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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书屋 > 千寻千寻小说 > 《爱·盛开(停尸房的哭声)》

爱·盛开(停尸房的哭声)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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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他又去浴室洗漱,刚到门边也是惊得倒退几步,倒不是什么吓人的东西,也没有在镜子上写字,可是洗脸台上却整整齐齐地摆了很多护肤品,一看就是女人用的,有洗面奶、爽肤水、乳霜、面膜等,浴缸那边还有沐浴露呢,他靠着门框哭笑不得,这什么人哪,把这当自己家了,又不肯露面,有这么捉迷藏的吗?

  洗漱完他进更衣室换衣服,这次他已经有心理准备了,打开挂衬衣的衣柜,他的衣服全部被拨一边去了,另一边挂着“她”的衣服,颜色很素净,多是黑白和紫色,还有两件是浅绿色,有衬衫、短裙、连衣裙,还有两条牛仔裤。从衣服的式样看,应该不超过二十五岁,因为他在衣服上看到了年轻女孩才穿的泡泡袖、****等,款式都很简洁,可牌子却让他很吃惊,都是世界级的品牌,每一件都价格不菲,国内几乎没有,他本身对服装就很内行,也经常给女友送衣服,当下判断这个女孩应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而且很有可能是从国外回来的。再打开另一个衣柜,他竟然还看到了睡裙和****,也都超级华贵,太让人惊讶了,什么人啊,为什么躲在暗处不出来?他有点怀疑自己的判断了,原先他以为这个人就是多年前从书房的阳台上跳下去的那个女子,现在看来不大可能,因为当时在秋千架上捡到的那件破旧的棉大衣表明那个女孩子生活很窘迫,虽然时间也过去了几年,却也不可能穿得起这么昂贵的衣服,还有浴室洗脸台上的那些护肤品,也都是世界名牌,普通的女孩子是绝对消费不起的。

  难道她是林荫道上遇见的那个女子?她跟从阳台上跳下去的那个女子不是一个人?那当年被狗咬伤的那个孩子呢?她是她们中的哪一位呢?

  他不想便罢,一想脑子里就成了糨糊,越想越糊涂,但他决定还是不打搅这个女孩子,交代佣人,不得随便碰浴室里的东西,还有衣柜里的衣物。

  那就继续兜吧,他有的是耐心!

  此后很多天,他都没有睡自己的卧室,把房间“让”给那个女孩睡,也没碰她的东西,甚至还买了很多新衣服挂在衣柜里,牌子当然也是名贵的,看她敢不敢穿。结果他买什么,她就穿什么,穿过的衣服她都放在浴室里等着他收拾,每次他抱着她换下的衣服下楼交给佣人时,都让佣人一阵惊惧,因为大家都知道主人的房间被人睡过,还放了很多女人的用品,可是谁也没看到过那个人,越看不到越神秘,整个梓园都笼罩在恐怖的气氛中,接连几个佣人都被吓跑了,因为他们晚上竟然听到了花园里有人唱歌。

  朱道枫当然也听到了,唱的什么听不太清楚,是个年轻女人的歌声,忽远忽近,他躺在床上也懒得去瞧,因为他知道她是故意唱给他听的,借以扰乱他的心智,逼疯他,最好是把整个梓园的人都逼疯。这个朱道枫一点也不怕,跟太太碧君九年的婚姻都没疯,就这么个黄毛丫头他会疯吗?

  他故意不去理会。

  但这并不表示他没有好奇心,不是没有,而是太好奇了,明明知道她近在咫尺,却无法触摸到她,像个影子似的,无处不在。那死丫头竟然连书房也明目张胆地出入,好几次他都看到书柜里的书被动过,有一次还在书桌上发现了她写的便条,也是故意写给他的,他看后差点崩溃,上面写着:“谢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帮我准备一条紫色的晚礼服,阿曼尼的。”

  上帝,这还是人吗?不露面竟然吩咐他做事!

  可是朱道枫却毫不犹豫地给她准备了一条amanni的紫色晚礼服,为了这条裙子,他可是专门派人在香港调的货,有点露,吊带的,这座城里没有,第二天在书桌上就有这么一张便条:“你是个色鬼,竟然给我准备这么露的衣服!”俨然是在责怪他。

  朱道枫也不客气,回了张便条:“我是很色,不过你比我更色,居然睡男人的床,有本事跟我睡啊。”

  晚上回来,在书房里看到了她的回话:“有本事你跟我睡坟墓里去!”

  朱道枫刷刷写下一行字:“我很乐意,不过你得先让我看到你的脸。”

  “做梦!”这是她回话。

  两个人就用这种奇特的方式“交流”起来,谁也没看到谁,却“打得火热”,至少朱道枫是这么认为,因为他对她有求必应,要什么准备什么,每次回她话他都要在便条上写几句****的话,明目张胆地****她。

  如果是平常的女子,早上钩了,可这个死丫头横竖是刀枪不入,还以激烈的言辞反击他,当他在便条上问她到底想要什么时,她在便条上回答道:“要你的命!”

