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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清朝的人们

第18节 吉林移民和土着的文化交融

  清初吉林文化可以简单地分为两大系统,即旗人和汉人两系。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旗人中有满、蒙、汉军和新老满洲的不同,流人来自关内各省,生活方式不尽相同。人们汇集吉林的始初,各自按照原来的文化习俗进行生活,互不乾扰。方拱乾说:

  八旗非尽满人,率各因其类以为风俗,华人则十三省无省无人,亦各因其地以为风俗矣。(《绝域纪略·风俗》)

  时间稍久,移民和土着互相学习,开始接受对方的习俗和文化,特别是土着满人与到内地的有所不同,尊重汉人,因而双方关系融洽,为相互学习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民国间《宁安县志》编撰者总结早期满汉关系,指出官员由满人担任,汉人相形见绌,但“满俗敦厚,对于汉人猜嫌夙泯,若恃势凌侮之事,绝少闻见”,甚至对汉族流人表现出相当尊重。如在宁古塔,满人对流放的监生、生员统称为“官人”,加以尊敬,“盖俗原以文人为贵”(《柳边纪略》);见到流人,凡骑马者必下马,行路的则滚道边,不荷戈的老人则匐伏在地,等士大夫过去才起身行走。满族上层与流人中的名士交游,把他们吸收为幕客和西宾,像苏州慎交社领袖吴兆骞受宁古塔将军巴海之请为书记兼教席,他与副都统安珠湖,参领萨布素、穆参领、阿佐领等为友,在《陪诸公饮巴大将军宅》诗中咏道:

  四座衣冠谁揖客,一时参领尽文人。

  褐衣久已惭珠履,不敢狂歌吐锦茵。

  吴氏参加巴海与其部属的宴会,虽然行动还有所顾忌,与满人不能完全打成一片,但巴海帐下有不少汉族文人,能混迹于满洲上层,就显出满人的宽容,是文化认同的条件。泰州人陈志纪《宁古塔春日杂兴之三》云:“幕府虽加礼,乡园尽已疏。”

  在怀念故乡的情绪中,显现出满族将领对他讲礼仪,或许亦应聘入幕。他以行医为生,想来亦多为满人诊治。满汉畛域之见双方都存在,在清朝政策中表现突出,如始初不许汉人住在宁古塔内城,三藩之乱从吉林调兵,才允许汉人进住。汉人与汉军原来民族相同,汉军保留汉文化和生活习俗,所以流人“每与汉军为伍”,满人常把流人与汉军合称为汉人(《柳边纪略》卷四)。总的说,在吉林,满人较宽容,满汉隔阂不严重,双方能取长补短,文化与生活面貌各有所改变。

  1734年吉林地方官员报告民俗,说永吉州质朴气刚,人敦忠信;长宁县崇俭尚朴,渐濡声教;宁古塔性直朴;白都讷俗贵直诚;珲春俭朴相尚(乾隆元年《盛京通志》卷二十五)。这里所说的民风旗俗,不外两方面内容:朴质憨厚,是古代农业、渔牧业民族的特点;崇尚忠信,是汉族儒家文化的表现。这两项内容,在永吉、长宁汉人较多的地方结合起来了,在满人聚居地主要是质朴一面,礼教尚少,表明吉林满人部分接受汉文化,转变自身生活方式,但转变还不大。清初吉林满汉文化的糅合,并保留各自特点,从下列几方面可以有所了解。

  节日。各民族有其自身的节日,表现其民族特征。清初满汉又有共同的节日。大家都过新年,只是各有特点。除夕,满人幼辈到长辈家辞岁,行叩首大礼,长辈安然受之,不回礼。汉人贴春联,所谓“茅屋桃符仍旧俗,瓦盆麦酒是新萏”(《柳边纪略》卷五)。到了新居地,没有节日用的细瓷器皿,只好用瓦器盛麦制劣酒了。满人也贴春联,用红纸以图吉祥。元宵节,流人姚琢之按汉人传统习惯,制作灯笼,引动土人和迁客聚观,以此传播了汉人文化和上元节风俗。清明节,满汉均行扫墓,满人富贵者骑马乘车往墓所,贫民带上祭品和炕桌。这种共同的节日活动,表现出节日文化的大同小异。

  衣着。服饰对清初吉林居民有三重价值,一是御寒,二是美观,三是表示身份。对此,满汉趋同的审美观在加强。原来宁古塔满人只穿麻布衣、鹿皮衣,汉人带来布帛,富贵者兑换,穿着以为时髦。后来风气变化,富人穿绸缎料子,冬天穿猞猁狲、狼皮大

