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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問篇第十四

  (一)

  憲問恥。子曰:“邦有道,榖。邦無道,榖,[光案:“邦無道,榖”之有一逗號,東大版原作“邦無道榖”之無一逗號。]恥也。”

  憲問:憲,原思之名。本章不書姓,直書名,故疑乃憲之自記。

  邦有道,榖:榖,祿也。〈泰伯篇〉:[光案:“泰伯篇:”之冒號,東大版原作“泰伯篇,”之逗號。]“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下兩恥字。此條只下一恥字,當專指下句言。或說:邦有道,當有為。邦無道,可獨善。今皆但知食祿,是可恥。兩說均通,姑從前說。

  【白話試譯】

  原憲問什麼是可恥的?先生說:“國家有道,固當出仕食祿。國家無道,仍是出仕食祿,那是可恥呀。”

  (二)

  “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為仁矣?”子曰:“可以為難矣,仁則吾不知也。”

  克、伐、怨、欲:克,好勝。伐,自誇。怨,怨恨。欲,貪欲。

  不行:謂遏制使不行於外。

  可以為難矣:四者賊心,遏抑不發,非能根絕,是猶賊藏在家,[光案:“賊”,據教育部《國語辭典》,作動詞讀作,作名詞及形容詞讀作。]雖不發作,家終不安,故孔子謂之難。其心仁,則溫、和、慈、良。[光案:“其心仁,則溫、和、慈、良”之有一逗號,東大版原作“其心仁則溫、和、慈、良”之無一逗號。]其心不仁,乃有克、伐、怨、欲。學者若能以仁存心,如火始燃,如泉始達,仁德日顯,自可不待遏制而四者絕。顏淵從事於非禮勿視、聽、言、動,乃以禮為存主,非求“克、伐、怨、欲不行”之比,[光案:“非求‘克、伐、怨、欲不行’之比”,東大版原作“非求克、伐、怨、欲不行之比”,“克、伐、怨、欲不行”六字無引號。]故孔子不許其仁。

  本章或與上章合,或別為一章,蓋冒上章“憲問”字,[光案:“蓋冒上章‘憲問’字”,東大版原作“蓋冒上章憲問字”,“憲問”二字無引號。]疑亦原憲所問所記。

  【白話試譯】

  (原憲又問):[光案:“(原憲又問):”之冒號在小括號之外,似宜改作“(原憲又問:)”之冒號在小括號之內。若然,三民版、東大版、聯經版俱誤。]“好勝,自誇,怨恨,與貪欲,這四者都能制之使不行,[光案:“這四者都能制之使不行”,三民版原作“這四者都能(制之使)不行”,“制之使”三字加小括號。]可算得仁嗎?”先生說:“可算難了。若說仁,那我就不知呀!”

  (三)

  子曰:“士而懷居,不足以為士矣。”

  居謂居室居鄉。士當厲志修行以為世用,專懷居室居鄉之安,斯不足以為士矣。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一個士,若繫戀於他家室鄉里之安,那就夠不上一士了。”

  (四)

  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孫。”

  危言危行:危,有嚴厲義,有高峻義,有方正義。此處危字當訓正。高論時失於偏激,高行時亦失正。君子惟當正言正行,而世俗不免目之為厲,視之為高;[光案:“視之為高;”之分號,東大版原作“視之為高,”之逗號。]君子不以高與厲為立言制行之準則。

  言孫:孫,謙順義。言孫非畏禍,但召禍而無益,亦君子所不為。

  【白話試譯】

  先生說:“國家有道,便正言正行。國家無道,仍必正行,但言辭當從謙順。”

  (五)

  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

  有德者不貴言而自有之。仁者不貴勇而自有之。若徒務有言,豈必有德?徒務有勇,豈必能仁哉?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一個有德的人,必然能有好言語。但一個能有好言語的人,未必即就是有德。一個仁人必然有勇,但一個有勇的人,未必即就是仁人。”

  (六)

  南宮适問於孔子曰:“羿善射,奡盪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夫子不答,南宮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

  南宮适:适字亦作括。又名縚,即南容。

  羿善射:羿,古有窮之君,善射,滅夏后相而篡其位。[光案:“滅夏后相而篡其位。”之句號,東大版原作“滅夏后相而篡其位,”之逗號。]其臣寒浞又殺羿而代之。

  奡盪舟:奡,又作澆,寒浞子,後為夏后少康所誅。《竹書紀年》:“澆伐斟尋,大戰於濰,覆其舟,滅之。”盪舟即覆舟,謂奡力大能盪覆敵舟。

  俱不得其死然:此處然字猶焉字,連上句讀。[光案:“連上句讀。”之句號,東大版原作“連上句讀,”之逗號。]或說當連下句。

  禹、稷躬稼:[光案:“禹、稷躬稼”之有頓號,據原文,當改作“禹稷躬稼”之無頓號。三民版不誤,東大版、聯經版俱誤。]禹治水,稷教稼,或說以“躬稼”切稷,“有天下”切禹,[光案:“或說以‘躬稼’切稷,‘有天下’切禹”,東大版原作“或說以躬稼切稷,有天下切禹”,“躬稼”與“有天下”二處無引號。]互帶說之。或說:躬稼,謂禹、稷皆身儕庶人,親歷畎畝也。

  夫子不答:南宮适之意,羿與奡皆恃強力,能滅人國,但不能以善終。禹治水,稷教稼,有大功德於人,故禹及身有天下,稷之後為周代,亦有天下。可見力不足恃而惟德為可貴。其義已盡,語又淺露,無須復答。且南宮适言下,殆以禹、稷比孔子,[光案:“殆以禹、稷比孔子”之頓號,東大版原作“殆以禹,稷比孔子”之逗號。]故孔子不之答。然南宮适所言則是,故俟其出而稱歎之。或曰:适之所見為知命,孔子所教乃立命,惟知命乃可以語立命,故孔子贊之。

  【白話試譯】

  南宮适問道:“羿善射,奡能盪覆敵國的戰船,但都不得好死。禹治水,后稷躬親稼穡,他們都有了天下。”先生沒有回答。南宮适出,先生說:“可算是君子了,這人呀!可算是尚德的人了,這人呀!”

  (七)

  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

  君子或偶有不仁,此特君子之過,亦所謂“觀過斯知仁”也。小人惟利是喻,惟私是圖,故終不能為仁。本章語句抑揚,辭無迴互,蓋為觀人用人者說法,使勿誤於“無棄材”之論。

  【白話試譯】

  先生說:“君子或許有時也會不仁,這是有的吧!但沒有一個小人而是仁的呀!”

  (八)

  子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

  勞謂勉其勤勞。愛其人,則必勉策其人於勤勞,始是真愛。誨者,教誨使趨於正。忠於其人,則必以正道規誨之,始是忠之大。

  【白話試譯】

  先生說:“愛他,能勿教他勤勞嗎?忠於他,能勿把正道來規誨他嗎?”

  (九)

  子曰:“為命,裨諶草創之,世叔討論之,行人子羽脩飾之,東里子產潤色之。”

  為命:命,外交之辭命。

  裨諶、世叔、子羽、子產:四人皆鄭大夫。

  草創:草,粗略義。創,造作義。此謂先寫一草稿,定此辭命之大意。

  討論:討,尋究。論,講論。此謂討論內容,對大意有所改定。

  行人:掌出使之官。

  脩飾:脩,脩削。飾,增飾。此謂增損其字句,使辭命大意益臻允愜明顯。

  東里:子產所居之地。

  潤色:謂加以文采,使此辭命益見美滿。

  本章見鄭國造一辭命,如此鄭重。又見子產之能得人而善用,與羣賢之能和衷而共濟。即由造辭命一事推之,而子產之善治,亦可見矣。

  【白話試譯】

  先生說:“鄭國造一辭命,[光案:“鄭國造一辭命”,三民版原作“(鄭國)造一辭命”,“鄭國”二字加小括號。]先由裨諶起草稿,再經世叔討論內容,然後由行人子羽脩飾字句。最後東里子產再在辭藻上加以潤色。”

  (一0)

  或問子產。子曰:“惠人也。”問子西。曰:“彼哉!彼哉!”問管仲。曰:“人也,[光案:“人也,”之逗號,東大版原作“人也:”之冒號。]奪伯氏駢邑三百,飯疏食,沒齒無怨言。”

