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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八

  新中国建立以后,丘哲先后担任了广州市副市长、广东省副省长职务。叶剑英尊敬地称年长他12岁的丘哲为“丘老”。

  ①访问梁淑钊(丘哲夫人)谈话记录,1986年11月。

  一次,丘哲设家宴招待叶剑英,饭后,叶剑英诗兴大发,当即作“在丘老家宴”诗一首:“蛇羹鱼弹胜莼鲈,越秀山前客不孤。溜到新歌翻旧调,顿念乡思起乘除。”

  ①《叶剑英诗词选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4月版,第28页。

  对于其他各方面的民主人士,叶剑英也十分注意发挥他们的作用。他倡导在工业、财经、文教等系统每周开一次民主人士茶话会,并确定为制度坚持下来,定期开会。他在百忙中,尽量抽出时间,参加会议,直接听取和采纳民主人士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在他的领导和关怀下,广东省和广州市的一些有名望的旧官员、旧军人、旧知识分子和专家,工作和生活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积极性得到了发挥,在各项事业的恢复和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叶剑英常常提醒盛市的领导同志:有些人在民主革命时期干过坏事,但后来为革命事业做过一些工作。对于这样的人,我们要正确对待他们。原宋子文的广东税警团骨干分子莫雄,是国民党高级官员,曾参加过镇压广州起义。他的堂弟莫应在香洲兵变时又曾参与谋害叶剑英。但他后来与共产党有联系,做过几件好事,如曾把蒋介石布置第二次“围剿”红军的军事会议的情报交给中共地下组织。他在贵州毕节地区当专员时,曾为长征路过该地的红军部队提供过方便,等等。新中国建立后,叶剑英得知他到了香港,便亲自给他写信,要他回广州参加建设工作。莫雄从香港到达广州,叶剑英很快接见,并给他安排了工作。镇反运动开始后,有人主张要杀掉他。叶剑英说:这个人在历史上有罪也有功,现在表现也不错,不能杀,要保下来。后来,还安排他当了广东省政协副主席。

  叶剑英亲自过问和关照过的民主人士及其家属究竟有多少,谁也记不清了。

  他对于统一战线工作,从不满足于一般的号召,而是把工作具体地做到每个人的身上和心上,使他们实际地感受到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温暖,并尽其所能为人民做些有益的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叶剑英也尽自己所能保护了那些应该保护的人,后来又帮助他们平反了各自的冤假错案。许多直接受到他关心照顾的民主人士及其家属,一说起叶剑英,常常热泪盈眶,内心充满了感激敬爱之情。

  叶剑英在主持华南分局工作期间,还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直接领导了香港工委的工作。凡是有关香港的重要问题,他都亲自过问和处理,并及时向中共中央汇报。华南分局的正确领导和香港工委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于新中国成立初期香港地区的稳定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四、在“反地方主义”的漩涡中

  1952年,正当叶剑英在华南艰苦创业,大展宏图的时候,平地风波起。

  这一年6月,毛泽东突然将叶剑英、方方、陶铸召到北京开会,会议主要内容是批评华南分局领导工作中的“错误”。原来,中南局和华南分局的少数领导人片面地向毛泽东反映,说华南分局在农民问题上“右倾”,并存在着“地方主义”(主要指方方)。

  所谓农民问题上的“右倾”,就是指叶、方在广东农村土改问题上“右了”、“慢了”,是“和平土改”。实际上,叶剑英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三年左右完成土改的指示,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部署土改运动的。从土改准备、试点到推广,每一个计划和各阶段进展情况都上报给中共中央、中南局,并得到批准的。叶剑英在领导土改中,特别强调注意对华侨和民族工商业者的政策,要求区别对待,适当照顾他们的利益,搞得稳妥一点,这是符合广东的实际情况的,也是有远见的。这并不是什么“和平土改”。所谓“地方主义”的错误,对于叶剑英、方方来说,也是不存在的。方方作为华南分局第三书记,主管分局的组织干部工作。在干部的分配、使用问题上,是根据叶剑英在赣州会议提出“搞五湖四海”的原则进行的,地委以上干部是经过分局集体讨论决定的。

