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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文化传统

第一节柏拉图——整体主义的鼻祖

  一、城邦衰落时代的精神贵族

  柏拉图(公元前427~前347年)是希腊也是西方思想史上留下完整著作的第一位政治哲学家。柏拉图生平参见范明生:《柏拉图哲学述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1—30页。狄欧根尼·拉尔修:《著名哲学家的生平和著作》(Diogenes Laertius,Lives of Eminent Philosophers),罗依卜古典丛书,第3卷。原名阿里斯托克勒(Aristocles),据说因其强壮的身材(一说因其宽阔的前额)而取名为柏拉图。出生于雅典附近的埃伊那岛。其父母双方均系雅典的名门望族。据说其父是雅典末代国王的后裔,其母的家族谱系可上溯到雅典历史上的两位执政官,其中一位是著名立法家梭伦的兄弟。在柏拉图的时代,这个家族还产生过很有影响的政治家。柏拉图年幼时,其父弃世,母亲改嫁给她的叔父皮里兰佩,他的青少年时代是在继父家里度过的。皮里兰佩是民主政治的热心拥护者,也是雅典著名民主政治家伯里克利的挚友和追随者,曾作为雅典使者出使过波斯等亚洲国家。一般研究者都认为,柏拉图的生父及其家族对其思想的影响是有限的,其母系亲属中的寡头派政治家对他思想的影响也不大。柏拉图青少年时代是在继父与其民主派的朋友们构成的民主派氛围的熏陶中成长的,他后来对民主政治的敌视态度与其家庭出身没有必然联系。不过,在他身上的确有着一种高傲的精神贵族气质,这与他的贵族血统不能说一点关系没有。

  柏拉图的政治哲学是他生活的那个特殊时代的产物。他出生于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第5年,伯里克利逝世的第3年。城邦民主的鼎盛时期开始消逝。战争带来人性堕落、社会分裂动荡和政治危机,导致民主政治以及整个城邦政治走向败坏。这些因素对柏拉图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柏拉图青年时代经历了两次重大事件,给他的政治思想和生活道路刻下了深深的印记,即三十僭主的暴政和苏格拉底被处死。在晚年写下的第七封信札中柏拉图追述道,在23~28岁之间,他曾期待成年后立即参加政治活动。在“三十僭主”统治时期(公元前404年),他的一些亲戚和朋友执掌了政权,使他有了参政的机会。他也真诚地相信,他们是在进行改革和公正地治理国家,然而,不久他就发现,三十僭主的暴政和内讧,竟使得原先的民主政治看起来倒是一个黄金时代。甚至最正直的苏格拉底也遭到陷害。出于对他们种种罪恶行径的厌恶,他没有介入他们的政府。不久,民主政体得到恢复,柏拉图虽然没有很高的民主热情,但他并不反对民主。他宽宥了民主派有些过份的报复行为,认为从总体上看,恢复了的民主政体的施政还是温和的。但是,民主派的一些掌权者却根据一种荒谬的指控,将苏格拉底判处死刑(公元前399年),这使柏拉图受到极大的刺激。柏拉图大约在20岁前后结识苏格拉底,后者成为他最尊敬的师长和朋友。柏拉图在自己的著作中多次称苏格拉底是“人类中最有智慧的人”,他一生写下的大部分对话体著作中,苏格拉底都处于中心位置,可见他对苏格拉底的敬意之深。民主派对苏格拉底的所做所为,使他原来的政治抱负破灭了。他痛切地意识到,法律和道德在堕落,要公正地治理国家和重建一种新的道德是极其困难的。现存的政治都是坏的,而人类的出路在于由真正的哲学家掌握政权或政治家成为哲学家。这种信念构成柏拉图成熟的政治哲学体系的核心。