  惠人:其人存心惠愛於民。《左傳》:“子產卒,仲尼聞之出涕,曰:‘古之遺愛也。’”子產為政嚴,而孔子特以惠愛許之,此即所謂特識也。

  子西:春秋時有三子西。一子產之同宗兄弟,此兩人常以同事見優劣,且相繼執政,齊、魯間人熟知此兩人,故連帶問及。本章與上為命章相承,皆論鄭事,此子西必係鄭子西可知。其他二子西,皆楚大夫。一宜申,謀亂被誅,一公子申,後孔子死。《論語》記孔子評騭當時人物,多在齊、晉、鄭、衞諸邦,並多在定、哀以前,公子申既楚人,又當時尚在,孔子弟子當不以為問。

  彼哉彼哉:[光案:“彼哉彼哉”,據原文,當作“彼哉!彼哉”之中間補上一驚歎號。至於句末之第二個驚歎號,依錢子注釋之例,句末之標點符號皆不列出。若然,三民版、東大版、聯經版俱誤。]無足稱之意。

  人也:起下文。或說人上脫一“夫”字。或說人當作“仁”。或說:依上“惠人也”之例,當作“仁人也”,脫一仁字。[光案:“或說人上脫一‘夫’字。或說人當作‘仁’。或說:依上‘惠人也’之例,當作‘仁人也’”,東大版原作“或說人上脫一夫字。或說人當作仁。或說:依上惠人也之例,當作仁人也”,“夫”與“仁”與“惠人也”與“仁人也”四處無引號。]

  奪伯氏駢邑三百:伯氏,齊大夫。駢邑,伯氏之采邑也。三百,當時駢邑戶數。奪,削奪義。伯氏有罪,管仲為相,削奪其采邑。或說齊桓公奪伯氏邑以與管仲,今不從。

  沒齒無怨言:齒,訓年。沒齒猶云終身。伯氏雖以此畢生疏食,然於管仲無怨言。此如後代諸葛亮廢廖立、李平為民,及亮之卒,廖立垂泣,李平致死;[光案:“李平致死;”之分號,東大版原作“李平致死,”之逗號。]皆以執法公允,故得罪者無怨。

  【白話試譯】

  有人問子產,其人怎樣呀?[光案:“有人問子產,其人怎樣呀?”,三民版原作“有人問子產,(其人怎樣呀?)”,“其人怎樣呀?”五字加小括號。]先生說:“他是對民有恩惠的人。”又問子西,先生說:“他嗎?他嗎?”又問管仲,先生說:“這人呀!他削奪了伯氏的駢邑三百家,伯氏終身喫粗飯過活,到死,沒有過怨言。”

  (一一)

  子曰:“貧而無怨難,富而無驕易。”

  能安於貧,斯無怨。不恃其富,斯無驕。顏淵處貧,子貢居富。使顏淵處子貢之富則易,使子貢居顏淵之貧則難。此處見學養高下,非孔門之獎貧賤富。

  【白話試譯】

  先生說:“在貧困中能無怨,是難的。在富厚中能不驕,這比較的易了。”

  (一二)

  子曰:“孟公綽,為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為滕、薛大夫。”

  孟公綽:魯大夫,孔子嘗所嚴事。

  為趙、魏老則優:趙、魏皆晉卿。老,家臣之稱。優,寬綽有裕。

  滕、薛:皆當時小國。

  下章言“公綽之不欲”。[光案:“下章言‘公綽之不欲’”,東大版原作“下章言公綽之不欲”,“公綽之不欲”五字無引號。]蓋公綽是一廉靜之人,為大國上卿之家臣,望尊而職不雜。小國政煩。[光案:據東大版,此處“小國政煩。”後之句號本作逗號。]人各有能有不能,故貴因材善用。

  【白話試譯】

  先生說:“孟公綽要他做趙、魏的家臣是有餘的,但不可要他去當滕、薛的大夫。”

  (一三)

  子路問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矣。”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

  成人:猶完人,謂人格完備之人。

  臧武仲:魯大夫臧孫紇。

  卞莊子:魯卞邑大夫。或說:即孟莊子。

  文之以禮樂:智、廉、勇、藝四者言其材質,復文之以禮樂也。或曰:備有四者之長,又加以禮樂之文飾。或曰:即就其中之一長而加以禮樂之文飾。就下文“亦可以”三字觀之,似當從後說。然孔門之教,博文約禮,非僅就其才質所長而專以禮樂文飾之,即為盡教育之能事。就孔子本章所舉,前三項似分近知、仁、勇三德,德、能必兼備,故學者必培其智,修其德,養其勇,而習於藝,而復加以禮樂之文,始可以為成人。若此四人,於智、廉、勇、藝四者,可謂優越矣,故曰如此而能“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

  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光案:“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之無一冒號,東大版原作“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之有一冒號。]上節言成人,標準已高,此下乃降一格言之,故加一曰字。何必然,乃孔子感慨語。世風日下,人才日降,稍能自拔於流俗,即不復苛責,故亦可謂之成人。或疑此曰字衍,或疑此曰字下乃子路語,今皆不從。

  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思義,謂義然後取。授命,謂不愛其生,可與赴危。久要,要,約義。平生,平日義。平日偶爾之諾,能歷久不忘。自言利之風徧天下,偷生之徒滿海內,反覆狙詐不知羞恥者比比皆是;[光案:“比比皆是;”之分號,東大版原作“比比皆是,”之逗號。]如上述,亦已是成人。此雖孔子降格言之,然學者千萬莫看輕此一等,正當從此下工夫,此乃做一完人之起碼條件。若照孔子前舉標準,固不僅於一節一端,蓋必有材能見之於事功,或其智足以窮理,或其廉足以養心,其勇足以力行,其藝足以泛應,而又能節以禮,和以樂,庶乎材成德立,而始可以入成人之選。更進而上之,則博文約禮,必兼修四人之長,而猶“文之以禮樂”。[光案:“而猶‘文之以禮樂’”,東大版原作“而猶文之以禮樂”,“文之以禮樂”五字無引號。]

  此章當與孔門四科之分合參。顏閔德行一科,決非自外於智、勇、材、藝、事業、幹濟之外而能空成其所謂德行者。所謂“博學於文”,[光案:“所謂‘博學於文’”,東大版原作“所謂博學於文”,“博學於文”四字無引號。]亦非專指書籍文字,智、勇、材、藝皆文也。學者當會通《論語》全書求之,則孔門理想中之所謂完人,與其教育精神,可以透切瞭解矣。

  又按:成人之反面即是不成人。無行斯不成人矣。嚴格言之,無材亦不成人。再嚴格言之,不有禮樂之文,猶今言無文化修養者,縱是材能超越,亦不成人。學者於此章,正可作深長思。

  【白話試譯】

  子路問道:“如何纔可算一成人了?”先生說:“像臧武仲那般的智,孟公綽那般的不欲,卞莊子那般的勇,冉求那般的多藝,再增加上禮樂修養,也可算得一成人了。”先生又說:“至於在今天,要算一成人,又何必這樣呀!見有利,能思量到義。見有危,能不惜把自己生命交出。平日和人有諾言,隔久能不忘。這樣也可算是一成人了。”

  (一四)

  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子曰:“其然,豈其然乎?”

  公叔文子:衞大夫公孫拔,亦作公孫發。

  公明賈:公明氏,[光案:“公明氏”,“氏”字在此不宜加私名號,當作“公明氏”,公明是其氏之意。]賈名,亦衞人。或說公明即是公羊。《禮記》〈雜記篇〉有公羊賈。

  不厭:厭者,苦其多而惡之。若所言能適得其可,則不起人厭,亦若不覺其有言矣。

  其然,豈其然乎:其然,美其能然。豈其然,疑其不能誠然。

  【白話試譯】

  先生向公明賈問及公叔文子,說:“真的嗎?他先生平常不言不笑,一毫不取於人嗎?”公明賈對道:“那是告訴你的人說得過分了。他先生要適時纔言,所以別人不厭他有言。要逢快樂時纔笑,所以別人不厭他有笑。要當於義纔取,所以別人不厭他有取。”先生說:“這樣嗎?真這樣嗎?”

