测验就构成了入会仪式。对那些经历严峻仪式的人来说,测验使她十分窘迫,它要求被试人对男主试者高声朗读十二个猥亵的词和当代小说中两段关于性的详细描写(这对今天的读者来说可能并非什么窘迫之事,但要知道这个实验是1959年做的)。参加温和仪式的被试人只需要读一些有关性的但不猥亵的词汇。在该研究中,被试人被分配的三种条件称作自变量(independentvariable)。简言之,研究者设计和进行实验的目的是考察被试人面对何种条件会作出何种反应。我们的目的是考察入会仪式的严峻性——自变量——是否会导致被试人行为的系统差异,经历了严峻仪式的参加者其行为是否与经历温和仪式或没有仪式的参加者完全不同?

  行为在哪方面有差异呢?仪式之后,让每个被试人都听一个团体讨论会,这个讨论会是由她刚刚加入的那个团体的成员举办的。为了控制讨论的内容,使用了录音带,但要让被试人相信这是真的现场讨论会。这样,所有的被试人,不论她参加了严峻的仪式、温和的仪式或者没有参加仪式,所听的都是同一个讨论会。该讨论会的内容非常枯燥乏味,它包括一个结结巴巴、词不达意的对低级动物第二性征的分析——诸如鸟类羽毛的变化、某种蜘蛛的复杂交配舞等等内容。录音带上的录音有许多长时间的停顿、哼哼、嗡嗡声,讲话常被打断,句子不完整等等,这一切都是为了使这一讨论会显得乏味并令人讨厌。

  讨论结束时,我拿出一张等级量表,要求被试人在上面评定这一讨论的趣味性和价值。这称为“因变量”

  ( dependent variable),因为单纯从字面上看,实验者假设被试人的反应“取决于”给被试人安排的实验条件。实验者测量因变量是为了评定自变量的效果。简短说来,是否自变量是原因,而因变量是效果。

  实验结果支持了这一假设:经历温和仪式或根本没有经过入会仪式的女学生们认为,团体讨论会比较枯燥乏味;而那些为加入这一团体受过折磨的人(即经历严峻仪式的人)则认为,它的确是一次令人兴奋的讨论。

  要记住,所有学生评定的都是同一个讨论。

  设计和实施实验是一个充满艰辛的过程。我和贾德森·米尔斯用了几百个小时设计这个实验,创造能使被试人相信的实验情境,给团体讨论的录音带写脚本,指导充当团体成员的人进行排练,构想入会仪式的过程和测量方法,征集自愿参加者当被试人,对实验进行预试,指导被试人完成试验,向每个被试人解释实验的真正目的(欺骗的原因和它的全部含义等)。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发现:那些为加入团体而经历严峻仪式的人比那些经历温和仪式的人或根本未经历仪式的人都更加喜爱这个团体。

  肯定还有研究这一问题的更简单的方法。读者可能已注意到,我和米尔斯使用的过程与其他一些入会仪式,例如一些原始部落、兄弟会、一些排外的俱乐部或组织等所使用的仪式不大相同。为什么我和贾德森米尔斯不利用那些既易于研究又更富于戏剧性、现实性的现实生活中的情境呢?让我们看一看使用现实生活中的情境有什么优点:

  (1)现实生活中的入会仪式可能更严格(即它们对成员可能影响更大);(2)不必如此绞尽脑汁地设计一整套背景,使每个被试人都感到它是真实的;(3)社会的相互作用涉及的是真正的人,而不仅仅是来自录音机的声音;(4)可以避免在科学名义下使用欺骗方式或使被试人经受困扰、不愉快的体验所带来的道德问题;(5)比实验节省时间。

  因此,当我们肤浅地考察自然情境的优点时,似乎研究目前存在的兄弟会,我和米尔斯的工作就会简单得多。我们可以这样来做:评定出各组的入会仪式的严峻程度,再与成员们谈话以确定他们对这个团体的喜爱程度。若经历严峻仪式的成员比经历温和仪式或没有经历任何仪式的成员更喜爱自己的兄弟会,那这个假设就得到了证明。果真是这样吗?让我们进一步看看为什么人们不厌其烦地做实验吧。

