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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紧衣,终于出去啦

  边长曦虽然初衷是为了陈怡莎,但也不能罔顾他人,硬是让陈怡莎主揽大局,幸好陈怡莎也不想一直靠关系,她就重新拾起对陈怡莎的指导,主要分两个方面,一个是最可能地利用能量,做到高效率低浪费,另一个就是操控放出的水流,练习水鞭。

  日子在联系中过得飞快,水厂的事第二天就弄得差不多了,顾叙当晚回来也表示ok,边长曦和陈怡莎亲自跑去选好的店面进行装修和装饰,弄得尽善尽美。

  然后就是等待好时机。

  不知道是谁,泄露了诸葛云马要做丧尸研究的事,并且夸大事实危言耸听,把这个研究传得非常阴暗血腥,充满了不人道色彩和威胁性,诸葛云马的名声首次染上让他不愉快的色彩。

  接着葛建华儿子变成丧尸却被他偷偷豢养的消息也传出来,甚至有人惟妙惟肖地说有个人可以训练丧尸,这个消息也被传得非常难听不堪,但葛建华比总司令放得下身段,出来演绎了一段痛失爱子的慈父堕泪的感人情节,又隐射这一切都是政敌的阴谋和倾轧。葛建华的形象从此光明和高大不少。

  顾叙和邱风很忙,一整天都在忙这件事,调动了绝大多数的资源,和葛建华牢牢地站在一起。另一面也在朱轶铭的支援下,将江城近十万的好兵重新编制,并另外组建起正式武装队伍,并投入日常的防卫巡逻工作。有个晚上他们甚至都没回来。

  上层中层的目光都被这点吸引过去,然后这天一早,官方水厂出了故障,停业了。

  满水的人凄凄惶惶地堵了一条街,互相议论纷纷愁眉苦脸,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弄水吃用,这水厂出水虽然贵,但好歹也是个水源啊,于是街头和地底的私人水贩子们行情大涨。水系们的好日子来了!

  ……

  边长曦被顾叙早早敲门叫起的时候,还以为今天就是开张的良辰吉日,结果顾叙给了她一个袋子,说:“换上。吃过饭我们出发。”

  “唉?”

  他微微笑,神清气爽姿容端方:“不想出基地?”

  边长曦绝对是少有的盼着出基地历练锻炼操练自己的女性、辅助系异能者,听到能出基地干活了,她脸都一亮,瞌睡虫跑光,抓了顾叙手里的东西嘭的关上门:“很快!”

  以前想出基地倒还没什么顾虑,在诸葛云马那边盯上自己后,她连独自出门都不被允许了,别说单独出基地,今天终于等到了。

  她一番洗漱。拎出袋子里的东西瞧,是一套装束。

  一个贴身小马甲,一件外衣,两只护腕,一双靴子。一护膝,都是用似钢非钢的软皮制造而成,做工非常精细,似乎还参杂了其他的什么药水和材料,尤其外衣,有一半是另外一种极牢固的布料。装束穿上去轻薄柔软完全不妨碍动作,但对重要部位起到了保护作用。边长曦试了试这些料子刀枪难进,大力尖锐的撕扯也一时难撕破。

  她知道这是刘向洁用铁狗的皮制造出来的,除了物理防御,也不知道有其他作用没有。

  她先穿了件紧身t恤,外面套着马甲,再套上那件外衣。护膝护腕都藏在衣裤里面,为了配色,她挑了条暗灰色系的牛仔裤,虽然是牛仔裤,但布料很薄很软。弹性十足,既紧身又弹韧,也不怕再走路时勾扯到什么东西,她挺喜欢的。

  裤脚塞进靴子里,金属质感十足的沉暗靴子,在某些部位镶缝上亮目的银白标志,闪闪地反着光,很有感觉。

  一身质感紧绷,唯有上衣略显宽松,但胸口的拉链也是拉得鼓鼓的,胸脯有一点被绷住的感觉,倒是勾勒出优美靓丽的线条。

  边长曦在镜子前照了照,除了头发有些长,前面的碎发都盖过眉毛,并且胸口略紧有些别扭之外,其它都还满意。

  其实她的身高并不高,一米六出头六五都不到,只是骨架比较纤细单薄,有时候穿上有跟的鞋子看起来就有种修长高挑的错觉,换上了这身衣服就更有这种感觉,非常的利落潇洒。

  当然,前提是不要和高个子站在一起,比如隔壁那位。

  边长曦想了下,没有马上很夸张地拿出刀枪,就这么出去了,当然牛奶这个跟屁虫紧缀不舍,跟在她脚边碎碎步地晃动一肚子肥肉,长毛几乎直接蹭在地上,看得边长曦眼角直抽。

  最近顾叙忙,一拖再拖,这小东西的训练迟迟上不了日程,她真担心再这么下去这货就该得高血压什么的了。明明她已经很控制它的饮食了,连鲜牛奶都只能早饭喝一碗,吃得都是鱼虾蔬菜,肉都禁了。