  (一五)

  子曰:“臧武仲以防求為後於魯,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以防求為後於魯:防,武仲之封邑。武仲獲罪奔邾,自邾如防,使使請於魯,願為立臧氏之後,乃避邑他去。為後,猶立後。

  要君:要者,勒索要挾義,謂有所挾以求。

  臧武仲請立後之辭見於《左傳》。其辭甚遜,時人蓋未有言其非者。孔子則謂得罪出奔,不應仍據己邑以請立後,此即一種要挾。乃其人好知不好學之過。

  【白話試譯】

  先生說:“臧武仲拿他的防邑來請立後於魯,雖說不是要挾其君,我不敢信。”

  (一六)

  子曰:“晉文公譎而不正,齊桓公正而不譎。”

  譎而不正:譎,詭變義。此言譎正,猶後人言奇正。譎正之比,蓋兼兩人之用兵與行事言。[光案:“蓋兼兩人之用兵與行事言。”之句號,東大版原作“蓋兼兩人之用兵與行事言,”之逗號。]用兵猶可譎,行事終不可譎。

  齊桓、晉文皆以霸業尊王攘夷,[光案:“齊桓、晉文皆以霸業尊王攘夷”之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齊桓晉文皆以霸業尊王攘夷”之無一頓號。]但孔子評此兩人,顯分軒輊。譎即不正,正斯不譎,辭旨甚明。宋儒沿孟、荀尊王賤霸之義說此章,謂桓、文心皆不正,惟桓為彼善於此。清儒反其說,謂譎者權詐,詐乃惡德,而權則亦為美德。晉文能行權,不能守經;[光案:“守經;”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守經,”之逗號。]齊桓能守經,不能行權;[光案:“行權;”之分號,東大版原作“行權,”之逗號。]正是各有長短。今就本文論,顯有桓勝於文之意。此下兩章,孔子皆極稱齊桓、管仲,然《論語》甚少稱及晉文;[光案:“晉文;”之分號,東大版原作“晉文,”之逗號。]孔子之意,豈不可見?又下章:“九合諸侯,不以兵車”,[光案:“又下章:‘九合諸侯,不以兵車’”之有冒號有引號,且引號內有一逗號,東大版原作“又下章,九合諸侯不以兵車”之無冒號無引號,且“九合諸侯不以兵車”之間無逗號。]此即桓之正。晉文便不能及此。惟齊桓一傳而衰,晉文之後,世主夏盟;[光案:“夏盟;”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夏盟,”之逗號。]常人以成敗之見,皆豔羨於晉文,孔子獨持正論,固非為兩人爭優劣。

  【白話試譯】

  先生說:“晉文公詭譎,不仗正義。齊桓公正義,不行詭譎。”

  (一七)

  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光案:“子路曰:‘……,管仲不死。’曰:‘未仁乎?’”,東大版將此二句誤植成一句,作“子路曰:‘……,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桓公殺公子糾:齊襄公無道,鮑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及無知弒襄公,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糾奔魯。魯人納之,未克,[光案:“未克”,指魯為公子糾攻齊未克。]小白先入,是為桓公。使魯殺子糾而請管、召。召忽死之,管仲請囚。鮑叔牙言於桓公以為相。事見《左傳》。

  曰,未仁乎:[光案:“曰,未仁乎”之逗號,據原文,宜改作“曰:未仁乎”之冒號。若然,三民版、東大版、聯經版俱誤。]上是敍述語,下是詢問語,故又加一“曰”字。[光案:“故又加一‘曰’字”,東大版原作“故又加一曰字”,“曰”字無引號。]子路疑管仲忘主事讎,不得為仁。

  九合諸侯,不以兵車:《史記》稱齊桓有兵車之會三,乘車之會六。但《左傳》實有十四會。《榖梁傳》又云“衣裳之會十有一”。此處之九合,究指何幾次盟會言,後儒極多爭論。一說:古人用三字、九字多屬虛數,[光案:“古人用三字、九字多屬虛數”之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古人用三字九字多屬虛數”之無一頓號。]九合僅言其屢會諸侯,不必確指是九次。一說:九當作糾,乃言其鳩合諸侯,不論其次數。今按:《內》、《外傳》他處,[光案:“內、外傳他處”之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內外傳他處”之無一頓號。]尚有言九合諸侯、七合諸侯、再合諸侯、三合大夫之語,[光案:“尚有言九合諸侯、七合諸侯、再合諸侯、三合大夫之語”之有三頓號,東大版原作“尚有言九合諸侯七合諸侯再合諸侯三合大夫之語”之無三頓號。]則此“九合”確有指,[光案:“則此‘九合’確有指”,東大版原作“則此九合確有指”,“九合”二字無引號。]惟今不得其詳耳。言不以兵,乃不假威力義,非謂每會無兵車。所以必著“不以兵車”者,[光案:“所以必著‘不以兵車’者”,東大版原作“所以必著不以兵車者”,“不以兵車”四字無引號。]乃見齊桓霸業之正。然則管仲之相桓公,不惟成其大功之為貴,而能納於正道以成其大功之為更可貴。

  如其仁:如,猶乃字,謂此即其仁矣。能不失正道而合天下,此非仁道而何?或說:“如其仁”為誰如管仲之仁,[光案:“‘如其仁’為誰如管仲之仁”,東大版原作“如其仁為誰如管仲之仁”,“如其仁”三字無引號。]因言召忽死糾,何如管仲九合諸侯?今按:孔子許管仲以仁,其大義詳下章,豈止較召忽為仁而已乎?今不取。

  本章孔子以仁許管仲,為孔門論仁大義所關,而後儒多不深瞭,或乃疑此章乃屬《齊論》,所謂齊人祇知管仲、晏子而已。[光案:“祇”,聯經版多已改作“祗”,此處漏改。右下方宜多一橫。據《中文大辭典》引〈徐灝˙說文解字注箋〉曰:“語辭之適、皆借祗敬字為之、傳寫或省去一點、唐人作衹從衣、或作秖從禾、皆不可為典要。”故知當作“祗”。]然輕薄管、晏,語出《孟子》。孔、孟立言各有當,宜分別觀之,不當本《孟子》疑《論語》。

  【白話試譯】

  子路說:“齊桓公殺公子糾,召忽為公子糾死了,管仲不死,如此,未算得是仁吧?”[光案:“未算得是仁吧?”之問號,東大版原作“未算得是仁吧!”之驚歎號。]先生說:“桓公九次會合諸侯,並不憑仗兵車武力,都是管仲之功。這就是他的仁了。這就是他的仁了。”

  (一八)

  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

  一匡天下:舊注:匡,正也。一匡天下,說為一正天下,殊若不辭。今按:匡本飯器,轉言器之四界。《史記》:“涕滿匡而橫流。”[光案:“史記:‘涕滿匡而橫流。’”之句號在引號內,東大版原作“史記:‘涕滿匡而橫流’。”之句號在引號外。]今俗猶言匡當。[光案:“匡當”,據教育部《國語辭典》:“器物中空的地方。”]此處匡字作動字用[光案:“動字”,疑為“動詞”之誤植。若然,則三民版、東大版、聯經版俱誤。],謂匡天下於一,亦猶謂納天下於一匡之內。

  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微,無義。被髮,編髮為辮。衽,衣襟。編髮左襟,皆夷狄之俗。

  匹夫匹婦之為諒:諒,小信義。管仲、召忽之於公子糾,君臣之分未定;[光案:“未定;”之分號,東大版原作“未定,”之逗號。]且管仲之事子糾,非挾貳心,其力已盡,運窮勢屈,則惟有死之一途而已。而人道之大,則尚有大於君臣之分者。華夷之防,事關百世。使無管仲,後世亦復不能有孔子。孔子之生,而即已編髮左衽矣,更何有於孔門七十二弟子,與夫《論語》之傳述?故知子路、子貢所疑,徒見其小;[光案:“徒見其小;”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徒見其小,”之逗號。]而孔子之言,實樹萬世之大教,非為管仲一人辨白也。蓋子貢專以管仲對子糾言,孔子乃以管仲對天下後世言,故不同。

  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經,縊義。匹夫匹婦守小信,自縊死於溝瀆中,誰復知之。當知信義亦為人道而有,茍無補於人道之大,則小信小義不足多。然亦豈忘信負義,貪生畏死,自外於人道者之所得而藉口。或謂溝瀆地名,即子糾被殺處,今不從。蓋此章只論管仲,不論召忽,後儒乃謂孔子貶召忽,此復失之。

  本章舍小節,論大功,孔子之意至顯。宋儒嫌其偏袒功利,乃強言桓公是兄,子糾是弟,欲以減輕管仲不死之罪。不知孔子之意,尤有超乎君兄弟臣之上者。言仁道之易,孔子有“我欲仁斯仁至”之說。論仁道之大,則此章見其一例。要之孔門言仁,決不拒外功業專指一心言,斯可知也。

  又按:前章以正許齊桓,此兩章以仁許管仲,此皆孔子論仁論道大]着眼處。自孟子始言:“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光案:“自孟子始言:‘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之句號在引號內,東大版原作“自孟子始言:‘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之句號在引號外。]又云:“管仲、曾西之所不為。”[光案:“管仲、曾西之所不為”之頓號乃誤植,東大版原作“管仲,曾西之所不為”之逗號。]後儒多本《孟子》輕此兩人,並《論語》此三章亦多置疑。[光案:“並論語此三章亦多置疑。”之句號,東大版原作“並論語此三章亦多置疑,”之逗號。]此誠不可不辨。

  【白話試譯】

  子貢說:“管仲不好算是一仁者吧!齊桓公殺了公子糾,管仲非但不能為子糾死,又為桓公相。”先生說:“管仲相桓公,霸諸侯,由他把天下匡範合一起來,人民直到今天還是受他的恩賜。若沒有了管仲,我今天怕也是披髮左衽的人了。那像匹夫匹婦般,守]着小信,自縊死在溝瀆中,誰知道呀!”

