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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黑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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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黑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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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处可见欧洲那个应许之地的各种使者。比如说小矮子,我指的是白天支撑百叶窗使之敞开的小个子男人,那些小小的金属造型。每当你想关上百叶窗,你就旋转它们,于是整个夜晚它们都倒悬着头。墨索里尼和他的情妇克拉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就是这样被倒挂在那里的。那是恐怖的一幕,可怕的一幕,恐怖和可怕的并非他们被绞死的事实,他们罪有应得,恐怖和可怕的是他们倒悬着。我有点同情他们,尽管我不该如此。你发疯了吗?同情墨索里尼?与同情希特勒几乎一模一样!可是我试验过,我用双腿夹住墙上的一根管子,大头朝下,几分钟过后,血液全部涌向头部,我感到犯晕。墨索里尼及其情妇被那样倒挂在那里不仅仅是几分钟,而是三天三夜,是在他们被处决之后!我认为那是极其严酷的惩罚。即便是对刽子手。即便是对情妇。

  并非我对情妇这一概念一无所知。在那年月,整个耶路撒冷一个情妇也没有。有“女伴”,有“伴侣”,有“具备双重含义的女性朋友”,甚至有各种各样的风流韵事。有这样小心的传言,比如说,车尔尼安斯基先生和鲁帕汀的女友之间有一腿,我的心怦怦直跳,意识到“有一腿”是个神秘致命的表达方式,将甜蜜、可怕、丢脸的东西隐藏起来。可情妇呢?全然是《圣经》上的东西,比生活伟大的东西。不可思议。也许在特拉维夫有这样的东西,我认为,他们总是拥有我们这里不存在或者被禁止的东西。

  我差不多是自己开始读书的,那时我还很小。我们还有什么可做的呢?那时的夜晚比现在的漫长,因为地球自转速度比较缓慢,银河系比现在自在。电灯光惨淡昏黄,经常因停电而中断。直至今日,冒烟的蜡烛或煤油灯的气味还会让我产生读书的愿望。由于英国人在耶路撒冷实行宵禁,晚上七点我们就被限制在家里。即使没有宵禁,在那时的耶路撒冷,谁愿意摸黑出去?一切关闭得严严实实,石街分外空寂,每个经过那狭窄街道的路人都要拖上三四个影子。遮天小说

  即便没有停电,我们也总是生活在黯淡的灯光下,因为节约至关重要。父母把四十瓦的灯泡全部换成了二十五瓦的,不光是为了节约,主要是因为灯光明亮造成一种浪费,浪费是不道德的。我们这套小房子里总充斥着人权的痛苦:为了印度饥饿的孩童,我得把我盘子里的东西吃得一干二净;从希特勒地狱里活过来的幸存者,被英国人运送到了塞浦路斯的拘留营;衣衫褴褛的孤儿,仍旧在饱受蹂躏的欧洲大陆那白雪皑皑的森林里流浪。爸爸惯于就着二十五瓦电灯泡的惨淡灯光伏案工作到凌晨两点,损伤了眼睛,因为他认为使用光线强的灯泡不对。拓荒者在加利利的基布兹夜复一夜地坐在帐篷里,借着摇曳的烛光撰写诗集和哲学专著,你怎能将他们遗忘而像罗斯柴尔德一样坐在明晃晃的四十瓦灯泡下?邻居们要是看到我们家突然亮得像舞厅,会说些什么?他宁愿损伤自己的视力,也不愿意吸引旁人的注意。

  我们还算不上最贫穷的。爸爸在国家图书馆工作,拥有一份微薄但固定的收入。妈妈教些家教课。我每周五在泰勒阿扎给科恩先生浇花园挣一先令,周三我在奥斯特先生的杂货店后面,把空瓶子放进职工收入板条箱,又挣四个皮阿斯特,我还教芬斯特太太的儿子看地图,每节课两个皮阿斯特(可这是赊账,直到今天芬斯特一家也没给我钱)。

  尽管有这些收入来源,我们还是每天省钱,省钱。小住房里的生活与我在爱迪生影院里曾经看到过的潜艇上的生活类似,每当海员们从一个水密舱到另一个水密舱去,就得把舱门关在身后。我用一只手打开厕所的灯时,就用另一只手把走廊里的灯关掉,为的是不浪费电。我轻轻地拉动链子,因为光是小便就把储水器里尼亚加拉大瀑布似的流水倾泻而空是错误的。还有其他生理功能需要(从来没有命名),时而要大量水冲洗,可小便要用整个尼亚加拉?此时内盖夫沙漠的拓荒者正把刷过牙的水节省下来浇灌植物吧?此时在塞浦路斯的拘留营,整家人要把一桶水用上三天吧?我离开厕所时,用左手把灯关掉,与此同时,右手打开走廊里的灯,因为大屠杀仿佛昨日,因为依旧有无家可归的犹太人在喀尔巴阡山脉和多洛米提斯山漂泊流浪,在临时难民营和禁不住风吹浪打的大船上遭受苦难,像骷髅一样瘦骨嶙峋,衣衫褴褛,因为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还有困苦与贫穷:中国苦力、密西西比拾棉人、非洲儿童、西西里渔夫。我们有责任不浪费。