  顾叙已在楼下,和几人在沙发上商谈:“……邱风阿培在家,邱云跟着我,老武和影子都准备好了么?我们这次……”

  边长曦脚步软和地走下楼,大家都很自然地转头,打招呼,致意,然后又继续,他们都已经完全适应了边长曦的存在,要在最初,同个屋檐下有个年轻女孩子总有那么点不自在不自然的感觉。

  顾叙的视线扫过,在某处停驻了半秒钟,然后说:“先吃饭,吃完再说。”

  顾叙走在后面,问:“这衣服穿得还好?”

  “不错,很舒服,是铁皮狗吗?”

  “嗯,全套都出自刘向洁之手,说是量身定做向你道谢,只是……”某处好像尺寸略小,顾少将不动声色实则颇不自在地移开眼,暗忖是否该叫她换一件。

  “什么?”边长曦等了半天没等到只是的下文。

  “没。”

  “哦……我们一会儿去哪里?多少人?”

  顾叙正色:“先吃饭。”

  吃完了,边长曦才知道他为什么要强调先吃饭了。离了饭桌,他第一句话就是:“听说过草侣飞猪吗?”

  边长曦一愣,这次没听说过,都前世是知道的。

  草侣飞猪,顾名思义是一种与草为伴、长着翅膀能飞的猪,变异猪。

  猪本是野猪,变异前中后不知是哪个时期,碰到了一种已经变异的植物,就是一样草,草缠绕在猪身上,尾端刺入其肥膘中,又从其背脊处钻出来,变成一把扇子似的翅膀,而另一端贴在野猪头盖骨上、眼中线上方,全长好像一道斑纹。

  其实不然,这飞猪最危险之处不是猪,而是这不知道什么名字的变异草。

  猪不过是力量奇大横冲直撞,而那草确实一沾上人就跟跗骨钉一样缠绕过来,放出腐蚀皮肤的液体,然后就和皮肉长在一起,发现得早还好,发现得迟就得割皮切肉才能保住一条命,再迟,这玩意儿就会跟对付猪一样,钻进人体,再钻出来,变成扇形的翅膀。

  边长曦胃里有些不适,心说幸好顾叙顾虑周到,先吃早饭,不然就没胃口了。

  说白了,那草算是一种寄生生物,不但地道笨蛋变异野猪的营养,还能得到豁出一切的保护。真不知该说野猪蠢,还是赞叹自然神奇。

  而那扇子是很好的制作武器的高级材料,野猪的牙齿皮肤骨头都有用,草也很有研究和提取意义。还有就是,猪肉据说很好吃。

  说据说,是因为边长曦没吃过。不是因为贵,好吧,这玩意儿却是很贵,主要是因为她觉得恶心,她吃过很多东西,生肉,腐烂发臭的变异兽,枯树上的烂木头和虫子,都勉强可以接受。但对这种寄生的产物却觉得很恶心,除非不吃就会死,否则绝对不碰。

  总而言之,草侣飞猪浑身是宝,很贵。这个时候,应该有人知道这蠢猪的价值,收购价还是很高的。

  她想了想,蠢猪似乎生活在一座山上,山头毒物颇多,怪石嶙峋,乔木灌木荆棘陈杂交错,很难行走,但各个海拔都有不同的变异或非变异动植物,是个很历练人也有很多好东西的地方。

  而草侣飞猪听着很唬人,其实正是因为弄得复杂了,所以攻击力并不强,只要小心点,狩猎还是比较容易的,很适合武大郎和影子练手,怕就怕周围环境不安全,被个什么东西来个偷袭,那就糟糕透了。

  这点可以通过人数和防御来弥补。

  她一边想,一边听顾叙解说完毕,问:“你不会把整座山给清场了吧?”

  顾叙云淡风轻:“那座山,有去无回居多,阿培提供了一些更容易狩猎的地方,就把人清走了。”

  啧啧,边长曦感慨,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一座山头。既给战友重伤复元后练习,一边也可以让其他人满山打猎去。

  让她想一想,那山上貌似还有不少中药。

  她记得昨日去中药种植园地帮忙移植药草进大棚,以防止突然降温损害药草,那时发现,所中的药草种类比较单一,而且都是小苗,要到能摘用入药,还没着呢。

  接下来,顾叙发了五色草粉末,让边长曦到山脚下就洒在衣服上,可以防蛇虫等毒害,然后就带着她和武大郎影子邱云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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