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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清朝的人们

第5节 道光朝的民困与民变

  给事中黄爵滋在1834年《综核名实疏》里说,当时人认为:“邪教可虑也,会党可懮也,灾黎可悯也,荒岁可惧也,兵弁多无用也,海洋多莫测也。”(《黄爵滋奏疏》)确是概括了当时的民间社会问题。笔者认为其时民间社会有五种普遍现象,就是贫困者众多,盗匪多,民众闹事多,秘密结社和秘密宗教成员多。

  贫困者众多

  1825年江苏巡抚陶澍在奏折中说:“江(宁)、镇(江)、苏(州)、常(州)等处,小民生计,外虽见有余,内实形其不足。”(《陶文毅公奏疏》卷四)。江南是全国的首富之区,人民家计是外表富实,内囊空乏,日子并不好过,其他地方赶不上江南,民众维生的艰难自不待言。

  游民,前文说过,他们大多数是与生产资料相脱离的穷人,没有职业或从事的是当时人认为的非正当职业,游荡在社会,或者流徙不定,也有一些是有职业的人,不满意,不正经地乾。游民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也是贫民队伍的重要成分。嘉道时期举人张海珊在《小安乐窝集·聚民论》里说,当时“游手纷于镇集,技业散于江湖,交驰横骛,而上下之人不得问焉”。1849年川臬张集馨说“川省游民极多,每每三五成群,在集场滋事”。贵州盗匪有三种,其一叫“游匪”,是游民成群的表现(《清文宗实录》卷二十四)。

  人民贫困的另一个表现是民众背井离乡,迁徙无常。1826年流亡到舒兰的就有14万5千多口(《清宣宗实录》卷一○○)。人民往往因为细小的缘故斗杀和自杀。1834年直隶乐亭小商人赵宗柽外出,妻子杨氏有病,把家里东西当光,自杀身死,陪伴及来探病的她的母亲王氏、杨氏女儿赵银姐、杨氏外甥女李阎氏也一同吊死(《清宣宗实录》卷二四九)。1847年浙江寿昌有两兄弟因贫穷偷砍人家的竹子,被发现,遭失主勒赔,其父羞惭喝卤水自杀(《镜湖自撰年谱》)。这些人死亡的触发点很简单,是自身或亲人有小的过失,甚至毫无污点,没有致死的理由,但是他们生活困苦,无法摆脱,这是他们死亡的真正原因。轻生的多,反映了人民普遍贫困的严重性。

  遍地盗贼

  广东学政戴熙进京陛见道光帝,说他沿路所见,“盗贼蜂起,民不聊生”(《清稗类钞·谏诤卷》)。1850年春季内阁侍读学士黄瀛山奏称“邪教、盗匪,在在皆有”(《清文宗实录》卷七)。道光朝盗贼横行,杀人越货,掳人勒赎,无时、无处不发生,从两广到东北,从东海岸各省到陕甘,在海洋、内河,没有不报盗案的,在各省的交界地区,一省的不同府州县的邻界处,由于是“三不管”地区,更是强人出没的所在。道光朝强盗的活动,形成下述特点:

  有专门组织。河南有捻匪,其中张开运,设立大窝子,能指挥千余人,下设小窝子,每处数百人、数十人不等,散布在各个州县。整个捻匪活动在豫、直、鲁、皖、鄂各省。山东、江苏省有掖匪,四川有帼匪,都是百十为群,“置有旗号枪炮”(《清宣宗实录》卷四○八)。北京有把棍会,“十百为群”,天津府城匪徒聚会,名叫“锅伙”。漕船水手利用职业作掩护,有组织地抢劫,1836年上谕:“漕船水手等人类皆无业游民,犷悍成性,劫夺是其故技。”(《历史档案》1990年第4期《道光十六年整理漕务史料》)

  私盐贩团伙性强,江苏海州胡大成聚集党徒,私设“盐关”,保护盐枭,抽钱渔利。

  作案情节严重。不仅掳掠平民,而且抢劫官员、衙门。福建漳浦盗首杨九千,纠众四五千人,在1830年4月一天内烧房百余间,杀死47人。广州土匪聚众数万,在1844年冬至1845年春夏之交的期间里,作案几千起,把香山司巡检鲁风林抓去,剃了胡须,勒赎。北京南苑是皇家苑囿,竟有盗贼敢去抢劫牲口。

  拒捕伤官。盗贼有组织,人多,有的还备有武器,如刀、枪、鸟枪、火炮。他们作案,往往不把地方官放在眼里,敢于抗拒械斗,杀伤官员兵役。广西归顺州盗匪进入天保县作案,将带领兵勇前来捉拿的县令沈毓寅杀死。

