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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秦明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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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案 孩子们 · 3

  3

  “我现在就安排人四处寻找。”朱大队说。

  我点了点头。既然池塘里肯定没有鞋子,而孩子的鞋子又不可能自己跑掉,说明这个案子还是有一些疑问的。

  现场太广阔,又不能简单地判断案件性质,所以现场勘查工作也就到此为止了。应我的要求,朱大队陪着我们一起朝村里走去,边走边聊着案情。

  村子里的青壮年男性大多外出打工,留下不少妇女和孩子。死亡的这四个孩子分别来自四户人家。虽然没有三代以内的血缘关系,但是因为住在一排,互为左右邻居,所以四个孩子经常相伴玩耍。女孩子懂事早,成了四个孩子中的老大;女孩子同时又很谨慎,所以一般不会带孩子出村。

  事发当日下午4点,还有人看见四个孩子在村口的篮球场玩耍,女孩子手上还拿着一袋方便面在干啃。最早发现孩子失踪的是3岁男孩的母亲。她不像其他孩子的家长,并不担心孩子出去玩耍,3岁的孩子毕竟太小,她总会时不时地看一下。4点半的时候,3岁男孩的母亲发现孩子不见了。

  整个村子也就几十户人家,这么一喊,过半的村民都出来帮助寻找。找到6点,也一直未见孩子的踪影,于是村民报了警。

  “我总觉得这应该不是案件。”朱大队说,“从经验来看,一个死亡多个孩子的事件,通常都是意外事件。人心都是肉长的,再畜生,也不至于一次杀死这么多孩子。”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毕竟还有合理怀疑没有排除。”我说。

  “你说的怀疑,就是鞋子吗?丢失的那只鞋子?”朱大队说。

  我皱着眉头说:“不仅仅如此。”

  “那还能有什么?”朱大队问。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村子已经到了。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看之前设置的测试距离的软件。

  “四公里!”我说,“我说怎么走都走不到呢,原来这么远。”

  “是挺远的。”林涛说。

  我说:“这又是一个合理怀疑。几个大一点儿的孩子就不说了,3岁的孩子,走四公里?那是什么概念?能走得下来吗?走那么远需要多少时间?”

  “这有意义吗?”朱大队说,“事实上,孩子确实在四公里以外溺死了,又不是死后抛尸。”

  “我觉得有意义。”我说,“不过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推测,具体的,还是需要尸体检验来确定。”

  “尸检工作现在开始吗?”林涛有些迫不及待。

  我点点头,说:“出发去殡仪馆。”

  解剖孩子的尸体,对法医来说就是一种折磨。朱大队调来了全县的法医,分两组开始尸体检验工作。虽然小小的解剖室里挤了七八个人,但是除了器械碰撞的声音,几乎听不见其他的声音。大家伙儿都在闷不作声地工作着。

  我们依次把孩子们的衣服脱下来,按次序摆放好,一面进行拍照固定,一面用电吹风吹干。对于水中尸体的衣物,都是需要先弄干再检验的,以期发现一些不容易发现的线索。衣服吹干后,并没有发现什么明显的异常。但是女孩子的外套引起了我的注意。在吹干前,那就是一件普通的黄色外套,但是吹干以后,外套的背部出现了隐约的绿色。

  我蹲在地上盯着衣服看了良久,仿佛更加胸有成竹了。

  尸体解剖依次进行,两组解剖分别先从女孩和7岁男孩开始。

  “常规解剖,女孩并没有明显的附加损伤。”陈法医打开了死者的四肢后,在检验胸腹腔的时候说,“没有抵抗伤,是不是就可以判断死者是自主入水的?”

  我摇摇头,说:“正常成人死者可以这样判断,但是如果凶手和死者之间力量悬殊的话,可以不造成任何抵抗伤。”

  说完,我用手术刀打开了女孩的胃。胃里有少量黏液和不少方便面。方便面卷曲的形状都还没有消失,也没有进入十二指肠。

  “我记得你和我说过,女孩子几点钟的时候在吃方便面来着?”我转头问朱大队。

  朱大队说:“4点整,目击的村民可以确定时间。”

  我点点头,说:“胃内的消化也就是在初始阶段,食物还没有变成食糜,还没有进入十二指肠。依照我的经验,死亡时间也就是末次进餐后一个小时左右。也就是说,女孩子的死亡时间,是在下午5点钟左右。”

  “嗯,然后呢?”朱大队还没有反应过来。

  “之前我说过,现场离村口很远啊。”我说,“四公里的距离,成年人快步行走,也要四十分钟左右吧!何况小孩子?”

  “你的意思是说,4点钟还在村口,5点钟到死亡现场,来不及?”朱大队问。

  “肯定来不及。”我说,“还有个3岁小孩子一起,就是跑也跑不了那么快!”