  如果我们随便问一个路人,实验室实验的最重要的特征是什么?他可能会说是“控制条件”。这确实是实验室的一个主要优点。实验有控制环境和变量的优点,可以精确地研究每个变量的效应。米尔斯和我把我们的假设放入实验室中,这就去掉了许多现实世界里存在的不必要的无关变量。实验里要求严峻仪式的强度都一样,如果使用一些有严峻仪式的真正兄弟会,这个条件就难以保证了。再进一步看看,实验里的团体讨论对于所有被试人都一样,而在现实世界里,兄弟会的成员所评价的实际上是不同的兄弟会。即使我们能找出有“严峻仪式”的兄弟会与有“温和仪式”的兄弟会之间的区别,又怎能知道这区别是由仪式不同造成的,还是兄弟会成员本身的可爱程度不同造成的呢?在实验中惟一的区别是仪式的严峻程度,因而可以肯定一切差异都是由仪式过程造成的。

  随机分配的重要性控制条件是实验室实验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它不是这种程序的主要优点。一个更重要的优点是可以把被试人随机地安排在不同的实验条件下。

  这意味着,每个被试人被安排在任何一种研究条件下的机会都相等。的确,把被试人随机安排(randomassignment)于各种条件下是实验方法和非实验方法间的主要区别。随机分配的最大优点是:任何没有完全控制的变量几乎肯定是随机地分布于各种条件下,这就保证了这些变量不可能以系统的方式影响我们的结果。

  举例可以帮助说明这一点。假设你是一位科学家,你有这样一个假设:与漂亮姑娘结婚的男人会快乐。

  你怎样检验这个假设呢?譬如说,你着手寻找1000个娶了美丽姑娘的男人和1000个娶了丑陋妇女的男人,让他们每人填写一张“快乐”问卷:结果表明,娶漂亮姑娘的男人的确比娶丑媳妇的男人更快乐。这是否意味着娶漂亮姑娘能使人快乐?不一定。有这样的可能:快乐的男人更温柔和蔼、更幽默、更容易相处,于是那些漂亮姑娘们(与丑陋女人相比,她们有更多有利于竞争的条件)就追求并嫁给这些男人。因而可能快乐是(因),这些男人与漂亮姑娘结婚是果。至此问题并未结束。可能还有既使男人快乐又使他们和漂亮姑娘结婚的第三个因素。金钱可能就是一个这样的因素。富有使男人快乐,而且正因为他们富有才吸引了漂亮姑娘,这是讲得通的。所以,上面两个因果关系都不一定正确,也就是说快乐可能并未使男人娶到漂亮妻子,漂亮妻子也未必使男人快乐。

  问题更复杂了。原因在于,我们往往不知道这第三个因素是什么。在这个有关快乐的研究中,第三个因素可能是财富;可能是成熟的性格使男人快乐并吸引了聪明的姑娘;可能是社会地位、体育运动能力、权力、名望、牙齿洁白、穿着时髦,或者是研究者无力知道,也不可能考虑到的上千种特性中的任何一个。

  但如果研究者做一个实验,就可以把被试人随机地分配在各种不同的实验条件下。虽然这个程序不能消除这些变量(金钱、社会地位、体育运动能力等等)造成的差异,但随机地把这些特性分配在不同的实验条件下,可以使这些差异互相抵消。这就是说,若随机地把被试人分配在各种实验条件下,那么在每一种条件下,富人的人数近似相等,名人的人数近似相等,擅长体育运动的人数也近似相等。这样,如果我们发现各种条件之间存在差异,那这些差异就不可能是由个体的某一特性上的差异所造成的,因为所有这些特性都平均地(或近乎平均地)分布于各种条件下。

  众所周知,快乐的男人和漂亮女人这种特例是不容易在实验室中进行控制的。但让我们幻想一下,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们该怎样做:找50个男人并随机地安排25人娶漂亮妻子,另外25人娶丑陋妻子,这大概较为理想。

  几个月后,再让他们填写快乐问卷。

  如果发现娶漂亮妻子的男人比娶丑陋妻子的男人更快乐,就可知道快乐的原因了。简言之,不能把他们的快乐归因于社会地位、或英俊、金钱、权力等——这些因素都随机地分布于各个实验条件下。他们的快乐一定和他们妻子的特征有关。

  这个例子有些荒诞——即便社会心理学家是为了科学事业,也不能事先安排他人的婚姻。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在实验室的控制条件下检验重要而有意义的事件。本书中充满了这样的例子,让我们看看其中的一例并用它来说明实验方法的优点。第六章里我报告了儿童看电视上暴力行为的时间与他们用攻击方法解决问题的倾向之间的相关关系。