  此外,谁知道每天会发生什么?我们的烦恼尚未结束,最好相信最坏的事情将要来临。纳粹或许已被消灭,但在波兰,集体屠杀仍在继续,讲希伯来语的人在俄国正遭受迫害,这里的英国人尚未做出最后的决定,大穆夫提正在讨论屠宰犹太人问题,谁知道阿拉伯国家将要对我们做些什么,而玩世不恭的世界考虑到石油市场和其他利益,支持阿拉伯人。我们在这里的日子不会好过。

  我们只有大量的书。到处都是书,从这面墙到那面墙,排满了书。过道、厨房、门口和窗台,到处是书。几千本书,遍布整套住房的每个角落。我总感觉,人们来来往往,生生死死,但书是不朽的。小时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成为一本书,而不是成为作家。人可以像蚂蚁那样被杀死,作家也不难被杀死,但是书呢,不管你怎样试图要对其进行系统的灭绝,也会有一两本书伺机生存下来,继续在雷克雅内斯梅岭、巴利亚多利德或者温哥华等地,在某个鲜有人问津的图书馆的某个角落享受上架待遇。

  要是有那么一两次,买安息日食品的钱不够,妈妈会看看爸爸,爸爸知道该做出牺牲了,就会朝书架转过身去。他是一个理智的人,知道面包比书重要,孩子的健康比什么都重要。我记得他佝偻着后背,穿过走廊,胳膊底下夹着两三本珍爱的书,走向梅亚先生的旧书店,仿佛是驼着的后背让他走不快似的。我们的先祖亚伯拉罕一大早从帐篷里把以撒扛在肩上走向摩利亚地时,就是这样躬着身子吗?

  我可以想象他的忧伤。爸爸和书具有一种感官上的联系。他喜欢感受、抚摸、闻嗅他的书。他对书动手动脚,以此为快:他控制不住自己,他得过去触摸书,连别人的书也是一样。那时的书确实比现在的书要性感:适于闻嗅、轻抚和抚弄。有些书是用有点粗糙的皮装订而成,上有烫金字体,散发着香气,触摸时让你起鸡皮疙瘩,好像你在触摸什么隐秘而不可接近的东西,某种在你的触摸下耸起并颤抖的东西。还有一些书用布面卡纸板装订而成,用散发着奇妙芳香的胶水粘住。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而富有挑逗性的气味。有时布面从卡纸板上脱落,像调皮的裙,令人难以抵挡诱惑去窥视肉体和衣装间的黑暗空间,闻嗅那些令人眩晕的气味。

  一般情况下,爸爸会在一两个小时后回来,书没有了,满载装有面包、鸡蛋、奶酪的牛皮纸袋,有时甚至有腌牛肉罐头。但有时他献祭归来,笑逐颜开,没有了心爱的书,也没有吃的:他确实把书给卖了,但立刻买了另外的书取而代之,因为在旧书店发现这样的奇珍异宝,他平生也许只有这样一次机会,他无法控制自己。妈妈宽恕了他,我也宽恕了他,因为除了甜玉米和冰激凌,我几乎什么也不喜欢吃。我痛恨炒鸡蛋和腌牛肉。坦白地说,我有时甚至嫉妒印度饥饿的孩子,因为从没有人告诉他们要把盘子里的东西吃光。

  快六岁时,我的人生中发生了一件大事:爸爸在他的书架上腾出一小块地方,让我把自己的书放在那里。确切地说,他给予我书架最后一格的四分之一。我怀抱着自己所有的书——这些书以前一直放在我床边的一条凳子上——把它们拿到爸爸的书架上,井井有条地放在那里,让它们背对世界,面朝墙壁。

  这是某种启蒙仪式,一种成年礼:一个人的书若是站立起来,他就不是一个孩子,而已经是大人了。我已经和爸爸一样了。我的书已经站立在那里了。

  我犯了个严重的错误。爸爸出去工作时,我可以自由自在地整理我的图书角,但做这些事情时又非常孩子气。我按照高度来排列书。最高的书确实有损我的尊严,那是儿童文学作品,用韵文写成,附有图片,我蹒跚学步时他们就给我读这些书。我把它们放在那里,是因为我想把分配给我的书架全部填满。我想要我的领地满满当当,拥挤,溢出,像爸爸的书架那样。爸爸下班后,我尚处于亢奋状态,他吃惊地瞥了一眼我的书架,随即一言不发,死死盯住我,那目光让我终身难以忘怀:那是蔑视的目光,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痛苦失望的目光,近乎绝望的目光。最后,他噘起嘴唇朝我嘘了一声:“你发疯了吗?按照高度来排列?你错把书当成士兵了吗?你以为它们是某种荣誉卫士吗?是消防队接受检阅吗?”