  苏格拉底被处死后,柏拉图离开雅典到外地游历,先后到过麦加拉、埃及、昔兰尼、马格那、大希腊(南意大利)、西西里等地。在埃及,那里世袭的严格的等级制度和职业分工、高度发达的官僚制度,僧侣对国家理智活动和教育的控制及教育方法等,都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其中许多内容后来被他吸取到理想国家的蓝图之中。在大希腊,他接触了毕泰戈拉(Pythagreans)学派的思想家。这一派强调净化灵魂的重要性,推崇社会和谐的价值,主张政治上由知识贵族统治及经济上实行平等和公有的思想,都对柏拉图产生了影响。他还与毕泰戈拉学派的主要代表阿启泰(Archytas)结下了深厚友谊。阿启泰是一位杰出的哲学家,同时又是深孚众望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几乎就是柏拉图所追求的哲学王的一个理想的雏形。离开南意大利不久,柏拉图第一次渡海到达西西里的叙拉古,企图通过说服教育叙拉古僭主狄俄尼索一世来实现他的政治理想,结果却与这位僭主闹翻,使他几乎沦为奴隶。

  公元前387年,柏拉图结束游历回到雅典。在朋友的资助下,参照毕泰戈拉学派盟会组织等经验,创建了自己的学园。园址在雅典西北郊,原为以希腊英雄阿卡德米命名的一座花园和运动场,所以学园又称“阿卡德米学园”。该学园的创建具有明显的政治动机,它传授知识,进行学术研究,提供政治咨询,培养精通哲学的政治家。此后40余年,柏拉图的活动主要是主持学园的工作和著述。他传世的大部分著作都是学园时期写下的。学园存在达900余年之久,以该学园为基地,形成了柏拉图学派。公元前367年,狄俄尼索一世去世,年轻的狄俄尼索二世上台。柏拉图又两次渡海到西西里,企图将这位年轻的僭主训练成为“哲学家——政治家”,但终未成功。晚年的柏拉图在希腊世界已享有很高的声誉。他终生未娶,在80岁高龄的一天,平安地死于一次婚宴上。

  柏拉图一生著述颇多,并比较完整地流传了下来。其中大部分作品都与政治问题有关。集中阐述政治哲学的主要有三部,即《理想国》(或译《国家篇》、《共和国》)、《政治家篇》、《法律篇》。其中最有影响的是《理想国》。一般认为写于学园创立之初,为柏拉图盛年的作品。《法律篇》写于晚年。《政治家篇》居于两者之间而比较接近于《法律篇》的年代。

  二、国家理念——城邦现实的逆反构思

  生活于城邦普遍危机和混乱的年代,目睹寡头派和民主派的堕落与无能的表演,具有远大抱负和超凡脱俗的政治理想的柏拉图,比任何人都更深刻地洞察到城邦危机的严重性和走向衰落的难以挽回的趋势,比任何人都更敏感地体验到失落与绝望。他要重建城邦的伟大原则,复兴古老的城邦精神。然而,一般的政治改革已经不再能引发他的激情,当他从现实的政治舞台退回到学园中去之后,他便把一种深思熟虑的国家理念推荐给人们。在他看来,只有无形的理念才是真实的存在,它只能被某种高超的智慧所把握,而被人们感觉到的经验事物和现象世界则是不真实的,不属于存在的范畴,或者说,它只是一种虚假的存在。理念世界是永恒不变的,而现象世界变动不居,只是理念世界的某种歪曲的摹本和虚幻的影子。真正的知识是对理念的认识,因为理念是事物的形式和本质,它规定了事物的基础和原则,是纷繁复杂的现象界的稳定标准和范型。为了掌握关于国家的真知识,就必须达到对国家理念的认识。因此,柏拉图《理想国》一书的主题就是:什么是理想的国家?从行文上看,《理想国》从探讨“正义”概念入手,又以关于正义的结论而结束。但是,柏拉图的思路是,道德与政治没有实质性的差别,正义的法则无论对个人生活还是对城邦来说,都是一样的。并且,作为城邦有机体的一员,个人正义只有在城邦生活中才能充分地体现出来。因此,他便很自然地由个人正义的探讨转向城邦正义的讨论,论证了合乎正义的城邦结构和城邦生活。这个合乎正义的城邦就是城邦的理念。它不存在于现实当中,而是现实城邦所应趋赴的目标,是现实各类城邦中合乎正义的因素的集中提炼和升华,是城邦本质或内在精神的真正体现和阐发。也正因为如此,它不会与现实中任何一个具体的城邦相吻合。柏拉图称这个理想国是哲学家“在彼岸所看到的原型”,或者是天上才有的“神圣的原型”。柏拉图:《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53、386页。