  (一九)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與文子同升諸公。子聞之曰:“可以謂文矣。”[光案:“可以謂文矣”,似為“可以為文矣”之誤植。經查新興書局版,何晏《論語集解》;藝文印書館版,程樹德《論語集釋》;世界書局版,朱子《四書集注》;世界書局版,簡朝亮《論語集注補正述疏》;三民書局版,謝冰瑩等之《新譯四書讀本》,均作“可以為文矣”。]

  臣大夫僎:臣大夫,家大夫也。僎,其名。

  同升諸公:公,公朝。公叔文子薦之,使與己同立於公朝。忘己推賢,孔子稱之,謂有此美德,宜可得“文”之美謚。[光案:“宜可得‘文’之美謚”,東大版原作“宜可得文之美謚”,“文”字無引號。]

  【白話試譯】

  公叔文子的家臣大夫僎,和文子同升到公朝,先生聽人述說此事,說:“這人真可以文為謚了。”

  (二0)

  子言衞靈公之無道也。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喪?”孔子曰:“仲叔圉治賓客,祝鮀治宗廟,王孫賈治軍旅,夫如是,奚其喪!”

  奚而不喪:奚而,猶云奚為。不喪有兩解:一謂不亡其國。一謂不失其位。當從後解。

  仲叔圉:即孔文子。孔子平日語及此三人,皆有所不許,此章見孔子論人不以所短棄所長。孔子屢稱“衞多君子”,[光案:“孔子屢稱‘衞多君子’”,東大版原作“孔子屢稱衞多君子”,“衞多君子”四字加引號。]若蘧瑗、史鰌諸人得用,衞國當猶不止此。[光案:“衞國當猶不止此。”之句號,東大版原作“衞國當猶不止此,”之逗號。]故知人才之關國運。

  【白話試譯】

  先生述說衞靈公之無道。季康子問道:“既如此,為何靈公仍能不失其位呀?”孔子道:“有仲叔圉替他管理賓客之事,有祝鮀替他管理宗廟之事,又有王孫賈替他管理軍旅之事,這樣,又怎會失位呀?”

  (二一)

  子曰:“其言之不怍,則為之也難。”

  怍,慙義。凡人於事有志必為,當內度才德學力,外審時勢事機。今言之不怍,非輕言苟且,即大言欺人。其為之之難,即在其言之不怍時而可見。

  【白話試譯】

  先生說:“他說來不怍慚,那就做來困難了。”

  (二二)

  陳成子弒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曰:“陳恆弒其君,請討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

  陳成子弒簡公:齊大夫陳恆弒簡公,名壬。事在魯哀公十四年。

  沐浴而朝:時孔子已致仕,將告君以大事,鄭重之,故先齋戒沐浴始朝。

  告夫三子:三子,指三家。魯政在此三家,哀公不得自專,故欲孔子告之。

  孔子曰:此下至“君曰告夫三子者”,[光案:“此下至‘君曰告夫三子者’”,東大版原作“此下至君曰告夫三子者”,“君曰告夫三子者”七字無引號。]乃孔子退於朝而自言如此。深憾魯君不能自命三家,而使己告之。曰“告夫三子者”,增一“者”字,[光案:“增一‘者’字”,東大版原作“增一者字”,“者”字無引號。]無限憤慨,盡在此一字見矣。

  之三子告,不可:之,往義。孔子往告三子,三子不可。蓋三家魯之強臣,有無君之心,正猶齊之有陳恆,寧肯聽孔子言而往討之?

  孔子曰:此下乃孔子退自三家,而又自言之如此。孔子亦知其所請之不得行,而必請於君,請於三家,亦所謂“知其不可而為之”也。[光案:“亦所謂‘知其不可而為之’也”,東大版原作“亦所謂知其不可而為之也”,“知其不可而為之”七字無引號。]

  《左傳》記此事云:“孔子三日齋而請伐齊三,公曰:‘魯為齊弱久矣,子之伐之,將若之何?’對曰:‘陳恆弒其君,民之不與者半;[光案:“不與者半;”之分號,東大版原作“不與者半,”之逗號。]以魯之眾,加齊之半,可克也。’”則孔子不僅辨其義,亦復量其力。若不量力而徒伸大義,此亦言之不怍矣。私人之言猶有不可,況告君論國事乎?宋儒疑《左傳》所載非孔子言,則豈不度德不量力,而空言可伸大義於天下?宋儒解《論語》失孔子意,多在此等處。若論訓詁考據,朱《注》亦多有超後人之上者,此不可不知。

  【白話試譯】

  齊陳成子弒其君簡公,孔子在家齋戒沐浴了去到魯國朝廷,告訴魯哀公道:“陳恆弒了他的君,請快發兵去討伐他。”哀公道:“你告訴那三位呀!”先生退下說:“因我也還追隨在大夫之後,這等大事,[光案:“因我也還追隨在大夫之後,這等大事,”,三民版原作“因我也還追隨在大夫之後,(這等大事),”,“這等大事”四字加小括號。疑三民版宜改作“因我也還追隨在大夫之後(,這等大事),”,即將“因我也還追隨在大夫之後,”之逗號亦置入小括號內。]不敢不告訴吾君,吾君卻說去告訴這三位!”孔子到三家,一一告訴了,三家說:“不可。”先生退下說:“正因我也還追隨在大夫之後,不敢不告呀!”

  (二三)

  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犯,謂犯顏諫爭。一說:犯顏諫諍即勿欺。一說:如言過其實以求君之必聽,雖出愛君之心,而所言近於欺。以子路之賢,不憂其欺君,更不憂其不能犯。然而子路好勇之過,或有以不知為知而進言者,故孔子以此誨之。今按:“孔子請討陳恆”章之前,先以“言之不怍”章,又繼以“事君勿欺”章,[光案:“‘孔子請討陳恆’章之前,先以‘言之不怍’章,又繼以‘事君勿欺’章”,東大版原作“孔子請討陳恆章之前,先以言之不怍章,又繼以事君勿欺章”,“孔子請討陳恆”與“言之不怍”與“事君勿欺”三處無引號。]《論語》編者之意,可謂深微矣。讀者其細闡之。

  【白話試譯】

  子路問事君之道。先生說:“要不欺他,又能犯其顏色而直諫。”

  (二四)

  子曰:“君子上達,小人下達。”

  本章有兩解。一說:上達達於道,下達達於器。如為農工商賈,雖小人之事,亦可各隨其業,有守有達。若夫為惡與不義,此乃敗類之小人,無所謂達也。一說:君子日進乎高明,小人日究乎污下,一念之歧,[光案:“歧”,東大版原誤植作“岐”。三民版、東大版俱誤,當遵聯經版。]日分日遠也。前解君子小人指位言。後解君子小人指德言。今從後解。

  【白話試譯】

  先生說:“君子日日長進向上,小人日日沉淪向下。”

  (二五)

  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

  今按:本章有兩解。荀子曰:“入乎耳,著乎心,為己也。入乎耳,出乎口,為人也。為己,履道而行。為人,徒能言之。”如此解之,為人之學,亦猶孟子所謂“人之患在好為人師”也。又一說:為己,欲得之於己。為人,欲見之於人。此猶荀子謂“君子之學以美其身,小人之學以為禽犢”也。今按:此兩解義各有當,然當孔子時,學風初啟,疑無此後世現象。孔子所謂為己,殆指德行之科言。為人,指言語、政事、文學之科言。孔子非不主張學以為人,惟必有為己之本,乃可以達於為人之效。孟子特於古人中舉出伊尹、伯夷、柳下惠,此皆為己,而為人之效亦見,故三子者皆得預於聖人之列。孔子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立己達是為己,立人達人是為人。孔門不薄為人之學,惟必以為己之學樹其本;[光案:“樹其本;”之分號,東大版原作“樹其本,”之逗號。]未有不能為己而能為人者。若如前兩解,實非為人之學,其私心乃亦以為己而已,疑非此章之本義。

  【白話試譯】

  先生說:“古之學者,是為己而學的。今之學者,是為人而學的。”

  (二六)

  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為?”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使者出。子曰:“使乎!使乎!”

