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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优秀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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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故事的叙说

作者:罗洪启

  无论任何事情,都会使人厌倦。甚至生命也是一样,一样会让人厌倦。

  上帝在上,万物各得其所。我躺在床上。寝室里一个人也没有,我像个死人一样,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我眼睛睁得大大的,但并没有看到什么东西,只是发现我被子的一半好像拖到了地下,几乎要挨着地了。但我没动手去拉,因为我的两只手都放在温暖的被窝里,舍不得拿出来。我住的地方是一个长方形的学生寝室,20多平方米的空间里,放着四张高低铺的铁架床,住七个人,一个床位放杂物。中间摆着两张长方形的公用书桌,因为是公用的,所以好像已经多日没人碰过了,上面布满了厚厚的灰尘。五六个颜色各异、高低不同的杯子陈列在灰尘中,就像肮脏的城市中的高楼大厦。倒计时十五次后,我从床上爬起来。“春宵一刻值千金”,如果不是肚子实在是饿得不行的话,我是绝对不会起来的。

  坐在床上,弯腰一看,满地都是鞋子,皮鞋、拖鞋、运动鞋、旅游鞋,还有东一只西一只的袜子。我的鞋子是哪一双呢,这是个问题啊!我戴上眼镜,仔细探寻一番,才在床下最幽深的地带看到了我的鞋子和袜子,一定又是被哪个小子踢进去的。我像条狗一样钻到床底下,把我的鞋袜掏出来,穿好袜子后,发现我的一只脚又穿到了那只又臭又破的袜子。有人说,假如你有一只破袜子,那你在忙着穿的时候肯定会穿到它,这就叫倒霉定理。既然是定理,肯定不可改变,既然是不可改变,我又何必枉费心机去改变它呢?我怡然地穿好这只破袜子,看到我可爱的脚趾头偷偷地探出头来,仿佛想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可惜它既看不到什么美景,更闻不到什么美味,现在已是如此,呆会儿进入我那双暗无天日的皮鞋里,就更有它受的了。

  我怜悯地拍拍我的脚趾头,对它说:“小弟,我们都忍着点,凑合着过吧!”说着,我毅然地穿上鞋子,把被子往床里面一推,就像推开一个妓女,不再理它。

  走到阳台上,在侧面墙壁上的镜子里,我看到了自己的尊容,又长又脏又乱的头发,像个鸡窝,眼睛浮肿,面色苍白,仿佛多年未见过阳光的僵尸。我就着自来水冲洗我那多日未曾洗过的头发,冰冷的自来水醍醐灌顶般淋到我的头上,我激灵灵地打了个寒颤,这种感觉使我想起了童年时一个冬天下雪的下午,姐姐把一团雪塞进了我的脖子里……洗漱完毕,我开始吃饭,我的饭是快食面和饼干。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高老头和上帝的私生子耶稣耶大哥告诫我们,人不能单靠面包生活,因此,我是不用面包生活的,当然别人请我的时候自然例外。我以军人的速度吃着快食面,我从不把时间浪费在吃东西上。所以,我的东西虽然已经快要吃完,但我却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吃的是什么。

  吃完饭天已经快黑了,我也可以出去了。我顺手抓起一本书和一叠稿纸,往教室走去。我是学中文的,看书是我的专业,写文章是我的职业,为写文章,我偶尔也看些书;因为看书,我偶尔也写些文章。比如现在,我就打算写一篇小说。我坐在一个空荡荡的教室里,精骛八极,神游万仞。我前面坐着一对小恋人,他们旁若无人地亲热着,我也旁若无人地欣赏着。不过,在我眼中,他们跟我前面两张桌子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比这种精彩百倍的我都见识过、体验过了。我呆呆地坐着,等待着我的故事的降临,我的故事什么时候降临,以什么方式降临,我从来没有把握,就像对我的爱情如何降临没有把握一样。我提起笔,努力想写下点什么来,眼前却出现了那个常常会梦见的情景:在一座迷宫一样的房子里,我被一群人追杀。我在这座迷宫里不停地逃,我看到周围的一切都是灰色的,灰色的墙壁、灰色的房门、灰色的地板、灰色的通道。我撞开一个房间门,想躲进里面去,但我发现里面放满了各种各样的鞋子,根本没有我落脚的地方,我并不灰心,连续撞开了十几道房间的门,但里面全部都是一模一样,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鞋子,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鞋子,每一双都比我的漂亮。我没有选择,只好继续往前跑,我运起楚香帅的轻功,如轻烟般向前飞掠,我觉得我的速度已经够快了,但后面的人还是越追越近,其中的一个大胡子跑得特别快,他赶上了我,举起一把如弦月一样美丽的弯刀向我劈来,刀发出凄厉的呼啸声,我清晰地感觉到大刀划过了我的身体,听到血流出我身体的声音,就像轻风吹过竹林一样动听……我醒过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释梦,释梦最好的工具当然是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于是,我的头脑里马上就充满了前意识、潜意识、意识等一系列概念,它们就像几个泼妇一样在我的头脑里争吵,吵了半天,没吵出什么结果,反倒是把我的头吵得乱哄哄的。现在想起这个梦,我的头又开始痛起来了。于是我不再想它,依然呆坐着,笔下没有写出一个字,头脑仿佛麻木了。

