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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三章

 

  约法三章

  刘邦的大军打到了秦的都城咸阳城下。秦王子婴出城投降。刘邦进了咸阳便想住进皇宫。谋臣张良和大将樊哙劝告他说,贪图享受会失去民心,导致失败。刘邦接受了他们的劝告,就把宫廷里的珍宝财物都贴上封条,派人保管。自己带领部队退出了咸阳,驻扎在离城几十里的霸上。然后,刘邦把附近有名望的人都请来;对他们说:“这些年来,老百姓被秦朝的刑罚害苦了。人们只要聚在一起说句对秦朝不满的话,就要杀头;议论国事就要灭族,实在是太残暴了!现在我给大家约定三条法纪:一是杀人的必须偿命;二是无故伤害人的必须判罪,三是偷盗财物的要受惩罚(原文是‘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刘邦这三条法纪,简单明白,合情合理,大家一致拥护。有了这三条,混乱的咸阳城很快就安定下来了。

  成语“约法三章”就是由刘邦说的“与父老约,法三章耳”简化而成。“约”是约定;“法”是法律;“三章”就是三条。现在用时“三章”已不是实数,而是拿这个成语作比喻,指订立几条简单明白的条款来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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