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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八 成十六年,尽十八年

 

  【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无传。记寒过节,冰封著树。“雨木冰”,如字,《公羊传》曰“雨而木冰也”,旧子付反。著,直略反。)

  [疏]“正月雨木冰”。

  ○正义曰:正月,今之仲冬,时犹有雨,未是盛寒。雨下即著树为冰,记寒甚之过其节度。《公羊》、《穀梁》皆云“雨而木冰”,是冰封著树也。今世时有之,皆寒甚所致也。

 

  夏,四月,辛未,滕子卒。不书名,未同盟。

  郑公子喜帅师侵宋。喜,穆公子子罕也。

  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无传。

  晋侯使栾黡来乞师。将伐郑。黡,栾书子。黡,於斩反;徐,於玷反。

  [疏]注“黡,栾书子”。

  ○正义曰:十八年悼公之入,黡尚为公族大夫,此时栾书尚在,黡未为卿,而得名见经者,襄二十九年,郑公孙段未为卿而见经,杜云:“盖以摄卿行”,然则此亦当以摄卿故书。

 

  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楚子、郑师败绩。楚师未大崩,楚子伤目而退,故曰“楚子败绩”。鄢陵,郑地,今属颍川郡。鄢,谒晚反,又於建反。

  [疏]注“楚师”至“败绩”。

  ○正义曰:此战楚师未至於败,而楚子身伤,故书“楚子败绩”也。泓之战宋公伤股,师亦败绩,故书师败,而不书宋公败也。君将不言帅师,以君重於师也。战陈以师相敌,死亡既多,举师为重,故师败君伤者,唯书师败而已,不复书君身败也。刘炫又云:“若君将被杀获者,复以杀获者为重,既书师败,又书杀获。即韩之战获晋侯,大棘之战获华元,鸡父之战获胡沈之君是也。”

 

  楚杀其大夫公子侧。侧,子反。背盟无礼,卒以败师,故书名。

  秋,公会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沙随,宋地。梁国宁陵县北有沙随亭。不见公。不及鄢陵战故。不讳者,耻轻於执止。

  [疏]注“不及”至“执止”。

  ○正义曰:诸公被执者,皆讳不书执。此会晋侯不肯见公,不讳之者,公为国内有故,不及战期,虽不见公,非公之罪。是为耻轻於执止,故直书之,以示谏公之意,冀公改过,无后犯。及归,书“公至自会”,以无罪,不讳,故依法告庙也。

 

  公至自会。无传。

  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人伐郑。尹子,王卿士。子,爵。

  曹伯归自京师。为晋侯所赦,故书归。诸侯归国,或书名,或不书名,或言归自某,或言自某归,无传义例,从告辞。

  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苕丘,晋地。舍之苕丘,明不以归。不称行人,非使人。苕音条。使,所吏反。

  [疏]注“苕丘”至“使人”。

  ○正义曰:昭十三年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此言舍之苕丘,明其不以归也。大夫因使被执,无罪者则书行人,以见无罪。於时行父从公伐郑,在军见执,虽则无罪,不称行人,以其非使人故也。季孙意如得释而归,书“意如至自晋”,此行父得释,不书“至”者,《释例》曰:“贾氏以为书执行父,舍于苕丘,言失其所。不书至者,剌晋听谗执之,示巳无罪也。案传囚之苕丘,以别晋都,无义例也。公待于郓,与行父俱归,厌於公尊,故不书行父至耳。若欲示无罪,则宜於执见义,今既直书其执,处绝不书至,乃所以示终於见执,非示无罪也。”《穀梁》以行父至不致者,为公在故,与杜义合也。

 

  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公未归,命国人逐之。

  十有二月,乙丑,季孙行父及晋郤犨盟于扈。晋许鲁平,故盟。

  公至自会。无传。伐而以会致,史异文。

  乙酉,剌公子偃。鲁杀大夫皆言剌,义取於《周礼》三剌之法。剌,本又作刾,七赐反;《尔雅》云,杀也。

  【传】十六年,春,楚子自武城使公子成以汝阴之田求成于郑。(汝水之南,近郑地。近,附近之近。)郑叛晋,子驷从楚子盟于武城。(为晋伐郑起。)

  夏,四月,滕文公卒。

  郑子罕伐宋,滕,宋之与国。郑因滕有丧而伐宋,故传举滕侯卒。侵、伐,经、传异文,经从告,传言实。他皆放此。宋将鉏、乐惧败诸汋陂。败郑师也。乐惧,戴公六世孙。将鉏,乐氏族。鉏,仕鱼反;徐音在鱼反。汋,七药反;徐音酌,一音市药反。陂,彼宜反。

  [疏]注“乐惧”至“氏族”。

  ○正义曰:乐惧是戴公六世孙,《世本》有文也。将鉏为乐氏之族,不知所出。杜《谱》於乐氏之下乐鉏、将鉏为一人。传无乐鉏之文,不知其故何也?

 

  退,舍於夫渠,不儆。宋师不儆备。夫音扶。儆,京领反。郑人覆之,败诸汋陵,获将鉏、乐惧。宋恃胜也。汋陂、夫渠、汋陵,皆宋地。覆,徐敷目反,一音扶又反,又芳又反。

  卫侯伐郑,至于鸣雁,为晋故也。鸣雁,在陈留雍丘县西北。为,于伪反。

  晋侯将伐郑。范文子曰:“若逞吾愿,诸侯皆叛,晋可以逞。逞,快也。晋厉公无道,三郤骄。故欲使诸侯叛,冀其惧而思德。若唯郑叛,晋国之忧,可立俟也。”栾武子曰:“不可以当吾世而失诸侯,必伐郑。”乃兴师。栾书将中军,士燮佐之;代荀庚。

  [疏]“栾书”至“燮佐之”。

  ○正义曰:《晋语》云:“鄢陵之役,晋伐郑,荆救之。栾武子将上军,范文子将下军。”与此异者,彼孔晁注云:“上下,中军之上下也。传曰:‘栾书将中军,士燮佐之。’又曰:‘栾、范以其族夹公行。’”引此为正。是彼谓分中军为二,将将上而佐将下。

 

  郤锜将上军,代士燮。荀偃佐之;代郤锜。偃,荀庚子。韩厥将下军;郤至佐新军。荀罃居守。荀罃,下军佐。於是郤焠代赵旃将新军,新上下军罢矣。守,手又反。

  [疏]注“荀罃”至“罢矣”。

  ○正义曰:十三年传云:“韩厥将下军,荀罃佐之”,又此年末传云“知武子将下军,郤犨将新军”,是其文也。三年作六军,其新三军将佐六人皆赏鞍之功,死亡不复存,至此唯有韩厥在耳。郤至佐新军,不言中下,是新军唯一知新上下军於是罢矣。

 

  郤犨如卫,遂如齐,皆乞师焉。栾黡来乞师,孟献子曰:“有胜矣。”卑让有礼,故知其将胜楚。戊寅,晋师起。郑人闻有晋师,使告于楚,姚句耳与往。句耳,郑大夫。与往,非使也。为先归张本。句,古侯反。与音预。使,所吏反。楚子救郑。司马将中军,子反。令尹将左,子重。右尹子辛将右。公子壬夫。过申,子反。入见申叔时,叔时老,在申。过,古禾反。曰:“师其何如?”对曰:“德、刑、详、义、礼、信,战之器也。器,犹用也。德以施惠,刑以正邪,详以事神,义以建利,礼以顺时,信以守物。民生厚而德正,财足则思无邪。邪,似嗟反,注皆同。用利而事节。动不失利,则事得其节。时顺而物成,群生得所。上下和睦,周旋不逆,动顺理。求无不具,下应上。应,应对之应。各知其极。无二心。故《诗》曰:‘立我烝民,莫匪尔极。’烝,众也。极,中也。《诗·颂言》先王立其众民,无不得中正。烝,之乘反,注同。

  [疏]注“烝众”至“中正”。

  ○正义曰:“烝,众”,《释诂》文。“极,中”,常训也。《诗·颂·思文》之篇,美后稷之德。《周语》云“昔我先王世后稷”,故杜以先王言之,言先王后稷立其众人,无不得其中正也。当尧之末,洪水滔天,人不粒食皆失其正性,后稷教人耕稼以养之,各复本性,故无不得中正也。

 

  是以神降之福,时无灾害,民生敦厖,和同以听,敦,厚也。厖,大也。厖,莫降反。

  [疏]注“敦,厚。厖,大也”。

  ○正义曰:皆《释诂》文也。言人之生计,若财物足,皆丰厚而多大。《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让生於有馀,争生於不足。”是其人生厚大,则心和而听上命也。

 

  莫不尽力以从上命,致死以补其阙,阙,战死者。此战之所由克也。今楚内弃其民,不施惠。而外绝其好;义不建利。好,呼报反。渎齐盟,不详事神。渎,徒木反。而食话言;信不守物。话,户快反。奸时以动,礼不顺时。周四月,今二月,妨农业。奸音干,本或作干。

  [疏]注“礼不”至“农业”。

  ○正义曰:沈氏云:“晋亦奸时,所以无天殃者,以郑既有罪,晋人讨之,楚党有罪之郑,故独谓之奸时。”

 

  而疲民以逞。刑不正邪,而苟快意。疲,本亦作罢,音皮,下注同。

  [疏]注“刑不”至“快意”。

  ○正义曰:《鲁语》曰:“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故大者陈之原野,小者致之朝市。”则征伐之刑,刑之大者,“刑不正邪,而苟快意”,正谓伐晋是也。此六句言楚无上六事,随便而言,故与上不次。服虔以“外绝其好”为刑不正邪也,“食话言”为义不建利也,“疲民以逞”为信不守物也。杜以“食话言”是言之不信也,快意征伐是刑之失所也,故不从旧说。

 

  民不知信,进退罪也。人恤所底,其谁致死?底,至也。底,徐音旨,又之履反。

  [疏]注“底”至“也”。

  ○正义曰:底声近至故为至也,在上之信不著於人,号令无常,动情恣意,或乍东乍西,或欲迟欲速,每事如此,不可测量,人不知信,进退获罪,人人各忧其身,不知性命所至,谁肯致死战也?