  我放下笔,拿起旁边的书来读,读着读着,居然还读进去了,书仿佛说的是一个爱情故事。又是爱情故事——我就说现实中的爱情都到哪儿去了,原来都跑到电视、电影和小说中去了。那些电影电视的导演和小说的作者,利用一些虚构的纯美的爱情,往往是既赚眼泪又赚钱,好处都让他们占光了,我从不上这种当!这个故事的确很美,几乎要把我感动了,他妈的,竟然敢把我感动!我把书扔向一边去,绝对不再去看它。书在空中划了一个美丽的弧线,落到了对面的一张桌子上,居然还保持着打开的状态,就像被鲁提辖三拳打翻在地的镇关西一样,可怜地匍匐着,我也懒得理它。

  我玩弄着笔,笔在我的指尖上转过来,转过去;转过来,转过去,但始终转不出我的掌心。就像人一样,整天转过来,转过去;转过来,转过去,但却无论如何也转不出神的掌心。我还没打算走,虽然我坐着也写不出一个字。但我的屁股向我提出了抗议,他说老兄,你还不走,我都被你坐得快要生痔疮了。我的屁股每天为我排大便,是我的一大功臣,我当然不忍心忤逆它,于是我起身离座,拾起那本已被我扔掉的书,没办法,很多东西就像这本书一样,虽然你已不想再去看它一眼,但还是不得不把它又重新拾起来。比如说有些人、有些事,你早想把它扔掉,但你的记忆却总会自作多情地为你把它们拣起来,令你欲罢不能、头痛欲裂。我回到寝室,把书和稿纸扔到床上,这床也正像人的肚子一样,表面上看放不了多少东西,但实际上能放的东西比我们想象的多得多。我好几次都以为我的床再也不能放东西了,但每一次我要放东西的时候,我都会惊奇地发现,原来还可以放。

  走在大路上,点上一支烟,我闲闲地逛着,靓妞们投来异样的眼神,欣赏也好,鄙夷也罢,并不曾使我的脚步凌乱,因为使我闲逛的,不是她们的眼神,而是她们胸前大大的那个。许多卿卿我我的情侣在我的身旁走过,文科学校里的爱情就像艾滋病在世界上那样流行。因此,遇上情侣就像遇上假货一样平常。我没有任何感觉。