  道光朝盗匪活动危害民间,也起着破坏清朝地方社会秩序的作用。盗贼以抢劫为生,其虽有组织,抗官拒捕,但主要是为保障其打劫,不是有什么政治目的,没有举行反对官府起义的意识,只是后来太平天国起义的发展,才激发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投身于起义队伍。

  民变频生

  道光朝出现一些民变,主要是反对官府的横征暴敛,少数是反对富人的盘剥和长官的欺凌,运动的规模小,时间短,基本上不具有武装暴动的性质(个别除外),目标单纯,但斗争形式多样,抗官拒捕,告状,聚众示威,张贴传单,结党谋图武装造反。详情请见下表:

  道光朝民变简表

  时间地区情节资料出处

  1821江苏海州私盐贩千余人,刘三毛《清宣宗实录》卷十三  立旗,上书“替天行道”

  1821江苏嘉定王荣芳等结党闹漕,卷十八  称八卦青龙党

  1821江苏徐州铜山民向学政状告知县卷五十七  铜山陈稷田,击伤之

  1823江苏松江严海观等大闹松江府衙卷五十七

  1823直隶大城水灾,村民向富户勒借,卷五十九  状告知县

  1824河南夏邑朱欲和号“重明大王”,卷六十五  聚众欲起事

  1824山西永济罢行控官卷六十二

  1824安徽宿松乡民到城里向富户索食,《镜湖自撰年谱》  曰“起挨”

  1826广东嘉应佃户抗租,拒捕,京控《清宣宗实录》卷九十五

  1826浙江仁和徐凤山领众闹漕卷一一二

  1828山东黄县农民反对勒折闹堂卷一四六

  1828直隶房山营兵闹衙殴官卷一四六

  1828云南开化赵应陇、李映川刻大玺,卷一四一  欲图造反

  1830江苏新阳衿户抗粮闹堂卷一七○

  1830广西浔州、乡民及游民百十为群吃卷一七九  桂林大户、发揭帖

  1831安徽桐城灾荒中民众禁米出境,卷一九六  赶打知县

  1832直隶通州饥民聚众,向铺户勒借钱谷,卷二一  地方官通融

  1832顺天府考试教习士子,抗不听点卷二一二

  1832江苏桃源民众强挖官堤,捆缚巡兵卷二一九

  1834江西龙南因粮价上涨,民众滋事卷二五三

  1834甘肃固原固原镇兵丁齐队,反对卷二七七  提督胡超克扣兵饷

  1835直隶临榆两千农民祈雨,大闹山卷二六六  海关副都统大堂

  1838湖北蕲州童生与书役争闹,误伤知州卷三○七

  1840江苏丹阳乡民抗粮捣毁县署,殴伤知县卷三三九

  1841湖北崇仁钟人杰领众抗漕,杀知县,卷三六四  占县城

  1843湖南武冈州民阻米出境,戕官卷三九八

  1843广东潮阳潮阳郑族与马族斗争,卷三九八  戕杀署理县令

  1844湖南耒阳千余人抗粮,攻城卷四○五

  1844山西太原居民被人暗中剪掉辫发卷四○五 等地

  1845浙江余姚佃农抗租,被充军卷四一七

  1845浙江奉化罢考、抗粮、抗官卷四二一

  1845甘肃甘藩报垦荒增税,数千《道咸宦海见闻录》  农民至藩署哄闹

  1845浙江钱塘重犯越狱七十余人《镜湖自撰年谱》

  1846河南新乡乡民要求减少钱粮,《清宣宗实录》卷四二八  闹堂伤官

  1846江苏昭文乡民要求减少钱粮,《清宣宗实录》卷四三五  闹堂伤役

  1846湖南乾州石观保领导千余人光绪《湖南通志》卷八十五  抗租

  1847江西贵溪文童罢考,抗漕《清宣宗实录》卷四四七

  1847四川资州犯人放火烧监《道咸宦海见闻录》

  1848四川天全因官铜质次,商人《遭咸宦海见闻录》  屡次罢市

  1848浙江镇海渔户聚众毁关《镜湖自撰年谱》

  1849河南涉县花户聚众抗漕,《清宣宗实录》卷四七  拒捕伤官

  1849江苏常州饥民强劫绅士,同上,卷四七○  拒捕伤官

  1849湖北饥民要求赈济不遂,同上  捣毁办灾首事各家

  1849安徽青阳灾民逃荒抗粮同上,卷四七四

  1849江苏句容抗粮伤官同上,卷四七五

  1850江西庐陵抗粮、捣毁征粮局《清文宗实录》卷六

  1850顺天府宝元局匠役借工银闹堂同上

  览表可知,从京城到十八行省,除贵州、陕西,时时发生民变,参加者有农民、商人、工匠、漕丁、兵丁、生员,而其内容则是抗粮、抗租、抗漕、抗暴敛,总之地域广阔,民众城乡复杂,性质是反对横征暴敛和高额地租。

