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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故人戏

第二卷 第五十四章 浮生四重恩(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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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侗文把她的头扳过去,亲她的嘴唇。

  轻轻重重,或是深深浅浅,凡和他亲热,他的专心致志,他的心不在焉,都能把你的魂引到他身上。古人说是花前月下、男欢女爱,就是这般氛围了。

  尤其他亲上片刻,会有意停一会,眯着眼,盯着你瞧。你分不清他瞧的是什么,是妆容,是容貌,还是皮下的骨血,眼内的精魂……

  “怎么走神了?”他低声问。

  “想到你把我送去留洋,给我的那封信,说‘如无必要,不宜再见’。”

  “是要秋后算账了?”他笑。

  “没有,只是回忆初见,像游园惊梦。”

  他笑:“哪里像了?”

  “我在园子里胡乱走,你凭空出现,是不是很像?”

  “那是傅家的园子,”他道,“就算有人凭空出现,那也是你,不是我。”

  倒也是。

  她回忆:“你当初在沈家园子里教训我的时候,想到过会有今日吗?”

  他摇头,坦白地说:“从未想过。”

  这个人,想听他真话他给假话,想听花言巧语,他又和你当真。

  “陪三哥睡一会。”他忽然暗示她。

  “不要了,楼上楼下好多人。”

  她推开他。

  “这也要生气?”他拽她的手腕。

  “你还不饿吗?”她挽起袖子,说,“谭先生和万安都在干活,也不要麻烦他们了,今日我来伺候你吃饭吧。”

  “我这一个大男人,要你伺候做什么?”傅侗文追上她,突然两手一抄,在她的惊呼声里,把她横抱着,走出去。

  万安听得惊呼,从天台探头下来:“三爷?”

  “三爷和三少奶奶吃早饭,忙你自己的。”傅侗文抱沈奚,沿楼梯向下走。

  “诶。”万安把脑袋缩回去。

  楼梯狭窄,还陡,她怕傅侗文脚下打滑,两人都要抱团滚下去,不能硬挣扎,只好由着他胡闹。厨房里用过早饭,两人被万安“赶回”二楼卧房,补眠到下午四点,万安急着敲门将一对新人叫醒。西装和衬衫熨烫好,她在衣柜里寻了件在纽约时订做的连身裙,这样的衣裳无法平日穿,今日派了用场。

  傅侗文请的朋友是那夜见过的,都是他的旧友和同学。

  等大伙陆续到了,全都围坐在一楼客厅里的圆餐桌旁,衣架上挂不下西装了,这些男人也不讲究,上衣要么搭在椅背上,要么丢到沙发里。

  沈奚跟着谭庆项在厨房帮忙,其实轮不到她,只是她怕应付这些公子哥,一个赛一个伶牙俐齿,稍有不慎被抓到把柄,就是一场调笑。

  “侗文,”有人道,“你在上海好几处的公馆,偏要住在这小公寓里,是图什么?”

  傅侗文把茶杯在桌上轻敲着,笑着说:“这公寓是我太太的,不是我的。”

  说话间,望一眼厨房门口。地上是个人影,裙角飘荡。

  “寄人篱下,很浪漫啊,侗文。”另外的人搭腔。

  在众人小声里,傅侗文把茶杯放下,对戴眼镜的男人认真道:“你若有空闲,北上一次。”

  “怎么?是有要紧的事?”对方收敛了笑容。

  “两件事,一件公事,一件私事。”

  沈奚端了两盘菜,西湖醋鱼和青蟹年糕,是谭庆项拿手的菜。

  “你带我一张支票和两箱金条北上,给周礼巡,款项的数目太大,需得你亲自走一趟。”

  “这好办,我这两日就安排北上路程和火车。”对方答应了。

  旁边人插话:“这么大一笔钱,是要办大好事了?”