  “那你的意思是?”朱大队问。

  我沉吟了一会儿,说:“走路不行,乘车呢?”

  “现场那里,汽车是过不去的啊,你知道的!”朱大队说,“摩托车、自行车也不可能同时带上四个小孩子啊!”

  我微微笑着,盯着朱大队。

  朱大队一拍脑袋,说:“啊!电动三轮车!”

  “对。我进村以后,看到很多家都有电动三轮车。”我说,“这样的交通工具在农村是非常实用的!”

  “如果是电动三轮车的话,估计四公里的路,十分钟时间就能到现场。”朱大队说,“而小孩子们不可能驾驶电动三轮车,现场也没有电动三轮车,也就是说,这说不定真的就是一起案件!因为有电动三轮车的进入!”

  我点了点头,说:“是不是案件,还不好说,但是首先要找到这辆涉案电动三轮车才是。”

  “这不太好找吧?”朱大队说。

  我点点头,说:“挨家挨户找电动车,看能否发现电动车有什么异常。另外,还可以动用警犬嘛。”

  朱大队点了点头,说:“好的,我马上安排。”

  尸体解剖工作继续进行。

  虽然大家都希望可以尽快结束对孩子的解剖工作,但我还是要求大家对孩子的后背部也进行解剖。

  在对女孩背部进行尸表检验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她的肩背部貌似有一些平行排列的点状痕迹。我立即拿来酒精,对局部进行了擦拭,点状痕迹逐渐明显。

  这些痕迹是一个个孤立的、直径大约在两毫米的圆形皮下出血,约有二三十个。可以看出这些皮下出血的排列是有规则的,有些仿佛可以排列成行。最关键的是,每个皮下出血之间的间距是大体相等的。

  “这应该是简单的压迹吧。”陈法医说。

  我摇摇头,说:“如果和地面等物体压迫,不该形成这么规则的压迹。既然是规则排列,说明死者生前在具有相同形态的凸起物上被压迫了。”

  “现场是池塘,周围也就是玉米地,怎么会有这么规则的形态呢?”陈法医问。

  我皱皱眉头,说:“我猜,会不会和电动三轮车有关?”

  话音还未落,另一张解剖台边的林涛叫道:“快看!这具尸体上也有!”

  原来林涛看见我们发现了这一特征性的痕迹后,立即联想到其他的尸体,于是走到另一张解剖台边观察。果不其然,在7岁男孩的背部,也发现了类似的痕迹。不过男孩身上的痕迹不在肩背部,而在背部正中。

  一时想不出原因,我们只有继续解剖。

  7岁男孩和女孩的背部肩胛下,都发现了块状的出血痕迹,但都不是非常明显。

  “有这样的损伤,能不能断定死者生前遭受过侵害?”陈法医问。

  我说:“还是刚才说的那样,如果凶手和孩子体力对比悬殊,有可能这种约束、压迫性损伤不重。但是,毕竟是小孩子,也有可能是在一起打闹形成,或者在入水的时候挣扎形成。很多溺水的尸体,肩胛附近都会有肌肉出血,是挣扎所致。”

  “也就是说,现在还是什么都不能确定?”林涛问。

  我点点头,说:“我觉得还是不好说。如果背部的压迹和肌肉内的出血有关系,则可以判定有侵害的可能,但现在也不能确定是不是巧合。毕竟,凶手侵害孩子无须用溺死这种不保险的手法,完全可以更轻易地杀死他们。”

  又发现了疑点,我实在放心不下,继续对孩子的四肢进行了解剖观察,可是并没有发现明确的损伤。我又对女孩的会阴部进行了检查,因为入水的缘故,会阴部附近聚集了一些泥沙。

  我让林涛拍照后,对会阴部进行了检查。会阴部没有发现明确的损伤,处女膜也是完整的。看来,女孩也没有遭受过性侵害。

  两具尸体解剖完了,心里还是没底,大家更加沉默了。

  我们继续默默地解剖完3岁和5岁男孩的尸体,居然没有发现任何一点儿可疑的损伤。

  “若不是你提出这么多疑点,通过尸体解剖,我们绝对可以确定这是一起意外案件。”陈法医说,“四具尸体的口鼻腔都有蕈状泡沫,手指间都有泥沙和水草,肺内大量液体,水性肺气肿,胃内也有水草和溺液。这是标准的溺死尸体啊。”

  我点点头,说:“你说的这个,我也认可。但是孩子的鞋子、死亡时间和现场距离之间的矛盾、孩子背后的损伤,都是疑点,不解释清楚,不能心安啊。”