  他不再说话。爸爸那边是漫长、可怕的沉默,某种格里高尔·萨姆沙似的沉默,仿佛我在他面前变成了昆虫。我这边是负疚的沉默,仿佛我真的一直就是某种可怜的昆虫,现在秘密揭穿了,从现在开始,一切都失去了。

  爸爸打破沉默,继续说话,在大约二十分钟的时间里,爸爸向我揭示出所有的人生真谛。他对任何事情都不加隐瞒。他开始引我探究图书馆迷宫的内在秘密:暴露出主要交通干线,也暴露出条条林中小道,令人头晕目眩的风光。它们千变万化,差别微妙,想象奇特,像颇具异国情调的大街,有大胆的组合,甚至异常古怪之念。书籍可以按照主题分类,可以按照作家名字顺序排列,按照系列或者出版商排列,按照年代顺序、语言、主题、领域,甚至出版地点排列。不胜枚举。

  于是我学到了各种各样的秘密。生活中有各种不同的道路。任何事情均可根据不同的乐谱和逻辑,以其中某种形式发生。这些并行逻辑按照自己的途径保持和谐,自我臻美,与众不同。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连花费几个小时重新整理我的小图书馆,我把这二三十本书像一包卡片那样颠来倒去,按照各种各样的方式来重新组合。

  我从书里学到了布局艺术,它并非出自书中所写内容,而是出自书本身,出自书的外表。我学到了在允许与禁止之间、在合乎常规与异乎寻常之间、在标准与古怪之间存在着令人困惑的无人地带和灰色地带。这一课从此一直陪伴着我。当找到爱时,我已经不再是生手,我已经懂得有各式各样的菜肴,有高速公路和风景线,还有人迹罕至的偏僻小路。有些允许做的事情几乎成为禁忌,有些禁忌又近乎允许。不胜枚举。

  偶尔,父母允许我把书从爸爸的书架上拿到院子里掸掉灰尘。每次不得超过三本,这样才不至于把位置搞乱,因此每本书会回到其合适的所在。这项任务艰巨而惬意,因为我发现书尘气息让人如此心醉神迷,令我有时忘却了自己的任务、职责和责任,在门外一直待到妈妈焦急起来,打发爸爸执行营救任务,查明我有没有中暑,有没有被狗咬伤。他总是会看到我蜷缩在院子里的一个角落,沉浸在书中,双腿蜷曲,头歪向一旁,嘴半张着。爸爸半生气半慈爱地问我怎么又这个样子,我过了会儿才缓过神来,像溺水者和眩晕者那样,缓慢而勉强,从无法想象的遥远之地,来到这满是日常杂务的尘世中来。

  整个童年,我都喜欢排列东西,把它们打乱,再重新排列,每次排列都有一点区别。三四个空蛋杯能够变成一座座堡垒,或是一群潜水艇,或是雅尔塔会议上超级大国的首脑集会。我有时会搞个迅雷不及掩耳的突然袭击,闯进没有秩序的混乱领地。这当中有某种无畏,令人振奋不已。我喜欢把一盒火柴倒在地板上,试图找到一切无限可能的组合。

  整个世界大战期间,走廊墙壁上挂着一幅大型欧洲战区示意图,上边别有别针,并插有五颜六色的小旗。每隔一两天,爸爸就会按照无线电新闻广播移动这些别针和小旗。我则建造着类似的私人现实世界:我在草垫子上布下我自己的战区示意图,我的虚拟现实世界,我把军队分布在四周,施行夹击和声东击西的战略,攻克桥头堡,侧翼包抄敌军,签署战术撤退命令,而后举行战略突围。

  我是个对历史着迷的孩子。我尝试纠正将领们过去犯下的种种错误。我重新打起犹太人反抗罗马人的战役,从提图斯军队的魔爪下解救耶路撒冷,把战役推向敌人的土地,把巴尔·科赫巴的军队带到罗马城墙,迅猛拿下古罗马圆形剧场,把希伯来人的旗帜插向朱庇特神庙。这一切完成后,我把英国军队中的犹太旅搬到公元1世纪和第二圣殿时期,两挺机关枪竟然把哈德良和提图斯那可诅咒的精锐军团打得落花流水,我陶醉其中。一架轻型飞机,一架派珀,就能使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屈服。我把马萨达卫士注定失败的战斗,转变为犹太人借助一座迫击炮和几枚手雷而取得决定性胜利。