  衣,穷人才穿布帛。由重视布帛到时兴绸缎的变化,和历史上的汉人一样,有个衣着审美观的变化过程。城里是这样,村屯民众则是传统服装。清末记载云:“身则短衣,足则乌拉,首则皮帽,仿佛先代衣冠习俗然耳。”(《长白汇征录》卷四)清末尚且如此,清初自不必说了。

  饮食。这方面随物产而定,移民入乡随俗,吃兽肉、稗谷,这是受满人影响;满族上层食不厌精,系受汉人积习的同化,豪家“不嫌几席少,偏爱酒席深。风俗套卢橘,人情厌海参”(《柳边纪略》卷五)。

  丧葬习俗。汉族实行土葬,满人习惯于火葬和风葬,这是满汉丧葬的根本不同。满人棺盖尖而无底,内垫麻骨苇柴之类,以便火化。富贵者生前指定一妾殉葬,不得推脱。孝子为父母守丧,一年除服,在此期间不许剃发。在满汉丧俗中也有相同的地方,如入殓都用装裹,出殡仪式与佛教有一定关系,讲究做七,都有守丧期。满人还有树葬习俗,置尸于大树乾内,置放陪葬物,用这种葬法的多为萨满教职业家。还有风葬,即将棺木放在野外木架上,俟棺木将朽,再入土下葬。蒙古人死后与多数满人一样实行火葬,妻妾愿意殉葬的,听其本人自愿。满人后来改行土葬,而蒙古人维持葬俗久,直到清末民初才仿满式土葬法。这表明满汉融合快,而蒙汉融合慢。

  婚姻习俗。满人联姻,选择门第相当的人家作为对象,请老人去说媒,得到允许,男方之母去女家探视,给簪铒布帛,女家接受了,男方之父率其子拜访女方姻戚家,无异词,再去女家叩头,才算把亲事定下来,接着是下茶请筵席,都是男方的事,女方则办陪送。结婚时不用傧相和鼓乐,迎亲用轿车,挂起红绿绸。新娘只拜公婆,没有交拜礼。婚龄早,多在十岁之内,否则被视作晚婚了。汉人也早婚,但满人最早。汉人历来有婚嫁六礼之习,各个时代侧重点有所不同,满人没有六礼之说,但请媒说合,下彩定,举行隆重结婚仪式,以及由家长主婚,皆是相同的。满洲上层实行一夫多妻制,与汉人上层一样。满人离异不像汉人看得那么重,男子有了新的意中人,动辄令妻离去,即使子女已年长,甚至成亲了,也不敢劝乃翁留下老母;出妻也容易再婚,婚后到前夫家与新妇还可以交友,不受离异的影响。

  满人受儒家礼教影响,逐渐讲究守寡,清政府以旌表加以提倡。康熙雍正间宁古塔城受旌扬的有镶黄旗尼哈拉氏兵丁尼雅讷妻等7人。1780年以前三姓城受表彰的有旗人寡妇26人,其中蓝旗满洲披甲纳木力妻舒穆鲁氏,25岁夫亡,守寡23年;吉林城满洲闲散德得未婚妻宁贞亡故,1774年受旌。雍正年间定制,寡妇守节15年以上、45岁以上亡故才可能得到旌表,所以上述三姓和吉林城受表彰的节妇贞女,均生活在18世纪上半叶以前。她们以汉人的从一而终的观念为理想,守寡不再结婚。

  社交礼仪。满人的社会礼节有多种内容:尊重老年人,不同年龄的人同时出行,至宿处,老年人歇息,年轻人侍候,各自以为当然;客人来了,请坐南炕,因满人居室,南、西、北三面皆有炕,主人居南炕,奴隶居北炕,故请客人南炕上坐;相见行握手礼,互致问候;久别重逢,行相抱礼。汉人对女子的“别内外”规范,要求严格,虽然在社会下层做不到,但上层是要注意的。满人开始无所谓,后来也有了别内外的要求。前述客人到宅,延至南炕,“往来无内外,妻妾不相避。年长者之妻呼为嫂,少者之妻呼为婶子,若弟妇”,男女关系比较自然。家庭宴客中间,妇女出来敬酒,跪地奉劝,等客人饮了酒才起身,这样客人就不能不多喝了。这种内外无别的情况,至康熙末年已开始有了变化,首先表现在住宅内,用帐帘分隔南北,用汉人的眼光看是“障之成为内外矣”(《绝域纪略·宫室》)。