  傅侗文快意一笑:“要组建参战军,我们也想要出军队去西方战场了。”

  这是个好消息。这两年虽然一直在输出劳工,参与这场世界大战,但总会怕那些西方大国战后会抵赖,到时不承认中国的贡献。如果有参战军,再好不过。

  “你如此一说,我迫不及待要北上了,就明晚吧。”戴眼镜的男人欢喜不已。

  “我是最好你早动身的。”傅侗文答。

  “替三哥把清和叫来。”他对沈奚说。

  “嗯。”

  沈奚到厨房间,让傅清和到客厅说话。

  傅清和穿着沈奚的衣裙,两条长辫盘着,立在桌畔,还像是未出阁的大姑娘:“三哥。”

  傅侗文颔首,对戴眼镜的男人道:“这回是我借着父亲病故,才让清和到上海奔丧。不管是生是死,在那位司令心里,这笔账是要算在我头上的。”

  “这我明白,清和的夫家不会善罢甘休的,你这里会不会有麻烦?”对方说。

  他摇头:“我不怕别的,只怕她长久在我身边,会暴露了行踪。”

  “三哥。”傅清和因他成亲的欢喜渐散了。

  “听三哥的安排,”傅侗文让她先不要说话,“我让翰二爷带你回去,还会给你一封信,你到了北京,见到辜家小姐,把信给她。”

  “幼薇姐?”

  “对,她结婚后,要跟丈夫去法国做外交官。你自幼和她要好,其实不用三哥的面子,你和她的交情也足够了。”

  傅侗文把准备好的信,递给傅清和:“信里有张支票,你连信一起给辜家小姐,她会帮你处理好一切。只是清和,你要好学一点,长久在那里居住,是要学法语的。”

  他看向沈奚:“这一点你嫂子是榜样,她的英语就是到伦敦学的,不过半年时间。”

  “逼一逼自己就好,”沈奚附和他的话,“生活所需的东西,学得很快的。”

  傅清和点头。

  远嫁过一次的人,对背井离乡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并不会过于忐忑,只是担心连累傅侗文:“若是他们找三哥……”

  “三哥是应付不来的人吗?”他反问。

  傅清和摇摇头,她最信任的就是他。

  “你没问题吧?”傅侗文看那位戴眼镜的仁兄。

  “小事情,”对方说,“明天我定了日程,电话给你说。”

  “好。”

  “我说,没正事了吧?”旁观的少爷们都等得及了,其中一位直接去厨房端了新菜上来,“快,快,我们是来吃喜酒的。”

  “没放香油呢!”谭庆项拿香油**追上来。

  谭庆项咕嘟咕嘟倒香油,另外一个自力更生开红酒,技术太差,万安瞧不下去了:“七爷,您交代一句就好,别糟蹋我们家三爷的好酒了。木塞烂了,回头怎么收啊。”

  “嘿……爷我替你干活,还被你教训啊?”

  大伙笑。

  开了红酒,傅侗文亲自给在座的人倒了一点:“昨晚喝得多了,今夜就这样吧。”

  “那不行,”不满的人撸起袖子,“来,有好酒都上来。”

  “他身体不好,要少喝。”沈奚脱口而出。

  “嫂子别急,他不能,我们能啊。”

  在笑声里,戴眼镜的仁兄举了杯,对沈奚敬酒:“今日也随侗文这里的辈分,叫你这姑娘一句嫂子。”

  “叫三少奶奶,这个好听。”傅侗文剥着盐焗花生,随口道。

  沈奚在桌下踢他的皮鞋,他咬着花生米,躲闪开。

  “好,三少奶奶。”

  沈奚端了酒杯,立身和她碰杯,她刚要喝,被对方压下杯口:“嫂子喜欢珍珠?”

  没来由的一句,她今天并没带任何首饰。

  沈奚不太放心地摸了摸耳垂,也是空的:“嗯,是。”

  “这样啊,”傅侗文右侧的人击掌,大笑,“找到源头了。”

  “我就说,一定是为了女人。”

  沈奚越发莫名,偏傅侗文镇定自若,啪地一声轻响,捏破花生,一低头,笑着剥。

  搞什么名堂?

  “嫂子是不知道,咱们傅家这位三爷,过去两年把北京城能见到的、值钱的珍珠都收走了,”有人为她解惑,“是——无所不用其极,手段卑劣至极啊!”

  “我们都知道,是为了个女人,”戴眼镜的仁兄接话道,“今日得以解惑,死也瞑目。”

  “那万一不是我呢……你们不是问坏事了?”

  “不可能的,一定是嫂子。”

  “前些日子我在北京,问过徐老四,他说了,当年在广和楼的送钱局里,嫂子就露面了。”

  傅侗文喝红酒,吃花生,好不自在,任他们追溯过往。

  沈奚脸皮薄,默默地喝了两口红酒,在大伙你一句我一句里脸愈发热。这些男人都比她大不少,一口一个嫂子叫得顺,拿着珍珠的事说,你来我往地逗他们。

  最后傅侗文拍拍手上的细碎:“差不多就可以了,也就今日不和你们计较。”

  “三哥这是护内了。”

  “侗文啊,你也就结婚这一回,还是新式的,让我们消遣消遣怎么了?”