  因为我在经历了一次所谓的爱情之后,就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东西了。我的理性告诫我,不能因为我现在没有爱情而怀疑世间爱情的有无,以个人的体验代替普遍的真理,是很多人都易犯的毛病,我总是尽量避免犯这种错误。但是我锐利的眼光却令我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怀疑,甚至怜悯。别看他们现在一对对的抱得那么紧,但只要分别两个月,他们就可能和另外一个人拥抱得更紧,也不必说是否是身在咫尺、心在天涯了。就像我一样,只要我有兴趣,我可以早上给一个女生写火辣辣的情书,晚上和网友去吃火辣辣的火锅,夜里在电话里跟过去的情人唠火辣辣的情话,左右逢源,如鱼得水,岂不快哉!图书馆下面的路边有一块空地。每当夕阳西下时,总会有许多老人在这里跳舞、打太极拳、散步。每当我路过这里时,心中总会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好似悲哀、好似怜悯,却不知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这些老人们,小时候是别人的儿子或女儿,年轻时成了别人的丈夫或妻子,中年时成了别人的父母。现在,儿女成家立业,不再需要他们,他们也不再是别人的父母,于是,他们变成了人。变成人之后,他们像工作一样忙着去休息,像完成任务一样去享受自己能享受的一切,像吝啬鬼一样珍惜自己的生命。看到他们,我忽然想起了故乡那些到老时才吃斋念佛的老人们,于是我恍然明白,只有人才会珍惜自己的生命,不是人的人是不会珍惜自己的生命的。我很想珍惜自己的生命,就像珍惜我的初恋情人一样,但我发现我并没有这种权利,因为我不是人。我是我老爸老妈的儿子,爷爷奶奶的孙子,老师的学生,别人的朋友,智力公司生产的产品,人才市场上的商品,就是不是人。走在大街上,我看到满街的大款、老板;帅哥、靓妞;公务员、技术员、工程师、下岗工人……但我就是没看见人。

  今天,我走过那块空地的时候,没看见那些老人,因为他们没有来。我并没有感到奇怪,也没去揣测他们为什么没来。他们的不来其实就像他们的来一样正常,不存在什么必然的理由。只是空地上没有了那些老人,似乎就显得有些空旷了。以往我每经过这里,都会下意识地加快脚步,尽快离开这片空地。但是,今天,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想到这块空地上去走走。于是我就去了。“朦胧的路灯下,我悠悠地徘徊。”有一次老师念出这句诗时,我第一个放肆地大笑。想不到世道轮回,今天我也像个失恋的爱情诗人一样,忧郁地徘徊起来了。哈哈,如果一个纯情少女看到我现在的造型,绝对会说我酷呆了。可是我却粗俗地笑了,像个疯子一样。我知道许多路上的行人都用看一个神经病患者那样的眼光在看我,但我没去管它,也根本不在乎。能满足一下他们的优越感心理,善莫大焉。许多人看到那些乱说胡话的醉鬼或行为偏激的少年,总会有一种优越感,自以为自己比他们更有追求,更有教养。其实,在他们对这些人感到不屑时,也许别人也正在嘲笑他们。现在是批判流行的时代,也是没有批判的时代,很少有建立在理解基础之上的批判,无论是针对什么。所以,我对待一切批判性的东西,总是就像对待报纸上的新奇新闻一样,抱有浓厚的兴趣。并且,在阅读它们的时候,我会诚心诚意地在心里对它们的作者说:先生们,你们辛苦了。

  无论任何事情,都会使人厌倦。甚至是生命也一样,一样会让人厌倦。在这片空地上,虽然能引起我许许多多的遐想,想起曾经有多少个生命在上面舞动,想起恋人们曾经在这里呢喃细语,想起狗在这里拉屎,猫在这里叫春……但是我终于厌倦了。于是我离开了那块空地,就像离开阿梅一样,没有任何留恋。

  阿梅是第几个和我约会的女孩子,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天晚上阿梅穿一套黑色的短裙,白皙的脸,齐肩的短发,仿佛《诗经》中的静女,一副很纯情的样子。于是,从看到她的第一眼起,我就决定绝不会再和她约会第二次了,况且那天我喝了许多烈酒,满嘴酒气冲天,又在拉肚子。所以,在我们一起看电影的两个小时之内,我连续上了三次厕所,整部电影我只记得那女主角的大腿长得很美,后来寝室里的阿刀告诉我那条大腿的主人是张曼玉。回去的时候,阿梅走得离我很远,满脸的不高兴,一句话也不跟我说。有人说,从一个人所交的朋友的品味可以看出这个人的品味,阿梅的确不应该和我这样的人在一起的,那样会降低她的品味。所以,我就像离开这片空地一样,离开了阿梅,阿梅也从未再找过我。现在阿梅已经不认识我了,就像我不认识她一样,她已经找到了一个优秀的男朋友,我见过这个男生,长得比我高、比我帅、比我壮,也比我有风度、有教养、有学识。看来阿梅的选择是绝对正确的,就像我的选择也是绝对正确的一样。