  “还是先要我的人吧,要了我的人命就是你的!”这是朱道枫的回话。

  一来二去,这样的日子过了大概一个多月,梓园里的佣人跑得差不多了,又招了几个,没干两天也跑了。不跑才怪,人不见人,鬼不见鬼,经常在房子里看到她的“杰作”,或厨房里突然冒出死耗子,或沙发上抹上鸡血,或花园里的玫瑰一夜间全拔光,花样百出,没有一天是重复的,这么折腾着弄得管家都神经衰弱了,又不敢关上花园大门,她恳求朱道枫,“要不装上摄像设备吧,一看就知道是谁干的。”

  朱道枫断然拒绝,还责怪管家大惊小怪:“她要闹就让她闹好了,又没损失什么,把她吓跑了谁陪我?”

  “可这样下去会把其他人吓跑的。”管家就差没下跪了。

  “那就让他们跑好了,跑了再招呗,多出点工钱就是。”

  “先生……”

  “如果你也想走,请便!”

  一句话堵住了管家的嘴。她是跟太太从香港过来的,太太没走,她能走到哪去?

  可是到了晚上,朱道枫在书桌上看到了便条:“把那个死老太婆赶走,居然想摄像我,告诉她,如果她敢这么做,有她好看!”

  果然,第二天一大早管家就尖叫着从房间里跑出来,原来她的床上一夜之间爬满了蚯蚓,枕头上被子里全有,她是被蚯蚓爬到身上才吓醒的。

  “别闹了,把他们吓走了,谁给你洗衣服呢?”朱道枫在便条上留下话。

  她没有正面回答,只写了句:“他们活该,你们都活该,在花园里通通种上蔷薇,否则还有你们好看!”

  朱道枫乖乖地派人把拔掉玫瑰的花园种上了蔷薇。玫瑰以前是心慈的最爱,看来现在也得让位了,真不知道她还会想出什么招来。朱道枫一点也不生气,心甘情愿地听她使唤,恶作剧也好,装神弄鬼也好,有她的存在,每一天都过得很有意思,在他看来,那些恶作剧只不过是她耍的小性子,他反而越来越迷这个女孩,虽然从未见过面。

  但终于还是有碰到的一天,为这一天朱道枫付出了“血的代价”。

  那天晚上他不知怎么失眠了,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好半天就是无法入睡,突然他听到门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经过他的门到了书房那边。他知道是她,下定决心要看看,虽然以前几次都听到她进了书房,但都不敢轻举妄动,怕把她吓跑。

  他光着脚出来一步步走向书房。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几乎没有脚步声,远远的,书房的门缝里透出灯光,可是当他走到门口时,里面可能察觉到了,灯突然熄灭。

  “小姐,我可以进来吗?”他很有礼貌地敲了敲门。

  没人回答,但人肯定在里面。

  “我们还是谈谈吧,老这么躲着多没劲。”

  没有声音。

  “谈谈啦,认识这么久,见个面总可以吧,我不会伤害你的,我很高兴你来到这里,你来后我一点也不寂寞了,大家都这么熟了,握个手总可以吧。”朱道枫很有耐心地跟里面的人说话。可是等了好一会,还是没人应他,他顾不上那么多了,果断地推门而入,里面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他摸到墙边准备开灯,“小姐,别玩了,我开灯好不好?”

  话音刚落,就听得“嘣”的一声闷响,他的头部遭到了重击,应声倒在了地毯上。他没来得及叫出声,就感觉有个人从他身边跨过去,他伸手一带,抓住了对方的一只脚,“扑通”一声,对方也摔在了地上。他当机立断扑过去,迅速压住了那个人,对方是扑在地上的,他压着她的背,感觉软绵绵的,毫无疑问是个女人。她拼命挣扎,他牢牢地控制住她,毕竟是女人,力气很有限。

  “这下被我捉到了吧,看你往哪跑?”朱道枫兴奋异常,尤其闻到她身上浓郁的蔷薇清香,身体迅速有了反应,他拨开她的长发,没有灯还是看不到脸,却可以清晰地触摸她的脸颊,柔嫩无比,“你一定很美丽,好光滑的脸蛋儿……”

  说着就吻了下去。

  对方更加激烈地反抗起来,两个人扭打在一起,在地毯上滚来滚去,朱道枫怎么说也是个男人,很快那女孩子就体力不支了,他揪住一个机会正面压住了她,看不清脸,却可以看到一双黑暗中幽幽发亮的眼眸,鼻尖对着鼻尖,她的呼吸温柔地扑在他脸上,他就真的不客气了,疯狂地吻住了她的唇,她的脸颊,耳根,脖子……

  对方还在拼命地推他,一双手在空中乱抓,突然她好像抓住了什么东西,朱道枫还没反应过来,她就狠狠砸了下来,正砸中他的额头,一股温热的液体瞬间渗出流进了他的眼中,他捂着头从她身上滚落下来,她迅速爬起来冲出了门,脚步声一下就消失在走廊尽头。

  “死丫头,真要我的命啊!”他挣扎着爬起来,摸到墙边开了灯,一只眼睛被鲜血糊得已经看不清了,另一只眼睛看到地毯上血迹斑斑,罪魁祸首就是茶几上那个棱角尖锐的玻璃烟灰缸。

  当晚他就被送到医院包扎,留院观察,显然伤得不轻。

  第二天善平在医院看到他被吓了一跳,不知道他出了什么事,被人打得头破血流,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一个电话,牧文、哲明、吴昊还有秦川都在第一时间赶到医院,问他怎么伤成这样,谁干的,他就是死活不开口。