 

  子其勉之!吾不复见子矣。”言其必败不反。复见,一本无复字。复,扶又反。

  [疏]“对曰”至“子矣”。

  ○正义曰:叔时此对,首尾相成。先举六名,云“战之器也”,言有此六事,乃可以战,若器用然也。自“德以施惠”至“信以守物”,辨六事施用之处也。自“民生厚”至“所由克”,言能用六事得战胜之意也。自“今楚内弃其民”至“疲民以逞”,言楚不行六事也。“民不知信”以下言楚必败之意也。德者,得也,自得於心,美行之大名。有大德者以德抚人,是德用之以施恩惠也。有奸邪者断以刑罚,是刑用之以正邪辟也。详者,祥也,古字同耳。《释诂》云:“祥,善也。”李巡曰:“祥,福之善也。事神得福,乃名为祥。”是祥用之以事神也。义者,宜也,物皆得宜,利乃生焉,故义所以生立利益也。礼者,履也,其所践履,当识时要,故礼所以顺时事也。言而无信,物将散矣,故信所以守群物也。人君用此道以抚下民,民之生计丰厚,财用足,则民之德皆正矣。德谓人之性行。《论语》云:“民德归厚矣”,即是正也。此一句覆上“德以施惠”。由上施恩惠,故民生计丰厚也,财用有利益,而每事得节,饥则有食,寒则有衣,其事皆得节矣此一句覆上“义以建利”也。政不扰民,时节皆顺,春种夏耨,而物得成矣。此一句覆上“礼以顺时”也。自上及下,和睦相亲,周旋运转,不有违逆,上之所求,下无不具,下民自知其中,无复二心。故《诗》美先王成立我之众民,无不於女先王得其中正,言先王善养下民,使得中也。自“上下和睦”以下,至“莫匪尔极”,总论在上德、义、礼三事,以教於下,则在下之人皆无邪恶,以信自守,即包上“刑以正邪”“信以守物”二句也。圣王先成於民,而后致力於神,民既如此,是以明神下之福祐,时无水旱灾害。此覆上“详以事神”也。故下民生计皆丰厚而多大,人皆和同其心以听进止,无不尽已之力以从上命,战陈之上,有被杀伤者,皆致其死命,以补其空阙之处,此战之所由得而胜也。今楚内弃其国内之民,不行施惠,是无德也;外绝其邻国之好,不得其利,是无义也;与晋结盟,而复背之,贯渎齐同之盟,是无详也;与人要言,今背其语,食消善言,是无信也;夏之二月,农事正烦,奸犯时节,而动兵伐人,是无礼也;晋人无罪,苟欲伐之,疲劳下民,以快己欲,是无刑也。六事皆无,是无器也。无器而战,其可胜乎?上若有信,民知所適;上既无信,不知所从,从前言则违后令,从后令则背前言。人既不知在上之信,其进与退皆得罪也。人人忧其所至,不知已之性命将至何处,其谁肯致死而战也?子其勉力为之。此行也必败,吾不复得见子矣。知其必死,与之长诀也。

 

  姚句耳先归,子驷问焉。对曰:“其行速,过险而不整。速则失志,不思虑也。不整,丧列。志失列丧,将何以战?楚惧不可用也。”五月,晋师济河。闻楚师将至,范文子欲反,曰:“我伪逃楚,可以纾忧。纾,缓也。丧,息浪反,下同。纾音舒。夫合诸侯,非吾所能也,以遗能者,我若群臣辑睦以事君,多矣。”武子曰:“不可!”六月,晋、楚遇於鄢陵。范文子不欲战。郤至曰:“韩之战,惠公不振旅;众散败也。在僖十五年。遗,唯季反,下注“问遗也”同。辑,又作集,音同。亦七入反。箕之役,先轸不反命;死於狄也。在僖三十三年。邲之师,荀伯不复从,荀林父奔走,不复故道。在宣十二年。从,徐子容反,音或如字。皆晋之耻也。子亦见先君之事矣。见先君成败之事。今我辟楚,又益耻也。”文子曰:“吾先君之亟战也,有故。亟,数也。亟,去吏反。数,所角反。秦、狄、齐、楚皆彊,不尽力,子孙将弱。今三彊服矣,齐、秦、狄。敌楚而已。唯圣人能外内无患。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骄亢则忧患生也。亢,苦浪反。盍释楚以为外惧乎?甲午晦,楚晨压晋军而陈。压,笮其未备。盍,户腊反。压,於中反;徐於辄反。陈直觐反下及注皆同。笮,侧百反。军吏患之。范匄趋进,匄,士燮子。匄本又作丐,古害反。曰:“塞井夷灶,陈於军中,而疏行首。疏行首者,当陈前决开营垒为战道。行,户郎反,一音如字,注同。垒,力轨反。晋、楚唯天所授,何患焉?”文子执戈逐之,曰:“国之存亡,天也,童子何知焉?”栾书曰:“楚师轻窕,固垒而待之,三日必退。退而击之,必获胜焉。”郤至曰:“楚有六间,不可失也。其二卿相恶,子重、子反。窕,敕彫反,又敕吊反。恶如字,又乌路反。王卒以旧,罢老不代。卒,子忽反,下皆同。郑陈而不整,不整列。蛮军而不陈,蛮夷从楚者不结陈。陈不违晦,晦,月终,阴之尽。故兵家以为忌。

  [疏]注“晦月”至“忌”。

  ○正义曰:日为阳精,月为阴精。兵尚杀害,阴之道也,行兵贵月盛之时,晦是月终,阴之尽也,故兵家以晦为忌,不用晦日陈兵也。昭二十三年七月,戊辰晦,吴败楚师于鸡父,吴犯兵忌而战胜者,杜云:“违兵忌晦战,击楚所不意,彼知楚有可败之机,晦是兵家所忌,原楚之情,必以吴为不动,故以晦日掩之,击楚不备故也。”

 

  在陈而嚣,嚣,喧哗也。嚣,许骄反,徐读曰嗷,五高反,注及后同。喧,本又作諠,况元反。哗,本又作譁,音华。合而加嚣。陈合宜静,而益有声。各顾其后,莫有斗心;人恤其所底。旧不必良,以犯天忌,我必克之。”楚子登巢车,以望晋军。巢车,车上为橹。巢,《说文》作轈,云:兵车高如巢,以望敌也;《字林》同。橹音鲁。

  [疏]注“巢车,车上为橹”。

  ○正义曰:《说文》云:“轈,兵高车加巢,以望敌也。”橹,泽中守草楼也。是巢与橹俱是楼之别名。

 

  子重使大宰伯州犁侍于王后。州犁,晋伯宗子,前年奔楚。大宰,音泰,官名,大者多同,以意求之。王曰:“骋而左右,何也?”骋,走也。曰:“召军吏也。”“皆聚於中军矣。”曰:“合谋也。”“张幕矣。”曰:“虔卜於先君也。”虔,敬也。幕音莫。“彻幕矣。”曰:“将发命也。”“甚嚣,且尘上矣。”曰:“将塞井夷灶而为行也。”夷,平也。上,时掌反。行,户郎反,下“夹公行”同。“皆乘矣,左右执兵而下矣。”曰:“听誓也。”左,将帅。右,车右。乘,绳证反,下同。将,子匠反,下“去将”同。帅,所类反,下“元帅”同。

  [疏]注“左,将帅。右,车右”。

  ○正义曰:兵车为元帅在中,御者在左也;其馀将帅,皆御者在中,将帅在左也。左右执兵而下,唯御者持车不下耳。

 

  “战乎?”曰:“未可知也。”“乘而左右皆下矣。”曰:“战祷也。”祷,请於鬼神。祷,丁老反,或丁报反。伯州犁以公卒告王。公,晋侯。苗贲皇在晋侯之侧,亦以王卒告。贲皇,楚斗椒子。宣四年奔晋。贲,扶云反。皆曰:“国士在,且厚,不可当也。”晋侯左右皆以伯州犁在楚,知晋之情。且谓楚众多,故惮合战。与苗贲皇意异。惮,徒旦反。

  [疏]注“晋侯”至“意异”。

  ○正义曰:服虔以此“皆曰”之文,在州犁、贲皇之下,解云:“贲皇、州犁皆言曰,晋、楚之士皆在君侧,且陈厚,不可当。以为州犁言晋彊,贲皇言楚彊,故云“皆曰”也。若如服言,贲皇既言楚不可当,何故复请分良以击其左右?故杜不用其说。晋侯左右皆为此言,以惮伯州犁耳。

 

  苗贲皇言於晋侯曰:“楚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请分良以击其左右,而三军萃於王卒,萃,集也。萃,似醉反。必大败之。”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震下坤上,复,无变。

  [疏]注“震下”至“无变”。

  ○正义曰:《说卦》:“震为雷,坤为地。”《复·象》曰:“雷在地中,复。”服虔云:“复,反也。阴盛於上,阳动於下,以喻小人作乱於上,圣人兴道於下,万物复萌,制度复理,故曰复也。其筮六爻无变者,故言其所遇之卦而已。

 

  曰:‘南国⻊戚,射其元王,中厥目。’此卜者辞也。复,阳长之卦。阳气起子,南行推阴,故曰南国蹙也。南国势⻊戚,离受其咎。离为诸侯,又为目阳气激南,飞矢之象。故曰:“射其元王,中厥目。”⻊戚,子六反。射,食亦反,注及下“射之”同。中,丁仲反,注同。长,丁丈反。激,古狄反。

  [疏]注“此卜”至“厥目”。

  ○正义曰:此实筮也,而言卜者,卜筮通言耳。此既不用《周易》,而别为之辞,盖卜筮之书,更有此类,筮者据而言耳。服虔以为阳气触地射出,为射之象,杜以阳气激南,为飞矢之象,二者无所依冯,各以意说,得失终於无验,是非无以可明。今以杜言离为诸侯者,案《礼器》云:“大明生於东,君西酌牺象。”郑玄云:“象日出东方而西行也。”《诗·邶·柏舟》郑笺云:“日,君象也。”《说卦》:“离为日。”故为诸侯。

 

  国⻊戚、王伤,不败何待?”公从之。从其言而战。有淖於前,淖,泥也。淖,乃孝反;徐,徒较反。乃皆左右相违於淖。违,辟也。步毅御晋厉公,栾针为右。步毅即郤毅。彭名御楚共王,潘党为右。石首御郑成公,唐苟为右。栾、范以其族夹公行,二族强,故在公左右。共音恭。夹,古洽反。

  [疏]注“二族”至“左右”。

  ○正义曰:刘炫云:“族者,属也。属谓中军,以中军夹公耳,非谓宗族之兵。”今知非者,杜云“二族”者,顺传之文,无明言宗族之事,刘诬杜以为宗族,妄规其过,非也。

 

  陷於淖。栾书将载晋侯,针曰:“书退!国有大任,焉得专之?在君前,故子名其父。大任,谓元帅之职。焉,於虔反。

  [疏]“国有”至“专之”。

  ○正义曰:言国有元帅之大任,何得专意废之,而为御也。

  ○注“在君”至“其父”。

  ○正义曰:《曲礼》曰:“父前子名,君前臣名。”郑玄云:“对至尊,无大小,皆相名。”以君至尊,为在君前,故子名其父。

 

  且侵官,冒也;载公为侵官。冒,莫报反,徐莫比反。失官,慢也;去将而御,失官也。离局,奸也。远其部曲为离局。离,力志反,注同。远,于万反。有三罪焉,不可犯也。”乃掀公以出於淖。掀,举也。掀,徐许言反,云捧毂举之,则公轩起也;一曰掀,引也,胡根反,一音虚斤反;《字林》云,举出也,火气也;又丘近反。

  [疏]注“掀举也”。

  ○正义曰:《说文》云:“掀,举出也。”公在於淖,知掀当训为举也。

 

  癸巳,潘尫之党与养由基蹲甲而射之,彻七札焉。党,潘尫之子。蹲,聚也。一发达七札,言其能陷坚。尫,乌黄反。之党,一本作潘尫之子党。案注云:“党,潘尫之子也。”则传文不得有“子”字,古本此及襄二十三年“申鲜虞之传挚”,皆无“子”字。蹲,在尊反,徐又在损反,一音才官反。札,侧八反,徐侧乙反。

  [疏]“潘尫之党”。

  ○正义曰:潘尫之子,其名为党。襄二十三年“申鲜虞之传挚”,辞与此同,古人为文略言耳。

 

  以示王,曰:“君有二臣如此,何忧於战?”二子以射夸王。夸,苦瓜反。王怒曰:“大辱国!贱其不尚知谋。知音智。诘朝尔射,死艺!”言女以射自多,必当以艺死也。诘朝,犹明朝,是战日。朝如字,注同。女音汝。吕锜梦射月,中之,退入於泥。吕锜,魏锜。射,食亦反,下至“使射吕锜”皆同。占之,曰:“姬姓,日也;周世姬姓尊。异姓,月也,异姓卑。必楚王也。射而中之,退入於泥,亦必死矣!”锜自入泥,亦死象。中,丁仲反,下及注皆同。及战,射共王,中目。王召养由基,与之两矢,使射吕锜。中项,伏弢。弢,弓衣。项,户讲反。弢,他刀反。以一矢复命。言一发而中。郤至三遇楚子之卒,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疾如风。楚子使工尹襄问之以弓,问,遗也。