  我走进校园内的一家网吧。还未进门,便感到一阵动物的臊气扑面而来。到里面一看,只见满地的虫子、虾子、猪、狗、恐龙、青蛙……简直是一个标准的动物园。幸好我来得是时候,那边角落还有一个空位置,我像一匹饿狼看见了一只小羊,直扑过去,打开动物园的门,发现哪个傻B把它的OICQ忘记关了,于是我把它的狐朋狗友一个个点开,全部臭骂一通,它们都很纳闷,一个劲地向我赔罪,问我今天怎么了,我说老娘今天要生孩子,所以心情不好,你们要是识相,就赶快给老娘买些大补的东西来,哈哈……接着,我又逛进一个校园的chat,里面有几只孔雀正在为一头恐龙开屏,“恬不知耻,”我大喝一声,“这里所有的雌性动物都归朕管!”结果惹起了众怒,没说几句话,被人家灰溜溜地踢了出来,活该!call机响了,我低头一看,是欧阳嫣打来的。欧阳嫣走进我的生活,就像一个音符的降临那么突然。她比我低一个年级,据说是本系的才女。有一天,阿刀不知从哪里搞到了她的电话号码,叫我骚扰她一下。有这种机会,当然要调戏她一下,何况还是个才女,更是不能错过了。现在才女少了,好不容易出现一个,当然应该珍惜机会。只希望她真的是个才女,以免浪费我的口水。那天晚上,寝室里的兄弟对我说,阿启,找个女生来弹一下,怎么样?女生是把琴。好像又是哪个大作家说的,忘了,哦,想起来了,似乎是贾平凹,假烟假酒假平娃,不过意思倒是挺好的。

  心情不好,闲来无聊,找个女生来弹一下,往往具有奇效,不妨试之。所以,我自然同意了室友们的提议,说就弹本系才女欧阳嫣,如何?他们哄然叫好,于是我拨通了电话说,你好,请找嫣嫣。嫣嫣?对方一愣,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哈,TNND(他奶奶的),这种昵称肯定是她们寝室里的人第一次听到,绝对具有轰动效应。

  这是我多次实践经验的结果,屡试不爽。其实,对于女生,假如你达到称她一个字的境界,说明你在处理男女关系上已经登堂,但还未入室,因为此时你们的关系虽然已经非常亲密,但却还存在一些多余的含蓄之味,没有达到随心所欲的至高境界;而若你已达到能用适当的两个重叠字来称呼你的女友,如“嫣嫣”、“玲玲”之类,则说明你在男女关系上已经登堂入室,深得其中三昧了。

  欧阳嫣说话了:“你好,我就是欧阳嫣,请问你是哪位?”“我是2000级历史系的新生。”主恕我说谎之罪,我已是大三的老朽,却去欺骗人家小姑娘,该下十八层地狱,今晚一定忏悔九九八十一次。不过我所行之事也许能给所有的人都带来快乐(除了我),不应当算是罪恶,主明鉴一切,会宽恕我的。“我虽然学的是历史,但却很喜欢诗歌。因此,我选修了茅大先生开的诗歌鉴赏通选课。上一周,茅大先生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写一篇诗评。我不会写,你写的诗很好;所以,想请你帮个忙,为我写一篇诗评。”女生是一匹善良的马,假如你装成一个可怜的瘸子,又拍拍它的马屁,拍舒服之后,它一定会让你骑上去。所以,当你装作什么都不懂,向那些自以为在某个方面有特长的女生请教时,她们一定会像你的小妾一样帮你。

  “你读过我的诗?”尾巴被拍得稍微翘起一点来了,这匹母马!“当然读过,你发在校刊和校报上的诗我都读过,写得太好了,真是使不写诗的人感到欣喜,使写诗的人感到恐惧!”上帝保佑,我确实好像读过她发表在校报上的诗。可惜,对我来说,读诗与看明星的写真集或在网上看PLAYBOY之类的活动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我就像记不住明星的写真集一样记不住我看过的诗。自然对欧阳嫣的诗不可能有什么印象,更遑论其优劣了。不过,天下所有的女生都是上帝的天使,我向来把赞扬女生看成是每个男生都应该具备的美德之一。因此,我从不贬低任何一个女生,就像从不贬低任何一种感情一样,赞扬女生更是我舌头的天职和本能。我的舌头大部分时间都是愿意听从于我的头脑的指挥的,但是,为了赞扬女生,我的舌头总是不惜忤逆我的头脑,擅自行动;我的头脑无可奈何,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别开玩笑了,那是我小时写的东西,很幼稚的。”“哇,小时候已有这般修为,今日更不知达到何等境界了——看来我没找错人,怎么样,帮个忙,给我写一篇诗评?”“嗯——好罢,不过我也不行,我可以尽力帮你试试,但你也别抱太大的希望。我看,不如约个时间,你把你要评的诗带来,把你们老师的要求具体给我讲一下,怎么样?”原来是只没见过世面的小羊羔,太容易上钩了,两句话就答应见面,没意思。