  1950年以后,陆续调来了几批南下干部和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军队干部,叶、方都给予了恰当的安排,有些人还放到重要的领导岗位上。叶、方在工作中尽管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缺点,但绝不是排斥外来干部,更不是搞“地方主义”。历史事实证明,叶、方当时使用、安排的地委以上干部,绝大多数是经得起各种考验的优秀干部,后来大部分担任过省一级的领导职务。因此,加在叶剑英、方方头上的所谓两个“错误”,是根本不存在的。

  然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叶剑英、方方不能不接受由中央出面所作的批评,并违心地进行了检查。叶剑英、方方、陶铸从北京开会回到广州后,于1952年6月29日至7月6日,召开了华南分局扩大会议,开展所谓反农民运动户的“右倾”、“反地方主义”的斗争。叶剑英在6月30日的会议上,为了顾全大局,作了检讨,7月6日又对会议作了总结报告。在这两个报告中,他对所谓农民问题上的“错误”和“地方主义错误”,都承担了责任。

  他反复说:“在农民问题与地方主义倾向问题上,我都应负主要责任,因为我是分局的主要负责人。”“总之,分局领导及方方同志在工作上的错误,我要负总责任。”

  ①叶剑英:《在华南分局扩大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52年7月6日。

  方方在会上也作了检讨。但会议上有人认为方方的检讨很不深刻。有的同志在发言中,对“地方主义”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会议结束后,由陶铸主持起草了分局及各地区反地方主义会议情况的综合报告,华南分局将这个综合报告连同叶剑英的检讨报告、总结报告和方方的检讨,陶铸等的发言一并报给毛泽东、中共中央和中南局。综合报告除叙述了这次“反地方主义”的经过和概况外,特别列举了“地方主义”的“严重表现”,分析了“地方主义的危害性”,甚至把“反地方主义”提到“敌我斗争”的高度。随后,方方等一批干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

  ①华南分局:《分局及各地区反地方主义会议情况给党中央、中南局的综合报告》,1952年8月19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历史是公正的裁判。当年华南分局党内开展的这场斗争,经过了30多年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以后,是非界限更清楚了。

  这场斗争把华南分局工作上的某些不足和党内的不同认识当作“右倾”和“地方主义”错误来批判,挫伤了不少地方干部,造成了不良的后果。1979年8月,广东省委对反“地方主义”问题进行了复查,并向中央写了请示报告。

  不久,中央批复,同意广东省委意见,纠正了当年对叶剑英和华南分局其他领导人的错误批判。1986年10月叶剑英逝世以后,经中共中央书记处讨论通过的悼词,对他当年主持的华南分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作出了公正的评价。悼词说:“建国以后,叶剑英同志主持华南、中南地区工作,领导完成华南地区的剿匪任务。他在领导广东省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根据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同广东省的实际相结合所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政策,历史证明是完全正确的。”

  叶剑英逝世后,薄一波发表文章,就过去广东反“地方主义”问题,根据自己当年参与调查处理的亲身经历,作了实事求是的说明,予以澄清。他在文章中写道:1952年6月,“毛泽东同志主持在中南海颐年堂召开了一次讨论广东问题的会议。会上批评了广东工作中存在‘地方主义’问题,但毛泽东同志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叶剑英同志在华南工作是有成绩的,他对这个问题没有什么责任,更不能说他是搞地方主义的头头,大家要理解他。当然,包括剑英同志在内,各地的同志都应从这件事中总结教训,防止今后再发生此类错误。

  尽管这样,剑英同志在随后不久召开的华南分局扩大会议上,还是作了自我批评,承担了‘未能及时发现’的领导责任。这说明他是胸怀豁达,严于责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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