  [疏]注“问,遗也”。

  ○正义曰:遗人以物,谓之为问。问弦多以琴,问子贡以弓,《论语》云:“问人於他邦”,皆是也。

 

  曰:“方事之殷也,殷,盛也。有韎韦之跗注,君子也。韎,赤色。跗注,戎服,若袴而属於跗,与袴连。韎,莫拜反,又音妹,徐莫盖反。跗,方于反。注,之树反。袴,苦故反。属,章玉反。

  [疏]注“韎赤”至“袴连”。

  ○正义曰:郑玄《诗》笺云:“韎,茅蒐染也。”韎声也。韦昭云:“茅蒐,今绛草也。急疾呼芽蒐成韎也。”茅蒐即今之蒨也。贾逵云:“一染曰韎。”《释器》云“一染谓之縓”,谓一入赤为浅赤色也。跗注,兵戎之服,自要以下而注於脚。跗谓属袴於下与跗相连。《周礼·司服》:“凡兵事,韦弁服。”郑玄云:“韦弁,以韎韦为弁,又以为衣、裳。晋郤至衣韎韦之跗注是也。”《郑志》以跗当为幅,谓裁韦若布帛之幅相缝属。郑言“以为衣、裳”,则衣、裳不连。《聘礼》:“君使卿韦弁,归饔饩。”郑玄云:“其服盖韎布以为衣而素裳。”郑以彼非戎事,当为素裳,明衣、裳不连。跗,杜言连者,谓要脚连耳。若然,在军之服,其色皆同耳。谓均服振振,上下同色。郤至与众同服,所以独见识者,礼法虽有此服,军士未必尽然,郤至服必鲜华,故楚王偏识之。

 

  识见不穀而趋,无乃伤乎?”恐其伤。郤至见客,免胄承命,曰:“君之外臣至,从寡君之戎事,以君之灵,间蒙甲胄,间,犹近也。近如字,一本或作与,音预。不敢拜命。介者不拜。介音界。

  [疏]注“介者不拜”。

  ○正义曰:《曲礼》云:“介者不拜,为其拜而蓌拜。”郑玄云:“蓌则失容节,蓌犹笮也。”虑其笮甲折。

 

  敢告不宁,君命之辱。以君辱赐命,故不敢自安。

  [疏]注“以君”至“自安”。

  ○正义曰:刘炫以为:“楚王云‘无乃伤乎’,恐其伤也;答云‘敢告不宁’,告其身不伤耳。魏犨云‘不有宁也’,以伤为宁,此与魏犨相似。”今知不然者,案僖二十八年魏焠云:“以君之灵不有宁也。谓不有被伤以自宁也。知不与彼同者,以彼云“不有宁”,谓不有损伤,此直云“不宁”,既无“有”字,又先无被伤之状,与魏犨不同也。案检杜注,“敢告不宁君命之辱”宜连读之,若“敢告不宁”别自为句,则“君命之辱”一句零行无所依附,故知与彼不同。刘君不寻此意,以为与魏犨相似,而规杜,非也。

 

  为事之故,敢肃使者。”言君辱命来问,以有军事不得答,故肃使者,肃,手至地,若今撎。为,于伪反。使,所吏反,注及下同。撎,伊志反,揖也;《字林》云,举首下手也。

  [疏]注“言君”至“今撎”。

  ○正义曰:《周礼·大祝》:“辨九拜,九曰肃拜。”郑司农云:“肃拜,但俯下手,今时撎是也。”《说文》云:“撎,举首下手也。”其势如今揖之小别。《晋宋仪注》:“贵人待贱人,贱人拜,贵人撎。”

 

  三肃使者而退。晋韩厥从郑伯,从,逐也。其御杜溷罗曰:“速从之!其御屡顾,不在马,可及也。”韩厥曰:“不可以再辱国君。”乃止。二年鞍战,韩厥已辱齐侯。溷,户昏、户本二反。郤至从郑伯,其右茀翰胡曰:“谍辂之,余从之乘,而俘以下。”欲遣轻兵单进以距郑伯车前,而自后登其车以执之。茀,府勿反。翰,徐音韩。谍音牒。辂,五嫁反。乘,绳证反。轻,遣政反,又如字。

  [疏]注“欲遣”至“执之”。

  ○正义曰:《说文》云:“谍,军中反间也。”兵书有反间之法,谓诈为敌国之人,入其军中,伺候间隙以反告己军,令谓之细作人也。此欲令谍迎郑伯,则非一人细作,於时郑伯退走,故杜以为轻兵单进,绕郑伯之前,逆距郑伯,使郑伯前视轻兵,不复顾后,得自后登其车以执之也。郑军乱走,轻兵独出其间,亦谍之类,故翰胡得以谍言之。

 

  郤至曰:“伤国君有刑。”亦止。石首曰:“卫懿公唯不去其旗,是以败於荧。”乃内旌於弢中。荧战在闵二年。去,起吕反。荧,户扃反。旌音精。

  [疏]“内旌於弢中”。

  ○正义曰:旌谓郑伯所建之旗,弢是盛旌之囊也。《周礼》“全羽为旞,析羽为旌”,谓空建鸟羽者也。但九旗竿首,皆有析羽,故旌为之总名,故此传郑伯与子重所建皆以旌言之,其郑伯所建,当是交龙之旂,子重所建,当是熊虎之旗。《周礼》:“中秋,教治兵,辨旗物,诸侯载旂,军吏载旗。”郑玄云:“军吏,诸军帅也。凡旌旗,有军众者画异物,无者帛而已。”子重为将,自然当建熊虎之旗。

 

  唐苟谓石首曰:“子在君侧,败者壹大。我不如子,子以君免,我请止。”乃死。败者壹大,谓军大崩也。言石首亦君之亲臣而就御,与车右不同。故首当御君以退,己当死战。楚师薄於险,薄,迫也。叔山冉谓养由基曰:“虽君有命,为国故,子必射。”王有“死艺”命。冉,如炎反。为,于伪反。射,食亦反。乃射,再发,尽殪。叔山冉搏人以投,中车,折轼。晋师乃止。言二子皆有过人之能。发如字,徐音废。殪,於计反。搏音博。中,丁仲反。所,之设反,又市列反。轼音式。囚楚公子茷。为郤至见谮张本。茷,扶废反。

  [疏]“囚楚公子茷”。

  ○正义曰:《晋语》谓之王子发钩,盖一名一字也。

 

  栾针见子重之旌,请曰:“楚人谓夫旌,子重之麾也,彼其子重也。曰臣之使於楚也,子重问晋国之勇,臣对曰:‘好以众整。’曰:‘又何如?’又问其馀。夫音扶。麾,许危反。日,人实反。使,所吏反,下“免使者”同。好,呼报反,下及注皆同。臣对曰:‘好以暇。’暇,閒暇。閒音闲。今两国治戎,行人不使,不可谓整;临事而食言,不可谓暇。食好整之言。使,所吏反,又如字。请摄饮焉。”摄,持也。持饮往饮子重。往饮,於鸩反。公许之。使行人执榼承饮,造于子重,承,奉也。榼,苦腊反。造,七报反,曰:“寡君乏使,使针御持矛,御,侍也。是以不得犒从者,使某摄饮。”于重曰:“夫子尝与吾言於楚,必是故也。不亦识乎?”知其以往言好暇,故致饮。犒,苦报反。从才用反。受而饮之,免使者而复鼓。免,脱也。复,扶又反,注及下同。旦而战,见星未已。子反命军吏察夷伤,夷亦伤也。

  [疏]注“夷亦伤也”。

  ○正义曰:服虔云:“金创为夷。”杜以战用五兵,唯殳无刃,所言伤者,皆刃伤也,何须於此独辨金木?故知夷亦伤也,复言之耳。

 

  补卒乘,补死亡。乘,绳证反,下同。缮甲兵,缮,治也。展车马,展,陈也。陈如字。鸡鸣而食,唯命是听。复欲战。晋人患之。苗贲皇徇曰:“蒐乘、补卒,蒐,阅也。徇,似俊反。蒐,所留反。秣马、利兵,秣,穀马也。秣音末。脩陈、固列,固,坚也。陈,直觐反,又如字。蓐食、申祷,申,重也。蓐音辱。重,直用反。明日复战!”乃逸楚囚。逸,纵也。纵,子用反。王闻之,召子反谋。穀阳竖献饮於子反,子反醉而不能见。穀阳,子反内竖。见,贤遍反。

  [疏]注“穀阳,子反内竖”。

  ○正义曰:郑玄云:“竖,未冠者之名。”故杜以为内竖也。案《吕氏春秋》云:“荆共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荆师败,共王伤。临战,司马子反渴而求饮,竖阳穀操酒而进之,子反曰:‘却酒也。’竖阳穀曰:‘非酒也。’子反曰:“却酒也。’竖阳穀又曰:‘非酒也。’子反受而饮之。子反之为人也,嗜酒,甘而不能绝於口,醉。战既罢,共王欲复战,而谋使召司马子反,子反辞以心疾。共王驾往视之,入幄中,闻酒臭而还,曰:‘今日之战,不穀亲伤,所恃者司马也。而司马又若此,不穀无与复战矣。’於是遂罢师去之,斩司马子反以为戮。”与此不同者,传依简牍本纪,彼采传闻异辞,所说既殊,其文亦异。

 

  王曰:“天败楚也夫!余不可以待。”乃宵遁。晋入楚军,三日穀。食楚粟三日也。夫音扶。三日穀,本或作“三日馆穀”,误也。范文子立於戎马之前,曰:“君幼,诸臣不佞,佞,才也。君幼,本或作“君幼弱”。何以及此?君其戒之!戒勿骄。《周书》曰:‘惟命不于常。’有德之谓。”《周书·康诰》。言胜无常命,唯德是与。

  [疏]注“周书”至“是与”。

  ○正义曰:周公称成王之命,告康叔以此言也。唯上天之命,不常於一人也,言善则得之,恶则失之,唯有德者,於是与之。

 

  楚师还,及瑕,瑕,楚地。王使谓子反曰:“先大夫之覆师徒者,君不在。谓子玉败城濮时,王不在军。覆,芳服反。子无以为,过不穀之罪也。”子反再拜稽首曰:“君赐臣死,死且不朽。王引过,亦所以责子反。臣之卒实奔,臣之罪也。”子重复谓子反曰:“初陨师徒者,而亦闻之矣。盍图之!”闻子玉自杀。终二卿相恶。卒,从此已前皆子忽反。陨,于敦反。盍,户腊反。对曰:“虽微先大夫有之,大夫命侧,侧敢不义?言以义命已,不敢不受。

  [疏]“虽微”至“不义”。

  ○正义曰:微,无也。纵使虽无先大夫有此旧事,今大夫将义命已,敢不以为之义乎?