  这意味着看电视上的攻击行为使孩子们变得具有攻击性了吗?不一定,有这种可能,但它也可能意味着攻击性强的孩子喜欢看攻击行为,即使他们整天看《芝麻街》也照样可能一样具有攻击性行为。后来,有些实验者证明了,观看暴力确实增加暴力。怎样证明的呢?他们随机地把一些儿童安排在一种条件下,即让他们看一部名为“不可接触”的电视系列片,其中每一集里都有分钟描绘人们相互厮打、杀害、强奸、咬人、拳击等等的场面。为了控制,实验者又随机将另外一些儿童置于另一条件下,即让他们看同样长时间的体育运动的电影。关键的一点是每个儿童被选去看“不可接触”电视片的机会相同。

  因此,孩子们在个性结构上的差异在这两个实验条件下互相抵消了。这样,他们发现看过“不可接触”电视片的儿童比看体育运动片的儿童显示出更强的攻击性,这一发现有力地说明观看暴力能导致暴力。

  你大概还能回忆起来,这正是我们在本章一开始描述的监狱学校计划的评估案所遇到的问题:自愿参加这个项目的囚犯可能与没有自愿参加这个项目的囚犯在很多方面都有不同。

  所以,比较自愿者与非自愿者的累犯率容易产生误导。这种比较方法能产生蒙蔽作用,使项目看起来比实际上更有效。那我们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一个方法就是吸引两倍的自愿者。然后,你可以随机地将其中一半自愿者安排到该项目中,而把另外一半安排到控制条件下。如果选择的确是随机的,那么比较两组的累犯率才会使你得到有价值的数据。

  让我们再回到入会仪式的实验上。如果我们进行调查,发现有严峻仪式的兄弟会比有温和仪式的兄弟会其成员之间更加相互吸引,就有了仪式的严峻程度和兄弟会成员间的互相喜爱成正相关的证据。这里“正相关”是指仪式越严峻,成员就越喜爱这个团体。然而,无论这两个变量间的相关有多高,也不能仅依据观察资料就推论说:严峻的仪式引起了成员对团体的喜爱。从这样的观察中只能推论出,这两个因素彼此有联系。

  严峻仪式与兄弟会成员的相互喜爱之间所以有正相关存在,其原因可能并不是严峻仪式造成了成员对团体的喜爱。恰恰相反,很可能是团体的高度吸引力使得该团体采取严峻的仪式。如果团体成员对他们自己很满意,他们会尽力保持团体的纯洁性以维护这种使人满意的状况。于是,为了限制别人加入,便需要有一个严峻的入会仪式。单从我们的调查资料来看,既不能说这个解释是错误的,也不能说严峻仪式一定引起成员之间的喜爱。资料未给我们提供任何因果关系的信息,因此不能做出这样的结论。而且,在前一个例子中我们已看到,可能有第三个变量既造成了严峻的仪式,又造成了喜爱。谁愿意实施或接受严峻的仪式呢?当然是那些有强烈的施虐受虐狂倾向的人。这种人的互相喜爱大概不是仪式造成的,而是因为他们“气味相投”。虽然这个解释听起来很奇异,但这的确是可能的。使研究者更苦恼的是可能还有其他无数种想不到的解释。实验法建立在随机分配实验条件的技术基础上,一举消除了所有可能的解释。在实验中,施虐受虐狂被分配到无仪式的条件中和严峻仪式条件中的机会相同。

  而在现实世界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肯定会把自己分配到严峻仪式条件中,这样就使结果无法解释了。

  对社会心理学实验法的挑战控制与影响实验法并非一切都好,做实验涉实验法并非一切都好,做实验涉及许多实际问题。我提到过控制各种变量是实验法的一个主要优点,但对人类被试人的环境实行完全彻底的控制是做不到的。许多心理学家用老鼠而不用人做实验的原因之一就是,研究者可以控制老鼠从出生到实验终止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例如:气候、食物、训练、接触同类的程度、未受过外伤等等。社会心理学家却不能为了控制人类被试的实验而把人关在笼子里。即使这样做能使被试人有一个更幸福的生活环境,但作为一门科学未免失之轻率。