  城邦的本质和内在精神到底是什么?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柏拉图把它理解为公民内部或公民团体整体的高度统一与和谐。它是城邦现实的对立物,特别是他那个时代雅典城邦的对立物。事实上,他的国家理念不过是现实城邦种种弊端的一种逆反构思。凡是他对现实不满的地方,在他的理想国中就会有相反的构思。这样,现实城邦都是败坏的,堕落的,至少是有缺陷的,而理想国则是至善至美的。柏拉图把现实政治分为四种,他对这四种政治的批判是理想国思想的真正根源。这四种政治的种种弊病经过柏拉图魔镜的照射之后,全都在理想国中倒映了出来。弊病变成了与之相反的优点。理想国就是现实城邦的倒影。

  这种对现实政治的逆反构思是柏拉图乌托邦主义的基本思路,也是后来许多乌托邦思想所遵循的共同思路。这种乌托邦主义企图救民于水火的高尚动机和热情(甚至是偏执的狂热)有其值得嘉许之处,但它不懂得,由于人自身是有缺陷的,所以人类社会注定不会臻于至善至美。勾画一幅美好蓝图容易,但现实生活的改善却要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在通向美好境界的路程中,人们对一些社会弊病必须予以忍受。另外,乌托邦主义者也不懂得,人类社会的进化,只能是人类自我选择的结果,不需要某个哲人智者或救星恩赐和强加一种理想国方案。

  不过,柏拉图虽然描绘了理想城邦的细致蓝图,但是,由于理念世界与现象世界的隔阂,他并不指望这个蓝图会在现实中不折不扣地实现。事实上,他的真正用意在于阐明国家的一般本质,指出真正的国家或作为一切国家典范的国家应该是什么样子的,现实的国家应依什么标准来评判和改造。至于这个国家理想能否实现则是个次要问题。

  三、社会分工与正义

  社会分工是理想国社会政治结构的突出特征。柏拉图认为,人的天赋才能是千差万别的,每个人只有从事一种最适合自己的工作才能做得最好。但是,人的生活需要却是多方面的。这就产生了个人才能的片面性与生活需要的多面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出路,就是人们过共同的社会生活、分工合作。每个人从事一种最适合自己的工作,相互提供服务。柏拉图认为,国家就是社会分工的产物。起初,人们为了简单的经济需求而结合在一起,这就是最初的城邦,或城邦的雏型,由农夫、各类工匠、商人等构成。后来,由于需求的增加,分工的扩大,城邦的成分逐渐增加,最终产生了专门从事战争的军人和专门管理国家的统治者。至此国家便正式形成。同上,第58-66页。因为国家是由社会分工的必要性而产生的,或者说,社会分工是国家的基础,所以,理想的国家也必须贯彻社会分工的原则。

  在柏拉图那里,国家起源的历史描述与国家基础的逻辑推演是结合在一起的。起初,人们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物质需要,就需要有农民、牧人、各类工匠、商人等,他们构成生产者等级,其职责是为整个社会提供物质生活资料,执行的是整个社会和国家的经济职能。随着城邦生活的扩充,人的欲望和需求的增长,就出现了城邦之间的战争。根据社会分工的原则,就需要一个专门从事战争的集团,即“护国者”或军人等级。他们的职责是执干戈以卫社稷,并充当统治者的辅助者。最后是统治者等级,他们是由军人等级中挑选出来经过精心教育训练而产生的哲学家,其职责是执掌国家权力、管理国家。柏拉图认为,只要这三个等级各司其职,别不它骛,互不僭越,国家就实现了正义。