  蘧伯玉:衞大夫,名瑗。孔子居衞,嘗主其家。伯玉始見於《春秋》魯襄公十四年,其時已在大夫之位,且又名成見敬於時。越此八年,孔子始生。孔子適衞主其家,伯玉當踰百齡之壽矣。

  與之坐:或說:敬其主,以及其使。或說:使者來,原無不坐,此著“與之坐而問焉”者,乃見孔子詳審之誠,交友親情之切。若徒曰“孔子問”,[光案:“若徒曰‘孔子問’”,東大版原作“若徒曰孔子問”,“孔子問”三字無引號。]則失其倫次矣。非為敬其主而特與以坐也。

  夫子何為:夫子,指伯玉。

  欲寡其過而未能:言但欲寡過而猶未能也。不曰“欲無過”,而曰“欲寡過”,又曰“未能焉”,[光案:“不曰‘欲無過’,而曰‘欲寡過’,又曰‘未能焉’”之無三冒號,東大版原作“不曰:‘欲無過’,而曰:‘欲寡過’,又曰:‘未能焉’”之有三冒號。]使者言愈卑,而其主之賢愈益彰;[光案:“愈益彰;”之分號,東大版原作“愈益彰,”之逗號。]故孔子重言歎美之,曰:“使乎!使乎!”

  【白話試譯】

  蘧伯玉遣使者來孔子家,孔子和使者坐下,問道:“近來先生做些什麼呀!”使者對道:“我們先生只想要少些過失,但總覺還未能呀!”使者辭出,先生說:“好極了!那使者呀!那使者呀!”[光案:“好極了!那使者呀!那使者呀!”,三民版原作“(好極了!)那使者呀!那使者呀!”,“好極了!”三字加小括號。]

  (二七)

  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本章重出。

  (二八)

  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

  上章已見〈泰伯篇〉,本章承上章而類記之。或是〈泰伯篇〉記者未知有曾子此語,而記此篇者知之,故遂幷著之。位指政治上之職位言。從政當各專己職,越職出位而思,徒勞無補,並滋紛亂。

  又按:本章又見《易》〈艮卦〉之〈象辭〉,疑〈象辭〉後出,非曾子引〈象辭〉。

  又按:舊本此章與上章合為一章,朱子始分為兩章,今從之。

  【白話試譯】

  曾子說:“君子用思,不越出他自己當前的職位。”

  (二九)

  子曰:“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

  本章或作“恥其言之過其行”,義解則同。不當分“恥其言”與“過其行”作兩項解。[光案:“本章或作‘恥其言之過其行’,義解則同。不當分‘恥其言’與‘過其行’作兩項解”,東大版原作“本章或作恥其言之過其行,義解則同。不當分恥其言與過其行作兩項解”,“恥其言之過其行”與“恥其言”與“過其行”三處無引號。]

  【白話試譯】

  先生說:“君子以他的說話過了他的行為為可恥。”

  (三0)

  子曰:“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子貢曰:“夫子自道也。”

  君子道者三:此猶云君子之道三。或說:道,訓由。君子由此三者以成德。人之才性各異,斯其成德亦有不同;[光案:“有不同;”之分號,東大版原作“有不同,”之逗號。]惟知、仁、勇為三達德,不憂、不惑、不懼,人人皆由以成德。

  夫子自道也:自道猶云自述。聖人自視常欿然,故曰:“我無能焉。”[光案:“故曰:‘我無能焉。’”之句號置引號內,東大版原作“故曰:‘我無能焉’,”之句號原為逗號且在引號外。]此其所以日進不止也。自子貢視之,則孔子三道盡備,故曰:“夫子自道。”[光案:“故曰:‘夫子自道。’”之句號在引號內,東大版原作“故曰:‘夫子自道’。”之句號在引號外。]

  【白話試譯】

  先生說:“君子之道有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我一項也不能。”子貢說:“這正是先生稱道他自己呀!”

  (三一)

  子貢方人。子曰:“賜也賢乎哉!夫我則不暇。”

  方人:此有兩說:一,方,比方義。比方人物,較其長短,猶言批評。一說,方,即謗字,聲近通借。[光案:“即謗字,聲近通借。”之先逗號後句號,東大版原作“即謗字。聲近通借,”之先句號後逗號。]謂言人過惡。

  夫我則不暇:夫,猶彼。指“方人”言。[光案:“指‘方人’言”,東大版原作“指方人言”,“方人”二字無引號。]按:方人若指謗人,孔子何以僅謂不暇,而又稱其賢?故知“方人”當從前解。[光案:“故知‘方人’當從前解”,東大版原作“故知方人當從前解”,“方人”二字無引號。]

  又按:一部《論語》,孔子方人之言多矣,何以曰“夫我則不暇”?[光案:“何以曰‘夫我則不暇’”,東大版原作“何以曰夫我則不暇”,“夫我則不暇”五字無引號。]宋儒謝良佐見大程子,舉書不遺一字,明道曰:“賢卻記得許多,可謂玩物喪志。”謝聞之,汗流浹背。及看明道讀史,又卻逐行看過,不差一字。謝甚不服,後來醒悟,常以此事接引博學進士。其事可與本章互參。

  【白話試譯】

  子貢批評人物。先生說:“賜呀!真賢能吧!對於那些,我就沒有這暇閒呀!”

  (三二)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

  《論語》有兩章文字全同者,當是一章重出。有文字小異而章義全同者,當是孔子屢言之,而聞者各自記之。如本章凡四見,文各有異,是必孔子之丁寧反復而屢言常道之也。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不要愁別人不知我,只愁我自己的不能。”

  (三三)

  子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

  逆詐:逆,事未至而迎之。人未必以詐待我,我先逆以為其詐,是為逆詐。

  不億不信:億者,事未見而懸揣之。人未必對我不信,我先防其或不信,是為億不信。[光案:“億”同“臆”,臆測也。]

  抑亦先覺者:我不逆測他人之詐與不信,而他人如有詐與不信,我亦能事先覺察,是我之明。疑生於不明。我果明,自不疑。此所以為賢。己不能明,而於人多疑,是先自陷於詐與不信之列。此所以為愚也。或說:不逆不億,以至誠待人,聖人之道。抑亦以先覺人之情偽為賢乎?此言先覺不能為賢,於本章文氣不合,今不從。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不在事前逆測人詐我,不在事前揣想人對我有不信,但臨事遇人有詐與不信,亦能先覺到,這不是賢人嗎?”

  (三四)

  微生畝謂孔子曰:“丘!何為是栖栖者與?無乃為佞乎?”孔子曰:“非敢為佞也,疾固也。”

  微生畝:微生氏,畝名。或作尾生畝,又說即微生高。觀其直呼孔子名而辭甚倨,蓋以齒尊。

  栖栖:栖,棲字。棲棲,不遑寧處義。孔子歷聘諸侯,所謂“遑遑無所集”。[光案:“所謂‘遑遑無所集’”,東大版原作“所謂遑遑無所集”,“遑遑無所集”五字加引號。]

  為佞:佞,口給義。微生譏孔子周流不止,若專欲以言辯取信於人,[光案:“辯”,東大版原作“辨”。]若戰國人以孟子為好辯。[光案:“辯”,東大版原作“辨”。]

  疾固也:疾,憾義。固字有兩解。一說:固執,執一而不通。孔子言我之席不暇煖,非務欲以辯取信。[光案:“辯”,東大版原作“辨”。]若知道不行而決意棄世絕物,則是己之固執,不肯多方以求道之行,我所疾在此。一說:孔子言,我之棲棲皇皇,特病世之固陋,欲行道以化之。或疑如前說,似孔子斥微生為執一,有反唇相譏之嫌。然依後說,似孔子脫口自負,語氣亦多紆回,不如前說之直而婉,謙而不失其分。今從前說。