  民间秘密宗教活动绵延不断清代民间秘密宗教活动,继元明之后,异常活跃,由于具有反政府的性质及举行武装暴动,不断遭到镇压,嘉庆间的白莲教起义和天理教暴动失败,秘密宗教元气大伤。

  民间宗教符文符书但是民间宗教有个特点,即它生根在贫苦群众中,一个地区的一个组织被消灭了,它的教义、教仪仍会传下来,会以另外的组织名称在另一个地区重新出现,教徒也极其顽强,一部分遭到屠戮、充军,有幸存留者会继续传教,所以秘密宗教在嘉庆末一度消沉之后,道光间又活跃起来。道光帝在1832年说:“习教传徒,久乾例禁,近来匪徒故态复萌,实堪痛恨,必应密速查拿,以期净绝根株。”(《清宣宗实录》卷二○八)表明秘密宗教活动的频繁,是统治者头痛的事情,这时在“邪教出没之薮”直隶巨鹿任知县的黄育楩特地着作和刊刻《破邪详辨》一书,希图从思想上清除民众对秘密宗教的信仰,以便化解它,这是一种梦想,然而表明当时秘密宗教活动的严重。

  现就《清宣宗实录》所载的被破获的组织列出《道光朝秘密宗教活动简表》。

  道光朝秘密宗教活动简表

  时间地区情节资料出处

  1821山东观城张书笏传播“邪教”被破获卷十二

  1821直隶天津、河间民间有“看香”、“学好”等教卷二十二

  1822河南新蔡朱麻子、邢名章起义卷三十九

  1822广东拿获吃斋教徒卷三十二

  1822河南虞城卢照常等传教被破坏卷四十六

  1823山东平原周天明传大乘教,卷五十七  计划在临清起事

  1823直隶东明王二大嘴与山东卷五十七  菏泽人王景元从路宗染习教

  1823山东历城一炷香教徒活动卷六十

  1823直隶东安石三为掌教,组党活动卷六十

  1824山东临清马进忠的乾卦教预备起事,卷六十四  被破获

  1826直隶容城张俭、胡之机等以治病传卷九十五  教徒

  1826直隶承德徐学宽传教失败卷九十七

  1827安徽阜阳王会陇传教失败卷一一七

  1827山东禹城冯大坤传一炷香教失败卷一一八

  1827毛金一、麻汝清立仁源教卷一二五  失败

  1827山东邹县李成文等传教败卷一三二

  1827直隶献县孙荣传教失败卷一三二

  1827四川华阳青莲教被破坏卷一三七

  1827陕西徐继兰等习教被捕卷一四○

  1828浙江处州处州帮水手信奉老安教、卷一四一  潘安教,自相残杀,被破获

  1831直隶清河尹老须传白阳教,自称卷一九三  南阳佛,传教有年

  1831直隶巨鹿曹老尤传大乘教,卷二○四  张贴匿名揭帖

  1831直隶传白阳教,又创旗门卷二一○

  1831顺天大兴李二传混元会卷二○三

  1831同上孟六等传红阳会卷二○四

  1832安徽(?)张义法等教徒被官方逮捕卷二○八

  1832江西黄钧传大乘教,至福建崇安活动卷二一四

  1833直隶南宫、陈恭传一炷香教有年,卷二四一  奉天辽阳远赴奉天辽阳

  1833直隶,山东一炷香教在直隶故城、卷二七九  山东德州等处均有传人

  1833直隶唐县戴汉传天竹教有年卷二四六

  1834直隶玉田、王平诺、王进和等传红阳教,卷二四九  奉天开原活动至奉天开原

  1835山西赵城曹顺传先天教,聚众杀知县卷二六四

  1835山东东昌从建等传离卦教于河南卷二六八

  1836直隶直隶人到山西传五荤道,卷二八四  暗相封授

  1836顺天通州张秀传红阳教卷二七九

  1837山东潍县马刚传添柱教,被捕,卷二九三  信徒闹衙

  1837奉天盛京陈喜等习红阳教卷三○四

  1838山东章邱教徒于九月十五日集会,卷三○九  曰“走坛”(无生老母教?)