  这三个等级的划分虽然有世袭化的倾向,但是从理论上说,它基本上还是依据人的先天素质以及由后天教育训练所形成的身体和精神状况。等级间界限并不是僵固不变的,一个人可以据其实际表现而由一个等级转到另一个等级。

  柏拉图从不同角度论述了这种等级划分的合理性。他论证说,个人是城邦的缩影,城邦是个人的扩大。他的意思是说,一个人的灵魂与美德的要素与城邦相应的要素之间是同构的。一个人的灵魂中包含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理性在价值上无疑属最高层次,欲望属最低层次。相应地,在一个城邦中,也包含着三个组成部分。哲学家最有智慧,代表着国家的理性;生产者从事粗鄙的经济活动,谋衣谋食,代表着欲望;而军人处于两者之间,代表着激情(意志)。一个有德性的人应该使理性居主导地位,统帅激情,控制欲望,这是人的灵魂的最佳状态,一个城邦也就该由哲学家领导着军人统治生产者,这也是城邦最理想的秩序。同理,一个人的美德包括四个部分,即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在城邦各组成部分中,哲学家的美德是智慧,军人的美德是勇敢,生产者的美德是节制。而这几个等级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城邦就实现了正义。

  柏拉图还以一种譬喻的方式虚构了一种说法,用以说服人们相信等级分工的合理性。根据这种说法,城邦的所有成员都是一土所生,相互之间亲如兄弟,但是,上天在铸造他们时,在有些人身上加入了黄金,因而这些人是最高贵的,是统治者;在有些人身上掺入了白银,他们次之,是辅助者(军人);在另外一些人身上掺入了铜铁,他们便成为生产者。同上,第128页。这个虚构神话的直接目的,是说服人们达到对等级分工和自己等级地位的认同,其深层含义则在于,以所谓金质、银质和铜铁质来象征人的心灵的不同素质类型,这是等级划分的主要依据。

  柏拉图的社会分工论有两种内在原则。第一是效率原则。分配给每个人相应的工作和职位,完全是从效率出发的。个人的主观偏好、个人自由选择自己生活道路的原则就完全被否定了。第二是国家利益原则。这套分工体系完全是从国家整体需要、国家的效率、国家的和谐与秩序来考虑构思的,个人的价值、利益、志趣则完全被抛在一边。人都是机械被动的国家的工具,像砖头和螺丝钉一般,被固着于国家整体结构之中。柏拉图实际上是在以唯美主义的观点欣赏这套分工制度。它把每个人牢固地镶嵌于整体结构的适当位置,每个人分别来说都是不完善的,如长短宽窄不同的石头,但大家砌合起来,互相补充、契合,则整体建筑是完善的。它是一种整齐划一、稳定不变的美,而不是流动和多样性的美。所以,当代自由主义思想家K波普把它称为“极权主义的正义”。K.波普:《开放社会及其敌人》(K.Popper,The Open Seciety and its Enemies),普林斯顿,1966年,第86页。

  四、“哲学家—国王”——理想国建构的拱顶石

  根据柏拉图设计的社会政治建构,哲学家被置于等级结构的顶端,垄断城邦全部政治权力,其它各等级则完全被排斥在城邦权力体系之外。这是理想国最具特色的内容之一,也是最受柏拉图看重的一点。事实上,理想国的大部分具体制度都可在斯巴达找到其原型,唯有哲学家治国这一点是柏拉图的独创。他把现实国家的改造和理想国家的实现,完全寄托于真正的哲学家能够掌握国家最高权力上。掌握最高权力的哲学家是整个理想国大厦的拱顶石。