  娱乐。汉人上层把一些娱乐方式带到吉林,汉人张缙彦家中养着歌妓10人,汉人祁班孙、李兼汝调教的戏班有16人之多,但这种家庭剧团维持不能长久,后来解散了。他们演唱的大约是昆曲。1689年山东马戏班子到宁古塔演出,给人们留下很深的印象。吉林城比宁古塔进一步,出现了戏院,人们能够经常看到演出,增加生活的乐趣。流人还偶或组织诗会,吴兆骞、张缙彦、钱威、姚其章、钱虞仲、钱方叔、钱丹季七人,于1665年集会赋诗,为一方雅事。马吊,也被汉人带来,引起满洲上层少年的浓厚兴趣,他们所用的筹码,都是从北京买来的上等品。对于这种不正当的娱乐,杨宾讽刺道:

  少年新丰客,翩翩亦自豪。

  围棋群赌墅,叶子日分曹。

  果下高丽马,腰间大食刀。

  可怜编卒伍,万里驾风涛。(《柳边纪略》卷三)

  满人还有传统的民族娱乐,如莽式歌舞,每当欢庆之时,男女二人相对而舞,观者拍手歌唱以助兴。儿童玩一种叫作噶什哈的游戏,用狍、鹿前腿前骨灌上锡,放置地上,投掷中者为赢,有时年轻人亦参加玩耍。

  上述种种事实,令我们知道满人是比较开放的,他们乐于向先进文明学习,但是这与当时清朝政府封闭吉林的政策相矛盾,否则这个地区融合的速度还要快一些,进步多一些。清朝封禁吉林,严禁汉人入内,又强调落实国语骑射政策。官方兴办满学,1676年康熙命令在宁古塔办满学,亲自审订规则,赐学校名“龙城书院”。1693年在吉林城设满洲官学,1727年建宁古塔官学,珲春亦设立了学校,令“教化所兴,无应弗漏”(民国《宁安县志》卷二、乾隆元年《盛京通志》卷二十一),学生学习满文与骑射技艺。1724年在吉林设蒙古学,但是没有儒学(汉学)。同年给事中赵殿最建议在吉林城设立文庙,开办学校,供满汉子弟读书考试。雍正帝不批准,认为这是无益的事情,因为清朝“唯赖乌拉、宁古塔等处兵丁,不改易满洲本习,今若于此崇尚文艺,则子弟稍颖悟者,俱专意于读书,不留心武备矣”;本朝靠的是武略,焉用文教虚文来粉饰(《八旗通志》卷六十七、《清世宗实录》卷二十二)。满人在关内汉化较迅速,相比之下,吉林差些,1800年嘉庆帝称赞“吉林地方,清语骑射俱好”,下令把犯错误的京城旗人发往吉林,学习清语骑射,以保持满人本色(《清仁宗实录》卷六十四)。官方这一政策,使吉林满人难于学到汉文化,所以长期间不出学者和科学家,影响当地满人文化的提高。所幸的是当地满人不保守,自发学习汉文化者也有一些。如前述巴海聘清吴兆骞教其二子读书,呀思哈之父有《通鉴纪事本末》,车尔汉之父有《大学衍义》、《纲鉴》、《皇明通纪纂》等书,显然他们读些儒家史书,不过这类人不太多。

  上述诸种事实还告诉我们,吉林满汉各族人民追求中华文明之大同,并保持民族之差异,民族杂居,很容易在各自文化中造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清初吉林社会亦是如此。满人吸收汉文化,汉人接受一些满人生活方式,两种文化向接近方向前进。杨宾在《宁古塔杂诗之十三》中写道:“只今风俗变,一一比皇畿。”这个以满人为主体的地区文化与首都相近似,说明宁古塔文化基本上是汉文化。杨宾在同诗之一中说:“老亲忠信在,不减住中华。”(《清代东北流人诗选注》)赞美其父杨越德高望重,与在内地一样受到宁古塔满人的尊敬,只有社会道德标准统一才会有这样的共识。这都说明吉林满族、汉族不可分离,中国多民族大家庭更趋巩固。

  当然,吉林满汉各族仍有各自的民族特征,仍然是独立的民族,这才使吉林文化色彩纷呈,异样多姿。满族接受汉文化有个过程,在吉林各区域也不是同一速度的,如赫哲人迁到桦川地方的,编为新满洲后才学习满文,保持了一段时间,直至清末学习汉语汉文(民国《桦川县志》卷二),其生活方式的变化就缓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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