  当天下午他就急着出院了,回梓园休息。管家再次问他关不关花园大门,他又一口否决了,飞奔上楼进了自己的卧室,发现浴室的护肤品不翼而飞,他大惊失色,跑到更衣室一看,一件衣服都不留,全被她取走了。他失落得跌坐在沙发上半天没回过神。

  一连数天,她没有再出现。

  梓园里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众人这才松了口气,尤其管家,很是高兴,忙着张罗招新保姆来梓园工作,跑了那么多人,园子里早就人手不够。

  朱道枫连着失眠了很多天。他已经睡回了自己的房间,感觉空气中似乎还有她的味道,无限留恋。他有点后悔自己太冒失,吓跑了她。怎么就不能多忍忍呢?明知道抓到她并非难事,之所以一直没抓就是因为怕吓跑她,现在倒好,彻底消失,人间蒸发,她肯定不会再来了!怎么这么快就失去了生活仅有的这点“乐趣”?

  他始终认为跟她捉迷藏是种“乐趣”,他太孤独了,住在这坟墓一样的大房子里,孤独是从小伴随他长大的影子,无论怎样逍遥快活,也无论怎样麻痹自己,根深蒂固的孤独一直就在折磨着他。自从那个神秘的女子闯入梓园,他的生活每天都充满新奇和刺激,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到门外走廊上的脚步声,他总是暗中窃喜,不知道明早起来她又会变出什么花样吓唬那些佣人(吓他是吓不住的),或者她又会在便条上留下什么样的话,他喜欢这种“憧憬”的感觉,他拥有的东西太多,从来就不需要憧憬什么,可是他对这个从未看到过脸的古怪女子无限憧憬。同时也有种强烈的预感,他未来的人生会因这个女子而改变,无论她还露不露面,还来不来梓园,他都会因她而改变!

  现在就已经“改变”了,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他不再是站在卧室窗前遥望后山,而是站在阳台上望着花园大门出神,期待她的突然出现,哪怕是个背影,或者是蒙着面纱的脸,他都会心满意足。她的存在对他而言已经是种习惯,如今消失了却是种难言的痛楚,这让他很吃惊,原以为这世上除了心慈再没有人会让他痛楚的,为什么这个女子也能?她究竟会给他的人生带来什么,仅仅是痛楚吗?还是有另外的灾难?

  这天又是凌晨才睡,没睡床上,睡在阳台边的沙发上。醒来的时候,阳光已经透过纱帘温暖地照耀着他,撩开纱帘,阳台下花园里的蔷薇开得格外的鲜艳,肯定结满露珠,反射着太阳的光辉,晨风吹来,蔷薇的清香沁人心脾,就如她的味道。

  他下了楼,听着音乐,喝了杯鲜奶这才有了点精神。周末不用去公司,他决定约牧文和善平下午去打高尔夫球,活动活动筋骨。这时候管家过来了,微笑着问:“先生,早餐已经好了,您是现在用呢,还是待会?”

  “待会吧,听完这首曲子。”

  “好的。”管家见他沉浸在音乐中,欲言又止。站着没动。

  “还有事吗?”他抬头问。

  “哦,是这样的,新雇的几个保姆已经来了,就在后面,您要不要看看?”

  “雇了几个?”

  “四个,一个专门服侍您,两个照顾太太,一个在厨房,本来还想多雇两个,怕外面说闲话就……”

  “做得对,一下雇这么多人是会有人说闲话。”

  “您是现在看看呢,还是早餐后再看?”

  “叫他们过来吧。”

  “好的。”管家转过身朝客厅那边喊道,“你们都过来吧。”

  话音刚落,从餐厅入口处慢吞吞地走来几个女孩子,一个不少,正好四个。显然她们没见过这么大的房子,缩头缩脑,东张西望,很怕的样子。“快点,先生要用早餐了。”管家催促道。

  那些女孩子这才加快脚步来到管家的身后,她们都在二十岁上下,怯生生地低着头,从衣着看,都像是来自农村。“过来,站这,”管家指了指低头看报纸的朱道枫说,“这是先生,是这个庄园的主人,你们问个好吧。”

  “主人好。”几个女孩高低不齐地朝他躬身点头。

  “不要叫主人,叫先生就可以了。”管家纠正道,然后又对朱道枫说,“先生,您挑个自己满意的,其他我再安排。”

  朱道枫这才抬起头,随意地扫了一眼这群女孩子,一眼,就是一眼,他的目光落在最右边的一个女孩身上,没有低头,没有畏惧,直直地看着他,眼睛闪亮如星辰……足有两分钟,他没有移开目光,一直盯着那个女孩,盯着她的眼睛。

  “先生。”管家在提醒他。

  “就她吧。”他用手指了指那个女孩。

  “哦,小兰你过来,”管家拉过女孩,“从今天开始,你来照顾先生的起居,跟先生打个招呼。”

  女孩还是愣愣地看着他,没反应。

  “说话呀。”管家推了她一下。

  “算了,初来乍到肯定认生,别吓着她。”朱道枫笑了起来,耀眼的笑容绽放在他的脸上,比窗外明媚的阳光还温暖,他朝那女孩招招手,“过来,别怕。”

  “快去。”管家推女孩过去。

  女孩慢慢走到他跟前。他打量着她,感觉她格外的清新悦目,上穿蓝色碎花短衫,下穿及膝白裙,衬得她的皮肤好白,晶莹剔透,头发披散在脑后,脸庞很清秀,五官精致得像画出来的。他看着她,一直看着她……

  “叫什么名字?”