  柏拉图给哲学家以如此特殊的地位,是由他对现实政治的看法决定的。他指出,现实城邦政制可分为四种类型,即荣誉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僭主政体。这四种政体一律都是坏的。柏拉图对这四种政治的批评集中在社会的分裂和混乱、统治者的无知无能和人的品性的堕落等方面。其中人的品性的堕落是政治败坏的根源。要改造现实的不良政治,必须从改造人的品性入手。柏拉图相信,只有哲学家才能承担这个使命。

  古希腊人所谓哲学,包罗了各门知识。在柏拉图那里,哲学家具有永恒不变的真“知识”,其他人的所谓知识只是“意见”而已。因此,只有哲学家才达到了对于国家理念的认识,知道理想国家应该怎样组织、怎样治理。根据专业分工的原则,治国是一门专门的知识,只有哲学家才真正掌握它,也只有他们才有资格执政。柏拉图:《理想国》,第215页。同时,柏拉图接受了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信念,认为善出于知,恶出于无知,没有人有意做恶或无意为善。人一旦有了关于善的真知识,就会具备完善的德行。哲学家是最有智慧的人,也是唯一掌握了真知识的人,因而必然是德行最完美的人。只有他们才有资格矫正国人恶劣的品性。

  这样,所谓哲学家执政,就被柏拉图理解为高超的智慧、真实的知识、完美的德行与绝对的最高权力的结合。他把这种哲学家视为城邦的“拯救者”,他相信,如无哲学家治理,城邦与个人决无希望可言。同上,第214-215、251、255页。

  五、“擦洗”城邦画布和重塑公民精神

  “哲学家—国王”的独特素质和地位,意味着他肩负着非凡的使命。他要把他所看到的天上的国家原型在人世间予以实现,将绝对的正义、美,真正至善的理念和原则贯彻到人类生活。柏拉图意味深长地把哲学家改造城邦的工作与画家的工作相比。画家要先“擦净”画布,然后再根据神圣的原型创作他的作品。同上,第253页。哲学家与其他改革家——柏拉图指的可能是希腊历史上的立法家——不同之处,就在于把城邦和个人的素质视为他们的画布,首先要把他们的画布“擦洗干净”。他“在得到一个干净的对象或自己动手把它弄干净之前,他们是不肯动手描画个人或城邦的,也不肯着手立法的”。同上,第253-254页。这个比喻清楚地揭示出他的改造社会计划的极端激进主义性质,也暗示了他对城邦现实的彻底否定以及重建城邦的唯意志论和唯美主义动机。

  如前所述,柏拉图的思维方式可以说开创了后世各种乌托邦主义的先河。它不承认,人类自身注定是有缺陷的,人类社会也永远不可能臻于完善,所以任何完美的理想社会的构思必然是空想。在现实中,人们应该对某些社会弊病予以容忍,有耐心来逐步予以改革,这种改革应该以原有的基础为出发点。它也不尊重普通人民对生活方式和道路多种多样的选择,而要把个别人的某种理想强加给所有的人,用它来模铸所有的人。它不是把政治的进步和走向完善看作一个自然渐进的过程,看作人类整体素质和价值观念变更的自然结果,而是求助于某种伟大人格,求助于他的知识和艺术的创造。这种理想如果实现,必然是反民主的和极权主义的。

  在谈到具体“擦洗”工作时,柏拉图指出,要“把所有十岁以上有公民身份的孩子送到乡下去”,以摆脱父母对他们的影响,用新的法律和习惯重新塑造他们。同上,第310页。在《政治家篇》中,他更露骨地宣称,统治者为了国家利益清洗这个国家,无论是否依据法律、无论百姓是否同意,无论是放逐还是处死一些公民,都是正当的。任何经历过极权主义(如法西斯主义)政治清洗和迫害的人或熟悉相关历史的人,看了这段话都会感到毛骨悚然。