  “酒都给你免了,你也差不多就可以了。”

  傅侗文也无奈,客是他请来的,新人喜宴都要被刁难。

  幸好男人们的话题多,不会只盯着这一处,后来话题转到别处了。

  “你们两个倒是来个新式的仪式啊,”大家觉出少了个环节,催促说,“至少要抱抱吧?象征式的。”

  傅侗文把她的手拉过去,两手合握在掌心里。

  这意思是,握握手就算了。

  原本是示意性的,可这一握握了许久,傅侗文彷若无人地望着她:“这算礼成了。”

  她轻“嗯”了声。

  两人在灯下,相视而笑,真有一点仪式性似的。

  她挣了两回,傅侗文终于放手了。在座的每个都娶了好几个姨太太,却和没见过世面一样,闹得厉害。谭庆项不喝酒,只负责做菜,后来闹就闹得凶了,他这个厨师很不安分,添油加醋着起哄,把在座的全灌醉了。满满挤了一屋子的人,横七竖八地没地方躺,万安一边抱怨着,一边把新晒的竹席铺在地板上,伺候诸位少爷休息。

  “这儿就不用你了,新郎官,”谭庆项拿了筷子,填补自己的胃,“上去吧,洞房去。”

  言罢拖长音一声叹:“好生羡慕啊,你个天煞孤星也有老婆了。”

  傅侗文拍拍他的肩,没安慰。

  没什么好安慰的,不过是自己看不开,为自己作了个茧。

  他们回到房间里,书桌上银色的小碟子里装满了糖果,还点了一对红蜡烛,床上的被褥来不及买新的大红色了,也是挑了接近的颜色。是喜房的样子。

  “简陋了点。”傅侗文打量着。

  “天天睡在这儿……还做什么表面文章啊。”她嘲笑他。

  “三哥刚要给你做点表面功夫,让你一说,倒是进退两难了。”他笑。

  要做什么?

  傅侗文牵她的手,让她在床边沿坐下。沈奚见他神秘地笑着,心想他今天笑得真是多,这样想结婚的好处还真是大。傅侗文把电灯揿灭,在黑暗里摸到床头壁灯的开关,打开来,屋里暗了不少。“你来,坐左边一些。”

  他弯腰到地上,右手到床下,拽出了一个皮箱子。

  两支蜡烛顶端的烛火在夜风里摇荡着,如同她的心。

  皮箱子在她脚尖前,敞开了。里头是一个个精巧的银制珠宝盒,全是一个样式定做的,傅侗文凭着印象将其中一个中等大小的拿到手上。

  他单膝跪地,如同西方骑士追求公主的姿态,面朝她,抬了铜扣,开盒。

  金色珍珠的项链,同式样耳夹,比游轮上送她的要大,每一颗珍珠都有拇指盖大小。

  东面壁灯,西面红烛烛火。

  他们像在密室内分享无价之宝的一对小夫妻,带着喜悦的心情,保持着安静。只是她的心,随项链上变幻的珠光,也在起伏变化着。

  “三哥不是个奢侈的人,唯独买这一箱子不手软,”他低声说,“因为是给你的。”

  “可你到上海前……和我都还没联系。”

  那些宾客们说,这都是过去两年买的,那时的他怎会想到,会和她重温鸳梦?

  他默然,过了会才说:“你是从傅家出去的,真要跟了别人,我也不能让你家得像个没家的孩子。假若我娶你,这些是聘礼,别人娶你,这些就是嫁妆。”

  沈奚心酸,眼也酸,低头,用手背压自己的眼睛:“你不要骗我今日哭。”

  傅侗文把首饰盒扣上,放到她手边,两只手在她眼下,一左一右地抹去她的眼泪。如同当初在胭脂巷般,低声笑说:“怎么就喜欢在过年和结婚的喜日子哭?”

  言罢,轻声取笑她:“还是个孩子。”

  他眼里有红烛,有窗外的夜空,她被他看着,总觉自己不止是身处新婚之夜。她也是归家的燕,山遥水远地找到他,找到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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