  个人之间在无数细微方面都有差异,这使对各种变量的控制进一步受到了限制,我们力求说明人们做些什么,当然意思是指在给定的一系列条件下,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内做些什么。如果有些未测量到的个体差异影响了结果,我们的结论就不可能对所有的人都是精确的。在态度、价值观、能力、个性特征和新近的经验等方面的差异,都会影响人们在实验中的反应方式。因此,即使有能力控制实验条件,同一个条件也不会以同样的方式影响每一个人。

  而且,即使成功地控制了实验条件使之对每个人都完全一样,我们也会遇到另一个实际问题,即实验情境过于纯净使得被试人可能不认真地对待它。“过于纯净”一词至少有两个意思:(1)无菌(指没有无关变量的干扰。——译者注),(2)无效或无聊。实验者应努力使实验尽可能“无菌”而又不使被试人感到它枯燥或脱离生活。如果被试人认为实验没有意思、不吸引人,那么他的反应可能就不是自然产生的,我们的结果也就没有意义了。因而,除控制条件外,还要使实验对被试人有所影响,这同样是十分重要的。被试人必须认真对待实验并真正进入到实验中去。

  否则实验就不能在重要方面影响他们的行为。社会心理学家感到困难的是,“影响”和“控制”这两个关键因素经常发生矛盾:一个增长,另一个就倾向于下降。实验者面临的进退两难的问题是,怎样把对被试人的影响增加到最大,而又不放弃对情境的控制。解决这个两难问题需要在构思和设计实验情境时具有相当的独创精神和巧妙性,这就又使我们面临现实性的问题。

  现实性我在这章的前面提到过,人们经常批评实验室实验是对世界人为的、刻意模仿;也就是说,这些实验不是“真的”。我们指的“真”到底是什么呢?几年前,我和梅里尔卡尔史密斯在一篇探讨实验方法的论文中试图找出“真”的准确定义。我们推理到,一个实验可能在两种不同的方面具有现实性:如果一个实验对被试人有影响,强迫他认真地对待并卷入到实验程序中,就可以认为该实验已具有了实验的现实性(experimentalrealism)与此极不相同的另一点是,实验室实验与外部世界通常发生的事件之间的相似程度问题,我和卡尔史密斯将其称之为生活的现实性(mundane realism) 。人们对实验的现实性与生活的现实性两个概念的混淆常常导致了对实验室实验是人为的和无价值的批判,因为这些实验没有反映真实世界。

  举一个具有很高的实验现实性而生活现实性却很低的研究作为例子,也许能说明这两种现实性之间的差别。还记得第二章中探讨过的斯坦利·米尔格拉姆的实验吧。在该实验中,要求每个被试人向隔壁房间里那个他以为被通上电的人发出一系列强度不断增加的电击。现在,请你诚实地回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有多少向别人发出电击的机会呢?这个实验是不现实的但只在生活意义上是不现实的。这一过程具有实验的现实性吗?也就是说,参加者真的被绑在电击仪器上了吗?他们认真对待它了吗?实验对他们有影响吗?在实验期间,实验是否成为他真实生活的一部分呢?或者,他只是在演戏,不认真、嘻嘻哈哈地完成整个过程?米尔格拉姆报告说,他的参加者体验到极度的紧张和不安。还是请米尔格拉姆用自己的语言来描述一位典型的被试人当时的状况吧:

  我看到一位商人微笑着走进实验室,显得成熟、自信、泰然自若。在20分钟内,他就变得判若两人,说话结结巴巴,浑身痉挛,神经几乎崩溃。他不停地揪耳垂、搓手。有一次,他用拳头捶打着前额,嘟囔着,“上帝啊,快点结束吧。”但他还是继续服从实验者的每一个指令直到实验结束。

  一个处于非现实性情境中的人,似乎不会有这种行为。米尔格拉姆的被试人身上所发生的事情都是真实的——虽然在日常生活里这些事情并不发生在他们身上。因而,下面的推论似乎比较可靠:如果现实世界里真的发生类似情况,这个实验的结果则可精确而合理地说明人们对它将如何反应。

  欺骗实验的现实性的重要性很难被过分夸大。使实验具有这一基本性质的方法,是设计出能使被试人感到有吸引力并且有趣的情境。同时,还经常需要掩饰研究的真正目的。为什么需要掩饰呢?