  在擦洗后的画布上,哲学家怎样去创造呢?首先是构划理想城邦的基本政治制度,它们就是前边提到的社会分工制度。此外,财产和妇女儿童公有的制度也应属于此项工作之列。

  柏拉图把国家的统一和强盛、国家内部的团结与和谐及培养公民优良的道德品质作为理想国的主要目标。为了拆除妨碍实现这一目标的客观障碍,理想国在哲学家和军人内部废除了私有财产和家庭。柏拉图认为,私有财产是人们自私与贪欲心的根源,它使人们产生了“你的”与“我的”之想法,追求一己之私利,漠视他人和国家利益,甚至不惜损害他人与国家利益。它还造成了贫富的分化,使每个城邦都分裂为富人的城邦与穷人的城邦,双方互相仇视,党争频仍,这是国家动荡不宁的根源。因此,在理想国中,军人和哲学家等级不得占有任何私有财产。他们必须以国家利益为自己利益,完全献身于国家,过一种简朴的近乎禁欲主义的生活。其生活所需物品,全部由国家供给。他们绝不能拥有和接触金银,以防其灵魂受到玷污。他们的居室也属于城邦,连就餐也实行共餐制。共餐制在克里特、斯巴达等城邦及毕泰戈拉盟会中曾真正实行过。而生产者等级却可以有自己的私有财产。

  哲学家和军人也不能拥有自己的家庭,不能有自己的妻子和儿女。柏拉图认为,个人的家庭感情会妨碍他完全献身于国家,并且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纷争。家庭还使占人口半数的妇女成为家庭动物。柏拉图非常开明地表示,妇女与男子一样也可以训练成为合格的军人和哲学家,废除了家庭,可使妇女从家庭的狭小圈子里解放出来,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柏拉图:《理想国》,第186、187页。此外,柏拉图还考虑到了优生问题,他认为,传统的婚姻制度使男女随意结合,不利于优生,即不利于为城邦生育下一代哲学家和军人。

  出于上述种种考虑,理想国应在军人和哲学家等级内部彻底废除家庭。妻子和儿女一律公有。男女的结合被视为公共问题而非单纯的私人问题。通过由统治者操纵的一种巧妙的抽签办法将适当女子分配给适当男子。男女必须“居公共之屋,食公共之食”。他们生育的子女也不属他们个人所有,对于“劣种”要将其秘密地消灭掉,合格者要立即抱到公共场所,由国家抚养和教育。要使父母不认识子女,子女也不认识父母。父母将与自己儿女年龄相当的孩子都称为儿女,孩子也把与自己父母年龄相当的长者都称为父母。同龄人则互称兄弟姐妹。柏拉图相信,通过消灭小家,全城邦就融合成了一个大家。人们不再有“你的”和“我的”之争,每个人以他人的快乐为快乐,以他人的痛苦为痛苦。大家利益一致,意见相同,城邦就实现了高度的统一与和谐。同上,第197-200页。

  构划出城邦的基本骨架之后,还要赋予它血肉与灵魂,这是通过建立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习惯、风俗,特别是通过教育来实现的。教育是他更为信赖更为倚重的一种手段。他相信,只有通过正确的教育,才能培养出合格的军人和哲学家,也只有依赖哲学家的教化手段,才能重新塑造人性,培养出优秀的公民,从而建立一个理想的国家。所以,柏拉图在《理想国》一书中以惊人的篇幅详尽地讨论教育问题。他把教育称为“唯一重大的问题”,把城邦视为首先是一个教育机构。至于法律,在理想国中明显地受到了忽视。这是合乎逻辑的,因为柏拉图设想统治者哲学家具有超人的智慧和真实的知识,又具有不会偏私和不会被腐蚀的品性,在他们治理的城邦里,法律只能是蹩脚的工具。让哲学家的智慧受缚于法律僵硬的形式和教条,就等于让真知识服从于“意见”,让大智慧屈从于习俗与偏见。法律是因为一般人固有的缺陷而设立的,而哲学家却没有这些缺陷。所以,哲学家的统治完全是人治。其手段主要是教育。哲学家制定教育规划,审定教育内容,控制一切教育手段,使之服务于城邦的政治目的。文学、艺术、音乐、体育等都被赋予政治意义。所有的教育都不单纯是为了传授知识、娱乐和其他功利的目的,而是为了陶冶人的情操,培养人的道德,开发人的智慧。所以都被纳入政治轨道,即都属于政治教育。教育的最高成就,就是培养出把握了“善的理念”的哲学家。