  我感到索然无味。但最终还是把我的传呼号码告诉了她,并且还记住了她的传呼号码:510938(我是臭三八)。本来,那天晚上打了电话之后,我就像扔掉我的臭袜子一样把欧阳嫣忘掉了。但过了两天,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她的传呼号码很有趣罢,我突然有了一种想见欧阳嫣的冲动。

  我曾经有过三次见网友的经历。结果被吓昏了两次,有一次没被吓昏,是因为他跟我一样,都是扛枪的。另外两次,一次是那女生也许出来时忘记了什么,胸前坦荡如砥,一个活脱脱的太平公主;另外一次也许是那女生出来时准备得太充分,所以让我在远处足足看了几分钟,还是分辨不出她的人种、性别和肤色……因此,我只好昏过去了。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网去把她们踢到地狱去见鬼——也许鬼也要被她们吓得昏过去也说不定。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吸取了那几次惨痛的教训之后,我发誓决不再去见自己不认识的女人。

  欧阳嫣的情况虽然有些特殊,但毕竟是陌生的女人,按理我是绝对不该去见她的。我当时不知那根筋错乱,居然想去见她,到现在我仍然是百思不得其解,不过当时我并没有去多想,而是立刻给她打电话,约她在8124教室见面,她也没多说什么,要我把我要评的诗带上,在8124教室等她。

  正准备走时,忽然想起我的身份是2000级的新生,因此就顺手抓过一把不知粘着多少汗垢的梳子,把我那像云样纠缠不清的头发梳理了一下,接着又用电动剃须刀去修理我那两个月没修理过的胡子;电动剃须刀划过我的脸,发出“滋滋”的声音,这种声音刺激着我的神经,使我感到一阵莫名的快感,就像是挥舞着一把大刀,“咔嚓、咔嚓”地砍掉了一个个仇人的头。胡子剃光了,我的脸就像是被百鸟拔去羽毛的乌鸦,白惨惨的,我几乎不认识自己了,也懒得去认识。我离开镜子,翻出一本诗集,塞在我那个多日未曾用过的书包里,往8124教室走去。

  那天是周末,8124教室里只稀稀落落地坐着几个人。我坐在里面,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浑身不顺畅,下意识地一摸下巴,才想起是胡子没了。胡子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对于隐藏我尊容的缺点,毕竟还是有些功劳,忽然间全部被剿灭了,多少有点令人惆怅伤感——幸好现在我的胡子又已经长得郁郁葱葱了。我正在想我胡子的命运时,看到了欧阳嫣。我没昏过去,皇天有眼,令小子今日性命得保。我站起来迎接她。她向我微微一笑说:“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等你这样漂亮的女生,即使等一辈子我都无所谓!”我像葛优一样一本正经地说,请她在我旁边坐下,然后伸手到书包里去,准备拿那本诗集给她看,谁知掏出来的却是一本《如何在网上泡美眉》,这是一年前我功力尚浅时常用的法宝之一,现在早已用不着了。