  1838山西凤台王贵等人习清茶门八佛香火会卷三一一

  1838河南汲县河南有无生老母庙39个,卷三二○  各地群众每年正月十八日去汲县朝拜

  1839山东高密滚单会卷三二一

  1839湖北襄阳黄起能(顺?)传牛八教,卷三二六  活动至豫、直、川、鄂

  1840湖南、广西以《性命圭旨》为经典的组织,卷三三二  信徒断荤腥

  1845陕西、甘肃夏长春等传青莲教卷四一五

  1845四川李一原传青莲教卷四一六

  1845湖北朱立中为湖北青莲教卷四一六  总教主

  1845山东滨州、崔金伯至热河平原传卷四一九  热河平原黄莲教

  1845湖南衡州、周灿传金丹大道,信徒卷四四九  传至云南、四川

  1847山东魏际云等传根华教卷四四九

  1848江西董言台等先入金丹教,卷四五四  后改天地会

  1848陕西刘振麟等习教被破坏卷四五八

  上表似乎揭示,1839年以后民间秘密宗教活动大减,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鸿胪寺卿黄爵滋在1838年为民众礼拜无生老母庙事上书的附片中说:“所有邪灯花教与清军作战图教二字,竟为一时地方官所深讳,而传说中天地会创始人万云龙画像办理邪教一事,更为今日官吏所恶闻。”(《黄爵滋奏疏》)

  原来山西赵城令杨延亮查禁先天教,被曹顺等杀毙,山东潍县令逮捕马刚,激起事变,地方官从中吸取教训,不敢与秘密宗教明显对敌,因而也不敢报告上司,所以“实录”难于再有多少关于它的记载,这不等于说它的活动减少了,前述侍读学士董瀛山

  说的邪教“在在皆有”,才是历史的真实。应该说,道光朝民间秘密宗教活动不绝如缕,屡破屡兴,它表明民众为争取幸福生活,反对清朝腐败的政治活力及其坚韧性。

  民间秘密结社的盛行

  秘密宗教大多发生在直隶、山西、山东、河南等北方省区,而南方则是秘密结社盛行,民众组织会党最主要的是天地会、三合会,发源于福建,传播于广东、广西、云南、四川、江西、浙江、江苏、台湾,有比较明确的政治目标,倡言“反清复明”,幻想真主出现。

  1831年5月广东籍御史冯赞勋奏报广东三合会活动情况,6月两广总督李鸿宾奏称当地没有三合会,7月新总督卢坤与前任相反,在奏折中承认有三合会的活动,这说明天地会的活跃,地方官已无法掩饰。道光帝在1836年就此指责地方官,指出“莠民中惟会匪之惑人最甚”,然而“近来不肖州县,非但不肯查拿,更复多方掩饰,即访出会匪名目,该督抚意存消弭,遂令匪徒有恃,滋生厉阶”(《清宣宗实录》卷二一一)。会党在许多地方都有活动。浙江嵊县有钩刀会,聚众一二千人,每年七月十二日聚会。赣南有添刀会,入会者烧香结盟,与私盐贩联合行动。宜黄有天罡会、新天罡会。福建永安有一字教,建宁、邵武等四府双刀会、铁尺会、天地会活动频繁。湖北江陵、潜江各有郑老鼠、段么组织的会党。湖南人李金保等组织三合会,1832年失败被害。新田王棕献聚众拜会,造旗帜、器械,拒捕伤兵。闽浙赣交界处有“花子会”,又名“巴会”,每年五月十三日聚会(《清宣宗实录》卷二七八)。会党在道光朝的发展,表现为进行武装暴动,有的已超出隐蔽活动的范围。道光十一年末至次年初发生的湖南江华赵金陇领导的起义,道光帝就认为是“会匪”参加的,新宁李源发在1849年起义前,先成立“把子会”,结拜兄弟,动员、组织了群众(《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二辑)。

  道光朝的五多现象,表明它是动荡不定的社会。那时,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太多,涉及的社会层面广泛,有纳税的农民、工匠、商人、渔户、监生、秀才、纳租的佃农、城镇的平民,士兵、吏役本来是政府的工具,它在鱼肉人民之外,因社会地位的低下而有反政府的某些自发倾向。清朝政府的腐败政治,把广大的民众驱赶到它的对立面,迫使他们从事违法的以至反政府的活动。游民、盗匪、民变,以不同的方式破坏社会秩序,游民盗贼也是秘密团体成员的主要来源,有更大的破坏力。从社会正常秩序来说,人民的贫困和无出路,是社会不稳定的主因;人民没有正常职业和不事生业,因细小的缘故而轻生,是社会不稳定的征兆;人民广泛参加非法团体,进行了反抗斗争和组织准备,预示社会矛盾激化的到来;频繁出现的各种民变,是人民破坏社会秩序的演习。所有这些现象,揭示道光朝社会处于大动荡的前夜,预示太平天国运动的必将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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