  教育工作的第一项是对原有的教育内容进行审查和删改,如在诗歌、戏剧和故事中,把神描写成不道德的或把英雄描写为放荡不羁的,都会对读者产生错误的诱导,描写地狱的可怕及战争的恐怖等情节,也会对培养公民勇敢的美德产生消极影响,所以都要予以删除。统治者要对此制定出标准来,“故事要在这个标准下说,诗要在这个标准下写”。甚至音乐的曲调,用什么乐器,绘画雕刻创造什么形象,都要进行审查,对塑造“公民—战士”的灵魂有害的甚至仅仅是“无用”的都应禁止和消灭。柏拉图称这是“净化城邦”,是清洗城邦画布工作的一部分。他说:如果不这样做,“我们的护卫者从小就接触罪恶的形象,耳濡目染,有如牛羊卧毒草地中咀嚼反刍,近墨者黑,不知不觉间心灵上便铸成大错了。”同上,第76、104、105、107页。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柏拉图可称得上文化专制主义的始作俑者。

  六、“二等好的理想国”——对人性弱点的让步

  晚年的柏拉图在《法律篇》中又设计了一个“二等好的理想国”。柏拉图:《法律篇》(Plato,The laws),罗依卜古典丛书,739.807B。这时,他仍坚持《理想国》的国家蓝图是最好的,然而它只是人间立法者所应尽力摹仿的“范型”,无法完全实现。《法律篇》则在坚持《理想国》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当时希腊的政治现实,对这些原则在国家的体制和政策方面的具体实施都进行了重要调整。当时,柏拉图学园成为希腊各城邦培养政治家的摇篮,为各城邦提供政治咨询,还时常有学园的成员应邀为城邦立法。《法律篇》则是这些实际政治活动的总结,也是指导这些立法活动的实用的教科书。J.伯内特:《柏拉图主义》(J.Burnet,Platonism),加利福尼亚,1982年,第85页。A.泰勒:《柏拉图——生平及其著作》,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59页。

  在《法律篇》中,柏拉图仍然十分强调知识的重要性。但是,他认为,将权力与智慧结合在一起的情况是罕见的,而人性又是自私的。柏拉图:《法律篇》,711E.875.。〖ZW)〗有鉴于此,必须将法律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实行法治。在没有“哲学家—国王”的条件下,法律是上帝藉以传达其命令的声音,良好政体的根本原则应该是城邦受法律的支配,而不应受个别统治者和特殊阶级或利益集团的支配。超越法律的绝对权力无论对行使权力者还是服从权力者都是灾难性的。不过,在《法律篇》的结尾,柏拉图又提出设置“夜间活动委员会”。这个机构由于其日常会议必须在黎明之前举行而得名。它由在职和卸任的教育总监、祭司等组成,他们精通天文学和数学,正确理解生命在宇宙中的地位,把握“多中的一”。这个机构的直接任务是鼓励健全的科学研究,但事实上它是城邦的监护者。它不受法律约束,指导和监督国家机构,弥补良好法治的不足,防止国家制度的衰退。可见,它是《理想国》中“哲学家—国王”的低档次的翻版。