 

  侧亡君师,敢忘其死?”王使止之,弗及而卒。战之日,齐国佐、高无咎至于师,无咎,高固子。卫侯出于卫,公出于坏隤。坏隤,鲁邑。齐、卫皆后,非独鲁。明晋以侨如故不见公。坏,户怪反,徐音怀。隤,徒回反。

  [疏]“卫侯”至“坏隤”。

  ○正义曰:“出于卫”者,已出卫竟也。“公出於坏隤”,始从坏隤而出,犹未出鲁竟。下云“公待於坏隤”、“设守而后行”,是出国止於坏隤,更从坏隤而出。

 

  宣伯通於穆姜,穆姜,成公母。欲去季、孟而取其室。季文子、孟献子。去,起吕反。将行,穆姜送公,而使逐二子。公以晋难告,会晋伐郑。难,乃旦反。曰:“请反而听命。”姜怒,公子偃、公子鉏趋过,二子,公庶弟。鉏,仕居反。

  [疏]注“二子,公庶弟”。

  ○正义曰:沈氏云,以剌公子偃,不云弟故也。

 

  指之曰:“女不可,是皆君也。”言欲废公,更立君。女音汝。公待於坏隤,申宫、儆备,申敕宫备。儆,京领反。设守而后行,是以后。后晋、楚战期。守,手又反。使孟献子守于公宫。

  秋,会于沙随,谋伐郑也。郑伯未服。宣伯使告郤犨曰:“鲁侯待于坏隤,以待胜者。”观晋、楚之胜负。郤焠将新军,且为公族大夫,以主东诸侯。主齐、鲁之属。取旷于宣伯,而诉公于晋侯。诉,谮也。晋侯不见公。

  曹人请于晋曰:“自我先君宣公即世,在十三年。国人曰:‘若之何?忧犹未弭。’弭,息也。既葬,国人皆将从子臧,所谓忧未息。弭,亡氏反。而又讨我寡君,前年晋侯执曹伯。以亡曹国社稷之镇公子,谓子臧逃奔宋。是大泯曹也,泯,灭也。先君无乃有罪乎?言今君无罪而见讨,得无以先君故。若有罪,则君列诸会矣。诸侯虽有篡弑之罪,侯伯已与之会,则不复讨。前年会于戚,曹伯在列,盟毕乃执之,故曹人以为无罪。篡,初患反。弑音试。复,扶又反,下及下文“复请”同。

  [疏]注“请侯”至“无罪”。

  ○正义曰:诸侯废立,当由天子。但春秋之世,王政不行,若篡弑而立,则侯伯既列於会,便是已成为君,臣人得杀之,邻国不得复讨。往年为戚之会,主为讨曹,但晋侯既列於会,盟毕乃始执之,故曹人以为无罪也。宣元年会于平州,以定公位。齐非侯伯,而得公位定者,纵非侯伯,乃是彊邻,既得与会,即为党援,晋若讨鲁,齐必救之,於是晋国竟不伐鲁,是由会齐而公位遂定也。

 

  君唯不遗德、刑,遗,失也。以伯诸侯,岂独遗诸敝邑?敢私布之。”为曹伯归不以名告传。伯,如字,又音霸。

  [疏]注“为曹”至“告传”。

  ○正义曰:诸侯被执,及归,或名或否,虽从告辞,传不为例,但诸侯尊贵,不斥其名。《曲礼》曰:“诸侯不生,名;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是诸侯称名者是罪责之事,彼告者亦量其事之善否,恶之则以名告。故《释例》曰:“蔡侯般弑父自立,楚子欲显行刑诛,以章伯业,诱而杀之。蔡人深怨,故称名以告。春秋从而书之。”是告者,谓其有罪,则称名以告;谓其无罪,则告不以名。此曹人诉君无罪,晋侯从而释之,言其无罪而归,故晋人不以名告。下云:“晋侯谓子臧:‘反,吾归而君。’”是晋人告其归也。此传说曹伯无罪,是为经不以名告之传也。

 

  七月,公会尹武公及诸侯伐郑。将行,姜又命公如初,复欲使公逐季、孟。公又申守而行。诸侯之师次于郑西,我师次于督扬,不敢过郑。督扬,郑东地。守,手又反,下注同。过,古卧反,又古禾反。子叔声伯使叔孙豹请逆于晋师,豹,叔孙侨如弟也。侨如於是遂作乱,豹因奔齐。

  [疏]注“豹叔”至“奔齐”。

  ○正义曰:此时七月也,至十月而侨如奔齐。昭四年传称穆子去叔孙氏,及庚宗,遇妇人,使私为食而宿焉。后生竖牛。適齐,娶於国氏,生孟丙、仲壬。乃云宣伯奔齐,穆子馈之,则似豹在齐多年,侨如始往,故服虔以为叔孙豹先在齐矣,此时从国佐在师,声伯令人就齐师使豹,豹不忘宗国,闻白国佐,为鲁请逆。杜不然者,若豹以前在齐,则非复鲁臣,声伯正可因之以请,不得云声伯使豹,声伯安得专使背叛之臣也?又声伯岂无鲁人可使,而崎岖艰险,远使他国之人乎?今传言声伯使豹,明在鲁军,得为声伯使耳。下云声伯“食使者而后食”,不言食豹,而言食使者,明豹因请逆,遂即不还,还者豹之介耳。於时鲁师在郑,从郑向齐,涂出於鲁,豹必过鲁乃去,故得宿於庚宗。彼传因言宿於庚宗,遂说娶於国氏,生二子耳。二子之生,必在侨如奔后。豹之还鲁,虽无归年,而襄二年始见於经,竖牛已能奉雉,故杜以为此年去,彼年归,故下注云:传因言其终。

 

  为食於郑郊。师逆以至。声伯戒叔孙以必须所逆晋师至,乃食。声伯四日不食以待之,食使者,使者,豹之介。食使,音嗣。使,所吏反,注同。介音界,下文“敢介大国”同。而后食。言其忠也。而后食,一本作“声伯而后食”。

  诸侯迁于制田。荧阳宛陵县东有制泽。知武子佐下军,武子,荀罃。以诸侯之师侵陈,至于鸣鹿。陈国武平县西南有鹿邑。遂侵蔡。未反,侵陈、蔡不书,公不与。与音预。诸侯迁于颍上。戊午,郑子罕宵军之,宋、齐、卫皆失军。将主与军相失。宋、卫不书,后也。将,子匠反。

  [疏]注“将主”至“后也”。

  ○正义曰:服虔以失军为失其军粮。传称“诸侯迁于颍上,子罕宵军之”,则军诸侯之营,不军其辎重,安得为失军粮也?故杜以为“将主与军相失”,谓夜里迸散相失耳。此诸侯即伐郑之诸侯也。经书“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人伐郑”,不书宋、卫,传言宋、卫皆失军,则宋、卫在矣,在而不书,后至故也。

 

  曹人复请子晋。晋侯谓子臧:“反!吾归而君。”以曹人重子臧故。子臧反,曹伯归。子臧自宋还。子臧尽致其邑与卿而不出。不出仕。

  宣伯使告郤犨曰:“鲁之有季、孟,犹晋之有栾、范也,政令於是乎成。今其谋曰:‘晋政多门,不可从也。政不由君。宁事齐、楚,有亡而已,蔑从晋矣!’蔑,无也。若欲得志於鲁,请止行父而杀之,行父,季文子也。我毙蔑也,蔑,孟献子。时留守公宫。毙,婢世反。而事晋,蔑有贰矣。鲁不贰,小国必睦。不然,归必叛矣。”

  九月,晋人执季文子于苕丘。公还,待于郓,郓,鲁西邑。东郡廪丘县。东有郓城。廪,力甚反。使子叔声伯请季孙于晋。郤犨曰:“苟去仲孙蔑而止季孙行父,吾与子国,亲於公室。”亲鲁甚於晋公室。去,起吕反,下同。对曰:“侨如之情,子必闻之矣。闻其淫慝情。慝,吐得反,下文同。若去蔑与行父,是大弃鲁国,而罪寡君也。若犹不弃,而惠徼周公之福,使寡君得事晋君,则夫二人者,鲁国社稷之臣也。若朝亡之,鲁必夕亡。以鲁之密迩仇雠,仇雠谓齐、楚。夫音扶。朝如字。

  [疏]“若朝”至“夕亡”。

  ○正义曰:“朝亡之”,谓朝失蔑与行父也;“鲁必夕亡”,谓亡属他国也。下云“亡而为雠”,是欲弃晋而属齐、楚。

 

  亡而为雠,治之何及?”言鲁属齐、楚,则还为晋雠。郤犨曰:“吾为子请邑。”对曰:“婴齐,鲁之常隶也,隶,贱官。为,于伪反。敢介大国以求厚焉!介,因也。承寡君之命以请,承,奉也。若得所请,吾子之赐多矣,又何求?”

  范文子谓栾武子曰:“季孙於鲁,相二君矣。二君,宣、成。相,息亮反。妾不衣帛,马不食粟,可不谓忠乎?信谗慝而弃忠良,若诸侯何子?叔婴齐奉君命无私,不受郤犨请邑。衣,於既反。食,旧如字,对上句应作嗣音。谋国家不贰,谓四日不食,以坚事晋。图其身不忘其君,辞邑、不食,皆先君而后身。若虚其请,是弃善人也。子其图之!”乃许鲁平,赦季孙。

  冬,十月,出叔孙侨如而盟之,侨如奔齐。诸大夫共盟,以侨如为戒。

  十二月,季孙及郤犨盟于扈。归,剌公子偃,偃与鉏俱为姜所指,而独杀偃,偃与谋。偃与,音预。召叔孙豹于齐而立之。近此七月,声伯使豹请逆於晋,闻鲁人将讨侨如,豹乃辟其难,先奔齐,生二子,而鲁乃召之,故襄二年豹始见经,传於此因言其终。难,乃旦反。见,贤遍反。

  齐声孟子通侨如,声孟子,齐灵公母,宋女。使立於高、国之閒。位比二卿。侨如曰:“不可以再罪。”奔卫,亦閒於卿。传亦终言侨如之佞。閒,徐音间厕之间,读者或如字。

  晋侯使郤至献楚捷于周,与单襄公语,骤称其伐。伐,功也。

  [疏]“晋侯”至“其伐”。

  ○正义曰:《周语》称郤至见召桓公,与之语,召桓公与告单襄公,非郤至自与襄公语也。襄公论郤至将死,答召桓公语耳,非语诸大夫也。其文与此小异,其意与此大同。《周语》详而此传略,先贤或以为《国语》非丘明所作,为其或有与传不同故也。“骤称其伐”,谓数数自伐其功,《周语》说郤至自伐之言多矣,共辞不可具载。

 

  单子语诸大夫曰:“温季其亡乎!温季,郤至。语,鱼据反。

  [疏]“温季其亡乎”。

  ○正义曰:《周语》单襄公答召桓公云:“人有言曰:‘兵在颈者。’其郤至之谓乎!”即具论郤至之失,乃曰:“以吾观之,兵在其颈,不可久也。”

 

  位於七人之下,佐新军,位八人。

  [疏]“位於七人之下”。

  ○正义曰:此时栾书将中军,士燮佐之;郤锜将上军,荀偃佐之;韩厥将下军,荀偃佐之;郤犨将新军,郤至佐之;是位在七人之下。

 

  而求掩其上。称已之伐,掩上功。

  [疏]注“称己”至“上功”。

  ○正义曰:《周语》曰:郤至自称已有大功,欲求晋国之政,召桓公谓之曰:“吾子则贤矣。晋国之举,不失其次,吾惧政之未及子也。”至谓召桓公曰:“何次之有?先大夫荀伯,下军之佐,以为政,赵宣子未有军行而以为政,今燮伯自下军往。是三子也,吾又过之无不及也。若佐新军而以之为政,不亦可乎?将必求之。”是掩上功。

 

  怨之所聚,乱之本也。多怨而阶乱,何以在位?怨为乱阶。《夏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逸《书》也。不见细微也。见,贤遍反,又如字,注同。

  [疏]“夏书”至“可乎”。

  ○正义曰:《夏书·五子之歌》第一章也。其为人所怨者,岂必在明白之处乎?其於人所不见,当於是图谋之。此书之言,将谓慎其细小之事者也。今乃明明言之,道己欲掩其上,此事甚明。“其可乎”,言必不可也。杜不见古文,故云逸《书》。

 

  将慎其细也。今而明之,其可乎?”言郤至显称已功,所以明怨咎。

  【经】十有七年,春,卫北宫括帅师侵郑。(括,成公曾孙。括,古活反。)

  夏,公会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人伐郑。晋未能服郑,故假天子威,周使二卿会之。晋为兵主,而犹先尹、单,尊王命也。单伯称子,盖降爵。

  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柯陵,郑西地。柯,古河反。

  秋,公至自会。无传。

  齐高无咎出奔莒。

  九月,辛丑,用郊。无传。九月郊祭,非礼明矣。书用郊,从史文。

  [疏]注“九月”至“史文”。

  ○正义曰:传例启蛰而郊,今九月郊祀,是非礼明矣。《公羊传》曰:“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九月,非所用郊也。”《穀梁传》曰:“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也。”贾逵以二传为说,诸书用者,不宜用也。《释例》曰:“辛丑用郊,文异而丘明不发传,因时史之辞,非圣贤意也。刘、贾以为诸言用,皆不宜用,反於礼者也。施之用郊,似若有义,至於用币、用鄫子,诸若此此,皆当须书用,以别所用者也。若不言用,则事叙不明。所谓辞穷,非圣人故造此用以示义也。且诸过祀三望之类,奚独皆不书用邪?案《左氏传》,用币于社,传曰:‘得礼。’冉有用矛於齐师,孔子以为义,无不宜用之例也。丘明云:‘我师岂欺我哉!’”