  “谷幼兰。”

  “什么‘幼’?”

  “幼稚的‘幼’。”

  “这样啊,不太好,还是叫幽兰吧,幽深的‘幽’,跟你的人很相称。”

  五秦川

  这是个谋杀的故事。

  这又不仅仅是个谋杀的故事。

  这也是个爱情故事。

  这又不仅仅是个爱情故事。

  的确,秦川跟这起谋杀事件本身并无多大关系,他是个局外人,不应该搅进来的,可是就像冥冥中安排好了的一样,他居然成了这起谋杀事件的帮凶。他帮一个女人杀人!那个将要被他们杀的人就是朱道枫。但是最初认识这个富有的绅士时,他并没有想过要杀他,只想谋夺他的家产,夺走他拥有的一切。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是个秘密,深藏在心底很多年了,除了他母亲,没人知道这秘密。

  秦川的秘密跟他的出身有关,很不平常,生在农村,母亲在生下他不久就被一场大火烧毁了面容,双目失明。母亲是一路要饭把他养大的。一直养到十四岁,秦川考进了县城中学可以自己打工赚点学费,闲时还可以帮着下地做点农活,母亲这才稍稍松了口气,不再去要饭了,但目标却很明确,她要送秦川上大学!很多人不理解,一个山里娃能识几个字就不错了,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还不是一样的耕田种地,但母亲却有自己的想法,她对秦川说:“你必须上大学,你不属于乡下,你的根在城里,你必须回去,而回去唯一的途径就是上大学,出人头地,你要证明给那些人看看,我倾城养的儿子一样有出息,哪怕我是个瞎眼婆子……”

  母亲的名字就叫倾城,据说年轻的时候是个绝色美人,正如她的名字,貌可倾城,而且母亲并不是一开始就在农村,她其实是个城里人,因为经历了一次人生变故才隐居在农村的。在秦川的眼里,母亲是天,也是地,是他活在这世上的全部意义,在那些苦难的岁月里,母亲的坚强和铮铮傲骨极大地影响到了他,小时候每次被欺负,只要秦川一哭,母亲就会大声斥责他:“哭什么!大火没烧死我们,老天没饿死我们,不就是几句闲话么,还能给气死?”

  有一次,秦川又被邻居的小孩打哭了,母亲不但没安慰他,还举着拐杖要敲他的头,“没出息的东西,就知道哭,你知不知道眼泪是这世上最没用的东西,你就是哭死也不会有人同情你!”说着母亲的拐杖就落在了他身上,“给我站起来!是个男子汉就给我站起来!我宁愿你站着死,也不愿看你躺在地上哭死……”

  对于这些,秦川最开始并不理解,甚至是心怀怨恨,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逐渐体会到母亲坚强的含义,如果没有母亲的坚强,他们母子没饿死只怕也被别人欺负死了。记得刚进县城读中学的那年,村里重新按户划地,结果全村都划到了,就他们母子没有,理由是他们是外来人,不能占村里的地。母亲也没说什么,一个人上山开荒,尽管眼睛看不到行动不便,可母亲在几个好心邻里的帮助下,硬是凭着非凡的毅力开出了两亩空地,种下麦子,一边啃野菜馍馍,一边起早贪黑地操劳,夏夜的时候甚至是睡在田边,秦川只要不上课就回来帮母亲,正是在母亲挥汗如雨的劳作中他才真正被母亲的坚强折服。

  终于盼来了丰收的季节,正当母子俩准备割麦享受丰收的喜悦时,村长带着一帮人上来了,说地是村里的,种了麦子就必须归村里,说着就要招呼人下地抢割麦子,千钧一发之际,母亲咆哮着冲到了地中央,拄着拐杖指着苍天喊:

  “你们有种就过来,如果是共产党不让咱母子活,如果是政府要饿死我们,你们说句话,我立马就让你们这些狗娘养的割麦子,说!是共产党不让我们活吗?是政府要饿死我们的吗?你们说啊?怎么屁都不放一个了?有种就站出来说啊!”

  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最后村长带着那帮人悻悻地离开了。

  “妈……”秦川扑过去跪在母亲的脚下号啕大哭。这一次母亲没有打他。“孩子,记住这一切,好好用功读书,这里不属于我们,你要光明正大地离开这大山……”这是母亲当时含泪告诉他的话。

  苍天有眼,秦川在苦读数年后终于实现了母亲的愿望,十六岁时以全省文科状元的身份考进北京一所名牌大学,当时整个村整个县都轰动了,几十年来,那里没有出过一个大学生,秦川是第一个!据说启程去北京时,县长都来了,沿路的乡亲也都自发地给他送行,还敲锣打鼓放鞭炮,热闹而感人的场面被拍下来登上了省里的日报,一个瞎眼母亲靠要饭培养了一个文科状元,这感天动地的故事轰动一时,很多素不相识的人都伸出援助之手给秦川寄去学费。

  “我感谢那些人,感谢的方式就是以最大的能力回报社会……”秦川后来在一篇回忆文章中写道,“而且就是那次,我真正感受到了新闻力量的不可估量,一呼百应,可以成就一切,也可以诋毁一切,这大概也是我毕业后首选新闻工作的原因吧。”