  在本章的前边我曾提到,我们大家都生活在世界上,经常对发生在社会上的事形成假设,在这个意义说来,每个人都是一位业余社会心理学家,包括我们实验的参加者。因为他们遇事总要琢磨,如果知道我们想得到什么,就会以与他们自己的假设相一致的方式去做。为此,我们努力对参加者掩盖实验的真实目的。

  由于我们几乎总是面对非常聪明的成人,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但是为了得到有效而可信的资料,在大多数实验中这是绝对需要的。

  这就把社会心理学家置于一个电影导演的位置,这种导演要为演戏布置舞台,却不能告诉演员演什么。这样的布景被称作掩饰情节(coverstories),目的在于增加实验的现实性。通过情境设计,被试人可以真实、自然地行动,而不会因为知道实验者正在研究自己的哪些行为而妨碍实验。例如:在阿伦森一米尔斯的入会仪式实验中,告诉被试人说,为了从他们中挑选一些人加入一个将要讨论性心理学问题的团体,她们将要参加一个窘迫测验。这是一个纯粹的掩饰情节。实际上,她们被实验者带入一个入会仪式中,以观察该仪式对于她们对这个团体的喜爱有何影响。如果被试人在实验之前了解到实验的真实目的,实验结果就毫无意义了。研究这一问题的学者表明,如果被试人知道了实验的真实目的,她们就不会很自然地行动。她们要么尽量用一种使自己看上去显得很好的方式去行动,要么尽力去“帮助”实验者,使实验结果最终符合被试人本人的预期效果。这两种后果都是实验者的灾难。通常实验者能很好地控制被试人的“帮助”愿望,而“使自己看上去好”的愿望却难以控制。多数人不愿让别人认为自己软弱、变态、循规蹈矩、缺乏魅力、愚蠢或疯狂。所以,一旦知道实验者的实验目的,被试人会尽力使自己看上去好一些或“正常”一些。例如,在一个专门为研究这一现象而设计的实验中,告诉被试人某个特定结果表明他们具有一种“良好的”个性特征,与告诉他们同样结果反映出他们具有某种“不好的”特征时相比,他们更多地做出能产生“好”结果的行动。虽然被试人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确实妨碍我们得出有意义的结果。鉴此,实验者认为有必要对被试人隐瞒实验的真实性质。

  为说明这一问题,让我们再看看所罗门·阿希经典的从众实验。在这一研究中,让一个学生判断几条直线的相对长度。这是一项极简单的任务。但是,另外几个学生(实际是实验者的助手)故意说出一个错误的判断。面对这一情境,大部分被试人都屈从于潜在的团体压力而说出了错误的判断。当然,这是个具有很大欺骗性的实验。被试人认为自己参加的是一个知觉实验,而实际研究的却是他们的从众行为。这种欺骗必要吗?我认为是必要的。让我们不加任何欺骗地重做这个实验:假设你是实验的被试人,实验者说:“我对研究当你面对团体压力时是否从众这一问题很感兴趣”,然后把实验中将发生的一切都告诉给你。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你是不会从众的。我还可以断定几乎没有一个人会从众,因为从众被认为是软弱无能的表现。实验者从中能得出什么结论呢?能下结论说,人们都倾向于不从众吗?这种结论是错误的,容易引起误导。这样的实验毫无意义。

  回忆一下米尔格拉姆有关服从的实验。他们发现实验中62%的普通公民都愿意服从实验者的命令向另一个人发出强烈电击。但每年我先向班里的学生讲述这个实验并问他们自己是否会服从这样的命令时,只有1%的人表示自己是会服从的。这意味着我的学生比米尔格拉姆的被试人心地更善良吗?不是。我认为这意味着,哪怕只有半点机会,人们也会尽力使自己看上去是好人。所以除非米尔格拉姆使用欺骗方法,否则他得到的结果丝毫不能反映人们在以为自己处于真实情境中时的行为方式。如果我们让人们坐下来放松一下,并让他们想想,如果处于某种情况,他们会怎样做,那么我们得到的结果将是人们愿意怎样做,而不是人们实际会怎样做。

  道德问题为了得到人们在最复杂和最重要的情境中将如何行动的有用信息,使用欺骗可能是最好的(也许是惟一的)方法,但它却给实验者提出了极严肃的道德问题。从根本上看,主要有三个问题:

  1. 撒谎是不道德的。这个问题在水门事件发生后显得更加重要。这个事件披露了:政府机构非法窃听公民谈话;总统公然对选民撒谎;总统直接雇用的人使出了所有肮脏的手段,如诡计、伪造书信和文件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学家能证明给当代存在的“谎祸”添砖加瓦是正当的吗?