  【白話試譯】

  微生畝對孔子說:“丘呀!你為何如此棲棲遑遑的,真要像一佞人,專以口辯取信嗎?”[光案:“辯”,東大版原作“辨”。]孔子對道:“我不敢要做一佞人,只厭惡做一固執人而已。”

  (三五)

  子曰:“驥不稱其力,稱其德也。”

  驥,善馬名,一日能行千里。然所以稱驥,非以其力能行遠,乃以其德性調良,與人意相和協。人之才德兼者,其所稱必在德。然亦無無才之德。不能行遠,終是駑馬。性雖調良,不獲驥稱。

  【白話試譯】

  先生說:“稱為驥馬的,並不是稱牠之力,乃是稱牠之德呀。”

  (三六)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以德報怨:此四字見《老子》書。《論語》二十篇,無及《老子》其人其書者;[光案:“其人其書者;”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其人其書者,”之逗號。]有之,惟此四字,可破後世相傳孔子學於老耼之浮說。殆是當時有此語,後為《老子》書者有取焉,[光案:“後為老子書者有取焉”之句末為“有取焉”三字,東大版原作“後為老子書者所取”之句末為“所取”二字。]非或人引《老子》書為問。

  何以報德:以德報怨,若為忠厚,然教人以偽,又導人於忍,否則將使人流於浮薄。既以德報所怨,則人之有德於我者,又將何以為報?豈怨親平等,我心一無分別於其間?[光案:“我心一無分別於其間?”之問號,東大版原作“我心一無分別於其間。”之句號。]此非大偽,即是至忍,否則是浮薄無性情之真。

  以直報怨:直者直道,公平無私。我雖於彼有私怨,我以公平之直道報之,不因怨而加刻,亦不因怨而反有所加厚,是即直。君子無所往而不以直道行,何為於所怨者而特曲加以私厚?

  以德報德:人之有德於我,我必以德報之,亦即直道也。然德不論厚薄。[光案:“然德不論厚薄。”之句號,東大版原作“然德不論厚薄,”之逗號。]“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若計較厚薄以為報,是非以德報德,乃以利償利矣。此又小人之至私至薄,非所謂報德。

  本章之言,明白簡約,而其指意曲折反復,如造化自然之簡易而易知,又復微妙而難窮,其要乃在我之一心。我能直心而行,以至於斟酌盡善,情理兼到,而至於無所用心焉。此真學者所當深玩。

  【白話試譯】

  或人問道:“以德報怨,如何呀?”先生說:“那麼又如何報德呢?不如有怨以直報,有德以德報。”

  (三七)

  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貢曰:“何為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

  不怨天,不尤人:尤,非之之義。孔子道不行於世而不怨天,知天命有窮通。人不己知而不非人,知人事有厄,亦皆由天命。

  下學而上達:下學,學於通人事。上達,達於知天命。於下學中求知人道,又知人道之原本於天。由此上達,而知道之由於天命,又知道之窮通之莫非由於天命;[光案:“天命;”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天命,”之逗號。]於是而明及天人之際,一以貫之。天人之際,即此上下之間。天命我以行道,又命我以道之窮,是皆天。

  知我者其天乎:孔子之學先由於知人,此即下學。漸達而至於知天,此謂上達。學至於知天,乃歎惟天為知我。

  本章重在“下學”兩字。[光案:“本章重在‘下學’兩字”,東大版原作“本章重在下學兩字”,“下學”二字無引號。]一部《論語》,皆言下學。能下學,自能上達。無怨無尤,亦下學,然即已是上達之徵。孔子反己自脩,循序漸進,以致其知。知愈深而怨尤自去,循至於無人能知、惟天獨知[光案:“無人能知、惟天獨知”之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無人能知惟天獨知”之無一頓號。唯,不加頓號,一氣直上,意味似更深。]之一境。故聖人於人事能竭其忠,於天命能盡其信。聖人之學,自常人視之,若至高不可攀;[光案:“至高不可攀;”之分號,東大版原作“至高不可攀,”之逗號。]然亦本十室之邑所必有之“忠信”而又“好學”以達此境。[光案:“然亦本十室之邑所必有之忠信而又好學以達此境”,東大版原作“然亦本十室之邑所必有之‘忠信’而又‘好學’以達此境”,“忠信”與“好學”二處無引號。]故下學實自忠信始。不忠不信以為學,終無逃於為小人之下達。至於捨下學而求上達,昧人事而億天命,亦非孔門之學。深讀《論語》者可自得之。本章孔子自述為學,[光案:“本章孔子自述為學”以下,乃另起一段,聯經版誤併接入上一段之末,當遵東大版。]極平實,又極高遠,學者恐不易遽明。能在心中常存此一境,而沉潛反復於《論語》之全書,庶乎有一日可望見其有所卓然之處。

  【白話試譯】

  先生說:“沒有人能知道得我了吧!”子貢說:“為何沒有人能知道得先生呢?”先生說:“我上不怨天,下不尤人,只在下處學,漸向上處達。知我的,算只有天了!”

  (三八)

  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於公伯寮,吾力猶能肆諸市朝。”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公伯寮:公伯氏,寮名,魯人。或說亦孔子弟子。

  愬子路:愬,進讒言。

  子服景伯:子服氏。景,謚。伯,字。魯大夫子服何。

  夫子固有惑志於公伯寮:此句有兩讀:一讀於“有惑志”斷,[光案:“一讀於‘有惑志’斷”,東大版原作“一讀於有惑志斷”,“有惑志”三字無引號。]此下四字連下句。一讀至公伯寮為一句。夫子指季孫,言其受惑於寮之讒言。

  肆諸市朝:肆者,殺其人而陳其尸。大夫尸於朝,士尸於市。公伯寮是士,當尸於市。此處“市朝”連言,[光案:“此處‘市朝’連言”,東大版原作“此處市朝連言”,“市朝”二字無引號。]非兼指。景伯言吾力猶能言於季孫,明子路之無罪,使季孫知寮之枉愬,然後將誅寮而肆諸市也。

  道之將行也與,命也:若道將行,此是命,寮之愬終將不入。若寮之愬得行,是道將廢,亦是命,與寮無關。孔子言此,以曉景伯,安子路,而警伯寮。

  本章當與上章“不怨天不尤人”合參。[光案:“本章當與上章‘不怨天不尤人’合參”,東大版原作“本章當與上章不怨天不尤人合參”,“不怨天不尤人”六字無引號。]人道之不可違者為義,天道之不可爭者為命。命不可知,君子惟當以義安命。凡義所不可,即以為命所不有。故不得於命,猶不失吾義。常人於智力所無可奈何處始謂之命,故必盡智力以爭。君子則一準於義,雖力有可爭,智有可圖,而義所不可,即斯謂之命。孔子之於公伯寮,未嘗無景伯可恃。孔子之於衞卿,亦未嘗無彌子瑕可緣。然循此以往,終將無以為孔子。或人稱孔子“知其不可而為之”,如此等處,卻似“知有可為而不為”,[光案:“或人稱孔子‘知其不可而為之’,如此等處,卻似‘知有可為而不為’”,東大版原作“或人稱孔子知其不可而為之,如此等處,卻似知有可為而不為”,“知其不可而為之”與“知有可為而不為”二處無引號。]此亦學者所當細參。

  【白話試譯】

  公伯寮讒愬子路於季孫,子服景伯把此事告訴孔子,說:“季孫聽了公伯寮讒愬,已對子路有疑惑。但我的力量還能把此事向季孫陳說清楚,使季孫殺了公伯寮,[光案:“但我的力量還能把此事向季孫陳說清楚,使季孫殺了公伯寮”,三民版原作“但我的力量還能(把此事向季孫陳說清楚,使季孫)殺了公伯寮”,“把此事向季孫陳說清楚,使季孫”十三字加小括號。]把他陳尸於市。”先生說:“道若將行,這是命。道若將廢,亦是命。公伯寮如何挽得過天命呀!”