  “我们刑事技术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林涛安慰我道,“小羽毛还在和朱大队他们进行调查,侦查部门说不准能发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呢。”

  四具尸体的解剖,进行了将近六个小时。缝合工作全部完成后,已经夜幕降临。秋冬交替的季节,位于山里的殡仪馆,异常阴冷。

  我洗完手,裹起衣服,走到车里,发现放在车里的手机有十几个未接来电。

  最害怕多个未接来电,我连忙解锁手机,发现电话都是陈诗羽打来的。不知道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我赶紧回拨过去。

  “我的手机调静音了,放在车上没带。”我说。

  我的话还没有落音,陈诗羽就打断了我,说:“快来现场吧,我们找到犯罪嫌疑人了。”

  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我有些措手不及,连忙跑回解剖室,叫上林涛和韩亮,顶着夜色,一路呼啸着重新回到现场。

  因为还没有确定案件性质,所以刑警大队并没有成立专案组。负责本案的侦查人员,都聚集在辖区派出所内,还有一些技术人员正在围着一辆电动三轮车进行勘查。

  “什么情况?”我一进门就问朱大队。

  朱大队斜靠在派出所所长办公室的椅子上,叼着一支烟,一副悠闲的模样,说:“案子破了。”

  “什么?真的是杀人案件吗?”我问。

  “不是。”朱大队说,“嫌疑人叫刘兆国,本村村民,离异独居。平时为人也很老实,因为喜欢带小孩子们玩,所以很受村里孩子们的欢迎。”

  “怎么确定他是嫌疑人的?”我问。

  “你提的疑点啊!很酷!我们动用了警犬,用3岁孩子的另一只鞋子作为嗅源,进行气味搜寻。没用多长时间,就找到了刘兆国的家。恰巧,刘家还真的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朱大队说,“还是小羽毛眼睛尖啊,一眼就看到了卡在三轮车后厢栏杆边的小孩子的鞋子。”

  “啊?直接发现了鞋子!”这个信息让我有些惊讶,这种惊讶甚至超过了朱大队称呼陈诗羽为小羽毛。

  “是啊,认定了,就是3岁男孩的鞋子。”朱大队说,“他想赖也赖不掉。”

  “可是这个刘兆国为什么要杀人?”我问。

  “我说了不是杀人案件嘛。”朱大队说,“我们侦查部门也纳闷啊,这四个孩子的家庭和刘兆国没有任何矛盾啊,甚至5岁的孩子,还是刘兆国的堂侄子,他怎么可能杀人呢?经过审讯,他供认不讳,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案发当天下午4点多一点儿,他骑车去自家田地里整理玉米秆。到村口的时候,几个孩子吵着闹着要坐他的三轮车去玩,他也没拒绝,就带上了四个孩子。可是没想到,行驶到案发现场水塘边的时候,三轮车翻了,几个孩子全部掉进了水里。因为他不会游泳,所以不敢去救。”

  “那为什么不回来喊人?”

  “他怕担责任呗,有逃避的意识,酿下了大祸。”朱大队摇了摇头,说,“他这已经从过失犯罪升级到了间接故意杀人了,能判上十几年呢。”

  “就这样?没了?”我问。

  “没了。我们和家属解释了,家属都表示信服,要求刘兆国给予赔偿。”朱大队说,“估计他没有什么赔偿能力,政府会给予家属一些抚恤吧。”

  “现在是人命的问题,不是钱的问题。”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心里充满了不安,说,“那三轮车的勘查结果怎么样?”

  “三轮车倒是没有什么问题。”朱大队说,“浸湿了,现在也干了,车上到处都是损伤,也看不出哪一处是这次形成的了。”

  “那车上有没有平行矩阵排列的圆形凸起?”我一边问,一边翻动着电脑里三轮车的照片。很显然,这辆三轮车上,并没有可以形成两名孩子背部压迹的东西。

  “那倒没有。”朱大队说,“但是现在我让技术人员对三轮车进行勘查,找一些DNA和鞋印,现在也找到了一些痕迹物证,定他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现在不是定罪的问题啊。”我说,“是定啥罪的问题啊!”

  “什么定啥罪?”朱大队说,“案件事实很清楚了,你提出的疑问,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直接帮助了我们破案。当然,这些疑问也都顺利解决了。现在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我也说不出来有什么疑问,但我就是心里觉得有些不对劲。”我说,“给我一晚上的时间捋一捋,你也暂时别结束此案。”

  “好吧。”朱大队表面上应允了我,但我看得出来,他已经把这个包袱给放下了。

  我却无法丢下这个包袱。

  晚上回到宾馆,我就开始在脑海里回顾今天的工作内容,想找出自己的心理根结:究竟是什么让我觉得不对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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