  2. 这种欺骗往往导致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当人们作为被试人却不清楚实验者的研究目的时,就根本不能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实验的决定。例如,在阿希实验中,一些学生如果事先知道他要研究自己的从众倾向,而不是研究自己的知觉判断,他们就不会同意参加实验。

  3. 实验过程经常包含一些不愉快的体验,如疼痛、枯燥乏味、焦虑不安等等。

  在此,我赶紧补充一句,即使在研究者不使用欺骗手法时和研究程序不很极端时,依然也会引发道德问题。有时,甚至那些看似最温和的程序也能以意想不到的方式深刻地影响一些被试人。看一看罗宾道斯、珍妮麦克塔维什和哈丽雅特谢克利进行的一系列实验。他们主要是研究“社会中的两难处境”,被试人面临两种选择:合作或背叛。如果每个人都选择合作,那么大家都能获得金钱上的奖励;如果一个或多个被试人选择背叛,这些人就会获得金钱上的奖励,但选择合作的被试人将蒙受金钱上的损失。被试人的选择在整个过程中都处于匿名状态。在实验一开始时,就对所有被试人充分解释了游戏规则,而没有任何隐瞒。应该说,这种安排是不会产生副作用的。

  然而,当第一阶段实验结束后的第24小时,一位年过半百的男子打电话给研究者。他是他所在的组内惟一的变节者,并因此获得了192美元的奖励。他想把所得的奖励退回去与其他被试人平分,因为其他选择合作的被试人仅仅得到美元的奖励。在对话中,他谈到对自己的贪婪行为感到羞愧,辗转反侧,难以成眠,等等。在另一个类似实验中,一位选择合作的妇女报告说,其他人都选择了背叛,使她感到上当受骗,终于认清了那些人不像她原来认为的那样值得信赖。

  尽管研究者进行了周密的计划,他们对被试人产生的影响如此之大是始料未及的。我有意选择了道斯、麦克塔维什和谢克利的实验是因为他们没有隐瞒实验的真实目的,也完全符合道德规范。没有什么道德规范能预测所有问题,尤其是那些当被试人发现有何对他们自身不利时产生的问题或那些被试人预料到的问题。

  进行实验的社会心理学家对道德问题非常关心,恰恰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建立在道德的两难困境中。请让我解释一下。这种两难困境是基于大多数心理学家都会认同的两个相互冲突的价值取向之上。一方面,他们相信进行自由的科学探索的价值;另一方面,他们相信人类的尊严与人类保护隐私的权利。这个两难局面是真实的,虔诚地为保持人类的尊严的重要性而辩护不能消除它,巧舌如簧地发出忠于科学事业的誓言也不能消除它。社会心理学家必须直面这个问题,不是一次,而是每当他们设计并进行实验时都要直面这个问题,因为世上不存在“放之所有实验而皆准”的规律或方针,既有针对性,又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很显然,一些实验技巧暴露出的问题比另一些技巧多。总的来说,使用欺骗手法的实验应该引起人们的关注, 因为“撒谎” 这个行为本身是客观的,即使欺骗的目的是掩盖真相。那些产生痛苦、窘迫、负疚或其他各种强烈感受的程序暴露出明显的道德问题。

  当实验使被试人看到自己身上那些令人不悦和负面的问题时,更加微妙却不失重要的道德问题便浮出水面。看一看道斯、麦克塔维什和谢克利那些相对温和的实验中的被试人吧。所罗门阿希实验中的许多被试人了解到,他们在面对团体压力时会采取从众行为;我们(阿伦森和梅提)所做的许多实验中的被试人了解到,他们会在玩牌中作弊;米尔格拉姆实验中的许多被试人了解到,即使在服从权威会给他人造成明显的伤害的情况下,他们也会这样做。最后,还记得第一章中斯坦福监狱研究实验中的被试人在没有接到直接而明确的命令时,采取了残酷对待他人的行为。

  这种自我发现是否对被试人具有治疗效果或教育意义还存在争议。的确,许多被试人本身提出了这样的思考。但是,从本质上看,这种观点并不能为这些程序辩解。说到底,一个研究者怎么能事先知道这些程序是否会有治疗效果呢?此外,如果哪个科学家在没有征得他人同意的前提下,认为自己有权利或有技术为他人提供治疗体验,将是非常自大的。