  (三九)

  子曰:“賢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

  辟,即避。賢者避世,天下無道而隱,如伯夷、太公是也。避地謂去亂國,適治邦。避色者,禮貌衰而去。辟言者,有違言而後去。避地以下,三言“其次”,[光案:“三言‘其次’”,東大版原作“三言其次”,“其次”二字無引號。]固不以優劣論。即如孔子,欲乘桴浮於海,欲居九夷,是欲避世而未能。所謂次者,就避之深淺言。避世,避之尤深者。避地以降,漸不欲避,志益平,心益苦。“我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光案:“‘我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東大版原作“我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我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十字無引號。]固不以能決然避去者之為賢之尤高。

  【白話試譯】

  先生說:“賢者避去此世。其次,避開一地另居一地。又其次,見人顏色不好始避。更其次,聽人言語不好乃避。”

  (四0)

  子曰:“作者七人矣。”

  本章舊本連上為一章,朱子因其別有“子曰”字,[光案:“朱子因其別有‘子曰’字”,東大版原作“朱子因其別有子曰字”,“子曰”二字無引號。]分為兩章。然仍當連上章為說。作者如見幾而作,謂起而避去。此七人無主名。或指孔子以前人,或指孔子同時人。此乃孔子慨歎世亂,以指同時人為是。《論語》記孔子所遇隱士,如長沮,桀溺,荷蓧丈人,晨門,荷蕢,儀封人,狂接輿,適得七人之數。

  【白話試譯】

  先生說:“起而避去的,已有七人了。”

  (四一)

  子路宿於石門。晨門曰:“奚自?”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者與?”

  石門:地名,見《春秋》。或說曲阜凡十二門,其南第二門曰石門,乃外城門。考本章情事,當從後說。

  晨門:主守門,晨夜開閉者。失其名。

  奚自:謂自何方來。

  本章當是孔子周流在外,使子路歸視其家。甫抵城,已薄暮,門閉,遂宿郭門外。晨興而入,門者訝其早,故問從何來。子路答自孔氏。蓋孔子魯人,人盡知之,不煩舉名以告。晨門曰:“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者”,正見孔子時必在外。若已息駕於洙泗之上,則門者不復作此言。此門者蓋一隱士,知世之不可為,而以譏孔子;[光案:“譏孔子;”之分號,東大版原作“譏孔子,”之逗號。]不知孔子之知其不可為而為,正是一種知命之學。世不可為是天意,而我之不可不為則仍是天意。道之行不行屬命,而人之無行而不可不於道亦是命。孔子下學上達,下學,即行道;[光案:“行道;”之分號,東大版原作“行道。”之句號。]上達,斯知命矣。然晨門一言而聖心一生若揭,封人一言而天心千古不爽,斯其知皆不可及。

  【白話試譯】

  子路在石門外宿了一宵,黎明即趕進魯城,[光案:“子路在石門外宿了一宵,黎明即趕進魯城,”,三民版原作“子路在石門外宿了一宵,(黎明即趕進魯城),”,“黎明即趕進魯城”七字加小括號。疑三民版宜改作“子路在石門外宿了一宵(,黎明即趕進魯城),”,“黎明即趕進魯城”,即將“子路在石門外宿了一宵,”之逗號亦置入小括號內。]守門人問他:“你由何方來?”子路對道:“自孔氏來。”守門人說:“嗄!那人呀!他是一個明知幹不成而還要幹的人呀!”

  (四二)

  子擊磬於衞。有荷蕢而過孔氏之門者,曰:“有心哉!擊磬乎!”既而曰:“鄙哉!硜硜乎!莫己知也,斯己而已矣。[光案:“斯己而已矣”中之“己”,經查新興書局版,何晏《論語集解》;藝文印書館版,程樹德《論語集釋》;世界書局版,朱子《四書集注》;世界書局版,簡朝亮《論語集注補正述疏》;三民書局版,謝冰瑩等之《新譯四書讀本》,均為“已”,作“斯已而已矣”。據程樹德《論語集釋》,此條【音讀】之討論,知唐以前作“己”,宋以下始誤作“已”,卻仍讀作“紀”音。錢子殆據此而逕改復作“己”之正。]‘深則厲,淺則揭。’”子曰:“果哉!末之難矣。”

  擊磬:磬,樂器。

  荷蕢:蕢,草器,以盛土。荷,擔負義。

  有心哉,擊磬乎:此荷蕢者亦一隱士。過孔子之門,聞樂而知心,知其非常人矣。

  硜硜乎:硜硜,石聲,象堅確意。孔子擊磬,其聲堅確,荷蕢謂其不隨世宜而通變,故曰“鄙哉”也。[光案:“故曰‘鄙哉’也”,東大版原作“故曰鄙哉也”,“鄙哉”二字無引號。]

  斯己而已矣:斯己之“己”讀如紀。[光案:“斯己之‘己’讀如紀”,東大版原作“斯己之己讀如紀”,第二“己”字無引號。]荷蕢之意,人既莫己知,則守己即可,不必再有意於為人。

  深則厲,淺則揭:此《衞風》〈匏有苦葉〉之詩。厲字亦作砅,履石渡水也。或說:厲,以衣涉水。謂水深,解衣持之,負戴以涉。古人別有涉水之衣以蔽下體,是乃涉濡褌也。今按:衣則非褌。以衣涉水,亦非解衣而負戴之謂。當以砅字解之為是。揭者,以手褰裳過水。水深過膝,則須厲;[光案:“則須厲;”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則須厲,”之逗號。]水淺在膝以下,則只須揭。此譏孔子人不己知而不知止,不能適淺深之宜。

  果哉,末之難矣:果,果決義。末,無義。謂此荷蕢者果決於忘世,則亦無以難之。此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光案:“此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東大版原作“此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道不同不相為謀”七字無引號。]孔子心存天下世道,與荷蕢者心事不同,異心不能同解,則復何說以難彼?或曰:此“難”字是難易之難,[光案:“此‘難’字是難易之難”,東大版原作“此難字是難易之難”,第一“難”字無引號。]謂若果於忘世,則於事無所難。然句中“之”字應指荷蕢,[光案:“然句中‘之’字應指荷蕢”,東大版原作“然句中之字應指荷蕢”,“之”字無引號。]當從前解。

  或說:磬聲古以為樂節,如後世之用拍版,其響戞然,非有餘韻可寫深長之思。且磬無獨擊,必與眾樂俱作。此蓋孔子與弟子修習雅樂,夫子自擊磬,荷蕢以謂明王不作,禮樂不興,而猶修習於此,為不達於時。今按:與弟子習樂,不得僅言擊磬。古有特磬編磬,編磬十六枚共一筍虡;[光案:“共一筍虡;”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共一筍虡,”之逗號。]孔子所擊或是,不得謂磬無獨擊。或說殆不可從。

  【白話試譯】

  先生在衞國,一日正擊磬。一人擔著草器,在門外過。他說:“有心啊!這磬聲呀!”過了一忽又說:“鄙極了,這樣的硜硜然,意志堅確,[光案:“這樣的硜硜然,意志堅確,”,三民版原作“這樣的硜硜然,(意志堅確),”,“意志堅確”四字加小括號。疑三民版宜改作“這樣的硜硜然(,意志堅確),”,即將“這樣的硜硜然,”之逗號亦置入小括號內。]沒人知得你,便只為你一己也罷了。‘水深,履石而渡。水淺,揭裳而過。’那有定準呀!”[光案:“那有定準呀!”,三民版原作“(那有定準呀!)”,“那有定準呀!”五字加小括號。]先生說:“這人太果決了,我沒有話可駁難他。”

  (四三)

  子張曰:“《書》云:‘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

  書云:見《尚書》〈無逸篇〉。

  高宗諒陰:高宗,商王武丁。“諒陰”字又作“梁闇”,[光案:“‘諒陰’字又作‘梁闇’”,東大版原作“諒陰字又作梁闇”,“諒陰”與“梁闇”二處無引號。]天子居喪之廬。一梁支脊而無楹柱,茅垂於地,從旁出入,曰梁闇。後代僧人所居曰菴,即闇也。以其檐]着地而無牖,故曰闇。以其草覆而不開戶宇,故曰菴。其實一也。

  君薨:薨,卒也。

  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總己者,總攝己職。各聽於冢宰三年,故嗣君得三年不言及政事。非謂閉口無所言。

  本章乃言三年之喪。子女之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抱,故父母卒,其子女能三年不忘於哀思,斯為孝。儒家言:[光案:“儒家言:”之冒號,東大版原作“儒家言,”之逗號。]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庶人生事簡單,時有哀思,猶所不妨。天子總理天下,一日二日萬幾,不能常哀思及於已亡之父母。然政權事小,人道事大。顧政權而喪人道,人道既喪,政權亦將不存。且以不仁不孝之人而總領天下,天下事可知。故儒家言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者,其重在天子,乃言天子亦猶庶人,不可不有三年之喪。既三年常在哀思中,即無心再理大政,則惟有將政權交之冢宰。後世視政權如私產,不可一日放手,此與儒家義大背。孔子謂:“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光案:“孔子謂:‘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之有一冒號,且“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九字有引號,東大版原作“孔子謂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之無冒號無引號。]言外深慨於近世之不然。至於古人之有此,或別有說,不如儒義之所申,則於此可不深論。或曰:嗣主委君道以伸子道,百官盡臣職以承相職,此忠孝之相成。周公[光案:此處“周公”,漏植私名號,應作“周公”。]負扆以朝諸侯而流言起,則此制不得不變。故康王葬畢遂即位,是三年之喪不行於西周之初。

  【白話試譯】

  子張問道:“《尚書》上說:‘高宗諒陰,三年不言。’這是什麼意義呀?”先生說:“何必定是高宗呀?古人莫不這樣!前王死了,朝廷百官,便各自總攝己職去聽命於冢宰,共歷三年。”

  (四四)

  子曰:“上好禮,則民易使也。”

  禮之要在敬,在和。上好禮,能自守以敬,與人以和,在下者化之,宜易使。

  【白話試譯】

  先生說:“在上位者能知好禮,在下民眾就易於使命了。”

  (四五)

  子路問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諸!”