 

  晋侯使荀罃来乞师。无传。将伐郑。

  冬,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人伐郑。郑犹未服故也。

  十有一月,公至自伐郑。无传。

  壬申,公孙婴卒于貍脤。十一月无壬申,日误也。貍脤,阙。貍,力之反。脤,市轸反。

  [疏]注“十一”至“脤阙”。

  ○正义曰:杜《长历》推十一月丁亥朔,六日壬辰,十六日壬寅,二十六日壬子,十日丙申,二十二日戊申,不知壬申二字何者为误。《长历》云:《公羊》、《穀梁传》及诸儒皆以为十月十五日也。十月庚午围郑,十三日也,推至壬申,诚在十五日。然据传曰十一月诸侯还自郑,壬申,至于貍脤而卒,此非十月,分明误在日也。又杜於《土地》之篇,凡有地名二十六所,不知所在之国,貍脤即是其一,不知是何国之地,故直云阙也。杜又称旧说曰,壬申,十月十五日,貍脤,鲁地也。传曰“十月庚午围郑”,则二日未得及鲁竟也。《释例》又曰:“鲁大夫卒其竟内,则不书地。传称季平子行东野,卒于房是也。”以此益明貍脤非鲁地矣。以下有十二月丁巳朔,逆而推之,故诸旧说皆以壬申为十月十五日也。《公羊》、《穀梁传》以为待公至,然后卒大夫故十月之日书在十一月之下,於《左传》则不通,故杜以为日误。

 

  十有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无传。

  邾子玃且卒。无传。五同盟。玃,俱缚反,徐居碧反。且,子馀反。

  [疏]注“五同盟”。

  ○正义曰:玃且以文十四年即位,宣十七年盟于断道,成二年于蜀,五年于蟲牢,七年于马陵,九年于蒲,十五年于戚,此年于柯陵,凡七同盟。而云五者,沈以杜数同盟之例,但有君盟者,不数大夫之盟,此二年盟蜀,十七年盟柯陵,皆邾之大夫,故不数之。刘炫并数二盟,而规其过,非也。

 

  晋杀其大夫郤锜、郤犨、郤至。

  楚人灭舒庸。

  【传】十七年,春,王正月,郑子驷侵晋虚、滑。(虚、滑,晋二邑。滑,故滑国,为秦所灭,时属晋,后属周。虚,起居反。)

  [疏]注“虚滑”至“属周”。

  ○正义曰:僖三十三年,秦人灭滑。经书“入”,则是灭而不有,不知灭后属何国也。此言侵晋,知此时属晋耳。襄十八年传楚:公子格侵费滑、胥靡。注云:胥靡,郑邑。不言费滑杜意当以费滑为周邑也。然则若是周邑,常言侵周以别之。定六年传称郑伐周冯、滑、胥靡,尔时胥靡亦为周邑。盖费滑、胥靡,周、郑之间,襄时属郑,定时属周。

 

  卫北宫括救晋,侵郑,至于高氏。不书救,以侵告。高氏,在阳翟县西南。

  夏,五月,郑大子髡顽、侯獳为质於楚,侯獳,郑大夫。髡,苦门反。獳,乃侯反。质音致。楚公子成、公子寅戍郑。

  公会尹武公、单襄公及诸侯伐郑,自戏童至于曲洧。今新汲县治曲洧城,临洧水。戏,许宜反。洧,于轨反。治,直吏反。

  [疏]注“洧水”。

  ○正义曰:《释例》云:“洧水出荧阳密县西北阳城山,东南至颍川长平县入颍。”

 

  晋范文子反自鄢陵,前年鄢陵战还。使其祝宗祈死,祝宗,主祭祀祈祷者。曰:“君骄侈而克敌,是天益其疾也。难将作矣!爱我者惟祝我,使我速死,无及於难,范氏之福也。”六月戊辰,士燮卒。传言厉公无道,故贤臣忧惧,因祷自裁。侈,尺氏反,又尸氏反。难,乃旦反,下同。祝,之又反。

  [疏]注“传言”至“自裁”。

  ○正义曰:刘炫以为士燮及昭子之卒,適与死会,非自杀。今知非者,以传云使祝宗祈死,又云“祝我使我速死,无及於难”,是其欲死之意;叔孙昭子心怀忧惧,亦与此同,身皆并卒,故知自裁。若其二人之死,適与死会,《春秋》之内,唯有两人愿死,何得身死皆与相当?故杜斟酌传文,以为自杀。刘以为偶然而死,以规杜失,非也。何休《膏肓》以为人生有三命:有寿命以保度,有随命以督行,有遭命以摘暴。未闻死可祈也。故杜以为因祷自裁也。传记此事者,欲见厉公无道,贤臣忧惧。

 

  乙酉,同盟于柯陵,寻戚之盟也。戚盟在十五年。

  楚子重救郑,师于首止。诸侯还。畏楚强。

  齐庆克通于声孟子,与妇人蒙衣乘辇而入于闳。庆克庆封父。蒙衣,亦为妇人服,与妇人相冒。闳,巷门。与,如字,徐音预。闳音宏。冒,亡报反。

  [疏]“于闳”。

  ○正义曰:《释宫》云:“宫中衕,谓之壸”,“衕门谓之闳。”孙炎曰:“衕,舍间道也。”李巡曰:“闳,衕头门也。”

 

  鲍牵见之,以告国武子,鲍牵,鲍叔牙曾孙。武子召庆克而谓之。庆克久不出,惭卧於家,夫人所以怪之。而告夫人曰:“国子谪我。”谪,谴责也。谪,直革反。谴,遣战反。夫人怒。

  国子相灵公以会,会伐郑。相,息亮反,下“相施氏”同。高、鲍处守。高无咎、鲍牵。守,手又反。及还,将至,闭门而索客。蒐索,备奸人。索,所白反,注同。孟子诉之曰:“高、鲍将不纳君,而立公子角。国子知之。”角,顷公子。顷音倾。秋,七月,壬寅,刖鲍牵而逐高无咎。无咎奔莒,高弱以卢叛。弱,无咎子。卢,高氏邑。刖音月,又五刮反。齐人来召鲍国而立之。国,牵之弟文子。初,鲍国去鲍氏而来为施孝叔臣。施氏卜宰,匡句须吉。卜立家宰。句,其俱反。施氏之宰,有百室之邑。与匡句须邑,使为宰。以让鲍国,而致邑焉。施孝叔曰:“子实吉。”对曰:“能与忠良,吉孰大焉。”鲍国相施氏忠,故齐人取以为鲍氏后。仲尼曰:“鲍庄子之知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葵倾叶向日,以蔽其根,言鲍牵居乱,不能危行言孙。知音智。向,许亮反,本又作响。行,下孟反。

  冬,诸侯伐郑。前夏未得志故。十月,庚午,围郑。楚公子申救郑,师于汝上。十一月,诸侯还。不书围,畏楚救,不成围而还。

  [疏]“汝上”。

  ○正义曰:《释例》云:“汝水出南阳鲁县大盖山,东北至河南梁县,东南经襄城、颍川、汝南,至汝阴褒信县入淮。”

 

  初,声伯梦涉洹,洹水出汲郡林虑县,东北至魏郡长乐县入清水。洹音桓,一音恒;今上俗音袁。虑,力於反。乐音洛,下“乐平”同。或与已琼瑰,食之,琼,玉。瑰,珠也。食珠玉,含象。琼,求营反。瑰,古回反。含,户暗反,本亦作唅。

  [疏]注“琼玉”至“含象”。

  ○正义曰:琼是玉之美者。《广雅》云:“玟瑰,珠也。”吕靖《韵集》云:“玟瑰,火齐珠也。”含者或用玉,或用珠,故梦食珠玉为含象也。《诗毛传》云:“琼瑰石而次玉。”《礼纬》:“天子含用珠,诸侯用玉,大夫用碧。”此声伯得有琼瑰者,案《周礼》天子含用玉,则《礼纬》之文未可全依,或可珠玉兼有,故《释例》云:“珠玉曰含。”

 

  泣而为琼瑰,盈其怀。泪下化为珠玉,满其怀。从而歌之曰:“济洹之水,赠我以琼瑰。归乎!归乎!琼瑰盈吾怀乎!”从,就也。梦中为此歌。惧不敢占也。还自郑,壬申,至于貍脤而占之,曰:“余恐死,故不敢占也。今众繁而从余三年矣,无伤也。”言之,之莫而卒。繁,犹多也。传戒数占梦。莫音暮。数,所角反。

  [疏]“今众”至“伤也”。

  ○正义曰:声伯之意,以初得此梦,谓凶在已,惧不敢占。今众既繁多,而从余三年,余之此梦,凶灾散在众人,不在己也,故云无伤。

 

  齐侯使崔杼为大夫,使庆克佐之,帅师围卢。讨高弱。杼,直吕反。国佐从诸侯围郑,以难请而归。请於诸侯。难,乃旦反,下及注同。遂如卢师,杀庆克,以穀叛。疾克淫乱,故杀之。齐侯与之盟于徐关而复之。十二月,卢降。使国胜告难于晋,待命于清。胜,国佐子。使以高氏难告晋。齐欲讨国佐,故留其子於外。清,阳平乐县是。为明年杀国佐传。降,下江反。

  [疏]“待命于清”。

  ○正义曰:欲遣国胜告难,故令待进止之命在于清地,非是使还待命。

 

  晋厉公侈,多外嬖。外嬖,爱幸大夫。嬖,必计反。反自鄢陵,欲尽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终如士燮言。反自鄢陵,本作自鄢陵。去,起吕反。胥童以胥克之废也,怨郤氏,童,胥克之子。宣八年郤缺废胥克。而嬖於厉公。郤锜夺夷阳五田,五亦嬖於厉公。郤犨与长鱼矫争田,执而梏之,梏,械也。矫,居表反。梏,古毒反。械,户戒反。与其父母妻子同一辕。系之车辕。既,矫亦嬖於厉公。栾书怨郤至,以其不从已而败楚师也,欲废之。鄢陵战,栾书郤固垒。郤至言楚有六间以取胜也。使楚公子茷告公曰:“此战也,郤至实召寡君,鄢陵战,晋囚公子茷以归。以东师之未至也,齐、鲁、卫之师与军帅之不具也。曰:‘此必败!荀罃佐下军居守,郤犨将新军乞师,故言不具。帅,所类反。守,手又反。吾因奉孙周以事君。’”孙周,晋襄公曾孙悼公。君,楚王也。