  在政体方面,“第二好的国家”采用混合政体原则。柏拉图指出,把全部统治权集中在一人手中是毁灭性的,任何国家的永久福利,都需要在几个方面之间划分权力。在现实中有两种政体的模型,即个人统治的君主政体和群众统治的平民政体。两者都有偏颇。健全的政体应该是两者的混合。将平民成分与某种个人权威相结合。不过,柏拉图在《法律篇》中设计的政府体制更接近于寡头政体与平民政体的混合。在那里,所有官员都由选举产生,而具体选举制度的设计却有意使富人处于有利地位。

  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柏拉图坚持声称,最美好最幸福的社会是《理想国》中那种没有“私人”利益,一切公有,不存在“你的”、“我的”之分的社会。同上,739C.。〖ZW)〗不过,这种社会由于太好而超出了人性所接受的程度。做为对人性弱点的让步,“第二好的国家”放弃了财产、妻子和儿女公有的主张,建议将土地分配给公民耕种,但最终所有权仍属于国家。国家立法对财产的数量和使用方式加以控制,将贫富的不平等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土地不得转让和分割。仍实行共餐制。承认永久的一夫一妻制家庭为合法的婚姻形式。社会分工的原则仍然不变,但具体分工方式已经不同。“第二好的国家”划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公民,他们拥有土地和奴隶,但不参加劳动和其它经济活动,靠奴隶供养,其职责是从事政治活动,掌握政权。柏拉图设想城邦的适当规模为5040个公民组成。第二等级为工匠与商人,他们是无公民权的自由人,没有政治权利。第三等级为奴隶,他们主要从事农业劳动。

  《法律篇》的影响远不如《理想国》,但它比《理想国》更具体而真实地反映了希腊城邦的政治现实,包含着许多更成熟的思考。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法律篇》是柏拉图唯一地道的政治学著作”。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77页。其中混合政体思想中的民主成份和法治思想等,都直接影响了亚里士多德,构成亚里士多德思想的起点,也为后世许多思想家所继承和发展。

  七、柏拉图的整体主义评说

  柏拉图政治哲学的突出特征是整体主义或集体主义。它把社会整体(当时即城邦)视为唯一目的,个人是为整体服务的工具。个人没有任何独立的价值和意义,他的价值只能是作为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个人完全被消溶于整体之中。柏拉图把城邦的统一强盛作为压倒一切的目标,把城邦内部高度完美的一致和谐作为最终理想,把个人全身心地奉献给国家作为公民的最高道德。他据此声称,他已“铸造出一个幸福国家的模型。”柏拉图:《理想国》,第133页。但它不是城邦中任何个人和特殊集团的幸福,而是“整体幸福”,甚至是“整体美”。在其中,个人不再有自己的一切,不再有自己的财产、妻子、利益、愿望、要求、情感、判断,每个人与其他人都利益一致、情感一致、意见一致,这样,城邦就真正形成了“一个国家”,同上,第136页。不用复数表示的国家。也就是完全消灭了个人的利益、自由与个性,消灭了社会多样性的国家。

  这种极端的整体主义是城邦中曾经存在的公民集体主义精神的一种极度夸张的理论再现。在柏拉图的时代,作为民主制高度发展的结果,一种个人主义的因素开始滋生,不过在当时,它还不是作为像近代那样一种积极健康的因素而是作为一种消极败坏的因素出现的。它导致公民集体主义精神的丧失,造成城邦广泛深刻的分裂和道德的瓦解,直接威胁了城邦的基础。为着对抗这种个人主义,柏拉图便求助于古老的城邦精神即公民的集体主义精神。企图以此重新整合社会。这是与命运抗争的英雄主义行为。柏拉图诚然失败了,城邦也无可挽回地解体了,但他比所有其他失败者都更有洞察力,都更准确地把握了问题的实质。

  柏拉图代表的整体主义构成西方政治传统的一部分。作为个人主义主流传统的对立物和孪生子,每当个人主义失败之处,人们感觉到整合社会与重建道德的需要的时候,柏拉图的幽灵就会降临人们的心头。现代的极权主义就是柏拉图幽灵附体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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