  而值得一提的是,秦川上大学的那天,全村老小都出来了,只有村长和过去那些欺负过他们母子的人没有露面,母亲就有这么要强,竟然要人拿挂鞭炮丢到村长家的院子里炸,完了还指着窗户喊:“村长大人呃,谢谢你们十几年来对我们母子的悉心照顾,你的大仁大德我们母子谨记在心,我儿如今上北京了,倾城特来拜谢啊,没有你们,哪有我儿的今天啊……”

  据说村长一家好几天都没出门。此后母亲碰到他们,那些人都是绕道而行,再遇到划地分田之类的事,母亲总是第一个分,全村老小也没有一个人说半个“不”字。这让秦川明白,这个世界就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要想不被人欺就得自强。所以在大学四年里,秦川异常勤奋刻苦,没有再要母亲负担,全靠自己勤工俭学读完了大学。毕业后有很多中央一级的新闻单位要留他在北京的,因为他早在大二就已经是某青年报的先锋记者,采访和报道了很多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人物和事件,所有的老师和同学,包括那家青年报都以为他会留在北京,但是他回来了,不仅仅是为了照顾双目失明的母亲,他心里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他去完成,名利根本不在他的眼里和心里……

  经过数年的努力,现在的秦川已经是这座城市一家大报的总编,老百姓每天只要翻开报纸,就可以看到他的名字,而除了总编这个身份,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作家,他写了好几部书,反响都很大,圈里圈外他都算得上是一个响当当的文化名人了。这个时候的秦川刚过而立之年,事业有成,有房有车,追求者仰慕者无数,他应该可以满足了,或者说,他可以过着相对满足的生活了,但是他不满足,而且是极端的不满足!这不满足很大程度来自他的孤独,这跟朋友多不多没关系,每天应酬回来,卸下面具,他总是倍感疲惫和孤独。

  如果没有那个秘密……

  他常常在想,如果没有那个秘密,或许他会轻松得多,按部就班地生活,享受平淡的人生,可是他知道这不可能,他来到这世上就背负着那个天大的秘密,这将是他一辈子的枷锁,解不解开都不会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所以这么多年来,他好像没有为自己活过,忙碌奔波,逢场作戏,想真诚地投入,又力不从心,想麻木地面对,又放不下来,他错过了很多,伤害过,也被伤害过,想挽留,却故意放任自流。比如他的婚姻。

  他的婚姻很短暂,妻子是电视台的知名主持人,也是这座城里出了名的美人,两人是在工作中认识的,谈不上有多深厚的感情,也不存在谁追谁,相识两年后觉得各方面条件都适合就结婚了。婚后两人各忙各的,家是装修得很漂亮,可是连旅社都不如,两个人都是早出晚归,忙得连亲热的时间都没有,后来两人都意识到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就一起去巴厘岛度假,修复夫妻感情。结果还是无济于事,住在豪华的酒店里,两人的电话响个不停,做完爱竟然无话可谈,本来一个月的假期不到一个星期就回来了,非常迅速地去办了离婚手续。他们离婚后一年多,周围的人都还不知道,直到前妻的身边又多了个人,人们才恍然大悟,这对才子佳人早就各过各的了,不过两人还是朋友,而且相处得还很融洽,“其实我们更适合做朋友。”他的前妻有一次就这么说。其实只有他自己心里明白,这场婚姻草草收场很大程度是因为他不够投入,一方不投入,另一方自然热烈不起来,大家都心照不宣,都想给自己找台阶下,只是不把话挑明而已。

  离婚后他偶尔也有女人,但却没有正式的女友,爱情和婚姻对他而言早就是个陌生词了,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一本书,当时还蛮轰动,是一个叫水犹寒的神秘女作家写的,讲述的是一个女孩以不同的面孔挣扎在红尘中的故事,他一看就感觉如遇知音,因为他也是这么生活的!他马上给作者写信,也很快得到回信,在信里两人谈得并不多,但却谈得很深刻,水犹寒就如她的名字一样,给他的感觉很冷淡,却并不疏远,有点忧郁,却并不颓废,很成熟,却暴露出天真,他对她充满向往和想象,书信来往了半年后,他按捺不住了,提出要采访她。对方也很爽快地答应了,可是见面后他一眼就看出是个冒充的,揭穿对方的身份后他坚持要见到小说的原作者,后来发生了一些事,那个女作家终于肯见他了,他欣喜若狂,直觉意识到这次见面将非比寻常。

  太深刻了!无论用什么语言来形容,都无法描述她在他脑海里绝世而独立的样子,在那间幽静的茶楼里,她蒙着面纱而来,只一眼,那双比海还深的眼睛就毫无道理地淹没了他,他自认为见过很多女人的眼睛,可是没有一双能像她的眼睛一样如此强烈地震撼到他,她说话轻轻的,有些羞怯,矜持中透着刻骨的忧伤,那天说了些什么,他完全没了印象,只知道当他提出想跟她再见面时,她竟然告诉他,她将要离开这座城市……她真的离开了,后来无论通过什么途径,他就是没法得到她的半点音信,仿佛她是一滴水珠,还没沐浴阳光就蒸发得一干二净。