  [疏]注“孙周”至“悼公”。

  ○正义曰:《晋世家》云:“悼公周者,其先祖父捷,晋襄公少子也,不得立,号为桓叔,桓叔生惠伯谈,谈生悼公周。”是周为襄公曾孙也。

 

  公告栾书,书曰:“其有焉!不然,岂其死之不恤而受敌使乎?谓鄢陵战时,楚子问郤至以弓。使,所吏反。君盍尝使诸周而察之?”尝,试也。盍,户腊反,使,所吏反,又如字。郤至聘于周,栾书使孙周见之。公使觇之,信。觇,伺也。觇,敕廉反。伺音司,又丝嗣反。遂怨郤至。

  厉公田,与妇人先杀而饮酒,后使大夫杀。传言厉公无道,先妇人而后卿佐。郤至奉豕,进之於公。寺人孟张夺之,寺人,奄士。郤至射而杀之。公曰:“季子欺余!”季子,郤至。公反以为郤至夺孟张豕。射,食亦反。厉公将作难,胥童曰:“必先三郤,族大,多怨。去大族,不逼;不逼公室。逼,彼力反,下同。敌多怨,有庸。”讨多怨者,易有功。易,以豉反。公曰:“然!”郤氏闻之,郤锜欲攻公,曰:“虽死,君必危。”郤至曰:“人所以立,信、知、勇也。信,不叛君;知,不害民;勇,不作乱。失兹三者,其谁与我?死而多怨,将安用之?言俱死,无用多其怨咎。知音智,下同。君实有臣而杀之,其谓君何?我之有罪,吾死后矣。若杀不辜,将失其民,欲安,得乎?言不得安君位。待命而已。受君之禄,是以聚党。有党而争命,争死命也。罪孰大焉?”传言郤至无反心。

  壬午,胥童、夷羊五帅甲八百,将攻郤氏。八百人也。长鱼矫请无用众,公使清沸魋助之,沸魋,亦嬖人。沸,甫味反。魋,徒回反。抽戈结衽,衽,裳际。衽,而甚反,徐音而鸩反。而伪讼者。伪与清沸魋讼。三郤将谋於榭。榭,讲武堂。

  [疏]注“榭,讲武堂”。

  ○正义曰:《楚语》云“榭不过讲军实焉”,是榭为讲武堂。传言“将谋於榭”,似仍未至榭,犹在涂也。下云“杀驹伯、苦成叔於其位”,位,所坐之处,则己至榭矣。三郤虑公杀已,谋欲自安,未及谋而已死,故云“将”耳,非谓未至榭也。或可“将谋於榭”是未至榭,故杜云:“位,所坐处也。”谓当时随便所坐之处,故长鱼矫得伪讼而杀之,若已至榭,不应就榭伪讼。

 

  矫以戈杀驹伯、苦成叔於其位。位,所坐处也。驹伯,郤锜。苦成叔,郤犨。处,昌虑反。温季曰:“逃威也。”遂趋。郤至本意欲禀君命而死,今矫等不以君命而来,故欲逃凶贼为害,故曰威,言可畏也。或曰畏当为藏。矫及诸其车,以戈杀之。皆尸诸朝。陈其尸於朝。胥童以甲劫栾书、中行偃於朝。矫曰:“不杀二子,忧必及君!”公曰:“一朝而尸三卿,余不忍益也!”对曰:“人将忍君。人谓书与偃。一朝如字。

  [疏]“一朝而尸三卿”。

  ○正义曰:一朝谓一旦也。《晋语》说此事:“一旦而尸三卿,不可益也。”

 

  臣闻乱在外为奸,在内为轨。御奸以德,德,绥远。轨,本又作宄,音同。御,鱼吕反,下同。御轨以刑。刑治近也。不施而杀,不可谓德;臣逼而不讨,不可谓刑。德、刑不立,奸、轨并至。臣请行!”遂出,奔狄。行,去也。施,如字,或式豉反。公使辞於二子,辞谢书与偃也。曰:“寡人有讨於郤氏,郤氏既伏其辜矣,大夫无辱,其复职位!”胥童劫而执之,故云辱也。皆再拜稽首曰:“君讨有罪,而免臣於死,君之惠也。二臣虽死,敢忘君德?”乃皆归。公使胥童为卿。

  公游于匠丽氏,匠丽,嬖大夫家。栾书、中行偃遂执公焉。召士匄,士匄辞。辞不往也。召韩厥,韩厥辞,曰:“昔吾畜於赵氏,孟姬之谗,吾能违兵。畜,养也。违,去也。韩厥少为赵盾所待养,及孟姬之乱,晋将讨赵氏,而厥去其兵,示不与党,言此者,明己无所偏助。孟姬乱在八年。去,起吕反,下同。少,诗照反。古人有言曰:‘杀老牛,莫之敢尸。’而况君乎?二三子不能事君,焉用厥也?”尸,主也。焉,於虔反。

  舒庸人以楚师之败也,败於鄢陵。舒庸,东夷国人。道吴人围巢,伐驾,围釐、虺,巢、驾、釐、虺,楚四邑。道音导,下及注同。驾,如字;一音加。釐,力之反。虺,许鬼反。遂恃吴而不设备。楚公子橐师袭舒庸,灭之。

  闰月,乙卯,晦,栾书、中行偃杀胥童。以其劫己故。橐,他洛反。民不与郤氏,胥童道君为乱,故皆书曰“晋杀其大夫”。厉公以私欲杀三郤,而三郤死不以无罪书。偃以家怨害胥童,而胥童受国讨文。明郤氏失民,胥童道乱,宜其为国戮。

  [疏]注“厉公”至“国戮”。

  ○正义曰:厉公以私欲杀三郤,则三郤无罪,经应直云晋杀其大夫,不应称名也。又胥童为栾书、中行偃所杀,乃直是两下相杀,今经书二者并为国讨之文,故传解之。言民不与郤氏郤氏有罪也;胥童道君为乱,胥童有罪也,故皆书曰“晋杀其大夫”。以二者,据其死状,皆非国讨,故传正其二者之罪,解其并为国讨之意。刘炫云:“杜言三郤不以无罪书,正谓不书盗,书盗即无罪也。胥童之死,本非国家所杀,故特言‘胥童受国讨文’。其实传意并论郤氏受国讨,故云‘皆书曰晋杀其大夫’也。杜又云:‘郤氏失民,胥童道乱’,乃总释传,并言二者皆为国讨之意也。”

 

  【经】十有八年,春,王正月,晋杀其大夫胥童。(传在前年,经在今春,从告。)

  庚申,晋弑其君州蒲。不称臣,君无道。

  齐杀其大夫国佐。国武子也。

  公如晋。

  夏,楚子、郑伯伐宋。宋鱼石复入于彭城。传例曰:以恶入也。彭城,宋邑,今彭城县。复,扶又反。

  公至自晋。

  晋侯使士匄来聘。

  秋,杞伯来朝。

  八月,邾子来朝。

  筑鹿囿。筑墙为鹿苑。囿音又。

  已丑,公薨于路寝。

  冬,楚人、郑人侵宋。子重先遣轻军侵宋,故称人而不言伐。轻,遣政反。

  晋侯使士鲂来乞师。鲂音房。

  十有二月,仲孙蔑会晋侯、宋公、卫侯、邾子齐崔杼同盟于虚朾。虚朾,地阙。虚,起居反。朾,他丁反。

  丁未,葬我君成公。

  【传】十八年,春,王正月,庚申,晋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弑厉公,(程滑,晋大夫,)葬之于翼东门之外,以车一乘。(言不以君礼葬。诸侯葬车七乘。乘,绳证反,注同也。)

  [疏]注“言不”至“七乘”。

  ○正义曰:《周礼·大行人》:“上公贰车九乘,侯伯七乘,子男五乘。”谓生时副贰之车也,其送葬亦当如之。今唯一乘,是不以君礼葬也。以晋是侯爵,故指言侯礼七乘耳。诸侯各依命数,不是皆七乘也。襄二十五年传齐人葬庄公,下车七乘,杜以特言七乘,明七非旧制,故彼注云:“齐旧依上公礼,九乘。”以齐尝为侯伯,因而用九,九非侯之正法,故此以正言之。

 

  使荀罃、士鲂逆周子于京师而立之,悼公周也。生十四年矣。大夫逆于清原。周子曰:“孤始原不及此,虽及此,岂非天乎?言有命也。抑人之求君,使出命也,立而不从,将安用君?二三子用我今日,否亦今日。共而从君,神之所福也。”传言其少有才,所以能自固。少,诗照反。对曰:“群臣之愿也,敢不唯命是听。”庚午,盟而入,与诸大夫盟。馆于伯子同氏。晋大夫家。馆,舍也。辛巳,朝于武宫,武宫,曲沃始命君。

  [疏]“辛巳朝于武宫”。

  ○正义曰:服虔本作辛未,《晋语》亦作辛巳。孔晁云:“以辛未盟入国,辛巳朝祖庙,取其新也。”案《晋语》称“庚午,大夫逆于清原”,传云:“庚午,盟而入”,逆日即盟,非辛未也。传与《晋语》皆言辛巳朝于武宫。服本自误耳,孔晁强欲合之,非也。

 

  逐不臣者七人。夷羊五之属也。周子有兄而无慧,不能辨菽麦,故不可立。菽,大豆也。豆、麦殊形易别,故以为痴者之候。不慧,盖世所谓白痴。菽音叔。易,以豉反。别,彼列反。痴,敕疑反。

  齐为庆氏之难故,前年国佐杀庆克。为,于伪反。难,乃旦反。甲申,晦,齐侯使士华免以戈杀国佐于内宫之朝。华免,齐大夫。内宫,夫人宫。

  [疏]注“华免齐大夫”至“人宫”。

  ○正义曰:杜《世族谱》於齐国杂人之中有华免,而无士字。此注以华免为大夫,则士者为士官也。士官掌刑,故故使杀国佐也。於夫人之宫,有朝群妾之处,故云“内宫之朝”。盖齐侯召入与语而杀之。

 

  师逃于夫人之宫。伏兵内宫,恐不胜。书曰“齐杀其大夫国佐”,弃命、专杀以穀叛故也。国佐本疾淫乱,杀庆克,齐以是讨之。嫌其罪不及死,故传明言其三罪之。使清人杀国胜。胜,国佐子,前年待命于清者。国弱来奔。弱,胜之弟。王湫奔莱。湫,国佐党。湫,子小反;徐子鸟反。莱音来。庆封为大夫,庆佐为司寇。封、佐皆庆克子。既,齐侯反国弱,使嗣国氏,礼也。佐之罪不及不祀。