  君子:此君子指在上位者。

  修己以敬:即修己以禮也。禮在外,敬其內心。

  修己以安人:人與人相處,己不修,如何安人?就一家言,一己不修,一家為之不安。就一國與天下言,在上者不修己,即在下者無得安。

  修己以安百姓:安人之“人”,[光案:“安人之‘人’”,東大版原作“安人之人”,第二“人”字無引號。]指政府百官與己接觸者言。百姓,指社會羣眾與己不相接觸者言。一己不修,即政府羣僚皆為之不安,連及於天下眾庶亦為之不安。人道莫大於能相安,而其端自安己始。安己自修敬始。孔門本人道論政事,本人心論人道,此亦一以貫之,亦古今通義。

  堯、舜其猶病諸:[光案:“堯、舜其猶病諸”之有頓號,據原文,宜改作“堯舜其猶病諸”之無頓號。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病,苦其不足。《論語》又云:“君子篤恭而天下平。”[光案:“君子篤恭而天下平”語出《中庸》,《論語》無此語。]篤恭即修己以敬。天下平,即百姓安。今試問一人篤恭,遂可以平天下乎?故曰:[光案:“故曰:”之有一冒號,東大版原作“故曰”之無一冒號。]“堯舜其猶病諸。”堯、舜尚嫌有不能,自堯、舜以下,能篤恭,能修己以敬,豈遂能使百姓安而天下平?子路屢問:“如斯而已乎”?[光案:“子路屢問:‘如斯而已乎’?”之添冒號與引號,東大版原作“子路屢問如斯而已乎?”之無冒號無引號。疑聯經版宜將問號亦置於引號內,作“子路屢問:‘如斯而已乎?’”。]正疑僅此之不足。然世固無己不安而能安人者。亦無己不敬而能敬人者。在己不安,對人不敬,而高踞人上,斯難為之下矣。孔子所言,懸之千百世之後,將仍見其無以易,此所以為聖人之言。故欲求百姓安,天下平,惟有從“修己以敬”始。[光案:“惟有從‘修己以敬’始”,東大版原作“惟有從修己以敬始”,“修己以敬”四字無引號。]至於百姓之不盡安,天下之不盡平,堯、舜猶以此為病。孔子盛推堯、舜,而《論語》言“堯、舜其猶病諸”者凡二見,[光案:“而論語言‘堯、舜其猶病諸’者凡二見”,東大版原作“而論語言堯、舜其猶病之者凡二見”,“病諸”原作“病之”,且“堯、舜其猶病諸”六字無引號。又,無論..〈雍也篇〉“子貢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濟眾”章或此處,原文中“堯舜其猶病諸”均無頓號。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當改為無頓號者。]則人力有限,所以君子又貴乎知命。

  【白話試譯】

  子路問:在上位的君子,該如何始得呀?[光案:“在上位的君子,該如何始得呀?”,三民版原作“在上位的君子(該如何始得呀?)”,“該如何始得呀?”六字加小括號,且“在上位的君子”之後無一逗號。若然,東大版、聯經版宜改作“在上位的君子,(該如何始得呀?)”]先生說:“把敬來修己。”子路說:“這樣就夠嗎?”先生說:“修己可以安人。”子路又說:“這樣就夠了嗎?”先生說:“修己可以安羣眾。若說到安羣眾,就連堯舜也還怕力量不足呀!”

  (四六)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

  原壤:魯人,孔子之故人。

  夷俟:古人兩膝着地而坐於足,與跪相似。但跪者直身,臀不著踝。若足底著地,臀後垂,豎膝在前,則曰踞。亦曰蹲。臀坐地,前伸兩腳,形如箕,則謂箕踞。夷即蹲踞。古時東方夷俗坐如此,故謂之夷。俟,待義。夷俟,謂踞蹲以待,不出迎,亦不正坐。

  無述:述,稱述義。人在幼年,當知遜悌。既長,當有所稱述以教導後進。

  老而不死:此等人,無益於世,老而不死,則是偷生。相傳原壤習為吐故納新之術,從事於延年養生之道;[光案:“延年養生之道;”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延年養生之道,”之逗號。]恐因《論語》此言而附益之。

  是為賊:賊,偷生義。

  叩其脛:膝上曰股,膝下曰脛。以其踞蹲,故所叩當其脛。此乃相親狎,非撻之。

  今按:禮度詳密,儀文煩縟,積久人厭,原壤之流乘衰而起。即在孔門,琴張、曾]晳、牧皮,皆稱狂士。若非孔門講學,恐王、何、嵇、阮,即出於春秋之末矣。莊周、老耼之徒,終於踵生不絕。然謂原壤乃老氏之流,則非。

  【白話試譯】

  原壤蹲]着兩腳不坐不起,[光案:“原壤蹲着兩腳不坐不起”,三民版原作“原壤蹲着兩腳(不坐不起)”,“不坐不起”四字加小括號。]以待孔子之來。先生說:“年幼時,不守遜悌之禮。年長了,又一無稱述來教導後輩。[光案:“又一無稱述來教導後輩。”,三民版原作“又一無稱述(來教導後輩)。”,“來教導後輩”五字加小括號。]只是那樣老而不死,這等於如人生中一賊。”說了把手中所曳杖叩擊他的腳脛。[光案:“說了把手中所曳杖扣擊他的腳脛”,三民版原作“(說了)把手中所曳杖扣擊他的腳脛”,“說了”二字加小括號。]

  (四七)

  闕黨童子將命。或問之,曰:“益者與?”子曰:“吾見其居於位也,見其與先生並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

  闕黨童子將命:古者五百家為黨,此黨名闕。或說:闕黨即闕里,孔子舊里。童子,未冠者之稱。將命,謂傳達賓主之辭命。一說:孔子使此童子將命。或曰:此童子為其黨之人將命而來孔子之門。

  益者與:或人見此童子能為賓主傳辭,幼年敏慧,因問此童子是否有長進之望。益,長進義。益者與,問辭。

  居於位:古禮,童子當隅坐,無席位。此童子不知讓,乃與成人長者並居於位。

  與先生並行:先生者,先我而生,指長輩言。童子當隨行,此童子乃與年長者並行,不差在後,亦是不知讓。

  欲速成:孔子謂此童子心中無求長益之意,只求速成,望快像一大人。

  此章與前章為類記。孔子於故舊,則嚴以誨之;[光案:“嚴以誨之;”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嚴以誨之,”之逗號。]於童子,乃寬以假之。不拘一格。而孔子平日一番輕鬆和悅之氣象,亦隨此可見。或曰:孔子舉其所目覩,證其非有志於求益。若使此童子在孔子門,孔子安有不教,而聽其自縱?故上文不曰“子使童子將命”,而曰“闕黨童子將命”。或曰:孔子使之給使令之役,欲其觀長少之序,習揖遜之容,蓋所以抑而教之,非寵而異之。此見孔子之教育精神隨在流露,涵養之功,殆比造化。今按:後說亦有意,不如從前說。

  【白話試譯】

  闕黨有一童子,為賓主傳命。有人問道:“那童子可望長進嗎?”先生說:“我見他坐在成年人的席位上,又見他和前輩長者並肩而行,那童子並不想求長進,只想速成一個大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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