  考虑到上述问题,那么社会心理学研究的目标本身是否可能为研究者采取的这些方式而辩解呢?这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有些人认为,不管这门科学的目标是什么,也不管它会取得哪些成果,都不足以为欺骗他人或使他们陷入痛苦而辩解。而另外一些人坚持认为,社会心理学家正在探索对人类有长远利益的东西,为了这个目的付出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

  我自己持一种折衷的观点。我认我自己持一种折衷的观点。我认为,社会心理学这门学科是非常重要的;我同样认为,实验中被试人的权利自始至终都应该受到保护。在决定一个实验程序是否符合道德规范时,我认为对利一弊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也就是说,应该将实验带来的好处与实验给被试人带来的损害考虑在内。换言之,人们在作出决定时,实验对社会带来的好处与被试人付出的代价之间的比率必须被考虑进来。不幸的是,这样的对比往往不容易做出,因为一般来说,实验对社会带来的好处与实验对被试人的损害是不可知的、难以计算的。进而,甚至连对实验的结果的预测也会改变我们对它所引发的道德问题的评价。如果没有一位被试人发出高于适中水平的电击,我们还会质疑米尔格拉姆实验的道德问题吗?

  很明显不会。一项研究发现,对米尔格拉姆实验程序危害性的个体评估,因个体对实验结果的种类的预测的不同而不同。也就是说,被告知大多数被试人都服从了研究者的指令的被试人比被告知只有少数被试人服从了研究者的指令的被试人认为,实验更有害。从更广泛的角度看,如果实验结果令人愉快或反映出比人类天性更美好的东西,那么任一实验的道德问题就可能遭到较少的质疑;而如果实验结果反映出一些我们宁愿不知道的东西,那么它就可能遭到更多的质疑。

  总之,我在决定是否做一项实验时会考虑与研究有关的各种利弊。下面就是我始终遵循的五项原则:

  1. 应避免那些引起极大不安和痛楚的程序。若实验者极其机智和谨慎,通常不用那些极端的方法就能成功地验证假说。虽然较为缓和的程序往往使结果不太清晰,但实验者应该做到,宁可结果不太清晰,也要保护被试人。

  2. 实验者对使用欺骗性程序应该非常谨慎,如果能找到其他行之有效的程序,就应使用这些程序,而不用有欺骗性的程序。

  3. 若被试人的不安心情变得十3. 若被试人的不安心情变得十分剧烈,实验者应给予他们退出实验的自由。

  4. 实验者应在实验结束后,花费相当的时间向每个被试人仔细解释这个实验,说明真正目的、欺骗的原因等等。应千方百计保护被试人的尊严,不要让他因为“陷入”骗局而感到自己愚笨或受了骗。应在确信被试人情绪很好、对自己和自己在实验中的所作所为感到满意以后,才让他们离开实验地点。任何一个认真、诚恳、愿花时间和努力以报答被试人对科学事业做出的重要贡献的实验者都会做到这些。

  5. 最后,实验者不应“只是为了好玩”而进行那种欺骗和使人不安的实验。进入实验室前,实验者应能肯定自己的实验是重要而完善的,即自己正在用一种周密设计的、组织得很好的方式给一个有意义的问题寻找答案。

  社会心理学的实验者努力做到对被试人的需要尽可能敏感。虽然有些实验程序能引起被试人一定程度的不安,但是绝大部分程序中都包含有许多保护被试人的防卫措施。例如,从被试人不安这一角度来看,许多读者一致认为斯坦利米尔格拉姆的服从实验是本书中所报告的最困难的研究之一。是否应该进行这个实验?争论相当大。但是,米尔格拉姆在实验以后,做了很大努力以使被试人的全部体验变得有益而令人兴奋。他的努力显然收到成效:实验完成几个星期以后, 84%的被试人报告说,他们为自己能参加这项研究感到很高兴, 15%的人报告了既不高兴也不遗憾的中立感情,只有1%的人对参加该项研究表示后悔。(然而我们应该谨慎地看待这些结果。在第五章讨论过的认知失调理论提示我们,有时人会通过改变先前的态度来证明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一项追踪研究提供了更令人信服的证据:在这个实验完成一年之后,一个大学里的一位精神病专家会见了一组有代表性的被试人,发现实验未产生对人有害的影响,相反,这些有代表性的被试人的典型回答是:

  自己所参加的这项研究是有教育意义的,它使自己更充实。

  实验结束后期实验结束后期有时也称解释期(debriefing),是实验的特别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对于挽回实验中发生的一些不安及欺骗后果具有很大价值,而且给实验者提供了指导被试人的机会,从而使实验成为一次有教育意义的经历。此外,还使实验者能确定实验程序的效果如何,并从一个最了解实验的被试人身上查明应如何改进实验程序。总之,谦虚谨慎的实验者把被试人看做自己的同事,而不是看做物件。没有必要在这里细述实验后期的具体细节。对于想更多了解这一问题的人,可以去阅读我在这一课题上专业性更强的文章。

  在这一章里,我试图展现出实验法的优点,也试图说明设计一个社会心理学的实验室实验是多么复杂,以及引起多么大的争论。此外,我还试图和被试人分享在克服困难后我所感受到的愉快心情,并试图探索保护被试人身心的方法。被试人为我们做出了极大的贡献,我们衷心感谢他们。

  本书前八章所讲述的知识、信息和见解都以这章里所讨论的技术程序以及与被试人的合作为基础。毫无疑问,我们对社会性动物的整体及各个方面的理解最终取决于我们在改进、发展研究行为的方法方面的独创性和智谋,这种方法应该能在不侵犯人的基本尊严的原则下,对所研究的行为加以很好地控制和影响。在这方面,实验的被试人为我们做出了贡献。

  发现不快之事的道德问题还有另外一个需要考虑的道德问题——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科学家对于自己发现的东西所应负的道德责任。在这整本书里,尤其在第五章中,我谈到了一些特别有效的自我劝导方法,讨论了自我劝导的技巧,其后几章里讨论了这些技术的应用问题。自我劝导具有极其强大的力量,这是因为从非常现实的意义上来说,被劝导者从来不知道是什么说服了自己。他们渐渐相信某件事或某种现象是真的,这不是罗伯特·奥本海默或T.S.艾略特或“肩膀”乔说服他们去相信的,而是他们自己说服自己相信的。于是他们经常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或怎样逐渐相信了它,这使自我劝导现象不仅极有力而且很可怕。只要我知道自己为什么相信某件事,就能比较自由地改变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我只知道这件事是正确的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认为,我就更有可能坚持这一信念,即使面对与之相反的证据。

  我所描述的这些机制可用于促使人们刷牙、阻止人们欺侮弱小者、减少痛楚或促使人们爱自己的邻居。许多人可能考虑到了这些好的结果。此外,这些同样的机制还可用于使人们购买某种牌号的牙膏,或为某个政治竞选人投票,所有这些都是操纵性的。揭露操纵他人的方法道德吗?

  本书的读者现在一定了解了,我作为一个生活在现实世界上的真正的人具有很多准则而且我并不把这些准则掩盖起来,它们随处可见。例如,我要消除顽固和残酷,假如我有能力,为达到此目的我要使用最人道和最有效的方法。我也知道,一旦建立和发展起这种方法,他人就会企图运用它来达到我不赞同的目的,这引起了我的很大关注。我也知道你们不可能与我有同样的准则——但如果你们相信这些方法是有效的,就应该关注它。

  同时,应进一步指出,我所描绘的现象并不新鲜。使兰德里先生难以摆脱马尔巴勒香烟以及诱使卡利中校儿戏般地杀害越南平民的并不是社会心理学家,他们只是做了自己愿做的事情。社会心理学家试图了解这些世界上每天发生的现象和他人的行为,试图了解自从地球上最早出现的两个人开始相互作用时起,一直在不断发生的那些现象。通过对这些现象的了解,社会心理学家可以帮助人们制止某种他们认为是不适当的行为。

  虽然,一个工作着的社会心理学家知道,自己所研究的现象并非是自己制造的,但这一事实并未把我们从道德责任中解脱出来。我们的研究往往把这些现象具体化,使之成为一种高度系统化的,便于应用的方法。一些人会发展这一方法并用它为自己的目的服务,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

  在一个煽动者手中,这些方法可把我们的社会引入歧途。我谈这些并不是要推脱社会心理学家的责任,对于那些我认为是自己所应负的责任,我认识得非常清楚。简言之,这些责任是:告诉公众这些方法应该怎样应用,提醒他们警惕对这些方法的滥用,不断进行那些能加深我们对社会性动物理解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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