  二月,乙酉朔,晋侯悼公即位于朝,朝庙五日而即位也。厉公杀绝,故悼公不以嗣子居丧。杀音试。

  [疏]注“朝庙”至“居丧”。

  ○正义曰:辛巳距乙酉五日,先定所脩之政,待朔旦而后施之,故五日也。《晋语》云:“正月乙酉,公即位。”孔晁云:“二月即位,言正月者,记者误也。”厉公被杀而嗣绝,故悼公自外而入,即位之日,即命百官施布政教,与居丧即位其礼不同。《释例》曰:“厉公见杀,悼公自外绍立,本非君臣,无丧制也。”若然,《礼·丧服小记》云:“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郑玄云:“谓卿大夫以下也,与尊者为亲,不敢以轻服服之。言诸侯者,明虽在异国,犹来为三年也。”计厉是文公之曾孙,悼文公之玄孙,有緦麻之亲,法当服斩。而云“无丧制”者,悼之父祖去晋適周,与本亲隔绝,无往来恩义,厉既见杀,悼即被迎,迎之以为晋君,即与厉公体敌。旦葬厉公以车一乘,国内尚不以为君,不可责悼公服斩也。纵使当为之斩,绝而别立,亦非嗣矣。

 

  始命百官,始为政,施舍、巳责,施恩惠,舍劳役,止逋责。施舍,如字,一音始豉反。逋,布吴反。逮鳏寡,惠及微。鳏,石顽反。振废滞,起旧德。匡乏困,救灾患,匡亦救也。禁淫慝,薄赋敛,宥罪戾,宥,宽也。慝,他得反。敛,力验反。宥音又。戾,力计反。节器用,节,省也。省,所景反,下同。时用民,使民以时。欲无犯时。不纵私欲。纵,本亦作从,子用反。使魏相、士鲂、魏颉、赵武为卿;相,魏锜子。鲂,士会子。颉,魏颗子。武,赵朔子。此四人其父祖皆有劳於晋国。相,息亮反。颉,咖结反。颗,苦果反。

  [疏]注“相魏”至“晋国”。

  ○正义曰:《晋语》云:“使吕宣子佐下军,曰:‘邲之役,吕锜佐知庄子於下军,获楚公子穀臣与连尹襄老,以免子弱;鄢陵之役,亲射楚王而败楚师,以定晋国,而无后,其子不可不崇也。’使彘共子将新军,曰:‘武子季,文子之母弟也。武子宣法以定晋国,文子勤身以定诸侯。二子之德,其可忘乎?’故以彘季屏其宗。使令孤文子佐之,曰:‘昔克潞之役,秦来图败晋功,魏颗以身退秦于辅氏,亲止杜回,其勋铭于景锺。至于今不育,其子不可不兴也。’”彼言吕宣子,魏相也。彘共子,士鲂也。令狐文子,魏颉也。又曰:“吕宣子卒,公以赵文子能恤大事,使佐新军。”赵武父祖功名显著,故不复序之。是四人父祖皆有劳於晋国。

 

  荀家、荀会、栾黡、韩无忌为公族大夫,使训卿之子弟共俭孝弟。无忌,韩厥子。孝弟,音悌,本亦作悌。

  [疏]“荀家”至“孝弟”。

  ○正义曰:《晋语》云:“栾伯请公族大夫,公曰:‘荀家惇惠,荀会文敏,黡也果敢,无忌镇靖。膏粱之性难正也,故使惇惠者教之,文敏者道之,果敢者谂之,慎靖者修之。使兹四人者为公族大夫也。’”公族大夫职掌教诲,故使训卿之子弟,令之共俭孝悌也。《晋语》云:“韩献子老,使公族穆子受事于朝。辞曰:‘厉公之乱,无忌备公族,弗能死。’孔晁云:“备公族大夫,则韩无忌先为公族大夫,今言使为之者,悼公始命百官,更改新授之。”

 

  使士渥浊为大傅,使脩范武子之法;渥浊,士贞子。武子为景公大傅。渥,於角反。

  [疏]“使士渥”至“时使”。

  ○正义曰:《晋语》云:“君知士贞子之帅志博闻而宣惠於教也,使为大傅。知右行辛之能以数宣物定功也,使为司空。知栾纠之能御以和於政也,使为戎御。知荀宾之有功力而不暴也,使为戎右。”是四人者,皆公知其能而使之耳。范武子为大傅,孤也;士蒍为司空,卿也,皆前世能者,其法可遵,故使二大夫居其官而脩其法也。二人皆是大夫,非孤、卿也。

 

  右行辛为司空,使脩士蒍之法;辛将右行,因以为氏。士蒍,献公司空也。行,户郎反。蒍,于委反。将,子匠反,下“军将”同。

  [疏]注“辛将”至“为氏”。

  ○正义曰:僖二十八年晋作三行,三十一年即罢之以为五军,其置三行,无多年岁。彼云“屠击将右行”,未知此人即屠击之子孙也,为是其祖,代屠击也。正以荀林父将中行,遂以中行为氏,故谓此人之先将右行,因以为氏耳。

 

  弁纠御戎,校正属焉,弁纠,栾纠也。校正,主马官。弁,皮彦反;本又作卞,同。纠,居黝反。校,户孝反,注同。

  [疏]注“弁纠”至“马官”。

  ○正义曰:以《晋语》知是栾纠也。《周礼》大御御官之长,别有戎仆掌御戎车。春秋征伐之世,以御戎为重,此御戎当是御之尊者。校正当《周礼》校人,校人掌王马之政。襄九年传曰“命校正出马”,知是主马之官也。《周礼》校人不属大御,此盖诸侯兼官,或是悼公新法,此传所言诸官,皆不得与《周礼》同也。

 

  使训诸御知义。戎士尚节义也。

  [疏]注“戎士尚节义”。

  ○正义曰:此“训诸御”,谓“诸”,是御车之人。设令国有千乘,乘有一御,皆令此官教之。戎士尚节义,故训之使知义。如羊斟之徒,是不知义也。《周礼》校人主养马耳,不知御车。此言“校正属焉”,乃云训御,盖令校正助御戎训御。

 

  荀宾为右,司士属焉,司士,车右之官。

  [疏]注“司士车右之官”。

  ○正义曰:《周礼》“司士掌群臣之版,以诏王治”,其职非车右之类,不得属车右也。《周礼》有司右,上士也,掌群右之政,凡国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属焉。其下更有戎右,中大夫;齐右,下大夫;道右,上士。此三右或官尊於司右,而司右掌其政令。春秋之世,车右为尊,此司士盖《周礼》司右之类,为车右属官。服虔以为司士主右之官,谓司右也。

 

  使训勇力之士时使。勇力,皆车右也。勇力多不顺命,故训之以共时之使。共音恭,本亦作供,下文同。

  [疏]注“勇力”至“之使”。

  ○正义曰:所训勇力之士,皆谓为车右者也。设令国有千乘,乘有一右,总使此官训之。勇力之士,失於彊暴,如魏犨之徒,不顺上命,故训之使共时之使,不犯法也。

 

  卿无共御,立军尉以摄之。省卿戎御,令军尉摄御而已。省,所景反。令,力呈反。

  [疏]“卿无”至“摄之”。

  ○正义曰:卿,谓军之诸将也,若“梁馀子养御罕夷”,“解张御郤克”之类,往前恒有定员,掌共卿御,今始省其常员,唯立军尉之官,临有军事,使兼摄之,令军尉兼卿御也。

 

  祁奚为中军尉,羊舌职佐之;魏绛为司马,魏犨子也。张老为候奄。铎遏寇为上军尉,籍偃为之司马,偃,籍谈父,为上军司马。铎,待洛反。遏,於葛反;徐音谒。使训卒乘,亲以听命。相亲以听上命。卒,子忽反。乘绳证反,下及注皆同。程郑为乘马御,六驺属焉,使训群驺知礼。程郑,荀氏别族。乘马御,乘车之仆也。六驺,六闲之驺。《周礼》:诸侯有六闲马。乘车尚礼容,故训群驺使知礼。驺,侧留反。

  [疏]“祁奚”至“知礼”。

  ○正义曰:《晋语》云:“公知祁奚之果而不淫也,使为元尉。知羊舌职之聪敏肃给也,使佐之。知魏绛之勇而不乱也,使为元司马。知张老之知而不诈也,使为元候。知铎遏寇之共敬而信彊也,使为舆尉。知籍偃之惇帅旧职而共俭也,使为舆司马。知程郑为端而不淫,且好谏而不隐也,使为赞仆。”《晋语》皆称其才而用之,善公之知人也。言“元尉”、“元司马”、“元候”者,此皆中军之官,元,大也,中军尊,故称大也。“舆尉”、“舆司马”者,皆上军官也,舆,众也,官与诸军同,故称众也。从车者为卒,在车者为乘,使此中军与上军军尉、司马,各教其军之士卒,使相亲以听在上之命。

  ○注“程郑”至“知礼”。

  ○正义曰:“荀氏别族”,《世本》有文。《周礼》:齐仆,下大夫,掌驭金路。以宾朝觐宗遇飨食,皆乘金路。杜言“乘马御,乘车之仆”,则当彼齐仆也。《晋语》谓之“赞仆”,当时之官名耳。《周礼》掌马之官,无名驺者。襄二十三年传称丰点为孟氏之御驺,则驺亦御之类。《月令》:“季秋,天子乃教田猎,命仆夫七驺咸驾,载旌旐。”则驺是主驾之官也。郑玄云:“七驺谓趣马,主为诸官驾说者也。”《周礼》:趣马,下士,掌驾说之颁。是驺为主驾之官,驾车以共御者。程郑为乘马御,御之贵者,故令掌驾之官亦属之。《校人职》云:良马三乘为皂,皂一趣马,趣马,下士。三皂为系,系一驭夫,驭夫,中士。六系为厩,厩一仆夫,仆夫,上士。天子十有二闲,邦国六闲。郑玄云:“每厩为一闲,闲有二百一十六匹。”如彼计之,每厩有趣马十八人,六闲之驺有一百八人,皆属程郑,而使总领之也。戎车贵彊力,乘车尚礼容,故训群驺使知礼,令教马进退,使合礼法也。《校人》:“乘马一师四圉,三乘为皂,皂一趣马。三皂为系,系一驭夫。六系为厩,厩一仆夫。六厩成校,校有左右。天子十二闲,马六种;邦国六闲,马四种;家四闲,马二种。”郑玄云:“每厩为一闲,二百二十六匹。《易》:“乾为马”,此应乾之策也。校有左右,则天子良马五种,各有四百三十二匹,合一千二百六十匹;驽马三之四百三十二匹,则千二百九十六匹,合三千四百五十六匹。《诗》云“騋牝三千”,举大数也。玉路驾种马,戎路驾戎马,金路驾齐马,象路驾道马,田路驾田马,驽马给宫中之役。邦国六闲四种,去种、戎,其齐、道、田各用一闲,驽马三之,则千二百九十六匹。大夫四闲二种,去齐、道,田马一闲,驽马三之,则八百六十四匹。四匹一师也,十二匹一趣马也,三十六匹一驭夫也,二百一十六匹一仆夫也。

 

  凡六官之长,皆民誉也。大国三卿,晋时置六卿为军帅。故总举六官,则知群官无非其人。长,丁丈反。帅,所类反。下“之帅”、“为帅”皆同也。

  [疏]“凡六”至“誉也”。

  ○正义曰:上已历言诸官,特为公所知者,更复总言所任皆得其人。於时晋立六卿,卿名下名有统领,群官非一,凡六官之在民上为长者,皆是有德有能之人,是民所褒誉者也。“使魏相”以下,至“程郑为乘马御”以上,凡有八条之官:魏相等为卿,一也;荀家等为公族大夫,二也;士渥浊为大傅,三也;右行辛为司空,四也;弁纠为御戎,五也;荀宾为右,六也;祁奚为中军尉,至籍偃为司马,七也;程郑为乘马御,八也。自公族大夫以下七条,各云使为某事,而卿下不云使者,以卿总摄群职,非偏主一事故也。公族、大傅、司空不云某官属焉者,以其当官自主,更无馀官来属。其祁奚为中军尉,及羊舌职、张老、魏绛、铎遏寇、籍偃虽是数官,总为一条,使训卒乘亲以听命。此唯有中军、上军,无下军之官者,尽时下军无阙,不别立其官故也。其“卿无共御,立军尉以摄之”一句,为下祁奚为中军尉胤绪也。大略所叙,皆尊官在前,卑官在后。