  他不甘心,就找到之前冒充她的那个女孩,试图从她身上找到那双眼睛的踪迹,可是徒劳无功,那个冒充她的叫繁羽的女孩也不知道她的下落。他还是不死心,经常约繁羽出来吃饭、喝茶、聊天,打听不到下落,就努力从繁羽那获得更多有关她的事情,结果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频频约会繁羽竟让对方误会他对她有意思,喜欢上她了。天哪,这怎么可能,在他的眼里,这个叫繁羽的女孩子平庸得即使天天见面也无法想起她的样子,除了因为她认识水犹寒这唯一的一点理由外,他就是一辈子打光棍也不会想到跟她有所发展。可是这个女孩很有心计,虽然秦川委婉地告诉她,两个人不可能有发展,但她并不急于退缩,主动出击,他不约她了,她就约他;他出差了,她就借口要到他的钥匙帮他打扫屋子;他回来了,她就帮他洗衣做饭;他上班了,她就守在他的屋子里等他回来;他不理她,她就自己脱光衣服睡在他身边……后来的事情想也想得到,无论他情不情愿,反正他们在一起了,谈不上喜欢,也没有感情,更没想过未来,不用付出感情,不用花时间哄,有人给他洗衣做饭,有人陪他睡觉,有人仰视他崇拜他,时间长了就成了习惯了,虽然周围的人很不理解,如此优秀的他怎么找了个这么平庸的女友,但他已经默认了,或者说绝望了,她只是他的一个习惯,仅此而已。

  大概是在水犹寒失踪后的第三年,他认识了“云中漫步”画廊的老板沈牧文,准确地说,是他有意识地认识了沈牧文,因为他知道这个人和另外五个好朋友经常在一起聚会,是这座城里鼎鼎大名的“茶话六君子”。而六君子中最有名的就是这座城里的首富朱道枫,此人身世显赫,出生于大家族,他的父亲朱洪生更是一个传奇人物,在这座城里没有人不知道他们父子,凡是有头有脸的,或是想进入上流社会的都以认识那家人为荣,草根出身的秦川当然也对这家人“仰慕”有加,却苦于没有机会认识,而认识牧文后一切就有了可能。他是通过写了一篇云中漫步的评论文章而认识沈牧文的,两人一来二去就成了朋友,沈牧文为人很热情,也很热衷交朋友,秦川经常去他的画廊赏画聊天,有时候也约他出来喝酒,两人年龄相近,兴趣爱好也都差不多,很快就无话不谈了。

  “我一定要介绍我的那些朋友们给你认识。”牧文好几次都这么说。

  秦川笑而不答。深藏不露是他多年练就的本领。

  机会终于来了,那天他刚刚开完会,牧文给他打电话,要他速到王府茶楼,过期不候。等他赶到的时候,二楼包间里已经高朋满座谈笑风生了,牧文一一给他介绍,善平、哲明、东波、吴昊、朱道枫……

  “你好!”他向朱道枫伸出手,目光炯炯地看着他笑。

  “你好!”对方也很有礼节地站起身,跟他握手。

  四目相对,他有一瞬间的失神。好英俊的脸!

  回到家,秦川跌坐在客厅沙发上很久都没有动,脑子里全是朱道枫的影子。在这座城市里生活这么多年,今天还是头一次见面,印象大大出乎他的意料,那个人很是谦和,虽身家亿万,却没有一点有钱人的势利,言谈话语倒像个做学问的,给人以云淡风轻,从容不迫的感觉。

  “你回来了,”繁羽刚好买菜回来,见他坐着一动不动,以为他累了,“很累吗,上去休息会吧,晚上我做你最喜欢吃的……”

  他看都没看她,径直上了楼。

  繁羽愣在原地,气得没话说。

  两个人就是这样的,没话说。连吵架的话都没有。

  但繁羽似乎习惯了,反正他当她是空气,这样不是更显出她的重要吗,谁能没有空气呢?她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晚饭后秦川把自己关在书房很久都没出来,繁羽不敢去敲门,他在书房的时候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去打搅,否则就翻脸。她是领教过的。

  很晚他才****。繁羽连忙将自己半裸的身子贴了过去。他一把推开她,“睡觉”,随即就关了灯,把背对着她。但马上他就爬了起来,咆哮道:“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喷那些难闻的香水,你就是不听,出去,我要一个人睡!”说着他就掀开了被子。繁羽紧张地坐起来,“没喷多少,就一点点……”

  “出去!”秦川怒目而视。

  她只得慢腾腾地起身穿衣服,难过地走出卧室。

  他看她出去,马上起身打开窗户,让房间空气对流。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他越来越讨厌这个女人,别说看到她的人,闻着她的味就不舒服。这个女人实在是庸俗,还假装情趣喜欢往自己身上喷香水,她根本就不知道,一个女人的味道岂是香水可以喷出来的。外表平庸并不算什么,最可怕的是内心也一片荒芜。

  秦川开始考虑,是时候该要她走了。

  繁羽隐约也知道,她留在他身边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他跟她的话越来越少,看都不愿看她,更别说碰她。他们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性生活了。无论她以何种理由安慰自己,也无论她如何的不甘心,她越来越清楚,她没有办法留住这个男人。以前他还是跟她有话说的,虽然大多是打听另一个女人,但有话说就有交流,总比一天到晚看都不看她要强。她不理解,那个有着一张恐怖面孔的女人究竟有什么魔力,竟然如此吸引着他,她知道他们见过面,仅仅是一面,就让他这么惦念吗?

