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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名人传记 > 青少年时代的赵超构

16、经常为百姓说话

  赵超构对国民党统治下政治黑暗,民生凋敝,以至民不聊生的现实,是十分不满的。一有机会就发为评论,予以痛斥。据当时报载,从1935年中期到1936年年底十八个月中,湖北一省因贪污而被弹劾的官吏案件,竟有一千一百二十八起之多;全国有多少,不问可知。赵超构写了《可惊的贪污案统计》(1937年1月13日)一文,说:“湖北省在国内尚算开明之地,其他各省偏远一点的地方吏治,当然更不堪问!我们相信,除了这一千余被弹劾的贪污案外,一定还有好几倍未被发觉的贪污案。”

  7月18日他又在一篇题为《土匪的公道》的小评中说:“(土匪多)实际上官逼民反。”“如果地方官吏只知道刮地皮,以人民为刍狗,则人人都有做土匪的可能。”他还指出:“土匪尚知三不劫(不劫邮政人员、赈灾人员、河工人员),许多官吏实际比土匪还不如。”

  7月8日《人品的高下》一文中骂“军阀政客、市侩、大汉奸他们生活已甚优裕,本来用不着再作恶造孽了,却还从事于‘孤人之子,寡人之妻’的勾当。结果,他人固受其害,自己也弄得身败名裂,子孙遭殃。像这种人,损人不利己,毁灭自己、贻害人群,只好名之曰贼”!

  初生牛犊不畏虎,赵超构锋芒所向,国民党的中央执监委员、部院长官、省、市、县、乡、镇各级官吏、军队要员、驻外使节等等,以至社会名流、地痞恶霸,无所遁其形,一一暴露于公众之前,丑态百出。

  关心国难之外,赵超构十分关心民生疾苦,经常为百姓说话,反映他们饥寒、困苦的愿望,充分表现出他悲天悯人,勇于仗义执言的性格。

  1936年苏州一个大地主状诉二百九十户农民抗租的案子,引起他的注意,7月2日写了一篇《抗租》评论此事:“二百九十户农民所赖以生存的土地,竟垄断在一家地主手中。耕者无其田,有田者坐而食,这正是农民破产,社会不安的大原因。土地分配如果不获公平合理的解决,复兴农村永远是梦想。”

  1936年夏季的浙江定海渔民盐民与税警冲突,税警开枪打死打伤一百五十多人,造成流血惨案。赵超构在小评《定海大惨剧》中说:“这是经济重压下贫民铤而走险的现象,这在我国或许是通常现象。”

  此前不久的1935年5月22日,他曾以悲愤心情写过《六百人之死》一文,评论苏俄巨型飞机失事,死四百十六人,全世界为之震动,而山东淄川鲁大煤矿淹水,死六百工人,连抚恤也没有着落,还须向合股的日本方面“交涉”。这是中国人生命与外国人生命价值的一个比较,他呼吁:“煤矿公司必须赔偿,政府实业部应保障此后国内矿工的安全。”

  但这样的悲剧,中国几乎天天在演出。1936年7月南京有家通易信托公司倒闭,储户以平民居多,可怜节衣缩食储蓄的一点血汗钱,一去无回,除了要到各董事家去痛哭跪求乞怜之外,毫无别的索债办法。赵超构指出:“通易倒闭,中有许多舞弊,财部与法院理应派员调查,依法令董事股东负责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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