  谁知今天会在这里出现,我感到有点尴尬。但我像《武林外史》中的王怜花一样从不让自己处于尴尬的境地,我说:“阿刀这小子,又用我的书包,这么大年纪了,还看这种小儿科的书,真是没档次,你看!”说着,我把书递到欧阳嫣面前,她的脸“唰”地就红了。我感到非常好笑,于是把书塞进书包,掏出那本诗集,让她给我讲。她轻声细语地讲起来,我似笑非笑地听着,心里有一种恶作剧的快感,但我渐渐疲倦了。我知道并非是欧阳嫣讲得不好,而是我向来对任何人讲任何诗都会打瞌睡,今天仅仅是疲倦而没有睡过去,已经得益于欧阳嫣的脸蛋很多了。欧阳嫣不停地讲着,我含糊其辞地答应着她,思想却不知迷离到了何处,仿佛又回到那个梦境:永远走不出的迷宫,呼啸的刀风、像风吹过竹林一样动听的血流声……忽然,什么声音都没有了,世界一片寂静,黑暗的山洞中,一束清幽的月光透过一个小孔投射下来,照在我的脸上。我一怔,发现欧阳嫣已经不讲了,盯着我看,我避开她的眼神说:“同君一夜话,胜读十年书,听小姐一席话后,仿佛我过去读诗都是白读了,我对你的佩服,如滔滔江水……”我忽然觉得舌头有些僵硬,下面的话再也说不下去了。欧阳嫣不说话,也不笑,用一种很奇怪的眼光看着我。我猛然觉得心中一痛,仿佛被人狠插了一刀,我的心本来已像是厕所中的石头,又臭又硬又滑,不惧任何现代化的先进武器,想不到被这种最落后的刀刺伤了,真是人倒霉起来喝水都会被噎死。于是我对欧阳嫣说:“游戏结束了。”我等着她问为什么,想不到这小妮子一点也不懂得配合,连个屁都不放,我只好一个人表演下去了:“从开始到现在的一切事情都是假的、骗你的,只有一点是真的,就是我的确喜欢你的诗。

  现在,你要骂我无聊,尽管骂;要走,请便;要做个朋友,欢迎!“我觉得我这段话说得就像电影中的台词一样动听,可惜并没有把欧阳嫣打动。她说,你们真是无聊,走了。

  这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结局,我以为欧阳嫣会先问我是哪个系哪个年级的,然后我们便会成为朋友了,谁知竟如此走了,真是不解风情,没法。我以为欧阳嫣肯定不会再找我了,因为我也没打算再去找她。没想到她今天会给我打传呼,真是怪了。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给她回电话。她说:“无聊得很,一起出去玩怎么样?”好啊,对于美女与金钱我向来都不会拒绝,去干什么,“跳舞。”“跳舞?不去,我只和女人上床,不和女人跳舞”。“别说这种下流的话了,你到底去不去?不去我挂了。”“好好,我就舍命陪淑女一次罢,你快点过来,我在这儿等你”。

  欧阳嫣今天穿了一套深色的春装,配上浅色的衬衫,显得自然简洁,别有一番韵味,就像王右丞的诗,我心中暗赞,对她说:“其实你不用穿这么漂亮的。”“为什么?”终于有点长进,会跟我配合了。“因为我就是你的衣服嘛,你跟我这样的人在一起,形成鲜明的对比,即使不穿衣服,别人也会发现你的美丽的。”欧阳嫣笑了,我当然笑得比她更响。

  走进舞厅,里面正在放一首激烈的曲子,一群男女疯狂地舞着,波涛汹涌的样子,煞是壮观。我问欧阳嫣要不要去跳,她说不去,我问为什么,怕?跟着我你还怕个鸟!走,我们也去跳。我拉着欧阳嫣,走进舞池,像周围的人一样,疯狂地舞起来,我已经一年零八个月十六天没进过舞厅了。自从婉云离开我之后,我便从没跳过舞。所以,刚跳时,我有点生疏,不怎么适应,渐渐地,我的脚步跟上了音乐的节奏,身体的活动与音乐的流动融合无间,没有丝毫的涩滞,全部身心都沉浸在狂舞中,忘记了还有一个欧阳嫣,忘记了还有一个我。仿佛回到了过去,明媚的春光中,与婉云一起轻舞飞扬的日子……音乐终于停了,我停止了舞动。心里忽然有种悲怆与苍凉的感觉,想哭,却没有眼泪;想悲,却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欧阳嫣早就不跳了,她坐在舞场边的椅子上。我看见了她,但我并没有朝她那边走去,而是走向相反的方向。欧阳嫣正想往我这边走,音乐却响起来了,舒缓的、优美的。一个衣冠楚楚的男生去请欧阳嫣跳舞,我看到欧阳嫣推辞了一下,最终却还是答应了。他们走向舞池,伴随着音乐,旋转起来,欧阳嫣的舞姿很美,我看了一下,走出了舞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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