  ○注“大国”至“其人”。

  ○正义曰:大国三卿是正法,当时晋置六卿,为三军之将佐,皆是帅也。於是晋又更置新军,凡有四军八卿,但新军或置或废,故传不数之耳。”“六官之长”,非独卿身,乃谓其下凡为人之长者,皆有民之美誉,故总举六官,则知群官无非其人者也。

 

  举不失职,官不易方,官守其业,无相逾易。

  [疏]“举不”至“易方”。

  ○正义曰:所举用者皆堪其官,不有失职者也。文任文官,武任武官,其用为官,各守其业,不逾易其方也。若文人为武,武人为文,则违方易务,不能守其业矣。

 

  爵不逾德,量德授爵。师不陵正,旅不逼师,正,军将命卿也。师,二千五百人之帅也。旅,五百人之帅也。言上下有礼,不相陵逼。

  [疏]注“正军”至“陵逼”。正义曰:传言不陵不逼者,皆谓下不陵逼其上,旅卑於师,师卑於正,知正是军将命卿也,唯举师、旅不相陵逼,言上下有礼,皆不相陵逼也。

 

  民无谤言,所以复霸也。此以上通言悼公所行,未必皆在即位之年。复,扶又反,下及注“复入”皆同。上,时掌反。

  [疏]“所以复霸”。

  ○正义曰:霸者,把也,把持王政。郑玄云: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夏有昆吾,商有豕韦、大彭,周有齐桓、晋文,此最彊者也,故书传通谓彼五人为五霸耳。但霸是彊国为之,天子既衰,诸侯无主,若有彊者,即营霸业,其数无定限也。而何休以霸不过五,不许悼公为霸,以乡曲之学,足以忿人。传称文、襄之霸,襄承文后,绍继其业,以后渐弱,至悼乃彊,故云复霸。

 

  公如晋,朝嗣君也。

  夏,六月,郑伯侵宋,及曹门外。曹门,宋城门也。遂会楚子伐宋,取朝郏。楚子辛、郑皇辰侵城郜,取幽丘,同伐彭城,朝郏、城郜、幽丘,皆宋邑。取朝,如字。郏,古洽反。郜,古报反。纳宋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焉,五子以十五年出奔楚。独书鱼石,为师告。以三百乘戍之而还。书曰“复入”。恶其依阻大国,以兵威还,故书复入。乘,绳证反。恶,乌路反。凡去其国,国逆而立之,曰“入”;谓本无位,绍继而立。复其位,曰“复归”;亦国逆。复归,音服,一音夫又反。诸侯纳之,曰“归”;谓诸侯以言语告请而纳之,有位无位皆曰归。以恶曰“复入”。谓身为戎首,称兵入伐,害国殄民者也。此四条所以明外内之援,辨逆顺之辞,通君臣取国有家之大例。以恶,本或作“以恶入曰复入。”

  [疏]“凡去”至“复入”。

  ○正义曰:《释例》曰:“凡去其国者,通谓君臣及公子母弟也。国逆而立之,本无位,则称入;本无位,则称复归。齐小白入于齐,无位也;卫侯郑复归于卫,复其位也。诸侯纳之,有位无位皆曰归,卫孙林父、蔡季是也。身为戎首,则曰复入,晋栾盈是也。此所以明外内之援,辨逆顺之辞,故经正鱼石、卫衎,以表旧制;传称凡例,总而明之也。卫人逆公子晋于邢,宜称入,善其得众。公子友忠於社稷,国人所思焉,故闵公为落姑之盟以复之。夫卫公子晋,绝位而在邢,鲁之季子,势弱而出奔,咸得民望,享国有家,是以圣人贵之,殊其文也。庄六年五国诸侯犯逆王命,以纳卫朔,大其事,故字王人谓之子突。朔惧有违众之犯,而以国逆告。华元实国逆,欲挟晋以自助,故以外纳赴,《春秋》从而书之,以示二子之情也。韩、魏有耦国之彊,陈、蔡有复国之端,故晋赵鞅、楚公子比皆称归,从诸侯纳之例,言非晋、楚之所能制也。侯獳爱君以请,故曹伯有国逆之辞,许始复国,故许叔有国逆之文,此皆时史因周典以起时事之情也。传例称诸侯纳之曰归,今检经诸称纳者,皆有兴师见纳之事,不须例而自明,故但言纳而不复言归也。卫侯郑、曹伯负刍皆见执在周,晋、鲁请而复之,郑书归于卫,负刍称归自京师,所发事同,而文异者,例意本在於归,不以他文为义也。贾氏又以为诸归国称所自之国,所自之国有力也。案楚公子比去晋而不送,是无援於外,而经书自晋。陈侯吴、蔡侯庐,皆平王所封,可谓有力,而不言自楚,此既明证。又《春秋》称入,其例有二:施於师旅,则曰不地;在於归复,则曰国逆。又以立为例,逆而不立,则皆非例所及。郑之良宵,以寇而入,入即见杀,而复例之,例称凡去其国,明非夫子之制也。周敬王、王子猛不书出而书入,襄王书出而不书入,凡自周无出,故非《春秋》旧例也。诸在例外称入,直是自外入内,记事者常辞,义无所取。而贾氏虽夫人姜氏之入,皆以为例,如此甚多。又依放《穀梁》云,称纳者,内难之辞。因附会诸纳为义,至于纳北燕伯于阳,传称因其众穷不能通,乃云时阳守距难,故称纳,此又无证。经书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则顿国之所欲也。北燕伯,传有因众之文,不可言内难也。又书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陈县而见复,上下交驩,二人虽有淫纵之阙,今道楚匡陈,贼讨君葬,威权方盛,传称有礼,理无有难,此皆先说之不安也。”沈氏云:“国逆而立之曰入,唯谓国君。知不兼臣者,以臣而无位,本贱不书,故知臣无国逆之例也。其复入唯谓臣,知者,以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君若入国,臣无违拒之法。且杜云身为戎首,称兵入伐,是戎首指臣为文,故知不得兼君也。杜所以云四条者,通君臣取国有家之大例,即是事通君臣者,此据大略而言,不复曲细为别也。”

 

  宋人患之。西鉏吾曰:“何也?西鉏吾,宋大夫。鉏,仕居反;徐在居反。吾音鱼。西鉏吾,人名也。若楚人与吾同恶,以德於我,吾固事之也,不敢贰矣。恶,谓鱼石。大国无厌,鄙我犹憾。言已事之,则以我为鄙邑,犹恨不足,此吾患也。厌,於盐反。憾,户暗反。不然,而收吾憎,使臡其政,谓不同恶鱼石,而用之使佐政。以间吾衅,亦吾患也。今将崇诸侯之奸而披其地,崇,长也。谓楚今取彭城以封鱼石。披,犹分也。间,如字,又间厕之间。衅,许靳反。披,普彼反,注同。长,丁丈反。

  [疏]“不然”至“吾患”。

  ○正义曰:不然,谓不与吾同恶也。而收取吾之所憎,谓鱼石是也,使佐其楚国之政,以伺间吾之衅隙,而侵伐我。如此,则亦是吾之所患,若晋用楚材,皆为楚国之患焉是也。

 

  以塞夷庚。夷庚,吴、晋往来之要道。楚封鱼石於彭城,欲以绝吴、晋之道。

  [疏]注“夷庚”至“之道”。

  ○正义曰:夷,平也。《诗序》云:“由庚,万物得由其道”,是以庚为道也。此云“以塞夷庚”,下云“而惧吴、晋”,知谓塞吴、晋往来之要道也。吴、晋往来,路由彭城。楚取彭城,以封鱼石,欲以断绝吴、晋往来之道,使其不得往来,故吴、晋所以惧耳。若其不然,何其独云惧吴、晋也?夷庚止谓吴、晋往来之平道耳,非山川险难之名,故杜《土地名》不得指其所在。

 

  逞奸而携服,毒诸侯而惧吴、晋,隔吴、晋之道,故惧。携,离也。

  [疏]“逞奸而携服”。

  ○正义曰:逞,快也,封鱼石为快奸人也。携,离也,诸侯见楚助贼,服从者其心皆离,是离其服从者之心。

 

  吾庸多矣,非吾忧也。且事晋何为?晋必恤之。”言宋常事晋何为,顾有此患难?难,乃旦反。

  公至自晋。晋范宣子来聘,且拜朝也。拜谢公朝。君子谓晋於是乎有礼。有卑让之礼也。

  秋,杞桓公来朝,劳公,且问晋故。公以晋君语之,语其德政。劳,力报反。语,鱼据反,注同。杞伯於是骤朝于晋,而请为昏。为平公不彻乐张本。

  [疏]“骤朝于晋”。

  ○正义曰:《诗》云“载骤骎骎”,骤是疾行之名,从鲁即疾朝于晋也。

 

  七月,宋老佐、华喜围彭城,老佐卒焉。言所以不克彭城。八月,邾宣公来朝,即位而来见也。见,贤遍反。

  “筑鹿囿”,书,不时也。非土功时。

  “己丑,公薨于路寝”,言道也。在路寝,得君薨之道。

  [疏]“言道也”。

  ○正义曰:《丧大记》云:“君夫人卒於路寝。”是在路寝,得君薨之道也。

 

  冬,十一月,楚子重救彭城,伐宋。使偏师与郑人侵宋,子重为后镇。宋华元如晋告急。韩献子为政,於是栾书卒,韩厥代将中军。曰:“欲求得人,必先勤之。勤,恤其急。成霸安彊,自宋始矣。”晋侯师于台谷以救宋。台谷,地阙。台,敕才反,一音台。

  [疏]“成霸安彊”。

  ○正义曰:谓文公成霸安彊,自宋为始,言今宋有患,不可不救也。

 

  遇楚师于靡角之谷,楚师还。畏晋强也。靡角,宋地。晋士鲂来乞师。将救宋也。季文子问师数於臧武仲,武仲,宣叔之子。对曰:“伐郑之役,知伯实来,下军之佐也。知伯,荀罃。今彘季亦佐下军,彘季,士鲂。彘,直例反。如伐郑可也。伐郑在十七年。事大国,无失班爵而加敬焉,礼也。”从之。从武仲言。

  十二月,孟献子会于虚朾,谋救宋也。宋人辞诸侯而请师以围彭城。不敢烦诸侯,故但请其师。为襄元年围彭城传。孟献子请于诸侯,而先归会葬。

  “丁未,葬我君成公”,书,顺也。薨于路寝,五月而葬,国家安静,世適承嗣,故曰书顺也。適,丁历反。

  [疏]“书顺也”。

  ○正义曰:自此以前,庄、宣薨于路寝,桓、庄、僖、文、宣皆书葬矣。今於此“公薨”之下,“言道也”;於“葬”之下,言“书,顺也”。独发传者,隐、桓、闵皆为人所杀,僖公薨于小寝,文公薨于台下,皆其薨不得道也。庄、宣虽薨于路寝,庄则子般见杀,宣则归父出奔,家国不安,非是得道顺礼。唯成公耳,故传於此发之。《释例》曰:鲁君薨葬,多不顺制。唯成公薨于路寝,五月而葬,国家安静,世適承嗣,故传见庄之缓,举成“书顺”以包之,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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