  早上他起得很早,她做的早餐也没吃,一个人闷不做声地出了门。

  “你回来吃午饭吗?”她追出来问。

  “不吃!”他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自己的奥迪车。

  今天是周末,不用去报社,他开车去看母亲。

  在一间独门独院的民房门口,他缓缓停下车,刚进院子就看见母亲扶着一棵枣树向门口张望着。院子里一共有两棵枣树,枝繁叶茂,阳光下散发着大自然的味道。

  “妈,天这么热,你怎么不到房里休息?”秦川连忙走过去扶住母亲。

  “没事,屋子里待久了出来透透气。”母亲听到儿子回来,很是喜悦,虽然眼睛看不见,可脸上的每一个细微表情都焕发着母爱的磁性。她的脸已不能称作是脸,白色和深褐色的痂块密布在整张脸,没有眉毛,眼珠混浊僵硬,嘴角的一边向上扭曲着,以至于说话漏风,口齿不清;她也没有头发,头皮早在三十年前的那场大火中被整个地扯掉,终年戴着帽子;阳光下,她的身子显得格外的瘦弱单薄,背是躬着的,走路也是一瘸一拐,颤颤巍巍,仿佛风一吹就会倒……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就是三十年前的倾城,谁能想到,她的容貌曾经倾国倾城呢?

  “妈,天热你怎么不开空调?”秦川扶母亲进屋这才感觉里面像火炉,“跟你说过多少次,省不了几个钱的,钱也不是省出来的。”

  “我知道,我儿现在出息了,妈不是省钱,妈是不怕热。”母亲微笑着坐到客厅的一把竹椅上,这把竹椅还是从乡下带过来的,都用了几十年了,坐在上面咯吱直响。

  这个时候保姆阿忆端着一盘西瓜从里屋出来了,看到秦川甜甜地笑着说:“川哥哥,你来了,吃瓜,奶奶前儿叫我买的,舍不得吃,一定要留到你来再开。”

  阿忆十七岁,面目清秀,手脚灵活,是从前乡下老邻居的女儿,几年前发大水一家人都被洪水冲走,阿忆成了孤儿,秦母感恩老邻居在那场大火中救了他们母子就收留了阿忆,留在身边做保姆,顺便做个伴。

  “阿忆长高了啊。”秦川微笑着接过西瓜。

  “是吗,来,忆儿,让奶奶摸摸,”秦母伸出手,拉过阿忆慈爱地抚摸她的头,“哎哟,是长高了不少,脸蛋也一定长开了吧,肯定是个俊姑娘。”

  “奶奶!”阿忆满脸绯红。

  “阿忆,中午吃什么啊?”秦川笑着问。

  “当然是你最喜欢吃的糖醋鱼啦,我这就去做……”阿忆冰雪聪明,马上意识到他们母子要单独说话,一蹦一跳地进了厨房。

  “真是个孩子。”秦川看着她的背影笑。

  “是啊,多亏了这孩子照顾我,给我做伴,你上次跟我说要她去读书,我还真舍不得,但是我儿是有见识的人,说什么都是对的。”

  “妈,你又来了。”

  “川儿,妈甭晓得有多欣慰,你这么有出息,妈没白疼你。”

  秦川看着母亲,眼底忍不住泛红,想起从前,为了供他上学,双目失明的母亲一路要饭,要了十几年的饭。现在他的经济条件好了,有足够的能力让母亲享福,可是母亲却仍然保留了从前的俭朴,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还不跟儿子同住,说是怕影响别人对儿子的印象。多么善良的母亲,该怎么报答老人,一直是秦川甚为苦恼的事情。

  “妈,昨天我见了一个人。”

  “谁啊?”

  “朱道枫。”

  秦母怔住了:“朱道枫?”

  “他的英文名字叫威廉……”

  秦母不做声了,闭上眼睛,嘴角抽搐,仿佛陷入了痛苦的回忆。

  “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对他,妈。”

  “你想怎么对他啊?”秦母整张脸都在抖动,往事不堪回首,“我记得那孩子不错的,很善良,人也长得俊,对谁都没脾气,据说很像他的母亲。”

  “看上去是很不错。”秦川如是说。

  “川儿,妈这辈子已经没有什么想头了,过去的事情跟你,跟威廉少爷无关,我不想你去害人,再说上辈人的恩怨你又怎么了得断?”

  “我又不会要他死。”

  “算了,川儿,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我就希望你一辈子平平安安,无病无灾的……”

  “妈,这事你别管,我自有分寸。”

  “川儿……”

  之后的几天秦川的心情都很糟。母亲的担忧加重了他心里的负担。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就是母亲了,从他知道自己那个秘密开始,他强烈的愤恨就被母亲洞悉,他是个做什么事都深藏于心的人,毅力超群,正是这点才让母亲害怕,儿子一旦认准什么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当年他立志考到北京读大学时,夜以继日地读书,有一天夜里实在太累,煤油灯点着了他的头发,他都没醒。秦川自己也知道,他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没有岸可以回头,他也没想过回头。三十年,母亲生不如死,三十年,受尽欺辱,一想到这些他就更不想回头。

  这天下班的时候,他刚把车开出报社,电话响了。前妻打来的。“喂,秦川吗?”声音还是甜美如往昔。

  “哦,是倩兮啊,什么事啊?”秦川一听到这声音就感觉愉快。虽然已经离婚,但两人以朋友相处得很好,感觉比以前更亲近。

  “怎么,没事就不能打你电话?”倩兮有着独特的娃娃音,绝对的颠倒众生,“我请你来我家做客,算不算事啊?”