  实际上,我小时候具有一种奇怪的冲动——愿意赋予某件事情第二次机会,而它不可能拥有这次机会——至今,这一模一样的冲动仍驱动着我前行,不管我何时坐下来写小说。

  耶路撒冷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城市遭到毁灭,重建,再毁灭,再重建。征服者接踵而至,统治一段时期,留下几座城墙和高塔,在石头上留下几道裂缝、些许陶器碎片和文献,而后不见了踪影,如同薄薄晨雾在山坡上消失。耶路撒冷是个上了年纪的慕男狂,她把情人们一个接一个榨干至死,而后打着哈欠把他们从身上抖掉;是黑寡妇球腹蛛,当配偶还在和它交配时就将其吞噬。

  与此同时,在世界另一边发现了新大陆和岛屿。妈妈经常说,你生得太晚了,孩子,算了吧,麦哲伦和哥伦布已经发现了面积最大的岛屿。我和她争辩。我说:你怎么能够那么肯定?毕竟,早在哥伦布之前,人们就以为已经了解了整个世界,没有什么好发现的了。

  我在草垫、桌子脚和床之间的空当,有时不只发现不知名的岛屿,还会发现一颗颗新星、太阳系、整个银河系。要是我进了监狱,我将失去自由和一两样什么东西,但只要允许我拥有一盒多米诺骨牌、一包纸牌、一盒火柴或是一把扣子,我就不会因无聊而受煎熬。我会终日排列、再排列,将其分开,再聚合到一起,组合成一件小作品。这一切或许是因为我是家中唯一的孩子。我没有兄弟姐妹,朋友寥寥无几,他们很快就会对我感到厌倦,因为他们要打斗,适应不了我游戏中史诗般的节奏。

  有时,我星期一开始做新游戏,星期二整个上午在学校想出下一次行动,哪天下午来那么一两次行动,其余的留给星期三或者星期四。我的朋友们对此颇为反感,出去到后院玩追人游戏,而我则日复一日地继续在地板上从事我的历史游戏,运送部队,包围城堡或城池,大破敌军,势如破竹,在山区展开抵抗运动,袭击堡垒和防御工事。解放,接着重新征服,用火柴棍儿延伸或者缩小边界。要是大人误闯我的小领地,我就会宣布绝食或是停止刷牙。但是最终审判日将会来临,妈妈无法忍受越来越多的灰尘,会把一切统统清除,轮船、部队、都城、山峦和海岸线,整个大陆,如同核弹大屠杀。

  九岁那年,有一次,一个名叫尼海米亚的大叔教给我一句谚语,“恋爱如同打仗”。我那时一点也不懂爱情,只是在爱迪生影院看到爱情与被杀害的印第安人之间有种模模糊糊的联系。但从尼海米亚大叔的话中,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欲速则不达。随着岁月的流逝,我意识到,我大错特错了,至少从交战角度想:在战场上,速度据说绝对至关重要。我的错觉大概来自尼海米亚大叔本人行动迟缓、不好变化这一事实。他一站起身,就几乎不可能让他再次坐下,一旦就座,就不能让他站起身。他们会说,起来吧,尼海米亚,求你了,真的,你这是干什么呀,已经很晚了,起来吧,你还要在这里坐到何时呢?坐到明天早晨?坐到明年(下个赎罪日)?坐到弥赛亚来临吗?

  他会回答说:至少。

  接着他有所反省,挠挠自己,羞怯地暗自微笑,好像摸透了我们的把戏,加了一句:一切都逃不过我的眼睛。

  他的体态仿佛尸体总保持着最后的自然状态。

  我和他不同。我绝对非常喜欢变化,喜欢不期而遇,喜欢旅游。但我也喜欢尼海米亚大叔。不久以前我找过他,但在吉瓦特肖尔墓地没有找到。墓地扩大了,渐渐远去,很快将与贝特尼库法湖接壤,或者与莫茨阿毗连。我在长凳上坐了大约半个钟头,一只执拗的黄蜂在柏树枝丫间嘤嘤嗡嗡,小鸟把一个词重复了五六遍,我目光所及只有墓碑、树木、山丘和云朵。

  一个身材苗条的黑衣女子头戴黑色头巾从我面前走过,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依偎在她的身边。孩子的小手指紧紧抓住她的裙边,两人都在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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