  “做客?我没听错吧,小日本不吃醋?”

  “别小日本小日本的,人家对你一直很友好,你怎么老跟他过不去似的,快来吧,他回日本了,我这几天没节目,在家闲得慌……”

  倩兮的男友松本是个日本人,这座城里数一数二的百货公司淑美堂就是他开的,跟朱道枫的新时代广场就隔了条马路,两家百货公司是绝对的竞争对手,经常唱对台戏,你八折我七折,你送购物晃宜突嵩笨ǎ好在两边实力相当,多数时候打个平手。倩兮是个购物狂,还没认识秦川的时候就立下誓言,不嫁给新时代的老板就嫁给淑美堂的老板。跟秦川离婚后,几乎没费多少功夫就让松本拜倒在她裙下,谁叫她是这城里数一数二的美人儿呢,松本其实也早对她心生仰慕了。为这事秦川很是窝火,第一次跟松本见面是在饭桌上,他很不客气地指责倩兮太不讲民族感情,什么人不好找,居然找个小日本,松本听不懂中文,秦川怎么挖苦他,他都满脸堆笑,还叫他的翻译问秦川会不会讲点日文,秦川想都没想就说:“我只会讲一句,八格丫鲁。”气得倩兮差点昏过去。

  到了倩兮的公寓,他一进门就抱住她,又是亲又是吻,呵呵地笑。“死不正经!”倩兮推开他,嘴上骂着,脸上却并不生气,“有朋友送了我点冬虫夏草,我熬了汤,叫你来喝点,补补身体。”

  “没听错吧,给我补身体,我身体不好吗?”秦川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假装板起脸,“他能满足你,我就不能满足你?只是当初太忙了,冷落了你,这也不能让你因为我身体不好吧,你忘了我们最好的一夜有几次?四次吧……”

  倩兮杏眼一横:“秦川,有完没完你!”

  “好,好,不说了,不说了。”

  “人家好心关心你,当驴肝肺了!”

  “早这么关心我,咱们也不至于分开……”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好妻子,”倩兮看着他,脸色突然黯淡下来,“所以现在想弥补,以朋友的身份关心你,照顾你,这样我才觉得不欠你,心里也就好受些……”

  “别这么说,倩兮,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出了问题不是哪个人的问题,是两个人都有问题。”秦川起身坐到她身边,搂着她的肩膀说,“我们当时都太年轻,不懂得去经营婚姻,所以缘分很快就到了头。没关系嘛,我们现在是朋友,不是也相处得很好吗?就像当初离婚时说的,只要你有需要,我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一句话逗得倩兮咯咯地笑。

  秦川天生就不会说情话,一说就像是背舞台剧的词儿。

  但倩兮喜欢的就是他这点,从不以甜言蜜语去俘获女人,只会以个性魅力去打动女人,当初她就是被他特立独行的个性吸引才投奔他的。无奈两人都忙于事业,根本无暇顾及感情和家庭,到想挽救的时候,感情已经走到尽头。倩兮当然不乏追求者,但内心对秦川还是颇为留恋的,即使和松本在一起后,还是经常想起和秦川共同度过的日子。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他是个缺少温暖的人,外表看上去豁达开朗,内心却很孤僻,结婚四年,她从未真正走进过他的内心,她甚至连他母亲都没见过,他说他母亲在乡下,腿脚不方便,眼睛又不好使,而且很怕见生人,最好还是别打搅她老人家。

  结果秦川就真的没带她见过自己的母亲。时间长了,加上工作又忙,倩兮也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了,只是直觉意识到,这个男人远没她看上去的简单,他的心,比海还深。

  喝完汤,闲坐了会,手机响了。牧文打来的。叫他马上赶到梓园去聚会,威廉的生日,六君子都在那儿。

  梓园?梓园!

  “你去哪儿?”倩兮见他起身要走连忙问。

  “去一个朋友家里。”

  “带我去嘛。”

  “不行。”

  “带我去!”

  倩兮拦在他面前,叉着腰嘟着嘴,故作蛮横地瞪着他说:“你不能把我一个人丢在家里,万一我想不开寻短见呢?”

  “你为什么寻短见?”秦川觉得她的样子很好笑。

  “女人在孤独寂寞的时候是最脆弱的,最近我精神状态不好,很容易出事的。”

  秦川眨了眨眼睛,说:“如果我见死不救呢?”

  “那……我变鬼也缠着你。”这么说着,倩兮呼着气,已经贴上自己软软的身子,两只白玉一样的胳膊箍住了他的脖子。暗香阵阵袭来。秦川只有投降的分。他最怕她这招!

  上了车,倩兮还在偷笑。她又一次成功地俘获了这个男人。“老实说,小日本是不是被你这么收拾的?”秦川问。他戴上墨镜开车,样子酷得不行。

  车子渐渐驶出市区。

  “你带我去哪?”她很无奈。

  “梓园!”

  “啊,什么,梓园?”倩兮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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